蒲江,地处成都平原西南,蒲江河与临溪河铺陈延展,浸润其间,自古即为蜀之望郡。茶马古道未远,蜀风雅韵具享。传统与现代的交汇融合,成就了蒲江和合与共、和美共生的文化氛围。而文化,又为社会发展之肇基,深刻影响着社会运行方式及基层治理模式。

治理,以治始,以理行;治而理者,方为善。法治是治理之一种,也是最优的方式。《韩非子·制分》中言,“是故夫至治之国,善以止奸为务。是何也?其法通乎人情,关乎治理也”。人情即是风俗习惯,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与长期以来形成的基层治理规则相协调。正如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主张的:“在社会生活中体悟法律。”我们既需要从更宏大的视角审视法律之于基层治理的价值与作用,也需要从更细微的注脚品味传统之于现代治理的裨益与鉴借,从而立体、全面、系统、辩证、历史地理解与把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与重要价值。

有机融合法治、自治与德治,既是中华文明的独特魅力,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主动参与推进基层治理,是人民法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的必然要求。实际上,人民法院既是基层治理的主要参与者,也是有力保障者。在新时代推进基层治理中,人民法院如何作为、怎样作为,是摆在我们每一个法院人面前的一张答卷。答好这道题的关键在四个字:诉源治理。

诉源起,皆善治。诉源治理的理念早在春秋战国时即已见诸相关文献。老子在《道德经》里讲,“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孔子在《论语》中也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这些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的运行模式和治理方式,逐渐形成了主要通过调解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独特形式,明显区别于西方的基层治理样态。马克斯·韦伯就认为,中国基层治理的主体是自治组织。客观存在往往是现实需求的集中反映。大量基层自治组织及多种解纷模式的存在,让矛盾纠纷呈现止于未发、解于萌芽的状态。这是因为:一方面,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能够最大化降低对社会秩序的负面影响,也能够最大化修复社会关系,确保社会和谐;另一方面,以调解方式高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具有诉讼等其他方式难以匹敌的成本优势。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创造的“枫桥经验”,正是其典型代表。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期,矛盾纠纷呈现三个明显的新特征。一是量大点多。与任何时期相比,绝对数已不可同日而语,且分布于各行业各领域。二是偏倚司法。大量矛盾纠纷不经前端调解直接进入司法程序,“最后一道防线”有不堪重负之忧。三是协同不足。虽然解纷力量众多、解纷方式多元,但集约整合不够,致使解纷效果未充分体现。面对这种形势,很显然,穷一家之力难以有成,只有集多方之智方可有为。诉源治理的核心正是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部门参与、社区自治”体系,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是新时代对“枫桥经验”的新发展。

成都法院从2016年7月率先开展诉源治理以来,重点聚焦四个层面持续发力。一是从深化社会基层治理层次,依靠党委政府,调动基层组织和群众力量,推进基层善治,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二是从及时调和矛盾纠纷层次,构筑科学合理的解纷防线,促进纠纷通过前端防线有效化解和过滤。三是从减少纠纷进入诉讼层次,通过完善诉非衔接、诉调对接程序,引导适宜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的纠纷在诉前向诉外分流。四是从诉讼解纷层次,构建一个梯度性的案源治理机制,优质高效化解已经进入诉讼的纠纷,有效减少二审、执行、涉诉信访等诉内“衍生案件”。四年多来,诉源治理从理念走向实践、从成都走向全国、从区域性探索走向制度性规范、从个别化改革走向体系化提炼,形成了涵盖城市“陌生社区”与乡村“熟人社会”、覆盖城镇集中居住区与农村分散生活区的十余种模式。蒲江县人民法院率先探索形成的“五老”调解与衍生案件治理模式即是典型代表。

蒲江“五老”调解模式的建立,是兼具现代司法文明与传统文化智慧的创新范式。“五老”调解作为一种源自民间的调解模式,对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形成有益补充,既满足了基层群众多元化解纷需求,又通过实现基层纠纷分流,节省了有限的司法资源,使人民法庭能够集中精力办好诉讼案件,从而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同步提升。从更广泛的层面而言,“五老”作为群众中的新乡贤,在平息纷争中说法析理,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尚法崇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更具源头的活水,意义非凡。2017年3月,全市法院诉源治理暨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推进会在蒲江召开;同年6月,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法学会、四川省法官协会联合主办的“基层治理创新与法治四川建设”高端论坛也在蒲江举行;2019年3月,成都法院衍生案件治理研讨会也选址蒲江。这既是对蒲江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肯定,也是成都法院深化诉源治理的缩影。

蒲江县人民法院编著的《诉源治理 “五老”调解与衍生案件》,既结过往,更待来时。该书分学术研讨篇、实务探索篇、“五老”调解实践篇、衍生案件治理篇、专题报告篇、典型案例篇、制度机制篇七个板块,汇编理论文章、实践做法、典型案例、专题报告等近百篇(条),既有深入的理论探究,又有独特的机制建设,更有丰富的基层实践,于诉源治理而言,具有较强的指导价值和实践意义。该书从资料收集、条文梳理、内容编辑、修订补充到最终付梓,数易其稿、极为辛苦,它体现的是我们深化诉源治理的决心、探索和成果。在此,我要感谢蒲江县人民法院为此倾注的心血,也感谢全市法院每一位干警的付出。

涓流虽寡,浸成江河。诉源治理已然走过了涓涓细流,正在向波澜壮阔的大江大河驶去。值此之际,更需要我们每一个成都法院人积力共举、众智共为,久久为功、再创佳绩。有感于斯,成七律一首,谨为共勉。

东风满苑话枫桥,五十余载节节高。

愿逐前帆三四事,唯望后浪百千条。

纠纷本要源头治,诉讼还需众智调。

久久为功筑防线,朵朵金花看今朝。

2020年10月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