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繁盛精湛的表演性舞蹈

隋唐时代,特别是唐代,舞蹈已发展成为一种完整的、独立的表演艺术品种,并具有相当高的艺术水平。

早在汉代,已经产生了一些颇有影响的表演性舞蹈如《七盘舞》、《巴渝舞》、《巾舞》等。但它们常常是穿插在音乐、杂技、武术、幻术等多种技艺串演的“百戏”中演出。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盛行“清商”乐舞,西北兄弟民族民间乐舞大量涌入中原,“胡舞”盛行。这一时期出现了《白纻》、《明君》、《前溪》、《火风》等著名舞蹈。经过隋代,到唐代,舞蹈已成为当时最重要的表演艺术形式之一。欣赏舞蹈娱乐,已成为当时风尚。宫廷、贵族之家、酒肆、寺院、民间节日或婚丧喜事,都有舞蹈表演。舞蹈作为一种具有欣赏价值的、独特的表演艺术形式出现在社会生活中,并占有比以往更为重要的地位。

表演性舞蹈艺术,比起当时用于宫廷宴享及其他典礼、礼仪性舞蹈和流行民间的群众自娱性舞蹈,其艺术水平更高,形式更多样,内容更丰富,技巧更繁难。是当时舞蹈中最重要、最精彩、影响最大的部分。

现将这一时期中,属于表演性舞蹈艺术范畴的各种舞蹈,大体上按原有分类,分节叙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