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来暑往,岁月悠悠流转,又是几个春秋。
距沈傲君真灵苏醒已有三个年头,不复当初的稚嫩模样。时而门前看花开花落,时而看天上云卷云舒,感悟四时之变化,体会天地之浩渺。
门前树冠之上,他身体轻如鸿毛,脚踏树叶负手而力,稳而不摇,微风徐来,拂起几缕长发,绝世而独立,仿佛随时可羽化而去,一轮明月悬挂中霄,皎洁的月光倾泻下来,不由想起一句古文: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
“是时候离开了。”
这三年间,沈傲君已把《武经》修炼至第四重,肉身突破了极限,若放入武侠小说中,那也称得是上一方高手。他曾跋涉数十里寻找黑熊搏斗,曾在深山老林中与猛虎厮杀,曾在飞流直下的瀑布间锤炼肉体,曾潜入深水捕杀数丈大的怪鱼……
由于不知此界实力划分标准,他只有自己设定,真元境,玄关境,先天境,乃至天人境。
只要修炼出真元力,也就是那股炁,就可称之为真元境,以真元炼五脏六腑,打通体内穴窍,即是玄关境,再从下丹田由下而上,开辟中丹田、上丹田,三丹田贯通,搭建天地二桥,接引天地灵气,就是先天境,至于后面的天人境,在沈傲君的设想中,他还没触摸到那个境界,如今只是先天境的修为。
他还把元武拳传下来让村里人跟着修炼,强身健体,但村里几乎没人识字,最后只好以他心通传至脑中,他心通是打通心窍时意外得来的秘术,同时还有神足通,天眼通,天耳通等等,可谓是玄妙非凡。
周围山林中猎物被沈傲君一扫而光,大小野兽无一幸免,还好圈养了一些性情温和的野兽,不至于没肉吃,早在半年前,他实力便没太大的进展,待所有事情都安顿好之后,也有了动身离开的念头。
沈傲君脚尖轻点,从树冠上飘然而下,回到房里带走了几件衣物,一些干粮与肉食以及一柄木剑。到他现在的境界,已辟谷有成。
食气者,神明而不死。他虽然达不到那个地步,但十日内不吃不喝也无大碍。弓箭刀枪这些武器,对于他来说,可有可无,带多了还麻烦。
沈傲君在桌上留下一张写好字的兽皮,看了熟睡中的父母最后一眼,又用天眼通看了大哥一家子,收回不舍的目光转身离去。
此去经年,天涯路远。
等沈铁、李桂花二人敲门不见回应时,已人去房空,只有兽皮上写着:“阿爹,阿娘,保重。”
他也不用担心看不懂,父母虽不识字,还有他大哥在,被传授元武拳的人之中就有沈大牛。
……
“哒哒哒”马蹄声急促而有序地响起,马蹄落在土路上,溅起滚滚烟尘。
一路疾驰的马背上,身长八尺的虬髯大汉朝一旁的年轻后生道:“公子,你先走,我来断后,快!”
年轻公子与大汉各骑一匹马,他看了一眼身后穷追不舍的追兵,足足有上百的精兵铁骑,摇头道:“蒙将军,不必了,今日你我二人恐怕无路可逃。”虽在逃命,却没失了方寸。
“公子,走啊!”蒙将军有些急了,好不容易逃到这里,又怎能轻易放弃,他手持长枪,放慢了速度。
“哈哈,蒙将军,生死何足道哉,今日不如你我二人并肩杀个痛快。”年轻公子不过十六七岁,仪表威严,锦衣上血迹斑斑,眼中布满血丝,手持精钢宝剑,豪气大发。
蒙将军见状,明白公子死志已生,再看一眼身后滚滚烟尘中渐行渐近的来敌,大声答道:“好!今日能与公子杀贼,乃我蒙武之幸。”
“吁…”二人对视一眼同时勒马停下,调转马头,横枪提剑等着身后的追兵。
不一会儿,大队追兵绝尘赶来。
“我的公子,还有蒙大将军,你们怎么不逃课?再逃啊?”骑着高头大马的宋廉领兵追来,身后上百黑甲铁骑,不由讥笑道:“你们就算逃到天边,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两方驭马对峙。
“宋廉,你这小人,枉我对你提携。”蒙武怒目直视,恨不得把眼前的卑鄙小人扒皮抽筋。
“如今各为其主,宋某也只是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大势所趋,蒙大将军可怨不得别人。”
宋廉意气风发,毫无愧意,忽一吹口哨,天上鹰唳声传来,有苍鹰降落,立其肩上。
公子无一恍然道:“难怪我们怎么逃都能被追来,原来是这畜生在作怪。”
“哈哈,既然公子都明白了,那就送你们上路。”宋廉手一挥,命令身后的黑甲骑兵:“给我拿下!”
骑兵队列整齐,披坚执锐而来。
“来吧!”公子秦无一持利剑,眼中杀机毕露,催马迎敌。
“杀!”蒙武乃当世名将,有万夫不当之勇,如今心生死志,更是凶威滔滔。手中盘龙枪所向披靡,每一击之下,带走一个敌人。
秦无一年纪虽轻,一身武艺也不弱,宝剑削铁如泥,接连割断骑兵的喉咙。
“列阵!”宋廉大吼一声,骑兵把二人团团围住,数十支长枪接连扎下,蒙武与秦无一
弃马滚地,两匹马被长枪洞穿,发出声声嘶鸣。
不过片刻,身上就鲜血直流,蒙武为了保护秦无一,大腿上被扎了一枪。
“杀!”蒙武怒发冲天,发出怒吼,长枪横扫,又拍飞数人。
秦无一咬紧牙关,心有不甘,如今唯有死战。
“那个……请问城里的路怎么走啊?”
突兀的声音在战场中响起,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停下手中的武器,扭头看去,只见一位穿着麻衣的青年仿佛凭空出现,向众人招手问路。
“本将军知道,你过来就告诉你。”宋廉嘿嘿直笑。
剩下的骑兵围住蒙武二人继续举枪刺杀。
“好啊!”麻衣青年龇牙笑着朝宋廉走来。
“去死吧贱民!”宋廉拔刀催马奔向麻衣青年,举起刀当头砍下。
“完了。”秦无一瞥见宋廉无耻行径,暗道麻衣青年小命难保。
“铛——”
“呃”宋廉泛起的狰狞笑容渐渐消失,变成惊恐。
刀砍在麻衣青年身前三尺之处就生生止住了,宛若砍到了金石,震得他手掌发麻。
“你是想杀我?那你就去死吧!”不等宋廉收刀,只见麻衣青年凌空一指,宋廉脑门被洞穿,直直地从马背摔倒在地,死不瞑目,苍鹰扑腾着翅膀欲飞走,被青年又一指击落,只剩马停在原处。
麻衣青年正是离家的沈傲君,一路爬山涉水,越野穿林,历经十多日才用天耳通听见有动静。
他朝着声源处赶去,赶到时便看见众人在厮杀,这世界真是残酷啊,还一言不合就动手,所以他也就不客气了。
先天罡气形成护罩,轻而易举挡住了劈来的刀,再真元外放一指杀敌,杀人如杀鸡,就这么简单。他虽是头一次杀人,但出于自卫,只是自卫过当罢了,野兽杀多了,并无多少不适。
“你们是他的同伙?那一并杀了。”沈傲君拔出背上的木剑,似缓实快地走来,离黑甲骑兵越来越近。
正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灭他满门。
没人敢嘲笑他手中的木剑,因为宋廉就死在眼前的青年手上。
“杀了他,为将军报仇。”惊悚的一幕烙在众骑兵心里,他们大吼按捺住内心的恐惧,分出二十多人持枪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