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航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民航发〔2018〕95号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直属各单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民用机场协会:

现将《民航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8年9月14日

民航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下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将京津冀及其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地区确定为重点区域。其中,明确民航相关的重点任务是加快推进机场场内“油改电”建设和大力推广飞机岸基供电(即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下称APU替代)专项工作。为切实履行民航业生态环保职责,在推动民航强国建设中,系统有序推进民航绿色发展,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规定,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和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实事求是,坚守安全底线,强化规划引领,以机场场内车辆“油改电”和APU替代项目为抓手,不断推动行业结构性节能减排工作走向深入,坚决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要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务求实效。坚守安全这一航空运输生命线,紧扣打赢蓝天保卫战任务要求,加大生态环保工作力度,汇聚资源,加大投入,协同推动民航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责任担当,狠抓落实。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时间节点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挂图作战,着力推动管理、融资、运行等模式创新;强化政府督察与服务作用,真抓严管,加快完善相关技术与运行标准体系。

——坚持远近结合,统筹协调。兼顾眼前与长远,着重处理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两只手的作用,强化民航各单位间协同联动、民航运输业与相关装备制造业融合发展,努力形成共建共享共赢的良好局面。

(三)目标指标

经过3年努力,机场场内运行电动化水平显著提升,协同减少机场场内噪音和排放,明显改善机场场内空气质量和工作环境。

(四)实施区域范围

“油改电”项目实施范围是:《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京津冀及其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内机场(下称重点区域机场,名单附后),以及非重点区域2017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机场(下称其他区域机场,名单附后;2018—2020年旅客吞吐量超过500万人次的新增机场参照执行)。APU替代项目实施范围是:2017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机场(2018—2020年旅客吞吐量超过500万人次以上的新增机场参照执行)。

本工作方案暂不适用未来三年有迁建计划机场以及不在上述实施范围内机场。下文所称“机场”若不做特殊限定,均指本方案适用机场。

二、加快机场场内车队结构升级

在满足民航机场设备技术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技术路径和产品,确保机场场内特种车辆平稳更替和不停航施工安全。

(一)推广使用新能源设备和车辆。自2018年10月1日起,除消防、救护、除冰雪、加油设备/车辆及无新能源产品设备/车辆外,重点区域机场新增或更新场内用设备/车辆应100%使用新能源(鼓励选用技术进步产品),在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柴油设备/车辆实现100%尾气达标改造,不再引进汽柴油设备/车辆;其他区域机场新增或更新场内设备/车辆中,新能源设备/车辆占比不低于50%,新增或更新场内汽柴油设备/车辆必须达到国四及以上标准,在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柴油设备/车辆实现100%尾气达标改造。

(二)完善场内充电设施服务体系建设。各机场要开展供电系统升级改造及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努力建成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充分满足场内车辆安全、高效运行。驻场单位在机场场内自有用地建设充电设施应坚持安全集约高效原则,并商机场后实施,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

(三)创新商业运营模式。在确保机场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各机场及其驻场单位应创新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模式,鼓励探索引入合同能源管理、专业运营服务商、设施设备共享平台等方式促进项目高效集约式发展;机场及其驻场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支持。

三、推动靠桥飞机使用APU替代设施

推广400赫兹静变电源设备(电源机组)和地面空调设备(空调机组)替代飞机APU,飞机在机场廊桥停靠期间主要使用APU替代设施。

(一)提高APU替代设施使用率。2020年底前,机场在用廊桥全部配备APU替代设施(空调、电源及计量监控系统),鼓励2017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机场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开展远机位APU替代项目改造(2018—2020年旅客吞吐量超过1000万人次的新增机场参照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按照“应用尽用”原则,飞机在机场廊桥停靠期间禁止使用APU。2018年起,设计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机场应同步规划、设计、建设APU替代设施;设计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的新建和改扩建机场还应同步规划、设计、建设远机位APU替代设施。

(二)完善运行管理程序。机场应通过航行情报、机场使用手册等途径发布和更新本机场的APU替代设施所在机位、设备型号、适用机型等相关信息。机场应和航空公司加强协调与合作,定期组织技能培训、考核及复训,协商确定APU替代设施使用操作流程。机场(特别是重点区域机场)应认真统计各航空公司APU替代设施使用情况,整理后每季度向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备。

四、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

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契机,不断提升行业结构性节能环保工作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机场会同驻场单位建立联合工作组,商定工作机制,明确各自权责,共同研究编制“打赢蓝天保卫战项目推进三年工作计划”(下称联合工作计划),制定可量化、可核查的总体目标与年度目标,并共同落实计划。各机场联合工作计划应于2018年11月底前由机场报送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机场及其驻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二)协商确定用电收费标准。机场可向场内电动车辆及APU替代设备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其中电费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用于弥补相关设施运营成本。具体收费标准由机场与有关驻场单位参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协商确定,确保电动车辆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汽车使用成本、APU替代设施使用成本显著低于APU使用成本。各机场确定充电收费标准后需向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备。

(三)积极推进新技术应用。机场应会同驻场单位、科研单位开展新能源车辆及APU替代设施运行与能耗监控系统建设,积极稳妥开展智能化充电设施、储能设施、微电网设施等建设,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运营管理创新中的应用水平,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到2020年底,重点区域机场应实现场内车辆及APU替代设施运行情况可视化、智能化监测。

(四)加强与设备生产制造方协作。鼓励行业协会组织、机场及其驻场单位加强与设施设备生产制造方沟通协作,积极开展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强化需求导向,确保供给数量与质量满足民航安全、高效运行,努力实现民航运输业与相关装备制造业融合发展。

五、狠抓工作落实

民航业要充分认识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要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完成本方案各项任务。

(一)加大督察力度。民航局将会同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建立“民航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工作组”。其中,民航局主要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开展总体评估、组织制定标准和规章等工作;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具体负责各机场联合工作计划审核、工作指导与督察、节油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2019年起,民航各地区管理局需对辖区机场相关项目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察,督察结果报民航局;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的单位,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开约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机场、航空公司、服务保障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具体负责部门;要制定本单位工作目标和配套政策措施,出台可量化、可操作的绩效考核办法,确保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航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进展和成效,主动宣介优秀典型;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促进各单位互学互鉴、共同提高。积极宣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引导强化全行业绿色发展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

附件:

1.重点区域机场名单(略)

2.其他区域机场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