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及处理

一、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是由建设工程本身和建筑生产的特点决定的。建筑工程(产品)及其生产的特点:一是产品的固定性,生产的流动性;二是产品多样性,生产的单件性:三是产品形体庞大、投入高、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四是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正是由于上述建筑工程的特点而形成了工程质量本身的以下特点。

1.影响因素多

建筑工程质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决策、设计、材料、机具设备、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技术措施、人员素质、工期、工程造价等,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程项目质量。

2.质量波动大

由于建筑生产的单件性、流动性,不像一般工业产品的生产,有固定的生产流水线,有规范化的生产工艺和完善的检测技术,有成套的生产设备和稳定的生产环境,所以工程质量容易产生波动且波动大。同时由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偶然性因素和系统性因素比较多,其中任一因素发生变动,都会使工程质量产生波动。

3.质量隐蔽性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项工程交接多、中间产品多、隐蔽工程多,因此质量存在隐蔽性。若在施工中不及时进行质量检查,事后只能从表面检查,就很难发现内在的质量问题,这样容易产生判断错误,即将不合格品误认为合格品。

4.终检的局限性

工程项目建成后不可能像一般工业产品那样依靠终检来判断产品质量,或将产品拆卸、解体来检查其内在质量,或对不合格零部件进行更换。而工程项目的终检(竣工验收)无法进行工程内在质量的检验,从而发现隐蔽的质量缺陷。因此,工程项目的终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就要求工程质量控制应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5.评价方法的特殊性

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及验收是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要检查合格后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要进行抽样检测。工程质量是在施工单位按合格质量标准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检验确认验收,这种评价方法体现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二、事故的特点

1.工程质量事故的复杂性

为满足各种特定使用功能的要求,建筑工程的种类繁多。同种类型的建筑工程,由于所处地区不同、施工条件不同,也可形成诸多复杂的技术问题。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往往错综复杂,同一形态的事故,其原因也可能截然不同,因此对其处理的原则和方法也不相同。此外,建筑物在使用中也存在各种问题,所有这些复杂的影响因素,必然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性质、危害和处理等均比较复杂。例如,建筑物的开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设计构造不良,或计算出现错误,或地基沉降过大,或出现不均匀沉降,或温度变形,或干缩过大,或材料质量低劣,或施工质量较差,或使用不当,或周围环境变化等。也可以是诸多原因中的一个或几个。

2.工程质量事故的严重性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往往会带来很多不利因素。有的会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的会给工程留下隐患,有的会缩短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会使建筑物成为危房,影响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甚至不能使用,最为严重的是使建筑物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如2009年6月27日,上海某小区7号楼发生整体倾倒,造成1人被压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1946万余元的特大事故。

所以,已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及时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

3.工程质量事故的可变性

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多数随时间、环境、施工条件等变化而发展变化。例如,钢筋混凝土大梁上出现的裂缝,其数量、宽度和长度会随着周围环境温度、湿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着荷载大小和持荷时间而变化,甚至有的细微裂缝也可能逐步发展成构件的断裂,以致造成构筑物的倒塌。

因此,一旦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就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对那些不断发生变化,而可能发展成为断裂倒塌的部位,要及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对表面的质量问题,要进一步查清内部情况,确定质量问题的性质是否会转化;对随着时间和温度、湿度条件变化的变形、裂缝,要认真做好观测记录,寻找事故变化的特征与规律,供分析与处理参考,如发现恶化,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4.工程质量事故的多发性

工程质量事故的多发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有些工程质量事故像“常见病”“多发病”一样经常发生,被称为工程质量通病,例如混凝土、砂浆强度不足、预制构件裂缝等;二是有些同类工程质量事故重复发生,例如2010年前三季度全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发生坍塌事故63起,占事故总数的15.29%。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事故发生后,尤其是大事故、倒塌事故发生后,必须要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事故处理,因为涉及单位信誉、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为各方所关注。事故有关单位或个人常常企图影响调查人员,甚至干扰调查工作。所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排除各种干扰,以规范、标准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按正确、公正的原则进行。下面就几个主要步骤加以说明。

1.基本情况调查

基本情况调查包括对建筑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有关资料的收集,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及对有关人员的访问。为了提高调查效率,避免发生遗漏,在调查前应列出提纲,并尽可能地做好调查表格,按所列项目一一落实。事故情况的收集和调查内容列于表1-1。

表1-1 调查项目

当然,调查时要根据事故情况和工程特点确定重要调查项目,如对砌体结构应重点查看砌筑质量。对混凝土结构则应重点检查混凝土的质量,钢筋配置的数量及位置,对构件缺陷应列为重点调查项目。对钢结构应侧重检查连接处,如埋接质量、螺栓质量及杆件加工的平直度等。有时,调查可分两步进行。在初步调查以后,先做分析判断,确定事故最可能发生的一种或几种原因。然后,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和检测工作。

2.结构及材料检测

在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往往需要进一步做必要的检验和测试工作,甚至要做模拟试验。测试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对没有直接钻孔的地层剖面而又有怀疑的地基应进行补充勘察。基础如果用了桩基,则要进行测试,检测是否有断桩、孔洞等不良缺陷。

②测定建筑物中所用材料的实际性能,对构件所用的原材料(如水泥、钢材、焊条、砌块等)可抽样复查;对无产品合格证明或持假证明的材料,更应从严检测;考虑施工中采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及预留的试块未必能真实反映结构中混凝土的实际强度,可用回弹法、声波法、取芯法等非破损或微破损的方法测定构件中混凝土的实际强度。对于钢筋,可从构件中截取少量样品进行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和强度试验。对砌体结构要测定砖或砌块及砂浆的实际强度。

③建筑物表面缺陷的观测。对结构表面裂缝,要测量裂缝宽度、长度及深度,并绘制裂缝分布图。

④对结构内部缺陷的检查。可用锤、超声探伤仪、声发射仪等检查构件内部的孔洞、裂纹等缺陷。可用钢筋探测仪测定钢筋的位置、直径和数量。对砌体结构应检查砂浆饱满程度、砌体的搭接错缝情况,遇到砖柱的包芯砌法及砌体、混凝土组合构件,尤应重点检查其芯部及混凝土部分的缺陷。

⑤必要时应做模型试验或现场加载试验,通过试验检查结构或构件的实际承载力。

3.复核分析

在一般调查及实际测试的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的、或初步判断有问题的构件进行复核计算。这时应注意按工程实际情况选取合理的计算简图,按构件材料的实际强度等级,断面的实际尺寸和结构实际所受荷载或外加变形作用,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复核计算。这是评判事故的重要根据,必须认真进行。

4.专家会商

在调查、测试和分析的基础上,为避免偏差,可组织专家会商,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认真分析、讨论,然后得出结论。会商过程中专家应听取与事故有关单位人员的申诉与答辩,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得出最后结论。

5.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必须真实地反映事故的全部情况,要以事实为根据,以规范、规程为准绳,以科学分析为基础,实事求是地写好调查报告。报告内容一定要准确可靠,重点突出,抓住要害,让各方面专家信服。调查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 重点介绍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②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与事故有关的人员、单位情况。

③事故调查记录。

④现场检测报告(如有模拟试验,还应有试验报告)。

⑤复核分析,事故原因推断,明确事故责任。

⑥对工程事故的处理建议。

⑦必要的附录(如事故现场照片、录像资料、实测记录、专家会商记录、复核计算书、测试记录、试验原始数据及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