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与民法、刑法、宪法等概念相比,“社会法”(Social Law, droit social, Sozialrechtod, Sozialrecht)对于我们的传统法学教育是陌生的。首先,它并非普遍适用于现代法治国家的学界或立法领域,且本身充斥着太多的不确定性。其次,由于“社会法”被赋予的丰富价值和多重使命导致人们对其内涵界定上的差异,又因传统公私法交汇之处生长出的新兴法律的多样性,导致“社会法”在规范层面的繁杂,再加上各国法律传统的差异以及社会民生问题的复杂导致社会法在制度体系上的难以统一,且与原有诸多法律门类的关系难以厘定。所以,为了研究展开的顺利,本导论拟从比较法的视角对以下事项进行考察和梳理,即“社会法”的产生与发展历程、“社会法”概念的运用维度、“社会法”内含的制度体系,以及相关研究在中国的特别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