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音乐教学的基本形式

音乐教育的意义在于通过音乐艺术培养人们的审美能力和观点,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使人们的思想情操更加高尚,认识能力和聪明才智日益提高,身心健康不断增强。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音乐教育主要通过音乐教学的途径来实施,而音乐教学的基本形式是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课外活动)。

一、课堂音乐教学

课堂教学是音乐教学工作中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大、中、小学校音乐教学的中心环节,是是使学生获得思想教育、音乐基本知识与技能的重要途径。根据教学内容与安排方式的不同,课堂教学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一)课堂教学的类型

同其它学科一样,音乐课堂教学中,根据讲授内容的不同、知识的新旧,可以分为理论课、技术课、新授课、复习课等。同时,由于音乐艺术的特性决定,它又有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教学形式。比如它追求技能、赏析、乐感等多方面综合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在音乐教学中,眼、耳、手、脑及身体各部分几乎都要参与。此外,它又要求体现各自的特点,同是声乐课,女中音与女高音,男高音与男低音各不相同。因此,课堂音乐教学需要以特殊的教学形式为特别的教学内容服务。一般就其授课内容与安排而言,大致可归为单一课型和综合课型两类。

1.单一课型

单一课型,是指在一节课中,仅就某一单一技能或理论进行讲授或训练的课堂教学类型。此类课型,专业性较强。一般有声乐课、乐理课、视唱练耳课、欣赏课、键盘课等。目前,在高等、中等音乐专业院校及师范院校音乐系科,普遍采用这种类型,而在中、小学及幼儿园很少采用。

单一课型突出强调某项单一技能的训练或理论性研究,讲授内容单纯、集中,侧重点突出,容易使学生获得鲜明、完整、有针对性的印象。但这种课型较容易产生枯燥、无味的倾向。比如钢琴课要反复、机械地做某些手指练习,弹一些枯燥、无乐感的练习曲;声乐课要练习无旋律的练声曲,还要加上一些呼吸、口型等生理状态练习;视唱课进行一些无美感的音准练习等。因此,在教法上,教师应注意灵活多变、生动活泼、讲授内容安排合理,机械性和趣味性有机结合,避免使学生感到单调乏味乃至厌倦。

2.综合课型

综合课型,是指在一节课中,将唱歌、乐理常识、视唱听音、音乐欣赏等内容作合理安排,有机结合为一体的课堂教学类型。一般以某项内容为主(如幼儿园、小学普遍采用以唱歌为主)兼及其他内容。

综合课型的特点是:讲授内容变化多样,专业性不强,容易造成生动活泼、有趣的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对音乐的爱好。因此,较适合于中小学、幼儿园的音乐课堂教学。但在教法上,教师应注意逻辑性,使各项内容衔接自然,联系紧密,达到既丰富又不杂乱,既有趣味性又有知识性的效果。

(二)课堂教学的组织

科学有效地组织教学是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的的基本保证。而要准确、有效地对音乐课教学加以组织,需对课堂教学过程有所了解。所以,我们首先必须了解音乐教学过程的基本轮廓,然后在此基础上重点探讨教学的组织。

1.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的本质是什么呢?一般来说,就是教师遵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出教学计划,并利用一定的音乐教材以正确的教学方法通过课堂教学向学生传授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乐感、赏析及审美等多种能力,并通过课后作业、考核等形式与课上内容连结,发展学生综合运用能力的教育过程。教学过程中,制定教学计划、实施课堂教学、抓好课外作业和考核是完成教学任务的四大要素,也是我们组织音乐教学工作的四个重要环节。

2.教学工作的组织

(1)制定音乐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教学工作的“管理科学的文件”。音乐教学跟其他任何学科的教学一样,为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严密、科学的教学计划是不可缺少的环节,它是决定教学工作成果的前提,是不断提高教学工作的保证。

制定教学计划首先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准备工作。其一,系统、全面的研究教学大纲及现行教材的内容与要求。其二,全面掌握施教对象(学生)的音乐接受能力和艺术素质情况。其三,分析、了解教师本身的实际业务能力。其四,考虑本校的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可制定出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单元教学工作计划和课时计划。

(2)组织与实施课堂教学

组织与实施课堂教学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教师上课前的教学准备工作,即“备课”;二是具体实施课堂教学。

备课是组织课堂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像其他学科一样,只有认真准备、精心设计、精心组织,才能使音乐教学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才能实现预期的目的,才能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音乐教师的备课需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一要符合音乐艺术的规律性;二要符合教学的规律性;三要符合音乐教学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教师的备课具体包括以下程序:钻研教材和组织教材、了解学生、选择教学方法、拟定教案。此外,还要准备范唱、范奏、伴奏以及有关教具、声像设备等。

课堂教学是组织教学中的中心环节,是授课的实际操作过程。一般一堂音乐课的组织、实施,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其一,织织教学(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安定学生情绪,宣布本课教学内容等);其二,复习检查上节课的教学内容及作业;其三,导入新课;其四,讲授新课;其五,复习巩固;其六,课堂小结(小结本节课的主要讲授内容及学生学的情况,表扬同学们的优点,指出努力方向等);其七,布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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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南京秦淮特殊教育学校课堂音乐教学场景(李叶摄)

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是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以学生为中心,师生双边活动的过程。因此,教师要把握好“教”与“学”的关系。充分调动学生“学”的积极性,特别是有些技能课,如声乐、键盘、视唱课等,教师的讲授是针对学生的实践而言:钢琴课是以学生弹为主,教师以确立正确的方法和纠正学生的问题为中心传授知识;视唱练耳课则由教师反复引导学生唱谱,练耳听音。教师将有关技能方法用简练的语言表达出来,学生通过大量实践、学习获得。因此,这类音乐技能课教学,要求有更高的“学”的主动性,没有学生的主动实践,就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此外,在音乐课堂教学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到两个结合,即“技”与“艺”的结合和严谨的科学与饱满的激情相结合。所谓“技”是指技能,是学生通过学习、实践,获得的能力,顺利完成某项任务的动作方式。“艺”是指艺术,是具有情感的、审美的,是音乐表达的形式美与情感美。音乐是艺术,又是一门严密的科学,没有严格的技能训练,就不可能掌握它。但又不能仅作为一种技术来传授,在技术练习的同时,必须始终贯穿艺术、审美的教学。

(3)练习与作业

练习是指教师讲授内容后,经常留一些时间,让学生对方才所学知识进行巩固。练习的任务,一方面是巩固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它与讲授中的直接识记不同,直接识记是片断的无意识的,而练习则是有系统的,有目的的。另一方面是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正确性。因此,这一环节使学生进一步理解知识,包括教师纠正学生的错误,补充讲授学生没有听明白的知识。另外,练习还是教师检查自己工作效果的最好手段。

作业是指学生在上完新课后,在下一次上课前的课余时间里,要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课外作业,对所学过的知识进行复习。

(4)考核与学生成绩评定

根据教学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查和成绩评定,是音乐教学中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是检查“教”与“学”效果的主要手段。通过经常性的考査和成绩评定,能够向师生双方及时提供反馈信息,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制定改进工作和提高音乐教学质量的措施,努力完成教学任务。同时,还能够调动学生主动复习巩固音乐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积极性,明确自己的学习优缺点和努力方向。所以说,考核与成绩评定也是组织教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之一。

二、课外音乐活动

课外音乐活动包括以下两种含义:一是指在中小学进行课堂以外的音乐活动(实际上是有组织、有计划进行的音乐教学的另一种形式);二是指课堂教学以外的具有教育性质的音乐活动。这两种含义都表明课外音乐活动不仅是学校音乐教育和音乐教学的延伸和扩大,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课外音乐活动的意义

音乐同其他门类艺术一样,它的存在是人类精神上的需求,也是社会客观的需要。真正的音乐是在社会中,而不是在课堂上,如果只把课堂教学看成是音乐教育,却忽视了课外音乐活动,那是很片面的。课堂教学是人们有目的、有计划进行的音乐教育,而更广泛、更深入的艺术实践是在广泛的社会生活中。如果我们的音乐教育不是为了培养某种操作的复制品或某种技术的继承人,而是要培养有音乐技能的、有高尚品质的、有艺术审美思维的人的话,就必须让学生参加课外音乐活动,走进“社会音乐教育”这所“学校”。

课外音乐活动的必要性不仅在于教育结构本身,还在于音乐艺术构成的自然因素和音乐社会与人的关系。众所周知,音乐中的诸多表现手段都来自生活,音准、节奏、力度、速度等都表现了生活的现实。社会是音乐的土壤,音乐又是人心感物而抒发的思想和情感。这就决定了音乐构成的社会性及社会音乐教学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可以说,脱离了社会的音乐教育不可能构成完整的音乐教育体系。

此外,组织课外音乐活动也是学生的需求,是思想道德教育的需要。因为学生在学习生活里除了参加课堂学习、课外复习及所规定的劳动和有关活动外,还有他们自己支配的业余时间。随着学生各项知识的发展,有些学生就有可能对某个学科或某项音乐技术产生特别的爱好,就有了进一步追求提高的愿望。这种超越教学大纲范围的需求,在课堂教学中是不可能予以满足的,而组织课外音乐活动是满足学生特殊需要的最好途径。另外,学生在学习生活里固然应有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但如果没有人指导,他们的活动有时就不可能健康的发展。为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学校应组织文艺、体育、思想教育等多项课外活动吸引学生参加,这也是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需要。

(二)课外音乐活动的原则

1.艺术活动与思想教育统一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由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根本方向所决定的。前面我们已经谈过,课外活动因具有广泛性,也就决定了教育的广泛性。通过艺术实践活动,不仅要达到活跃学生课余生活的目的,还要对学生的品格思想进行潜移默化的熏染和教育。因此,组织者在组织活动中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注意对音乐内容的艺术性和思想性进行选择,并通过实践活动引导、启发学生正确的分析、理解音乐内容,培养学生艺术活动的审美观点,在音乐实践中感受高尚、纯洁的感情和品格,培养爱国、爱党、爱人民的情感。其二,注意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思想,通过课外音乐活动使学生感受到集体生活的丰富和快乐,从而产生热爱集体的品质。其三,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和刻苦学习的品质。在技能训练上要使学生不怕困难,以坚强的毅力去努力攀登技术高峰。

2.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

普及是指要让学生尽可能多的参加活动,达到广泛开展课外音乐活动的目的。但对少数有突出才能的学生根据其特长进行专业训练,做到既广泛开展活动,又要提高整体音乐素质。为了做到这一点,组织者应注意以最有趣味,最有吸收力的活动方式吸收学生,举行各种各样适合于各类学生参加的活动,要既有群众性的、较持久性的、水平不一定较高的活动,又有有关社团及骨干培训班等较高水平的活动。

3.以实践为主的原则

中小学课外音乐活动是课堂教学的补充或者是实践。因此,在中小学课外音乐活动中,不易再搞纯理论性的话动,而应尽可能多的让学生直接参加一些音乐排练、演出等实践,从而得到课堂内得不到的东西。为实施这一原则,组织者应注意以下几方面:其一,尽量让学生亲自动手,在教师的启发下可由学生自己组织、制定活动计划、担任排练指挥、管理社团设施等,以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其二,创造条件、寻找机会,让学生们参加公开表演和比赛,从中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提高学生的表演水平。其三,组织学生多观察社会上的音乐活动。开拓学生的艺术视野,提高学生的各项技能和艺术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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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景宁实验第一小学口风琴课外活动场景(陈秧谷摄)

(三)课外音乐活动的组织形式

课外音乐活动的形式丰富多彩,分普及性课外音乐活动和提高性课外音乐活动。普及性课外音乐活动的目的侧重于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音乐基本素养和综合素质,其活动形式有班级歌咏比赛、音乐欣赏讲座、学校文艺汇演、音乐广播站和音乐专栏等。提高性课外音乐活动的目的侧重于培养、发展学生的音乐技能,组织学生为校内重要活动进行演出,参加教育部门和社会文化部门组织的音乐活动和比赛活动,其活动形式有合唱队、乐队、舞蹈队、音乐兴趣小组等。

另外,也有学者将其形式主要分为专题性音乐活动,如音乐会、作品欣赏会;竞赛性音乐活动,包括个体性竞赛和集体性竞赛;服务性音乐活动,如慰问演出、公益演出;全员性音乐活动。[1]

注 释

[1].谢征:《音乐教育概论》,江西高校出版社2011年版,第195—1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