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鲍勃:过目不忘

在公元前500年,来自凯奥斯岛的著名诗人西摩尼得斯(Si-monides of Ceos)正坐在宴会大厅里。但他并没有享用眼前的晚宴,而是在生斯科帕斯(Scopas)的气。斯科帕斯是宴会主人,一个有钱的贵族,他之前承诺付给西摩尼得斯一大笔佣金,让他来写一首歌颂自己丰功伟绩的诗篇。但当西摩尼得斯向客人们朗诵了他的作品之后,斯科帕斯拒绝支付佣金。他说西摩尼得斯的诗并没有认真描述他最近的功绩,而是花了过多笔墨在描写神话双子兄弟卡斯托耳(Castor)和波鲁克斯(Pollux)上。

大家正要吃主菜的时候,西摩尼得斯突然收到消息门外有两个年轻人拜访他。他离开的正是时候;当他刚跨过建筑的大门,整个宴会厅的屋顶轰然倒塌,里面无人生还。而在外面等候他的两个年轻人也不见踪影,于是后世传言那实际上是双子兄弟,他们救了西摩尼得斯一命,以此来奖励他对二人的歌颂。

待到尘埃落尽,人们清理了瓦砾碎石,发现殿堂的人们已经被压得不成人形,无法辨认了。死者的亲友们忙着四处搜寻遗体,而西摩尼得斯在废墟中仔细查看这一切。他闭上眼睛试图回忆他自己坐的位置,他想象着在他周围吃饭的宾客和坐在桌首的斯科帕斯。突然间,他意识到自己可以通过座次来识别死者的身份。也就是在那一刻,西摩尼得斯解开了记忆的奥秘。

我坐在闷热拥挤而嘈杂的伦敦希思罗机场,因为长达12小时的航班被延误了。为了打发时间,我看着面前的两个小孩在地板上玩游戏: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翻纸牌,露出牌面上花花绿绿的动物,当出现两张一样的时候就能得到那两张牌。我看着他们玩,同时意识到自己的这个决定再正确不过了。

选择第一个采访对象对我来说毫无困难:当我回忆起自己科学记者的职业生涯里遇到的各种杰出人物时,我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鲍勃,一个被医学文献称为“能记住生命中每一天的人”。

我在生活中也经常会想起鲍勃。

比如上个月,看着厨房柜台上的一堆奇怪的食品时,我就想到了鲍勃。那是星期天的下午,我让丈夫埃里克斯去跑腿儿买些橘子、意大利面和一个蒜头回来。20分钟后,他带着三个香蕉、一个洋葱和一些狗粮回到家里,我不禁再次感叹,记忆到底是多么奇怪的东西啊。

又比如上周,刚到公司我突然觉得开水壶还留在燃气灶上烧着,我就又想到了鲍勃。我一遍又一遍地试图回忆早上发生的事,却始终记不起有没有关火。我想象着水汽从壶嘴里喷出,仿佛看到水沸腾蒸发直到烧干的壶底开始冒烟。当我赶回到家中,我怀疑自己会看到家中已经是一片废墟了。虽然到了楼门口还是一片平静,我冲进家门直奔厨房,却看到开水壶静静地放在关了火的灶台上。

当我坐在那里看着两个孩子一遍又一遍地翻牌时,我再次想到了鲍勃。

我常常感慨的是,记忆力虽然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如此重要的角色,它却经常出错。为什么我能够记住自己第一次堆雪人,7岁的生日蛋糕,20年没见的朋友的电话号码,但另一些更能影响现在生活的事件却从记忆中溜走了?在我的一生中,有多少时间我都在试图回忆自己忘记的事情:钥匙被我放在哪里了,我有没有喂过狗,垃圾箱应该什么时候推出来,我到底为什么要下楼。当然,我很庆幸自己可以永久地遗忘生活中的某些东西,但是更多被遗忘的东西是我希望自己还记得的。所以顺理成章,我的探秘之旅将由此开始:我要去采访鲍勃,并了解一下拥有完美记忆的体会。

你有没有思考过记忆到底是什么?过去几个世纪以来,科学家一直在试图解开这个谜题。在20世纪50年代,谜题中的一块拼图出现了,他是一个叫亨利·莫莱森(Henry Molaison)的人。

幼年时期的莫莱森是个有着飘逸黑发和坚毅下巴的英俊少年,他的人生本有着光明的前途,但一次事故改变了他的命运:路上一辆骑得飞快的自行车冲向了他,当他意识到危险时已经来不及躲开了。虽然不能确定那次事故是否直接导致了莫莱森的癫痫,但当他27岁时,他的病情变得越来越严重以致于无法继续工作。1953年,莫莱森决定进行一场还没有被临床通过的实验性手术。为治疗他的癫痫,医生钻开他的大脑,把产生癫痫的脑区吸了出来:这个区域被称为海马体,在大脑的两侧长成海马的形状。手术可以说是成功的,因为确实治愈了他的癫痫,然而也出现了严重的副作用:莫莱森不再拥有任何有意识的长期记忆。虽然他保留了手术之前的大部分记忆,但任何新的经历他都会在30秒内忘记。

之后一位年轻的博士后苏珊娜·科尔金(Suzanne Corkin)开始和莫莱森会面并对他进行研究。她后来出了一本书,写到他们的友谊,里面她称他为一个乐于学习的学生。[1]她说,莫莱森一直生活在一个只有30秒的世界里,没有因为担忧过去或未来而产生的焦虑。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科尔金和她当时在麦吉尔大学的导师布兰达·米尔纳(Brenda Milner)向莫莱森展示了一幅五角星的图画,让他用铅笔描出它的轮廓,不过他只能通过镜中的映象看到自己的手和五角星。[2]你们可以自己尝试一下,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过了一段时间,虽然莫莱森不能回想起之前曾经做过这个任务,但他完成得却越来越顺利了,其他类似的任务也是。这说明他仍然可以形成与运动相关的长期记忆。这个不同寻常的大脑第一次提供了确凿证据证明特定记忆存在于不同脑区,并表明记忆可能存在存储空间。科尔金在接下来的46年中与莫莱森定期会面,虽然对于莫莱森而言每次会面都像是初次见面。“这还有点意思,”他告诉她,“都说实践出真知。而通过我的实践,你在得到真知。”[3]

自莫莱森手术的半个多世纪以来,科学家们仍然没有对记忆的本质达成一致。大多数人认为记忆分为三类——感官记忆、短时记忆和长期记忆。感官记忆是最先进入大脑的一种记忆:它只持续一瞬间——刚刚够用来感知你所在的环境。衣服在皮肤上的触摸,空气中篝火的味道,外面的车流声,除非我们特意要去关注这些记忆,否则它还是马上消失为好。1分钟之前,你还没有注意到你脚上的袜子的触感,这段记忆投射到你的大脑中然后马上消失了。而现在,由于我提到了这点,你没法再无视袜子的触感,于是这个感官记忆被推进到你的短时记忆中。

短时记忆是指你对当前发生的事件的记忆——对,就是你现在正在思考的内容。你一直在无意识地使用自己的短时记忆,比如要想理解这句话结尾的含义,你需要记住句首的内容。我们的短期记忆是有上限的,一般来说是七项内容,可以记住大约15到30秒。但是通过不断的重复,我们可以将短时记忆转移到我们的长期记忆中——而用于存储长期记忆的脑库几乎没有上限。

长期记忆可以说是我们最重要的记忆类型,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们才能进行精神上的时间旅行,回到过去甚至预测未来。毫不夸张地说,是记忆让我们能够理解世界。著名的西班牙电影制片人路易斯·布努埃尔(Luis Buñuel)在他的自传中精辟地总结道:“没有记忆的生活根本就不是生活……我们的记忆构成了我们的统一性,我们的理性,我们的感受,甚至我们的行动。没有它,我们什么都不是。”[4]

所罗门·舍雷舍夫斯基(Solomon Shereshevsky)的编辑感到非常恼火。他刚刚和舍雷舍夫斯基开过例会,在会上他交代给舍雷舍夫斯基一长串——他需要采访的人,有关故事的信息,访问点的地址。舍雷舍夫斯基一如既往,一笔也没记。编辑觉得是时候要好好跟他谈谈了,于是他把舍雷舍夫斯基叫到办公室,让他坐下就开始教训他的不上心。舍雷舍夫斯基却毫无歉意,他说自己不需要记笔记,然后开始一字一句地重复编辑给他的复杂指示。

编辑大为震惊,接着劝说舍雷舍夫斯基去拜访亚历山大·卢瑞亚(Alexander Luria),当时著名的俄罗斯心理学家。卢瑞亚发现舍雷舍夫斯基拥有精确记忆的秘密是由于一种被称为“联觉”的认知状态。联觉是指人会把不同的感官刺激不自觉地联系起来的一种情况。例如,有的联觉人听到铃声时就有吃柠檬的感觉,或者想起某个数字就会看到红色。在这本书中,我们会多次讨论这种情况。而对舍雷舍夫斯基来说,如果要他记一个单词,他的联合知觉会让他同时尝到并听到这个单词。这就意味着,当他以后需要回忆起这个单词时,他将有多个触发机制来提醒他。舍雷舍夫斯基的想象力如此生动,以至于在一次实验中,仅仅凭借想象一只手在炉子上一只手在冰块上,他就可以一边让一只手升温,一边让另一只降温。

卢瑞亚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对舍雷舍夫斯基进行了一系列的测试,整个研究持续了30年之久。根据记录,他曾试图测试出舍雷舍夫斯基的记忆极限,但最终放弃了。[5]

虽然史上鲜有记载这种天生过目不忘的人,但有很多研究描述了那些通过训练达到非凡记忆的人。比如乔治·科尔塔诺夫斯基(George Koltanowski),他14岁时开始学习国际象棋,3年后就获得了比利时冠军。他还参加盲棋比赛,蒙上眼睛,通过裁判告诉他们对手的动作,而自己说出每一步棋的下法。他于1937年创造了1对34人的国际象棋盲棋车轮战世界纪录。他的对手们可以看到棋盘,但他还是取得了24局胜、10局和的战绩,至今无人能敌。

虽然科尔塔诺夫斯基的记忆力惊人,但是他并非天生就拥有超出常人的记忆。相反,他只是用了一些经典魔术中的超级记忆技巧,帮助他把要学的内容与有趣而令人难忘的信息联系起来,比如搞笑的图像、韵脚,或者歌谣。

所以当我第一次听说鲍勃,一个能记住他生命中每一时刻的人,我以为他肯定用了类似的方法。但我又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他怎么会有足够的时间用韵脚或歌谣来记住每一天的每一件事呢?我翻阅了各种医学文献,看之前有没有提到拥有这种才能的人,发现直到前不久,才记载到第一个能记住自己全部经历的人。

当时,美国神经生物学家詹姆士·麦高(James McGaugh)收到一封不同寻常的电子邮件。

2001年,麦高正在他的办公室处理一些杂事时,他的计算机发出了提示音。这是一封来自一位女士的电子邮件,她是通过谷歌搜索“记忆”而找到了麦高。这位女士就是后来我们知道的吉尔·普莱斯(Jill Price),加利福尼亚州一所学校的行政人员。她在邮件中告诉麦高,自己在记忆方面有些与众不同,想和他见面。麦高是学习记忆领域的专家,但早已不再从事医学工作,所以他简短地回复了邮件介绍她到一家记忆专科诊所。吉尔却马上回复道:“不,我只是想跟你谈谈——因为我不能忘记任何事。”

我唯一的希望就是你能以某种方式帮助我。我今年34岁了,从11岁以来我就有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能力,我可以回忆过去,而又不仅仅是回忆……从1974年到今天的任何一天,我都可以告诉你它是星期几,那天我做了什么,以及那天发生了什么重要事情……每当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日期,我就会自动回到那一天并回忆起自己当时在哪里,在做什么,那是星期几,等等。这种回忆无时无刻而且无法控制,让我感到精疲力竭。[6]

于是那年春天一个周六的早上,吉尔来到了麦高的实验室。麦高从书架上取出一本大书,随意翻开了一页。这是他去年的圣诞节礼物,里面是20世纪每天的剪报。麦高随机选择了吉尔生活过的某一天,问她当天发生了什么。

麦高向我回忆起他们当时的那次会面。“她真是非常的不可思议,”他告诉我,“我给她描述一个事件,她就能告诉我发生在哪天和星期几,或者我告诉她一个日期,她就能告诉我那天发生的事情。”

麦高还让她说出过去21年的复活节都是星期几,她一个都没说错。她甚至告诉他在那些日子里她做了什么,更值得一提的是,她其实是犹太人,并不过复活节。

这是用了什么特别的技巧吗?吉尔是不是用了科尔塔诺夫斯基的思维训练法来记住她自己的全部生活?为了找到答案,我决定自己来学习一些记忆技巧。

如果你几年前告诉亚历克斯·马伦(Alex Mullen)他能够花比系鞋带更短的时间来记住一整套扑克牌,他会说你一定是在瞎扯。他的记忆并没有特别好,甚至还要低于平均水平。

“那到底发生了什么?”我问他。

“我读了一本书,”他说,“书名是《与爱因斯坦月球漫步》(Moonwalking with Einstein)。”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舒亚·福尔(Joshua Foer),他作为一名记者报道了美国记忆力锦标赛,他曾以为这像是美式橄榄球的超级碗一样,是学者们的年度终极大赛。[7]但事实上,他意识到这些人只是用古老的技术训练记忆。于是他开始拿自己做试验练习这些技术,结果在第二年的竞赛中就赢得了冠军。

马伦(Mullen)是一个美国医学院的在读学生,他受到福尔故事的激励,也开始实践。两年后,他来到中国广州,在2015年世界记忆锦标赛决赛中获得第二名。比赛包括十轮挑战,其中包括1小时之内记住尽可能多的数字,在15分钟内记住尽可能多的面孔和名字,或试图记住数百位的二进制数字。最后一轮是经典的纸牌速记,所有参赛选手需要尽快记住一副随机洗好的扑克牌——这是马伦最擅长的项目。那天,马伦在21.5秒内记住了全部的52张牌——比当时的领先者杨雁快了整整1秒,最终他获得总积分第一名并赢得总冠军。

这种记忆能力似乎令常人望尘莫及,但根据马伦的说法,任何人都可以做到。他说:“你只需创建一个记忆宫殿。”

如果你没看过福尔摩斯的话,你可能不知道什么是记忆宫殿。它是你想象中一个你熟悉的地方,也许是你的房子,或者每天上班的路线。要想记住很多东西,不论是扑克牌还是购物清单,你只需走过你的记忆宫殿,然后把每件物品的图像放置在沿途特定的地方。要回忆起这些物品只需要再次走过那条路线就可以把它们一一想起来了。

这就是在宴会厅的屋顶倒塌之后,西摩尼得斯发明的记忆法。有感于利用座次来辨认尸体的事情,西摩尼得斯发现记住任何事物最有效的方法是将它们的图像和一个熟悉而有序的地点联系起来。

你现在就可以用你周围的事物来做这个实验。由于我正坐在家里的办公桌前,我选择记住我的订书机、茶杯、打印机,还有我的笔记本等。我的记忆宫殿是我上班的路线,因此我将订书机交给加油站的女士,在我的想象中,她正用这部订书机将我的收据装订在一起。我把茶杯放在公交车站的座位下面,这样里面的茶水就不会洒出来。我把打印机一路带到火车站,留给上车之前的检票员,然后上车把笔记本夹在两个座位的缝隙之间。这样一来,你不但可以按照放下的顺序记住这些物品,还能够依照返程的路线从后向前一一说出每件物品。

但是,如果你想记住一长串数字,你还需要学会另一种技巧。我们的记忆还没有发展到能以同样的高效率存储任何类型的信息。比起那些不那么重要的信息,那些生死攸关的内容更容易被保存下来——而没有直接生死利益的数字是一类重要性极低的信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要把这些信息转换为利于记忆存储的视觉图像。两届世界记忆冠军,来自哥德堡大学的学生乔纳斯·冯·埃森(Jonas von Essen)告诉我,为了记住一整套扑克牌,他会把每张扑克牌的数字与一幅图像联系起来,然后将这些图像分成三组再放在他的记忆宫殿中。对他而言,看到红桃四、红桃九和梅花八就瞬间转化为福尔摩斯在边吃汉堡边弹吉他的图像。

冯·埃森初次尝试这种技巧时,就意识到自己可以“记住的内容超出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数量”。明年,他要挑战背诵圆周率的世界纪录——他的目标是达到10万位数。

这真的如此简单吗?我不禁怀疑。任何人都能够用这种方法成为记忆冠军吗?还是说他们有什么特别之处?伦敦大学学院的研究人员想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为此他们扫描了10位进入世界记忆锦标赛决赛选手的大脑。像其他实验一样,他们也扫描了年龄相仿记忆力正常的普通人的大脑。通过对比这些人的大脑,他们试图找出超级记忆者的大脑是否有任何结构上的差异,使他们拥有如此非凡的天赋。

不出所料,当被要求记忆一组三位数的数字时,超级记忆者的表现要比对照组好得多。但在记忆雪花的特写图像时,两组人的表现都很一般。我采访了埃莉诺·马奎尔(Eleanor Maguire),这项研究的首席研究员。当问到他们由此发现了什么时,她说测试并没有发现这些人在智力方面与常人有任何差异,他们的大脑中也没有任何结构异常。[8]但两组之间确实存在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别:在回忆数字时,记忆冠军组更多地调动了空间意识和导航相关的三个脑区。换句话说,超级记忆者更善于记忆是因为他们运用了自己的记忆宫殿。

“这种方法每次都能管用吗?”我问冯·埃森,“你的记忆从不会突然出现一片空白吗?”

“从来不会,”他说,“如果你把记忆存放在那个宫殿中,它就绝对安全。”

但麦高面临的难题是,吉尔似乎并没有使用任何这些所谓的技巧。吉尔不断强调她的记忆是完全自发的而没有使用任何策略。她的记忆就像一部充满情感的电影,没有进行任何有意识的控制。麦高相信她,因为他注意到她对问题的回答都是“迅如闪电,而非刻意为之”。

麦高在接下来的五年里一直研究吉尔特殊的记忆能力。幸运的是,吉尔从10岁到34岁写了详尽的日记,这使得麦高的团队可以一一验证她过去的生活点滴和细节。

更加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尽管吉尔对个人经历有着前所未有的记忆,但她在任何其他类型的记忆任务中都表现平平。她对桌上摆放的数字或物件的记忆并没有优于同龄人。她在学校的成绩也没有很出色,她说自己并不擅长记住事实或者图表数据。让人出乎意料的是,吉尔拥有的并不是我们通常了解的相片式记忆,她有一种特殊的自传体记忆。

麦高想知道为什么吉尔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件记得如此生动,而其他类型的记忆却很普通。他从来没见到过像她一样的人,而且也几乎没有见过这种超级记忆的相关科学文献。他说这简直像是一部侦探小说。为了找到更多的线索,他需要更多的证据,也就意味着需要更多这样的人。因此他发表了一篇描写吉尔的论文,并将这种状况命名为“超级自传体记忆”(简称HSAM)。[9]这篇论文被国际各大媒体报道,一时间他收到无数自称有类似天赋的人的来信。他和他的同事们花了很长一段时间对这些人进行了各种测试,只有5个人真正通过了他们严格的甄选,鲍勃就是其中之一。

“抱歉,我迟到了,”鲍勃说,“我忘记这个地方在哪儿了。”

现在正是洛杉矶的傍晚,我还有着严重的时差,也还没有去酒店放行李。我尴尬地笑了一下。鲍勃和我约在机场附近的威彻斯特区,一个叫特鲁克斯顿美式酒馆的酒吧。我们在吧台坐下来点了一杯啤酒。鲍勃是个64岁的电视制作人,戴着黑色细框眼镜,脸上带着狡黠的微笑,他略带鼻音的音色让我想起一部动画片。

我事后才知道鲍勃没有在开玩笑——他竟然真的忘记了餐馆的地址。就像吉尔一样,虽然他们可以记住亲身经历的每件事,在记忆其他类型事件的时候并没有优势。但让他回忆自己生命中的任何一天时,就完全不同了。对他来说,回忆40年前的事就像回忆昨天发生的事一样轻而易举。回忆像潮水一样扑面而来,带着丰富多样的感官体验,如当时的气息、味道和各种情绪。

“这就像是在看家庭录像,”鲍勃说,“当我回想过去的某一天时,我能准确地体验到自己当时的情绪。我能感受到当时的天气——如果天气炎热又潮湿,我会记得我穿了什么,感到衣服是多么贴身。我的所有感官都同时被触发了,我能记起我和谁在一起,甚至我当时在想什么、我的看法和态度。有时候我会回想起自己年轻时候的想法并感慨,‘哇,我那时竟然会有这样的想法?’——就这样在我的脑海中,所有的细节都会被激发出来。”

当服务生把我们带到座位上时,鲍勃向我讲述了他的童年。他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西部,兄弟三个,他是老二。他在10多岁的时候开始注意到自己的记忆力与常人不同。他说:“我和小伙伴们说起小时候的事,我会说,是啊,那天是在2月4日,一个星期五。”

渐渐这变成了一种聚会时候的技能表演。“人们经常误解,他们叫我‘雨人’,但对我来说这只是一个怪癖——你知道,就像是左撇子或其他别的什么。我从不认为这很稀奇,我以为上百万人都可以这样做。”

我想亲自测试一下鲍勃。那时是2013年,我正在研究关于记忆的课题,和鲍勃用网络电话Skype聊了一会儿。当时我问了他两年前发生的事情,即2011年11月7日。

“可以,”他说,“你还记得那天你做了什么吗?”

我想了想做出了否定的回答。尽管我选择了自己的生日,但我还是不记得了。

“好吧,那是一个星期一,”鲍勃说,“前一天周日晚上,我最喜欢的球队匹兹堡钢人队输给了乌鸦队。我记得周一一早醒来自己为此感到无比沮丧。我当时在马萨诸塞州的科德角工作,刚完成《钓鱼者》(Reel Men)的节目录制。那天晚上我还给前女友发了封电子邮件,她第二天就回复了。”

回到2015年的特鲁克斯顿餐桌上,我决定向鲍勃询问同一天,2011年11月7日。

“那天是星期一,”他马上说道,“前一天,在和巴尔的摩乌鸦队的比赛中,钢人队惜败。我当时在马萨诸塞州的科德角工作,录一档名为《钓鱼者》(Reel Men)的节目,是讲渔民寻找巨型金枪鱼的故事。那天晚上我无法入睡就给前女友发了一封电子邮件。我期待她能回复我,果然第二天一早她就回复了,于是我那天都感到很满足。”

我完全震惊了,他的头脑里到底有什么是我所没有的?

要找到答案,我们要回溯到20世纪50年代的加拿大,蒙特利尔神经科学研究所的一个手术室中。在那里有一位具有开创性的脑外科医生,怀尔德·潘菲尔德(Wilder Penfield),他是第一个在开颅手术中用电流刺激大脑的人。由于癫痫患者进行手术时需要保持清醒,潘菲尔德就利用这个机会以微电流刺激暴露在外的各种脑区来研究它们的功能。在一次手术中,他刺激了一位年轻女性的海马体上方的颞叶某区域,她突然说道:“我觉得自己听到一位母亲正在某处呼唤她的小儿子,这似乎是多年前发生在我家附近的情景。”

于是潘菲尔德再次刺激了那个地方,母亲的呼唤再次响起。接下来他将电极向左移动了一点,女人又听到了不同的声音。她说:“那是一天夜里,声响来自某处的一个狂欢节,有个旅行马戏团,他们有许多运输动物的马车。”[10]

那些被潘菲尔德突然激活的一小团神经细胞像是唤醒了那些被尘封的久远记忆——如同在落满灰尘的相册中随意挑出了一张照片。

当前被大多数神经科学家认同的理论是记忆存在于神经突触——也就是神经电位脉冲从一个神经细胞传递到另一个神经细胞之间的那个间隙。当在两个神经细胞之间发生了多次脉冲传递时,某些特定突触就被加强了,这样一来,前一个神经细胞的各种活动将会更容易影响到第二个神经细胞。这就如同行走在茂密的森林中,沿着同一条路前进的人越多,这条路就变得更明显,也会有更多的人来走这条路。反之亦然,如果某些神经通路从不被使用,它们会像真正的道路一样慢慢被遗弃。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容易忘记那些不经常练习或反复思考的事情。

记忆大多发生在大脑的海马体内,但并不是由海马体独立完成的。比如当你收到一束花。由亨利·莫莱森的案例我们知道这种短时记忆行为不涉及海马体,而是由负责触觉、视觉和嗅觉的相关大脑皮层处理的。只有当这些事需要被记录超过30秒,海马体才开始发挥它的作用,于是我们就能观察到相关的皮层区和海马体之间的连接增强并增长,让我们能够将记忆永久地刻画在大脑结构之中。

海马体的主要功能是将记忆的各个方面黏合起来。当人们试图学习一些新的信息然后试图回忆它们时,在学习时海马体更活跃的人能够更好地回忆起那些事情。这似乎表明,他们从一开始就能对这些信息进行更加有效的加工整理。

因此我更倾向于把记忆想象成一个由神经细胞组成的蜘蛛网——它一路延伸到大脑的不同区域,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会增强或者减弱。当连接越多越强大,你的记忆也就越生动,也更容易被回忆起来;如果破坏了这个网络,记忆就会永远地消失。[11]

虽然鲍勃的记忆网比我的更紧密,但他的记忆就像我的一样,对于某些日子的回忆要比其他时候更生动形象。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最鲜明的记忆往往是那些带有某种感情色彩的时刻。当我们的情绪被爱、压力或恐惧等情感所触发时,大脑会向杏仁核释放应激荷尔蒙——杏仁核是位于大脑深处一个杏仁状的区域,它参与我们的情绪化行为。然后杏仁核会向其他的大脑区域发送信号,强化当时正在活跃的神经突触之间的联系,就像是告诉大脑其他部分“这件事非常重要,请记住它们”。这样一来,事后我们就更容易回忆起这件事了。

当我回忆起自己最深刻的记忆时,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场景就是2013年在芝加哥海德公园举办的邦·乔维(Bon Jovi)演唱会。那是盛夏一个炎热的午后,我们三个要好的朋友聚在一起,还有意大利白葡萄气泡酒、明媚的阳光和激动人心的现场。我清楚地记得自己当时兴奋异常。而出现在我脑海中的第二个场景是我的大姐在父母的卧室里试穿婚纱。我当时激动不已,不得不走出房间才能平静下来。而突然之间,我脑海中又浮现出在自己的婚礼上,我和丈夫手牵着手,看着我们的小辈在巨型幕帐外一起踢足球,而朋友们在阳光下谈天。

我问鲍勃他最深刻的记忆是什么,他的回答令我惊讶。那并不是婚礼、婴儿的降生,或某个伤感的时刻——而是个美好而平常的一天。确切地说,那是1970年5月7日。

“这一天真的是令我记忆犹新,”鲍勃说,“我记得很清楚,那时我20岁,正在读大学,同时在一个精神健康中心打工当管理员。那年的3月13日,我在课堂上做了一次模仿秀很受欢迎,于是我被选到主校区参加一门讲演课。那是一个明媚的春天,我去了六点钟的弥撒,因为我从早上7点到下午3点得工作,我记得自己走过教堂的那些台阶,强烈地感受到自己是多么开心。接下来我去工作,又去了保龄球课。之后我回家开车到分校与教授和另外两名学生碰头。我之前从没去过主校区,那里很漂亮,我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当时的感受。我记得那一整天的事和所有的感受,以及当时的凉风轻拂。这真是非常美好的一天。”

我不禁思考,为什么我们其他人不会记得这种平凡的经历。忘记是不是有什么好处呢?

19世纪末,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说过,如果我们记得每件事,多数情况下我们会感到像什么都没记住一样的糟糕。

他说,大部分的自传体记忆都会经历一个压缩的过程——我们删除了一些之前发生过的事情和情感而将它们总结概括。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我不记得自己是否关了煤气灶上的开关:如果你经常做同一件事,你对这个事的回忆就被合并在一起了。因此大部分细节都在合并概括的过程中消失了,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很难回忆起以前非常平凡的经历。

由此我学到一个小技巧,就是在关煤气的时候大声学不同动物的叫声。当时也许会觉得很傻,但晚些时候当你试图回忆有没有关火的时候,这个举动真的可以让你更有效地想起来。动物的叫声可以防止这个记忆被合并到相似事件流之中。

当然你不会希望这样对待每一件事。过去的经历是用来指导我们在今后做出决定的,如果我们要事无巨细地把过去都回忆一遍,那我们可能永远也做不了决定。“忘却,”詹姆斯说,“除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并不是记忆力的一种疾病,反而是确保它健康且有活力的必要条件。”[12]

了解这些之后,听到吉尔被每天轰炸式的记忆所困扰,也就不足为奇了。这甚至引起了她几次抑郁症的发作。麦高说,吉尔经常感到非常伤心,因为她会不断回忆起自己一生中最糟糕的时光。

正常情况下,人们并不想过分流连于过去,但吉尔的记忆常态就是将一个又一个的事件不间断地回想起来。在麦高认识的所有人中,吉尔是独一无二的“记忆牢笼中的囚长和囚犯”。

我问鲍勃是否见过吉尔。“没有,”他答道,“但我听说过她的故事。她的记忆几乎吞噬了她的生命。她写到自己就像是被永无休止的记忆附身了一样。幸运的是,对我或其他认识的超级自传体记忆者来说,我们没有这个问题。”

的确,麦高这个特殊团体的大部分成员都不认为他们的思想杂乱无章——实际上他们相当乐于整理自己的记忆。他们也能在适当的时间提取记忆,不论是放松的时候还是在某些必要时刻,他们都能快速检阅过去的记忆。

“那对于痛苦的回忆怎么办呢?”我问鲍勃,“这种鲜明的记忆难道不可怕吗?”

“当你回忆痛苦的往事时,就会觉得仿佛发生在昨天,然后你就会明白,如果你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些,事情就会变得更糟糕。尤其过去一些不好的事情发生之后,当你又处在类似的情况中时,你就会重温过去的记忆,而且对旧事重演的可能感到焦虑。但我个人认为,记住这些坏事的一个好处就是,比起其他人你更容易吸取教训。”

“此话怎讲?”

“因为能记住所有的细节和当时的感受,在遇到类似的情形你就会想到,‘慢着,我绝不能再重蹈覆辙了’。而且不管怎么说,大多数情况下糟糕的日子并没有那么糟,所以我不会去过分纠结于那些事——我更喜欢活在当下。”

我们边吃晚餐边聊起了鲍勃的校园时代和早年生活。

“我记事很早,虽然那时还没有日期的概念。我记得一些自己很小的时候的事情。最早的记忆是母亲怀抱着我,而我在喝奶。”他告诉我。

我最早的记忆也是母亲,不过是在一楼厕所的洗手台上,她把我头朝下提着,试图让我的呼吸道保持顺畅,因为那时候我得了严重的百日咳。我清楚地记得自己当时看到洗手台在我的鼻子几厘米的地方上下摇摆,还有那个狭窄闭塞的空间。我后来问妈妈是否记得这件事,她说那应该是我生病的那个月里的某一次;她记得有几次她不得不用手指从我的喉咙里抠出浓痰——那时我已经两岁半了。

“那时你多大了,两三岁?”我问鲍勃。我以为这个最早的记忆是他幼儿时期喝牛奶的事,但他脸上诡异的笑容让我犹豫了。

“我那时应该是在喝妈妈的奶。”他答道。

“你是在开玩笑吗?”

他大笑起来。“你知道我爱开玩笑,但这次我没有,”他说,“我记得她脸上有那种满足的表情。我估计那个记忆是我9个月时的,我肯定那时还是个婴儿。”

这引起了我的兴趣,9个月大婴儿的记忆——就算是对一个超级记忆者来说,这真的可能么?

一般来说,我们最早期的记忆多是模糊的,这种情况被称为“婴儿失忆症”。现在有几种理论试图解释这种现象:弗洛伊德不出意外地把它归咎于成年之后,人们因为羞耻感而试图压抑婴幼儿时期的性记忆——这种理论已经被证伪。更可能的一种解释是,在生命的最初几年里,大脑中负责形成记忆的神经细胞正在不断生长、成熟,并被修剪。特别是在海马体内,大脑需要清除旧的记忆来为新产生的神经细胞腾出空间。保罗·弗兰克兰(Paul Frankland),一位在多伦多儿童医院从事研究的科学家,当他加速小鼠海马体中新细胞的产生时,他发现它们变得更加健忘了。而当他反过来用一种化疗药物减缓神经细胞的生长时,幼年小鼠能够记住更多的东西。[13]还有一种理论认为,年幼的婴儿缺乏自我认知和语言技能,而这些技能很可能是使记忆嵌入环境便于回忆的一个必要因素。

那这是否意味着鲍勃9个月大时的记忆不是真实的呢?我为此请教了乔治亚州的帕特里夏·鲍尔(Patricia Bauer),她是埃默里大学的心理学教授和婴儿失忆症的研究专家。她说,我们最早记忆的个体差异很大,从1岁到9岁都是可能的。所以她给出的答案是,是有可能在9个月大就开始有记忆的,但对普通人我们会怀疑它的准确性。“很难定义这个记忆是从何而来,它可能是对单次事件的回忆,但也可能是对许多相似事件的一个概括重构,特别是在我们一生中可以看到许多婴儿哺乳的场景。”

所以鲍勃的记忆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那是他早期经历的类似场景的一个概括。无论怎样,这件事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我们能相信自己的记忆吗?

美国政客米特·罗姆尼(Mitt Romney)曾向一群茶党支持者讲述他参加金禧纪念活动的回忆。这是庆祝美国汽车行业50周年的一大盛事,吸引了75万人前来参加,以亨利·福特(Henry Ford)最后一次公开亮相而闻名。唯一的问题是,这个纪念活动发生在1946年6月1日,罗姆尼出生前9个月。

那么是罗姆尼在蓄意说谎吗?这位共和党领袖说他的记忆是“朦胧的”,因为当时他只有四五岁。事实上更可能的解释是,他从父亲那里听到了这个故事,并把它放到了自己的记忆中,变成了他后来自认为对事件的真实回忆。

直到20世纪90年代,科学家才开始系统地研究假记忆这个概念。当时伊丽莎白·洛夫特斯(Elizabeth Loftus),现就职于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的认知心理学家,最早报道了她研究团队的一项实验,研究对象是一个叫克里斯的小男孩。[14]14岁的克里斯描述了自己5岁时去华盛顿的一个购物中心的经历。他对这次经历的回忆极为详尽,因为他跑去一家玩具店玩,之后就迷路了。他在找不到自己的家人时想到:“天啊,我现在遇到大麻烦了。”他还记得自己以为再也见不到他的家人了。最终,在一位秃顶的穿格子衬衫老人的帮助下,他和家人团聚了。

蹊跷的是,这个故事里的大部分内容从未发生过。这个故事其实是由克里斯的哥哥吉姆与洛夫特斯合作杜撰的。吉姆向克里斯讲了这个故事并提供了几个要点——那个老人,那家购物中心——而克里斯自己填补了其他所有的细节。克里斯的故事表明,我们完全可以将假记忆植入人脑中。从那以后,洛夫特斯和其他人又多次重复了这个实验,成功地植入了五花八门的虚假记忆,从噎食、几近溺水,甚至到被恶魔附身。

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不能避免。在洛夫特斯14岁的时候,她的母亲在一个游泳池里溺水身亡了。在洛夫特斯44岁生日那天的家庭聚会上,一位叔叔说当时是她最先发现了母亲的尸体。虽然这之前她对母亲去世的事没什么印象,但突然之间事故的记忆像潮水般涌现出来。几天后,洛夫特斯的兄弟打电话告诉她,她的叔叔记错了——实际上是他的婶婶发现了母亲的尸体。所以之前几天里如此清晰生动的回忆完全是错误的,洛夫特斯无意中对自己进行了一场实验。

而记忆出错是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1989年11月15日,15岁的安吉拉·科雷亚(Angela Correa)从学校失踪。几天后,她的尸体被发现,死因是强奸后被勒死。嫌疑犯是一名17岁的学生杰弗里·德斯柯维奇(Jeffrey Deskovic),他在科雷亚失踪期间也不在学校。警察对他进行了提审,在被严刑审讯6个小时后,他终于承认了谋杀。虽然DNA测试结果与德斯柯维奇不匹配,但由于他的供述,他最终被定罪并被判终身监禁。16年后,新的DNA证据找到了真凶史蒂芬·坎宁安(Steven Cunningham),他因为另一起谋杀案正在服刑,对此他供认不讳。德斯柯维奇最终得以无罪释放。

你可能会觉得虚假供述不可思议,但它出现的频率却高得惊人。美国一个名为“无罪计划”的团体认为,在美国的定罪案件中有近四分之一存在虚假供述的成分。不论你多么自信,认为绝不会任人摆布,到最后你一定会惊诧自己是多么容易会屈服。最近,洛夫特斯向人们证明了睡眠不足就可以导致虚假供述,她成功地让学生承认自己按下计算机的错误按键导致一周数据丢失。事实上,这些学生并没有做过这件事,但前一天晚上没有睡觉的学生中有一半承认了,他们确实有犯错的记忆并签署了一份供述声明;相比之下,那些睡眠充足的学生只有不到五分之一承认。疲劳,低智商,诱导提问,这些都可能促成一段假记忆的形成。

这些例子向我们揭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当我们的记忆形成之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每当我们回忆一件事时,我们就会强化形成记忆的那条神经通路,这样一来被巩固的记忆可以更持久地存在于我们的脑海中。但在这个短暂的回忆过程中,我们的记忆变得可塑——我们能够重新调整,甚至扭曲记忆。

我想知道,这是否就是鲍勃惊人记忆背后的奥秘呢?是不是他回忆的方式有什么特别之处,使得他比我们其他人能更好地巩固强化记忆,从而记得更准确、更持久呢?

“这个人叫比利·梅尔(Billy Mayer),”鲍勃说,“大家以为他和一个叫卡特里娜·杨(Katrina Young)的女孩在一起。因为他的妻子离开了他,然后这俩人成了好朋友,于是就有了这个传言。其实这是个无稽之谈,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人们对此进行了调查也没人能证明他们两个在约会。不过虽然他们并没在一起,小镇的人们还是觉得很不好——”

他说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大概是因为我露出了困惑的表情。

“不好意思,有时我没太在意自己到底说了什么。”他笑起来。

原来鲍勃正在谈论荷兰学院,这是一个以校篮球队为核心的社区,球队叫金骑士队,是大学联赛里的一支强队,曾多次打入决赛并拥有众多备受瞩目的运动员,如奥蒂斯·波基(Otis Pooky)和艾萨克·莫斯利(Isaac Moseley)。鲍勃是骑士队最忠实的粉丝,因为这个队伍——实际上是整个团体——只存在于他的想象中。[15]

在鲍勃很小的时候,他就在自己的想象中创建了一支自己的篮球队。所有球员都住在一个名叫老虎镇的地方,然后他会在头脑中进行篮球赛。球队会去打冠军赛,有输有赢。他曾以为等他长大这种想象就会停止,但随着他年龄的增长,球队的球员也跟着他一起变老了。球员们一路读完大学,然后结婚生子。如今,大多数人都有了一份工作,有些人因为意外事故或衰老而离开了人世。“这就像是我脑海里一本长达50年的书。”鲍勃说。

如果你觉得这听起来有点像强迫症(OCD),那你就说对了。鲍勃在很多事上都有些强迫,他也承认自己有洁癖,“如果我的钥匙掉在地上,我会用热水反复冲洗”。

对一直在寻找蛛丝马迹的麦高来说,这是一条重要的线索。他很快发现,其他具有超级自传体记忆者(他们喜欢自称为HSAM)也经常具有某些强迫症的倾向。对吉尔来说,是她的日记——她写的字又小又密,有时候她自己都认不出来。对于其他人来说,有的是记得他们每次穿新鞋的时间、地点,有的是不停地打扫卫生,有的是一遍又一遍地看某个电视节目。他们中的大多数也喜欢整理和回忆他们的记忆。举例来说,鲍勃在堵车的时候就会试图回想发生在每年那一天的美好回忆——比如,他5岁以来的所有3月1日发生的事,或者他会试着回忆1969年6月每一天发生的事情。

“这种强迫倾向是这个谜题中非常有意思的部分。”麦高说。

近年来这个具有超级自传体记忆的群体越来越壮大了,现在这支队伍已经超过50名成员了。为了进一步了解他们,麦高为这些人做了各种各样的测试,包括心理的各个方面,比如语言流畅性,对人脸和名字的记忆力,等等。他想知道这些人是否还擅长其他的事情。

不幸的是,目前尚无定论。如同吉尔一样,超级自传体记忆者在任何测试中都没有显著优于他们的同龄人,更谈不上出类拔萃。于是麦高又进行了另一种尝试,他要求实验对象们回忆之前一周每天发生的事件,以及前一个月的那一周,以及前一年和前十年的一周。过了一个月后,麦高又出其不意地让参与者回忆相同的日期,并让他的团队成员去对比两次回忆的一致性。

正如你所料,那些超级自传体记忆者对过去有更好的记忆。但出乎意料的是,两组人群对前一周的记忆不论在数量还是程度上都非常相似。[16]

这足以让麦高相信,鲍勃和他的同伴们在获取记忆上并没有比你我更有优势:他们并不是具有更强的学习能力,只是更善于保留记忆。

麦高想要进一步解开这个谜题。于是他又扫描了他们的大脑,发现了九个脑区的结构有些细微的差异,其中尾状核和壳核要比平均值大。这非常有意思,因为这两个区域也与强迫症有关。

这只是巧合吗?福尔摩斯说过,世上可没有那么多偶然。麦高也相信并不这么简单。

麦高说,在将事件转换为神经突触活动,我们称之为“编码”记忆的这个初始过程中,超级自传体记忆者的行为方式与我们其他人并没有什么不同。而读取记忆的方式也是如此。超级自传体记忆者和其他人的差异是发生在编码和读取过程之间——我们称之为强化巩固的阶段。麦高认为,他们非凡的记忆力可能源于他们对过去事件的无意识的强化巩固。也就是说,吉尔、鲍勃以及其他超级自传体记忆者没有主动去回忆过去来记住那些事——这需要一些相当的毅力。相反,他认为他们只是习惯性地回想和思考那些事,在不经意间就增强了他们对事件的记忆。

他说,这可能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强迫症。

当我开始写书的时候,麦高已经85岁了,在研究了50多年与记忆相关的问题之后,他也即将退休。可以看出来,他对找出这少数人惊人记忆力的原因抱有巨大的热情。而我十分好奇,他为什么选择把这么多时间和经历放在研究这样一个罕见的现象上。

他答道:“这并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问题,这些人大脑的行为方式一定与常人有什么不同。”而他想知道,这是否是一种全人类早期拥有,但由于没必要来保留这些记忆,而渐渐退化的能力。又或者这可能是一种基因变异引起的获得性功能。“无论答案是什么,都会影响深远”,他说,“这一过程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就是我们的终极问题。这也是我毕生的追求——理解我们称之为大脑的奇妙机器。”

而我一直记得鲍勃在饭后说的那段话。“要知道,能拥有超级记忆的最大一个好处就是,”他说,“我能够记住自己失去的那些人。”

“在那些我爱的人们还活着的时候,我确保自己时常关心想念他们,这样我就能随时回到自己与他们相处时的任何一刻,像回忆昨天发生的事一样。就算他们不在这个世上了,我仍然可以和他们在一起。即使他们已经走了,我也不觉得他们真的离开了,因为我对他们的回忆是如此清晰。我可以回到弟弟的生活中,而不像别人一样哀悼他,因为我能清楚地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我很关心他人并珍惜自己与他们相处的时光,因为那样虽然他们会离开人世,但他们永远存在于我的记忆中。”

自从这次会面之后,我经常想起这些话。当我的母亲被诊断出乳腺癌晚期时,这段话激励着我,让我在陪伴母亲度过她生命的最后时光中,尽力专注于我们在一起的时刻。我希望,那些记忆永远存在。

我知道自己的记忆永远不会像鲍勃或吉尔那样惊人,但像马伦和科尔塔诺夫斯基一样的人让我知道,只要在脑海里建立一个永恒的记忆宫殿,即使是普通人也有能力记住比预想的多得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