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女人挥着手。

她的脸朝向我,由于是逆光,表情看不清楚,大概面带微笑。如果真是在笑,那一定是像孩子一般天真的笑脸,如同夏天初次见到大海的孩子。她穿着绿色和银色相间的条纹泳装。

她的脖颈上闪烁着耀眼的光彩,如同戴着珍珠项链,那可能是汗水,也可能是在海中游泳后留下的海水,水珠浮在涂满防晒油的皮肤表面。

弧形的海岸蜿蜒伸展,一望无际,沙滩上只有女人和我两个人。

海滩上的沙子十分细小,攥在手中如同沙漏一般不断落下。

海岸上有三把遮阳伞。一把略微歪斜,立在远方;另一把是红色,下面放着女人的衣服、化妆品、香烟、太阳镜、一架带三脚架的相机、浴巾、梳子,一只插着两根吸管的菠萝,大概里面盛着朗姆调和酒,一只透明塑料包。我躺在第三把遮阳伞的阴影里。

女人放下了挥着的手。

我后悔应该打声招呼或者挥一下手,不过女人似乎并没有介意。

太阳当头照耀。

海滩闪烁着橘黄色的光芒,女人的身影仅留下一个黑点,如同地上挖掘出来的小洞。

女人站在水边,盘在脑后的头发梳理得十分整齐,她戴着一只镶金边的手镯,大概是塑料或象牙的,倒背着手,用脚尖不时戏着海水,那情景简直就是一幅饮料的广告画。

海面上泛着阳光,那情景使人想起体育场中人头攒动的人群,或者是从前学校实验室见到的发光细菌的显微镜图像。摇曳着的每一束光影转瞬即逝,随波荡漾,不断闪现。凝视着数以亿计的光点的闪动,感觉到橘黄的颜色逐渐渗入脑海,闪烁着从五官流入体内。橘黄色的光点如同铃声一般在耳中鸣响,干燥的气体散发着一种类似火药的焦糊气味,在喉咙深处引发干渴,刺透视网膜,好似天象仪中的繁星一般吸附在头盖骨上。据说先天性的盲人看到的是一片火红的沙漠,我想就是这种感觉。

我纹丝不动。汗水淌过我的腹部,到达游泳裤边之前便被海风吹干了,使我感觉冷飕飕的,一想到身体左边放着的画架和画布,以及散发着油味的颜料盒,我便觉得恶心。大海在闪闪发光,似乎在嘲笑颜料盒中所有的蓝色。从岩石和矿石中提取的颜料根本无法再现出大海的颜色。眼前浩瀚的大海融化了世上所有的一切之后仍然清冽澄澈,透过水底的海藻映照着天空。刚才错挤出的赭黄色颜料已经干透,裂开了细纹。

女人依然站在水边,脚跟不停地踩着沙子。

那个女人吃早饭时坐在对面的桌子,我记得和她寒暄过两三句。

“喂,你知道哪里可以借到安飞士沙地兜风车?问酒店前台就行吗?今天我想换五十美元。”

女人一边吃着橙子一边问我。我没有回答,只是摇了一下头。因为当时我吃多了甜瓜和番木瓜,感觉有点不舒服,而且那时已经日上三竿,酒店里充满了灿烂的阳光。餐厅从上到下,从跑堂的衣服到粉红色的餐巾、戴眼镜的外国女人的金发和红指甲、坐在旁边的老人吃咸肉时露出的白牙、桌面上镶嵌着的孔雀石和珊瑚、映在咖啡上的我的手指、所有的餐具、生菜的每一片菜叶,就连撒在桌面上的每一粒砂糖,都泛着晶亮的光彩。

“不知安飞士是否出租摩托车?我会骑摩托车。”

我再次摇了下头。气温在不断升高,融化的黄油气味散发到空气中,使空气逐渐凝重,我感到厌倦,不愿意理睬女人。一群女人结伴而过,卷起了一股黄油的气味。她们染着各色头发,脖颈肥胖,手脚都有黑斑。刚才吃的甜瓜太腻,番木瓜也有一点烂。一只耷拉着耳朵的白狗不知从哪里跑来,一个客人用香肠喂它,那狗却毫不理睬,懒懒地躺在游泳池边。

“我是来拍溪谷照片的。”女人手中拿着一架装有长焦镜头的相机。

她对着我按了两次快门。“这里租不到安飞士的车,听说问酒店前台的话,他们会出租酒店的沙地兜风车,不知还有没有?”

我来到海边时,女人已在海里游泳。我支起画架放上画布,但手中出汗,滑得握不住铅笔,而且笔上沾满了沙子。甜瓜和番木瓜仍然使我不住反胃,于是我决定停下画笔,躺下休息。

女人先是躺在气垫上,浮在水面,后来大概是发现了我,便回到沙滩上朝我不停地挥手。

她从水边走回到自己的遮阳伞下,低头回望着自己踩出的脚印,擦拭了一下身体,不过她用的浴巾并不是酒店的。

酒店的浴巾是红色的,上面绣着一个黄色的S印记。那个女人用的是一条在沙滩上极为醒目的白色浴巾。

在白色画布的对面,远远地可以见到白色浴巾在不停地摆动,女人脸庞的侧面和被海水浸湿的头发在其间时隐时现。女人在梳理头发,刚刚擦干的浓密的头发随着海风不断飘扬。女人又在刚擦干净的皮肤上涂抹橄榄油,油香随风隐隐传来,如果风向逆转,气味可能更加浓郁。

女人在两臂上涂着油朝我微笑,我也像她刚才那样挥了一下手。

女人手指大海在说着什么。大海的远方泛着鱼腹般的银色,一望无际,十分耀眼。

女人走了过来。

“给我那杯汽水喝一下,可以吗?”

我将红色汽水递给了她,里面的冰块已经开始融化。

“已经不凉了。”

女人衔着吸管喝了一口汽水,再次用手指着大海的远处。

“喂,你也看得见那里的城市吗?是不是只有我能看见?那里应该是座城市吧?”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手指的方向轻声说道。

我略微抬起上身。所谓城市,指的大概是女人隐约看到的远方的黑线。在海平面的远方有一条黑线,由于海面上阳光的影响,它时黑时白,右侧缓缓起伏,朦朦胧胧,不知是海岛还是半岛。凝目而视,眼底会感觉到一种刺痛,黑线也会从视野中消失。我将视线移到自己的脚上。

“真的,已经不凉了。”

她递回水杯。冰已经完全融化了。

“喂,你看不见城市吗?”

我把手罩在眼上方,再次凝神向远方望去,发现起伏的曲线最突起的地方竖立着什么东西,从这里望去只有针尖一般大小。如果那曲线是海岛或半岛的城市的话,那个微小的突起应该是一座尖塔。大概是山顶上的无线电天线塔,或者是巨大的烟囱,或者是为旅游观光特别设立的瞭望塔。

我想起避暑山庄的牛奶。夏天在避暑山庄的庭院里喝牛奶时,玻璃杯的表面会映出周围的风景。凉爽的空气形成的水滴表层映出周围的树木、乳白色的屋顶、白云以及群山峻岭,而且,周围景象映在玻璃表面形成的微妙曲线,和现在眼前看到的远方黑线十分相似。

“明信片上的城市。”

除了针尖般的尖塔,远方的黑线上还有一些细小的凹凸。我从前好像在什么地方看到过那种远景,似乎是从遥远的国度寄来的新闻纪录片里的一个片断。

图像十分昏暗,画面粗糙,光线刺眼,而且模糊不清,如果远离画面眯眼细看,可以辨别出画面中有士兵从即将坍塌的建筑物里用轻机枪扫射,身材矮小的国王和腰肢纤细的公主在金色的地毯上步行,耳上穿孔的土人傻笑着站在被猎杀的大象上,手举香蕉和长枪。我记得在新闻纪录片中见过海边模糊的远景。

女人如同眺望自己的故乡一样微微叹了口气,凝视着远方模糊不清的黑线。

“父亲曾经给我买过。以前,在我房间里,贴在黄色的墙壁上。”

“贴在安东尼·博金斯照片旁边的明信片很像那座城市,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你看得见尖塔吗?你瞧,建在那座山顶上的尖塔!明信片的画里也有一座尖塔。”

圆桌上映出遮阳伞的阴影,盛着苏打水的玻璃杯里是冰块融化后留下的静静的液体。

“我觉得那是烟囱,那个塔一定是烟囱,你看它在冒烟。”

我将沾着淡彩的纤细画笔轻轻放入水杯,颜料在水中画出奇异的曲线不断扩散。女人说那飘动的颜料是烟,在大海彼岸城市的尖塔上确实有类似的东西在飘动。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烟,不过,的确有什么东西在飘舞。

略带微妙凹凸的黑色线条。女人说那是城市模糊的曲线横卧在阳光灿烂的大海彼岸。那上方低垂着厚厚的黑云,那座城市现在笼罩在雷雨即将降临的潮湿空气之中。

“不过,我的明信片里的城市不一样,那不是烟囱,是一座雄伟的尖塔。大概是用来燃烧什么东西的,可能是处理垃圾。你仔细看,那是不是一座建筑物?那座楼好像不太漂亮,在那个烟囱旁边,好像监狱一样,是很一般的楼,窗户很少,有几扇窗子玻璃碎了,窗框生了铁锈,弯弯曲曲的。那座楼里一定十分黑暗,大概里面不需要阳光,烟囱冒出的黑烟熏黑了墙壁。”

女人看了我一眼。她将凝视着大海的眼光转向我,汗水沿着耳后侧流淌。大概她昨天才到这里,皮肤仍然十分白晳,薄薄的泳装紧贴在柔软的皮肤上,精心涂抹的橄榄油发出湿润的光彩。从她的眼神看,她昨天夜里没有睡好觉,可能是长时间眺望大海的缘故。

“你的眼睛里有城市的影子。”

女人注视着我的双眼。

“你的眼睛里有城市的影子,有巨大的垃圾堆,有处理垃圾的设施,楼是肮脏的灰色,似乎都是房顶很高的房间,不知是几层楼,每个窗户都很小,大概是为了防止臭气和黑烟。毫无装饰的水泥柱子,巨大的墙壁,上面有各种各样的涂鸦,都是孩子们画的。窗子非常高,窗户上没有树影,只有黯淡的天空。天就要下雨了,不知为什么只有那里黑云压顶,整座城市笼罩在潮湿的空气之中,垃圾山上落满了乌鸦。”

地势平缓的山顶附近,强烈的恶臭缓缓地飘向天空。密云低垂,各种垃圾的腐臭气味弥漫在空中,与低云混杂在一起。从废弃的垃圾的缝隙间隐约可以见到红土的地面,腐肉扔在垃圾堆里,香肠的肉,一眼就可以看出是腐烂的香肠肉。不光是表面,里面的纤维也长满了霉菌,看上去如同布满癞疮的白人阳具。垃圾堆里还有许多香蕉,腐烂融化的香蕉,黏稠的香蕉液从黑色的香蕉皮的缝隙中缓慢流出。冷冻失败的牛奶,结成灰色块状的酸臭的牛奶挂在破裂的瓶口。保健所丢弃的狗、猫、牛和猪的死尸龇着牙,干燥的眼睛合不拢,腹部的皮肤像抹布一般扭曲着,死尸上的小裂缝里散发着臭气,较大的裂口里则露出小手指般的内脏。圆白菜好像是过季废弃的,颜色已经变得黑红,完全失去了原貌,如同融化了的婴儿头颅,呈浆糊状。那不是一片一片的叶子变色,而是无数的黑色和红色的斑点覆盖着整个菜叶。沾满油污的鱼和海贝反射着阳光,蛋黄从破裂的蛋壳中流出,在地面上像冰块一样凝固,黄色的冰块上映出低垂的密云。垃圾山上聚集着乌鸦、野狗和爬虫,互相争抢食物,但并不厮打。偶尔有猴子到来,脖子上戴着散发人的体臭的项圈,一出现便被野狗撕成碎片。野狗并不理睬乌鸦,也不成群结伙。乌鸦构成了一个小社会,有几个群体,分别由一只体格较大的乌鸦充当首领。每个乌鸦群都在不同的时间内飞到垃圾堆上找寻食物。当另一个乌鸦群到来时,原来的乌鸦群便十分礼貌地让出地盘,然后在空中盘旋,在树梢上歇息,梳理羽毛,拣食身上的小虫,在树干上擦拭鸟喙。乌鸦的交替周期同垃圾处理站巨大的燃烧炉开关时间有联系,当燃烧炉口打开时,轰鸣的火声笼罩了周围的一切,这时乌鸦群便纷纷鸣叫着飞向高空。

乌鸦惧怕燃烧的火声,黑色的乌鸦们知道那巨大的声响是源于灼烈的火焰。在垃圾山的表面、内部及底部潮湿的地面上,蠕动着众多的爬虫。这是一种手掌般大的粉色蜘蛛,除了腿脚,全身都长着突起物,像青蛙一样,它们不停地爬入保健所丢弃的猫狗牛马猪以及鸭子的尸体中。这种身上有突起的蜘蛛所喜爱的肉类必须具备一定的腐烂度,它并不在所有死尸中筑巢。刚刚开始腐烂的、完全腐败变形凝固的都不符合标准,只有眼球发酵变黄、开始腐败融化的尸体才中它们的意。蜘蛛从尸体的眼睛钻入体内,用后腿刮下腐肉,吐出酸性的唾液,吸食纤维组织融化时的体液。蜘蛛在死猪的体内横行,在骨架之间爬行,挖出无数的错综复杂的通道。还有一种像香烟一般大的青虫,主要聚集在废弃的圆白菜之中,这种青虫不怕被乌鸦啄食,因为它们的体液里含有一种毒素,当它们变成飞蛾时,毒素便会自然消失。

当青虫从灰色的蛹里蜕皮羽化时,乌鸦便急不可待地大群飞来。圆白菜黑红色斑点的叶子上爬满了这种青虫,那情景宛如女人紧紧攥住人的大脑的纤细手指。据说有一种甲虫会在另外一种通体柔软的昆虫体内产卵,幼虫以昆虫的嫩肉为食。这就是那种气味浓烈的甲虫,与嫩肉相比,它们更喜欢腐烂的东西,它们喜欢吸食被各种细菌和暑热所腐蚀的腐败的半凝固的物体、与土壤同化之前的腐肉、即将气化的烂肉。所有的垃圾上都像地毯一般布满了苍蝇、往返于腐烂地面的蚂蚁,潮湿的地面上充满霉菌,如同检查色盲的图案一般,还有少数阴湿的植物群,贼眉鼠眼的肥胖的老鼠群。在这样的环境里,三个少年步行而来。他们绕开锋利而危险的玻璃和金属片,小心翼翼地留意着避免触到有毒的动物和毒草,斜眼瞟着干瘪的、飘散着甘甜芬芳气息的女人干透的发束,搜寻着丢弃的桃子。为了卖桃核,他们准备拣拾因磕碰或被风雨侵蚀、受到虫蛀而扔掉的桃子。

城里有人买桃核。那是一个眼窝下垂、满身酒臭、所有的指甲短小而有裂纹、身材矮小如同侏儒的男人。

少年不知道那人买桃核干什么。听说可以入药,还可以喂家畜,也许是为了埋在土里培植桃树。这些对于少年都无所谓。男人买桃核的时候事先准备好一个装满水的铁桶,然后将少年拣来的桃核放入水桶。那人只买沉到水底的,少年脑子里想的只是尽可能多地收集坚硬而沉重的桃核。

今天比较特殊。

他们专心致志地寻找桃子。尽管已经破损、污秽或腐烂的其他东西也能引起孩子们兴趣,例如无数的玩具、乐器以及光学仪器,还有女人的内裤和色情杂志,但他们只是寻找到处流淌着黏液的桃子。

“喂,这个还能吃,你不觉得看上去味道还挺好吗?”

“那种桃子不中用,熟透腐烂的不行,要小而硬的。”

“可是,这个好像还能吃,这种行吗?”

“外表看不出来,能不能吃从外表看不出来。”

“为什么会扔掉呢?”

“你真是傻瓜,外表看不出来,吃了可能会死。我姨妈就是吃死的。从外表根本看不出来。”

“死了?真死了吗?”

“是啊,我只见过她三次,不过我也去了火葬场。你去过那个果园旁边的火葬场吗?”

“死了?是吃桃死的吗?”

“不,不是桃,是鱼!你没去过火葬场吧?”

“是不是有股怪味的地方?”

“火葬场没有味儿。”

“不是桃吧?吃鱼有时也会死的。人们都不喜欢吃桃吗?你姨妈怎么样?”

“你不知道火葬场的威力吧?出来就只剩骨灰了,人出来的时候全是骨灰。”

“只剩骨灰?”

“是啊,只有骨灰。厉害吧?头骨出来时还有一点儿热乎,用手一抓就散了。”

“会变成灰吗?”

“是啊,散开之后就是灰。”

“可为什么只剩下骨灰呢?”

“一定是温度调高了,肉就烧掉了。我也不太清楚。”

“如果是活着被烧死,一定很疼吧?”

“那里只烧死人。”

“你不喜欢吃桃吗?”

“原来你是想吃那个桃啊,想吃就吃呗,吃啊。”

“我爸爸不喜欢吃桃,我从前不怎么吃桃,你不觉得味道很香吗?味儿很好闻。”

“你尝一口,可以吃的。”

“不会像你姨妈那样吃死吧?喂,你觉得怎么样?”

“可以吃。”

“每次走过水果店我都想,一到季节,店头就摆上了桃子。我总觉得那味儿很好闻。你知道是什么时候卖桃吗?”

“你尝一下。”

少年咬了一口桃,立即皱起眉头吐了出来。

“怎么了,不好吃?”

“桃是甜的吧?这个坏了。”

“烂了吗?”

“没有味道,只是软软的,就像温吞水,吃了让人恶心。”

“好桃不会扔的。”

“肯定会摆在店里卖的。”

“下次你在店里买一个吃不就得了吗?用卖桃核挣的钱买。”

三个人又向前走。他们手提的铝罐里还只有不到二十个桃子,他们至少要收集一百个桃核。今天他们要挣一点儿钱,今天是特别的日子。刚才啃桃的那个少年边走边把手中较硬的桃子扔向圆白菜堆中的乌鸦。

“你干什么?傻瓜,多可惜!”说话的少年穿着一件印有帆船图案的汗衫。其他两个少年穿的汗衫没有图案,其中一个腋下有些破烂。乌鸦吃了一惊,发出一阵令人厌恶的叫声,一起飞走了。

“我突然觉得心里有火。”只有投击乌鸦的少年没穿袜子,因此穿帆船汗衫的少年才让他注意别给蛇咬了。三个人发现只剩下一只乌鸦。那只乌鸦身体肥大,羽毛发出黑亮的光泽。

“那是乌鸦头儿。”一个少年捡起一只还装有牛奶的罐头瞄准乌鸦扔了过去。

随着一声闷响,罐头落在乌鸦的身旁,乌鸦却纹丝不动。

乌鸦悠闲自得地用尖利的爪尖撕扯着圆白菜,抬头看了少年们一眼。

“那家伙一定是聋子。”

穿帆船汗衫的少年说完之后,三人又开始向前走。

“我觉得有的家伙像那个乌鸦。”

“是啊,有!我很讨厌。”

“它耳朵听不见,没办法。”

三人离开圆白菜堆之后,乌鸦又一只接一只飞了回来。可是,刚才没飞走的那只乌鸦十分醒目,一眼就可以辨认出来。它一直没有移动,专心啄食着圆白菜,相比之下,它的身材要比其他乌鸦大得多。

这个垃圾处理站有一条推土机辟出的道路,路两侧的各种垃圾形成了墙壁。地面湿润而柔软,各种垃圾腐烂融化后在地面上形成奇妙的花纹。三个少年避开泥泞的地方继续向前走,即使如此,他们的布鞋仍然沾上了黄色的污渍,发出一股恶臭。

“你家邻居那个家伙是不是总骑着一辆大摩托车,那叫什么名字?”

“是骑车的那家伙吗?”

“不,是摩托车的牌子。”

“我不知道,骑车的那家伙令人讨厌。”

“那是一辆外国车吧?我从来没见过那种外国摩托车,还插着旗子。”

“后面经常坐着一个红头发的洋妞儿,两个人都穿着游泳衣,大家都说那家伙让人讨厌。”

“我不知道大家为什么都讨厌他们,其实穿泳衣骑摩托车也无所谓嘛。”

“你没看见过吧?看见一次就知道了。”

“我也想骑摩托车。”

“摩托车很贵。”

“心情肯定很爽。”

“我不要红头发的洋妞儿。”

“我妈说那家伙好像有病,听说是不治之症。”

“难怪买了摩托车,令人羡慕啊。得病不好,但是有摩托车不错。”

在堆满死猪和各种家具的地方有一群野狗,其中有几只正在交尾。

野狗有许多,从手掌大小的到小牛一般大的都有。

“你知道它们在干什么吗?”

“是不是在快活?”

有两只狗围着镜台边跑边交欢,它们耷拉着耳朵,全身的毛都已脱落。母狗很小,不住地抖动着身体,布满污垢的破镜子上倒映出沾满血迹的狗尾和狗腿。

“骑在上面的家伙真可恶!”

“据说第一次干那种事儿,不论是人还是狗,女的都会流血。”

“你真傻,那些都是老家伙了。你没看见毛都脱光了吗?欺负那么小的狗,真可恶!”

另一对狗高声嗥叫着跑散了。长毛母狗飞速跑开时撞到被拦腰斩断的死猪头上,密密麻麻的苍蝇腾空飞起,愤怒的母狗嗥叫着咬住了僵硬的猪鼻子。三个少年见此情景,不觉捧腹大笑。失去母狗的红毛公狗摇晃着胶皮管一般的家伙无奈地跑来跑去。

“被女人甩了,真是窝囊废!”

“还湿着呢,头儿上还没干。”

母狗松开咬住猪鼻子的嘴之后仍然十分兴奋,不停地抖动屁股,它碰到一对正在交尾的狗,不觉吃了一惊,蹦跳了起来。

“你觉得狗肉怎么样?”

“狗肉怎么了?”

“能不能卖钱?可不可以给我介绍买狗肉的人?”

“对呀,桃子越来越少。我听我爸爸说红狗肉有的地方可以卖。”

“要抓现在就是好机会,这帮家伙正在寻欢作乐呢。”

“就抓那只红毛大母狗!”

“要打死吧?”

穿帆船汗衫的少年随手捡起一根丢在地上的沉重的铁棒。

“打碎头骨很麻烦,我过去在电影里见过。”

说这话的是没穿袜子的少年,他找到半把生锈的剪刀,用铁丝固定在一根木头上。

“要一棒子打死!如果死前乱跑,搞得血浆四溅,看着不让人难受?”

“你下手吗?”

少年端着绑上剪刀头的木棒,蹑手蹑脚地走近野狗群。狗并没有跑开。

“他刚才讲骑摩托车的那个家伙时,不是说讨厌那个骑摩托车的家伙吗?我知道为什么了,我知道为什么他讨厌那个骑摩托的家伙。”

“什么?你在胡扯什么?你说摩托车怎么了?”

“等他宰了狗我再告诉你,他从前一直讨厌红毛狗。”

周围没有一丝凉风。狗大概察觉到了什么,不时抬头看看走上前的少年。

狗群中的狗有的喘着粗气,有的撑着前腿,有的淌着鲜血,有的颤抖着身体。打算杀狗的少年觉得狗的眼睛里缺乏狠劲。狗眼十分安详,这让我想起狗眼不大变色,无论是吃食时,睡眠中突然被脚步声惊醒时,还是平时走路时,眼睛都是同样的颜色,狗眼在夜晚也不发光,杀死正在交尾的狗是件简单活儿,没有比杀死寻欢作乐的动物更容易的事了。相反,生完狗崽的母狗凶猛异常,那只红毛狗正在交欢,那家伙已经在劫难逃。

那只母狗吐着舌头,喘着粗气,从舌尖上流淌出来的浑浊的白色唾液不住地滴在凝固于地表的蛋黄上,眼球湿漉漉的,大概眼泪遮住了视野,它看见少年时并没有改变表情。少年挥起木棒时,他想起了小时候用放大镜烧死螳螂的情景。他在学校操场的沙坑里发现螳螂正在交尾,于是用放大镜聚集阳光,在螳螂白嫩柔软的腹部烧开一个黑洞,螳螂的腹部冒出黑烟,发出一股焦灼的臭味,但那只螳螂并没有中断交尾。那时螳螂的眼睛似乎也和眼前的狗一样湿漉漉的。

周围响起了如同厚胶皮轮胎破裂一般的闷响。剪刀插在红毛狗的头上,那只狗一声不吭倒了下去。骑在它身上的黑色公狗喉咙里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疯了似的四脚乱蹬。那惨叫声回响在垃圾山上,让三个少年心惊胆寒。可是,其他的狗却毫不理会,继续交尾。刚才被母狗拒绝的那只公狗耷拉着胶皮管一样的家伙啃猪肉,脚上沾满血迹,颤抖不已的脱毛小母狗流着鲜血低声哀号着。只有那只在交尾中失去伙伴的公狗还在不停地嗥叫,骑在死狗身上,胡乱地扭着身躯,脚踢着地面。它的脚踩在鸡蛋上,绿色的腐败蛋黄流出来,沾满了脚尖,它还在不停地嗥叫。

“喂,连它一块儿宰了!”

“打死那只乱叫的狗!”

在旁边看热闹的两个少年怒吼道。

没穿袜子的少年点了一下头,重新挥起木棒。他用力去拔剪刀,但剪刀很牢,深深地插在狗头上。少年用左脚踏住瞪着眼睛死去的红毛母狗的头,一咬牙拔出了剪刀。鲜血喷了出来。少年惊叫一声跑开了。他扔下木棒,朝伙伴那里跑去。见此情景,一只公狗狂吠着冲过来,猛然咬住他的脚腕,少年又惊叫一声,摔倒在地上。两个少年手持铁棍冲上来搭救。没穿袜子的少年被狗深深咬了一口,两个少年挥舞铁棒追赶着那条体型不大的公狗。

“怎么样?你不碍事吗?”

“你去看一下那家伙,那家伙嘴里没吐泡沫吧?你看一下,它好像在吐着什么,是不是在吐泡沫?”

“什么也没吐。”

“你们两个抬我一下好吗?真没吐吗?”

“你自己看好了。”

“这附近有很多,你也知道吧?很多狗有狂犬病。”

“没关系!”

两个人撕破身上的汗衫裹在没穿袜子的少年的脚上。

“血马上就会止住。”

“很疼。”

“咬开了一个洞。”

少年站起身,找到咬伤自己的那只狗,亲眼确认狗嘴里没有吐出泡沫。

“该死的,我宰了你!”

“算了吧,你自己看看,很恶心的。”

“还在流血呢。”

“狗头上出血了。”

那只在交尾中失去对手的公狗终于停止了嗥叫,身体仍然没有离开那只死狗。从死去的母狗头上流出的血染红了长长的狗毛,公狗为母狗舔着流出的血。

“你能走吗?”

“啊,那条狗的确没有吐泡泡。”

瘸腿的少年走在中间,三个人离开狗群,又走在推土机开辟的道路上。

“很疼吗?”

“杀死那家伙就对了。”

三个人发现了大量的桃子,他们赶开了乌鸦。

“那条狗的肉很可惜。”

“有人会吃那种狗肉吗?”

“当下酒菜吃。我爸爸说过,就着酒吃的话,什么都好吃。”

穿帆船汗衫的少年不知从哪里拔来了长着茸毛和锯齿、气味刺鼻的药草,在手掌上搓了几下,将草汁敷在受伤少年的脚上。

“麻烦你了。我想去看一下风景。”

少年瘸着腿走向山坡。垃圾山的边上有个较高的山坡,可以俯瞰整座城市。穿过被丢弃的水果堆,可以看到巨大的烟囱、灰色的楼房以及三辆准备作业的推土机。

脚已经不太疼了,那个小伙伴涂了草汁之后,脚上的血好像止住了。不过,应该把那只公狗一起杀死才对,少年一瘸一拐地走着,一边胡思乱想。那只红毛母狗死后眼睛也没有变色,一直湿漉漉的,不久,它就会像那些死猪一样变得僵硬,眼睛也会干枯。

垃圾的臭味淡薄了,眼前出现了铁丝网。铁丝网外就是他们要去的山坡,山坡下是城市。黑云密布的城市,始终不会改变容貌的城市。他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就经常到那里眺望城市,自那时起,城市丝毫没有变化。但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整个城市装饰一新,城市的中心是坐落在浓密的森林旁边的中心广场,人们正在筹备狂欢节的庆典。广场的中心是一座以狮子斗蛇为主题的巨大的大理石雕像,四周呈放射状铺满了光滑的石板,广场四周等距离摆放着座椅和花坛。由于阴云笼罩,广场上没有一丝树影,周围充斥着灰色的大理石,似乎这种寂静和昏暗始于几百年前,宁静的气氛一直通向毗邻的公园。

在公园的一角,有一座让人感到安详宁静的楼房。

这是一座红色的砖楼,掩映在巨大的绿荫之下,只有涉足公园深处才能辨别出它的全貌。银色的门扉之外站着两个手持旧式步枪的卫兵。

女人从树影中闪现出身影,手持高跟鞋,光着脚从光秃的大树后面走出,向站在门口的卫兵微笑。

年轻的卫兵瞟了女人一眼,但丝毫没有改变严肃的表情。女人赤脚走近楼房,在卫兵的眼前缓慢地穿上了银色的高跟鞋。

“落叶很舒服,光着脚走特别凉快。”

女人从卫兵打开的门里走进去时说道。砖楼所有的窗户都紧闭着,里面挂着窗帘,窗户玻璃上映出公园浓郁的绿茵。

女人走在宽阔阴森的走廊上,不时和面色红润、身材高大的老人擦肩而过。他们都穿着同样的服装。

那是一种厚实的、普通人不会在这种天气穿的茶色衣服。四周像死一般寂静,从走廊尽头向右拐,便是通往幽暗的地下室的入口。潮湿的空气迎面扑来,气氛让人心惊胆战。女人在那里驻足片刻,走上楼梯。高跟鞋踩在楼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从楼上走下来的老人身穿茶色制服,对女人说着什么,但听不清楚,沙哑的声音在高大的走廊里回响着。女人虽然没听懂,但还是回过头来轻轻应了一声。其实老人们讲的是外语,说的是倒霉的天气。

女人登上三楼。潮湿的气味有所缓和,但大腿内侧却渗出了汗水。大厅的走廊里挂着三幅画,全是穿着镶花边的华丽服饰、脸庞如同猴子一般的女人肖像,左边那幅是眺望远方的表情,剩下的两幅则满面笑容。画像已经多处油彩剥落,三幅画里的人物都手戴戒指。女人每次看到中间那幅画时,总是觉得其中的人物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画框的花纹十分复杂,落满了尘埃。女人确认周围没人之后,拭去了大腿的汗水。

她打开房间的铁门,见到一个男人极不自然地坐在沙发上咧着嘴微笑,他穿着和刚才遇到的老人一样的制服。

男人并不衰老,他正在欣赏从闪亮而笨重的电唱机中奏出的小提琴曲。

音乐的旋律和女人脚踩地毯的脚步声交织在一起。这是一个高大的房间,小提琴曲在房间里回荡。房间中央摆着台球桌,还有孔雀石桌腿的四轮手推活动桌,壁炉里扔着一本正在燃烧的杂志,英国女王的头像已经烧掉了半边。小提琴的音色缓慢地在房间里荡漾,如同猫的舌头舔着涂满黄油的女人大腿。布质的挂历镶着乌亮的金框,左边放着一台摆钟,指针指在十一点四十三分,上午即将结束。圆圆的穿衣镜略微弯曲地反照出整个房间,女人双手按在沙发边沿,面无表情地亲吻了男人。

“你来晚了,我早知道你会迟到的。”

小提琴曲换了一个新的旋律,继续在房间里回响。蓝色的厚布窗帘。昏暗的房间里摆放着各类观赏植物,装饰台上陈列着贝壳制成的茶杯,南方部落居民使用的匕首和叉枪,鹿头标本,地板上铺着白熊皮地毯,紫色的药瓶和白色的药片,旁边放着注射器,装饰着羽毛的帽子和用薄布精心织成的长手套,金色的假发以及长剑。小提琴曲荡气回肠的旋律流过房间里的每一个饰物,停留在穿制服的男人浑浊的眼球上。

“今天是狂欢节?你不是一直盼着这一天吗?”

“不过天气让人担心,好像有雨,看来马上就要下了,狂欢节好像不能延期。”

女人咧开涂着口红的嘴,一边朝高脚酒杯里倒粉色透明的葡萄酒一边说道。男人站了起来,摇晃了一下身体,差点摔倒。他猛烈地摇了一下头,揉了揉眼。他走向窗边时样子十分瘫软,好像全身的骨架就要散了似的。

“没关系,我想不会下雨,刚才广播里预告了。”

说完他打开了窗帘。

“你今天白天就喝酒了?”

女人走到窗边笑道。

“不是,我正在谈会不会下雨。”

男人用皮靴尖不停地踢着墙壁,见此情景,女人想起了在动物园里见到的白马。那是一匹畸形的马,女人亲眼见到那匹马生下来便死了。那马没有骨头。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人和那匹马一模一样,面色苍白,四肢站立不稳,眼睛里也有那匹白马惊慌不安的眼神。下次我一定问问他,你害怕什么?

“昨天你立即回家了吗?”

“咦,你不是要谈天气吗?”

“下雨的事说不上几句就完了。”

“立即回家了。”

女人一直没有正视男人的眼睛,他那光秃的额头和紧张的表情使人感到不安。她想什么时候看看映在镜子里的模样,但房间的光线太暗。不过,他的嘴唇宽厚,柔软冰凉,使人感到惬意。

“直接回家了吗?”

“是啊,当然。”

“家里人没说什么吗?”

“全都睡了,已经很晚了。”

“你家里人已经不再说什么了吗?不再因为我的事说闲话吗?”

“爸爸还说。你知道我爸爸不喜欢你。你应该知道这也难怪,他很恨你,现在只是表情很悲伤。”

“是吗?你给他买点什么。我出钱,你给他买点什么好了。”

“没有必要,他不会喜欢的。”

女人想这个人的确脑筋有点儿不正常。交往了半年,他总是反复问同样的问题,昨天就问过我爸爸的事,当时也说要出钱给他买点什么之类的话。

“爸爸精神很好,什么都不要。他总是说想工作,但你知道他什么也做不了,他没有双手。”

“哦,对不起。我说过从瑞士给他请个造假肢的工匠,你总是不肯,瑞士的假肢是一流的。”

“别再提我爸了。”

“随你的便。不过跟你爸爸讲,我会给他买最好的假肢。”

男人望着窗外,现在是夏季,他却不大开窗。栏杆上布满了灰尘,死去的小昆虫粘在玻璃上,大概是为寻找亮光而撞上来的。房间和公园的树林高度相同,修剪整齐的各种树木看上去如同田野一样。对面是大海,这座城市笼罩在黑云中,而对岸却阳光灿烂。男人从窗口眺望着远方。

“你瞧,狂欢节时人人都在忙碌。我要找一个人,拜托你行吗?你认识擦皮靴的小孩吗?我要找人擦皮靴。”

“不认识,我讨厌听这话!”

“你说什么傻话?不过是擦皮靴的孩子,我说什么得罪你的话了吗?”

“上次见到的那个孩子怎么了?不是有一个吗?上次在走廊给你擦皮靴的那个孩子。”

“那个不行,我狠狠打了他一顿,把他赶走了。那是个小偷。”

“打他了?”

“他偷了我的笔。啊,对了,你的孩子怎么样?”

“我哪有什么孩子?”

“别撒谎,你的内衣总是有一股婴儿奶粉那样的洗衣粉味道,我猜想那是保护婴儿皮肤的特别洗衣粉。你有孩子吧?”

“没有,这是普通的味儿,你只穿军服,所以不懂。”

“你别骗我,我有毛衣和开襟衫。而且,有一次给你打电话,听到有小孩的声音,当时在喊妈妈给我饼干,那是你的孩子吧?”

“我没有什么孩子!”

“不对,你有。一个还不会走路,另一个快上小学了,要饼干的是大的,你用的洗衣粉是洗婴儿衣服的。上次我见到了,你在肉店买鸡肝时带着一个孩子,是一个很丑的孩子,嘴上长着裂唇,我想让他擦皮靴。”

“那不是我的孩子。”

“不对,是你的孩子,别隐瞒。那天你买了鸡肝炖熟,和那个裂唇的孩子一起吃了。那个孩子吵闹着不想吃,你说有营养,硬塞在他嘴里,是从裂唇里塞进去的,对不对?”

“对,没错,这可以了吧?那个孩子是我的,说起这事我就心烦,我们还是跳舞吧?”

“心烦就开窗好了。你擦一下汗,我讨厌鼻尖出汗的人,就用这条手帕擦一下。把你的孩子借我用一下好吗?我想让他擦皮靴,那个孩子正合适,我不会让他坐在走廊上的,是在白熊皮上擦。”

“算了,我们不说这个了。我去找个孩子来,你让他擦皮靴好吗?”

“你的孩子为什么是裂唇?”

“我找个别的孩子。”

“我想让那个丑小子擦皮靴,让你的孩子。”

“我们跳舞吧,我想跳舞。”

“你不会跳正规的华尔兹舞,你总是转圈儿。”

男人一边说着,一边拐着腿,摇晃着身体走向电唱机。

他微微颤抖着嘴唇打开了笨重的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