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发布
- 1125字
- 2021-10-22 16:07:22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补充定额
说明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补充定额》(以下简称《建筑工程概算补充定额》)系根据我区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结合工程中出现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主要补充近年我区水利工程中经常使用但原定额中没有编入的定额子目,其编制原则、表现形式、定额水平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以桂水基〔2007〕38号联合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系列定额》(以下简称《系列定额》)保持一致。
二、《建筑工程概算补充定额》与桂水基〔2007〕38号文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系列定额》及其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使用。
三、《建筑工程概算补充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土石填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基础处理工程、植物防护工程、其他工程共8章,35节,136个子目。
四、《建筑工程概算补充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外,均与《系列定额》各章说明相同。
五、《建筑工程概算补充定额》的说明,除注明外,均与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相同。
六、第十一章“其他工程”中的材料运输是指主要材料不能通过汽车运输到达工地仓库,必须采用人力、畜力或小型机械的运输,运输费用计入材料预算价格中。
七、人力、畜力或小型机械在有坡度的道路上运输,按下述办法换算为水平距离。
1.人工挑抬、畜力运输、胶轮车运输折平系数见下表。
人工挑抬、畜力运输、胶轮车运输折平系数
注 1.高差折平距离等于载重方向坡道起止点高差乘以表中高差折平系数。
2.当高差折平距离小于实际斜坡距离时,按斜坡实际距离计算。
3.非连续性的坡运中间水平距离超过10m以上时,应分别计算高差折平距离。
2.手扶拖拉机、农用车运输折平系数见下表。
手扶拖拉机、农用车运输折平系数
注 1.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中系数计算。
2.表中坡道折平系数适用于材料场内运输。
八、脚手架、悬空结构支撑的补充说明
1.悬空建筑物模板支撑:
(1)厂房、泵房、启闭机房等建筑物的现浇梁、板构件模板,现行定额已包含了5m以内(地面至板底)的支模费用,支模高度超过5m时,超过部分按超高子目(不足1m按比例)计算。支模高度大于8m或搭设跨度大于等于18m的高大模板搭设工程,另行计算支撑结构的单价,但应扣除5m满堂支(脚手)架的费用。
(2)渡槽槽身、桥梁(含单跨跨度大于8m的溢洪道跨桥、工作桥)桥跨结构等悬空建筑物的模板,计算至支撑模板结构的承重梁(或枋木)为止,承重梁(或枋木)以下的支撑结构未包括在定额内,另行计算支撑结构的单价。
2.工作面内脚手架,现行定额已综合考虑了高度5m以内脚手架摊销费。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5m时,超高部分套用相应脚手架定额子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