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是解释,人们反而越不相信我。遇上的每个人都对我满怀戒心。哪怕是单纯地想拜访暌违已久的朋友,对方也用有何贵干的眼神上下打量我,让我如芒刺在背。
现在我哪里也不想去。哪怕是去附近的澡堂,也等傍晚时分再去,不想跟任何人碰面。我雪白的浴衣在朦胧夜色中格外引人注目,但盛夏时节的我却像行尸走肉一般彷徨在街上。从昨天到今天,天气突然转凉,很快就要进入穿毛衣的季节了。我想赶快换上那黑色的单衣,以这样的装束度过秋天、冬天、春天,等来年夏天,如果还穿这白色的浴衣就过时了,我要毫无畏惧地穿上那朝颜纹样的浴衣,化一点淡妆,在赶庙会的人群中招摇过市。一想到那时的快意,现在心里就开始怦怦直跳。
我偷了东西,不错。这不是什么好事,我知道。然而——不,还是从头道来吧。我要向神灵申诉,不指望谁相信我的话,愿意信的人就信吧。
我是一个贫穷的木屐匠的独生女。一天晚上,在厨房坐着切洋葱,屋后的草地上传来小孩哭喊着叫“姐姐”的声音。我蓦地停下手想了一会儿。如果我也有这么想着我、哭着喊我的弟弟妹妹,也不至于感到如此寂寞了。洋葱的气味沁入眼里,涌出热泪,我用手背擦了一下,结果洋葱味儿越发刺激到眼睛,泪水越涌越多。不知如何是好。
“那个任性的姑娘,开始迷上男人了。”
从梳头店里流传出来了这样的闲言碎语。
今年的叶樱时节,庙会的夜店开始卖瞿麦、菖蒲的时节,那时真是快乐的日子。
水野君一到傍晚就来接我。我在日暮之前,已经穿戴整齐,化好妆,在家门口进进出出,翘首以盼。邻近的人看见了,都指指点点,交头接耳地窃窃私语:“这不是木屐匠家的那个幸子吗?迷上男人了哪。”这些事我后来才晓得。父母对这些都感觉不自在,但当时没说什么。
我今年二十四岁了,仍然没嫁出去。既是因为家境贫寒,也是因为母亲曾经做过镇上一个有头有脸的地主家的小妾,后来跟父亲私通,便抛下地主家的恩情,私奔到父亲家。不久后生下了我。我的五官既不像地主,也不像父亲。我暂且接受私生女的命运,不大跟人来往。像我这样家庭里的女孩,理所当然不会有什么好姻缘的。若是出生在富有的贵族人家,像我这样的容貌,怎么会没有姻缘呢?
尽管如此,我并不恨我的父亲,也不好怨我的母亲。不管旁人怎么说三道四,我都相信自己是父亲的亲生女儿。父母都很疼爱我,我也尽量孝敬他们。父母都是软弱的人,哪怕对做女儿的我,也是客客气气的。我觉得,对于软弱胆小的人,只能温柔对待。因此,为了父母,不管多么苦闷、寂寞,我都打算忍耐下来。但自从认识了水野君,我对父母就有些怠慢了。
说起来有些难以启齿,水野君是比我小五岁的商业学校的学生。请原谅,这是无可奈何的事。
今年春天,我的左眼患上了眼带疱疹,到附近的眼科医院去诊疗时,在医院候诊室认识了水野君。我是那种容易对人一见钟情的女子。他跟我一样,也是患上了眼带疱疹,由于很不舒服而紧皱眉头,随意翻着一本小词典,看起来很惨。我也正为了眼疾很郁闷,从候诊室的窗户望着外面的柯树。柯树的嫩叶为热气所笼罩,青翠欲燃。外界的一切都仿佛遥远的童话世界,而水野君的脸,在我看来是绝世稀有的美丽。这肯定是眼疾的魔法把戏。
水野君是一个孤儿,跟谁都不太亲密。他家原本是开药店的。母亲在他襁褓时就溘然长逝,父亲在他十二岁时也撒手人寰。家里没法维持,两个哥哥,一个姐姐,都各自被远房亲戚带走。最小的水野君,由店里的班头抚养,现在进了商业学校,仍然是性情抑郁,每天过着冷冷清清的日子。他自己深切地对我说:只有跟我一起散步时,才是他最快乐的时光。不过就算有我陪着他,他也会有很困窘的时刻。今年夏天,他和朋友约好了去海边游泳,但他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一点都提不起劲。那晚,我偷了东西。一件男式泳衣。
我走进城里规模最大的大丸百货店,在女士便服区装作随意挑选的样子,悄悄拿了身后一件黑色泳衣夹在自己腋下,出了百货店,刚走出五六米,就从后面传来“喂!喂!”的叫喊声,我害怕得“哇”一声大叫,疯狂跑起来。“小偷!”有人厉声喝道,用力扳了一下我的肩膀,我一个踉跄,回头看时,脸上被打了一个耳光。
我被带到了警所。警所前面聚集了好多人,都是镇子上认识的人。我的头发散开,膝盖也从浴衣的下摆下露出来。警察把我带到警局里面一个铺了榻榻米的狭小的房间,问了我很多很多问题。这是个皮肤白、细长脸、戴着金边眼镜、二十七八岁的讨厌的警察。他先是例行问了姓名、住址、年龄,写在记事簿里,又忽而奸笑着问:
——这是第几回了?
我一下倒抽一口凉气。根本想不到如何回答。但如果不知所措,支支吾吾,就会背上严重的罪名去坐牢。无论如何,一定得用巧妙的言辞开脱。我拼命在脑子里搜寻着辩解的话语,可无论怎么努力,都如堕五里雾中。我从来没这么害怕过,最后发出犹如嘶吼的喊叫,我说出的话语自己也觉得唐突,然而,在开口后,就如狐狸附身一般,口若悬河地为自己辩护起来,真像是疯了。
——不能让我坐牢。我不是坏人。我今年二十四岁。在这二十四年里,我一直很孝敬父母,照顾得他们很周到。我哪里坏了?我也没有被坏人指使。水野君是个堂堂正正的人。今后也会成为了不起的人。我很清楚这一点。我不想让他感到丢脸。他跟朋友约好了去海边游泳,怎么能不让他开开心心玩一次?我是个傻瓜,虽说是傻瓜,可还是想让水野君能穿得漂漂亮亮的去玩儿。那个人出身高贵,与一般人不一样。我不管自己怎样,只要那个人能出人头地,我就心满意足了。我有这样的责任,不能把我抓去坐牢!我二十四岁以前没干过什么坏事,我一直在努力照料软弱的父母。不行,不行,不能让我坐牢。我不能坐牢。二十四年里,我一直在努力,在拼命,就那么一瞬间,突然犯了错误,动手了,就因为这一次,难道就把我这二十四年,不,我这一辈子都毁了吗?我这一生,只有这一次,也就不小心手伸长了一点点,就能作为我是小偷的证据吗?太过分了,不行!就只有这一次,也就两三分钟的事儿。我还年轻,还要活下去,还要继续忍耐跟以前一样痛苦、贫困的生活。我只是干了那件事而已,我什么都没有变,还是以前的幸子。就一件泳衣,能给大丸百货店带来多少麻烦?那些骗子,骗了人家上千元、两千元的人,不,骗得人家破产的人,这些人倒是得到大家的交口称赞,不是吗?监狱到底是为谁设立的呢?只会把穷人关在里面。那些不会骗人的人,软弱诚实的人,被生活逼上绝境,抢了两块钱、三块钱,就要坐五年、十年的牢,而那些骗得人家破产的人,倒是逃脱了罪名、过着美滋滋的日子。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奇哉怪也!奇哉怪也!
我指定是疯了。毫无疑问。警察脸色苍白,直直盯着我看。我突然喜欢上了这位警官。我一边哭,又竭力挤出一丝微笑。怎么都像是个精神病患者。警察小心翼翼把我带到了警署。那晚我在拘留所待了一夜。到了早上,父亲过来把我接回了家里。回家途中,父亲只问了一句我有没有被打,再没有说别的。
看到那天的晚报,我脸红到了耳根。我的事上了报纸,标题是“小偷也有三分理变质左翼少女舌灿莲花”。真是奇耻大辱。不仅如此,我注意到邻近的人老是在我家周围徘徊,我刚开始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后来才知道他们是过来打量我。我屈辱得浑身打颤,这才清楚地意识到自己那个小动作酿成了怎样的轩然大波。那时家里要是有毒药,我会眼都不眨一下就轻松吞下。附近有竹林的话,我会淡然地缢死在里面。
终于,水野君来了信。
——我是世界上最相信幸子的人。可惜幸子的教养不够。幸子是个诚实的人,但环境是有错的。我努力想矫正这一点,而且也绝对有那个必要。人一定要有学问、有教养才可以。前几天与友人去海边游泳,在海边谈了很多,说到了人一定要有上进心。我们都想成为了不起的人。幸子今后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哪怕能偿还所犯罪行的万分之一呢?深深地向社会谢罪,社会上的人只是憎恨罪行本身,不会憎恨罪人的。水野三郎。(阅后即焚。请连同信封一起烧掉。务必。)
以上便是信的全文。我忘了,水野君原来是有钱人家的子弟。
芒刺在背的日子一天天过去,现在已经凉快下来了。今晚,父亲说:“电灯老是这么暗,我们不能总是这么憋闷啊。”于是,他将六铺席间的电灯换成了五十烛光的灯泡。我们一家三口在明亮的电灯光下吃晚饭。母亲举起拿着筷子的手撑在额头,说:“好晃眼,好晃眼。”她显得有些浮躁。我暗自跟自己说,我们所谓的幸福,不过是将屋子里的电灯换一下。我没有那么自怨自艾,在这明亮的灯光照耀下,反而觉得我们这一家就像走马灯一样美丽。想看就看吧。我们一家人是美的。就连院子里啼鸣的虫子,也想让它们来分享我心头涌起的这份宁静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