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查对象、方法与过程

1.调查时间、地区和调查点

本次调查于2009年10月~2009年12月,选取了广东省广州市和山东省东营市为调查地区。

在调查地区内的所有区、县均为调查点,共计7个县(区)。分别是东营、广笼、河口、垦利、利津、越秀和增城。

2.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残疾儿童。调查对象选择标准:①1991年11月5日后出生;②2009年10月5日以前由调查地区残联确认的残疾儿童;③调查地区户籍或居住在调查地区6个月及以上。

3.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定点普查的方法进行,即对确定调查地区内居住的所有残疾儿童进行全部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调查员入户面对面问询的方式进行,由调查员根据调查对象或监护人的回答填写统一设计的“残疾儿童现状与需求调查表”。

4.资料处理与分析

本次调查的所有调查表用Epidata录入,用SPSS13.0统计软件处理。

5.质量控制

( 1)统一培训调查员:为了保证调查结果的可信性和可靠性,本次调查开始前,对调查地区残联的有关人员进行了集中专门的培训。内容包括统一调查时间、统一调查方法和统一调查表的填写方式。

( 2)核查调查表:所有调查表在调查现场进行了完整性核查,并由调查地区残联统一收集,上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

( 3)调查表由专人录入和进行数据检查,由专人进行数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