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杰里米·边沁(1748—1832)是功利主义惩罚观的集大成者。他的惩罚思想,在当时的西方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并形成了与报应惩罚观的世代对垒而一直延续至今。西方学者对于边沁的惩罚思想展开了诸多富有成效的研究,而在我国,学者们对该领域的涉足主要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总体来说,国内对于边沁惩罚思想的探讨尚处在起步阶段,实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必要。

本书分为八章。第一章梳理了边沁功利思想的源流。在伊壁鸠鲁以来若干重要人物的启发下,边沁构建起了包括苦乐学说、功利原则及道德计算在内的功利主义学说。在边沁之后,功利主义得到了发展并衍生出了新的类型。第二章介绍了边沁惩罚理论的根基。惩罚的定义、目的与价值,以及十三条惩罚与犯罪之间的比例规则和十二个惩罚的特性,被边沁作为了功利惩罚观的预设。尤其是惩罚的特性,因其联结了惩罚目的、比例规则与具体的惩罚种类,实际上成为了边沁惩罚理论体系的枢纽。第三章考察了边沁对折磨性惩罚、限制性惩罚、劳作性惩罚以及死刑的分析。在死刑问题上,由于西方有关学者已经做出较为经典的解读,故本书从边沁用于分析惩罚的基本框架和他的关于惩罚效益的论证入手,意图在新的视角指出边沁相关学说的局限以及可能的出路。第四章关注了边沁对使之丧失名誉的惩罚、财产性惩罚、剥夺身份的惩罚以及使之丧失法律保护的惩罚的分析。该类惩罚与前面的身体刑一道,构成了边沁所说的简单的惩罚类型。其中,边沁明确表达了对前两种惩罚的偏好。第五章展示了边沁对复合型惩罚的分析。在此,英国式惩罚的时空特色得以凸显。边沁主要以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为依据,对该类惩罚进行了批判。第六章阐释了边沁的惩罚发动思想。不宜于惩罚的情形和“坐错了地方”的惩罚分别叙述了不适合发动惩罚的情形。就惩罚无辜者的问题而言,通过分析可知边沁对于该种取向持有否定的态度;然而,通过对边沁学说真正逻辑的理解,会发现功利主义惩罚观的确无法决然排除惩罚无辜者的情形。第七章论述了边沁的惩罚执行思想。俄国之旅给边沁带来了关于全景监狱的灵感,相关的建筑结构和制度设计无不浸透了功利性惩罚的哲思。边沁的计划虽然遭遇了现实性挫败,也不能破解监狱改革的悖论,但导致了福柯权力学说的问世,并在一个积极的意义上,促使人们将反思的目光从监狱本身转移到了监狱之外。第八章探讨了边沁惩罚思想的定位。边沁学说中关于刑法与民法关系的处理,表明其认同刑法的保障法属性,惩罚应相应保持克制。边沁对实体法与程序法关系的处理,则意味着功利主义惩罚的全流程实现,有赖于惩罚理论与司法裁判学说的结合。边沁的惩罚思想在西方学术界取得了巨大成功,对我国学术发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具有世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