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劳动者的个人物质利益是哪个阶级的观点?

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整个社会全体劳动者的需要,这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决定的。

“四人帮”口口声声说他们主张社会主义,却不准提劳动人民的物质利益。张春桥还一再散布;“革命搞好了,八亿人民生活再苦也没有关系”,“八亿人民主要抓上层建筑,生活苦点不要紧”,等等。

是不是我国人民生活已经不需要改善了呢?当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相比何止天上地下之别,但是,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还相当低,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也还不高。我们应该按照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在不断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地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

是不是提高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就是“修正主义的物质刺激”呢?当然不是。我们必须反对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又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我们反对把个人物质利益放在第一位,但绝不全盘否定个人物质利益,而是要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使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农劳动大众的生活水平必须而且完全有可能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提高得更快。

“四人帮”根本否定一切物质利益,表现了旧中国大地主和官僚资产阶级经济理论的特色。地主阶级是一个完全不从事生产经营、安坐而衣租食税的阶级,他们用超经济强制手段榨取农民的血汗,从事的不是金钱盘剥,而是“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这种物质生活条件使封建士大夫高唱“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和“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一类貌似清高的调子,说什么“君子谋道不谋食”,攻击劳动人民“孳孳求利”。有一个有名的故事,说以“喜谈玄理、口中雌黄”著称的西晋士族官僚王衍,为了表示对于物质利益的鄙薄,甚至口不言钱字,在无法回避时则谓之“阿堵物”。“四人帮”避讳物质利益,以致攻击一切物质利益,完全是拾他们的老祖宗的唾余。

旧中国统治阶级的经济理论,从来是把要求劳动人民禁欲和放任剥削阶级纵欲结合在一起的,他们在追求荒淫糜烂生活的同时,极力反对劳动人民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甚至认为,人们如果富足,就会变得怠惰,从而威胁他们的剥削事业。我国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的代表反对“民富”的不乏其人。例如,被“四人帮”捧上了天的法家代表人物商鞅、韩非就公开反对“富民”和“足民”,认为人民物质需要的满足不但不利于统治,而且是有害的。他们认为“贫民易使”,鼓吹以贫困为鞭策被剥削者终身为专制君主卖命的动力[11]。“四人帮”反对提高人民生活的种种谬论,就是这类理论在新条件下的翻版。

“四人帮”把这种对劳动人民禁欲和对自己纵欲的观点,体现在他们的一项重要“理论”,即所谓“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理论中。

“四人帮”要破除的所谓“资产阶级法权”,首先是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大家知道,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人民在经济上实现自己对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的形式。剥夺了劳动者按劳分配的权利,也就是剥夺了他们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经济权利。身受“四人帮”之害的哈尔套公社社员愤怒地指出,把社员搞得一分钱也没有了,才是“四人帮”的社会主义![12]

人们常说,“四人帮”在消费品分配中推行平均主义。但是我们必须懂得,“四人帮”的“平均主义”和小生产者所幻想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并不是同一个东西。小生产向往的那种消除了剥削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只不过是理想化了的个体经济制度,在现实生活中是并不存在的。的确,在封建社会的长时期中,成千上万农民家庭的经济条件、生活方式和经济利益大体相同。就像马克思在形容法国十九世纪初的小农经济时所说:他们是由一些同名数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颇有一点“平均”的味道。但是我们不能忘记,个体经济是不能构成独立的社会经济形态的。正是由大体相同的个体经济组成的小农经济,构成了封建生产方式的基础,在广大的小农经济的基础上,高耸着由封建剥削者构成的巍峨宝塔。“四人帮”大肆煽动平均主义,正是为了实现这样一种经济结构。在这种经济结构中,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普遍贫困的“平均”分配,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事情的另一方面却是“四人帮”根据等级特权进行分配。“四人帮”在垮台前利用窃取的权力大搞特权的触目惊心的事实,现在是尽人皆知了。他们过着穷奢极欲的帝王般的糜烂生活,却美其名曰“这是工作需要”,说是“不然我就不能工作了”。他们有人还说:“货币对我不起作用。”就是说,他们可以任意侵夺劳动人民辛勤劳动的成果,不受任何财政制度和货币数额的限制。这更赤裸裸地暴露了“四人帮”一伙追求的那种不受“资产阶级法权”规范限制的权利,究竟是什么样的权利。

明乎此,我们也就可以知道“四人帮”为什么反对一切工资和一切工资形式了。王洪文说:“搞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这不是关心群众生活,这是对工人阶级莫大的侮辱。”这话确是语无伦次。但是这个不学无术的流氓却道出了“四人帮”从他们的阶级本性出发对分配形式的爱憎。在封建制度下搞的是超经济强制。马克思在论及封建社会制度时指出:在它的一切形式内,财产关系必然同时表现为直接的统治和从属的关系,因而直接生产者是作为不自由的人出现的;这种不自由,可以从实行徭役劳动的农奴减轻到单纯的代役租。这大概就是“四人帮”力求在我国建立的“理想国”的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