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案头书
- 王俊遐
- 2419字
- 2021-09-08 16:09:20
第二节 招标代理机构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并且要求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是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工程招标公司、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工程咨询公司等。随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我国的开展,这些招标代理机构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一、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建设工程招标人将建设工程招标事务委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该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授权的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同他人独立进行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关系中,接受委托的代理机构称为代理人;委托代理机构的招标人称为被代理人或者本人;与代理人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人称为第三人(相对人)。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关系中存在三方面的关系:
(1)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基于委托授权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2)代理人和第三人(相对人)之间做出或接受有关招标事务意思表示的关系。
(3)被代理人和第三人(相对人)之间承受招标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的关系。
在上述三方面关系中,第三个关系是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关系的目的和归宿。
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特征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和其他法律行为一样也具有自己的特征,正确理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的特征有利于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的特征主要有:
(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办理招标事务。
(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人具有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职能。
(3)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必须在委托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否则属于无权代理。
(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是指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素质。招标代理人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招标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我国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和资质有专门的规定。住建部于2015年5月4日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修正版)第八条规定,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实践中,由于建设工程招标一般都是在固定的建设工程交易场所进行的,因此该固定场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的专家库可以作为各类招标代理人直接利用的专家库,招标代理人一般不需要另建专家库。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专家库中的专家要求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其代理资质分为甲、乙两级。
除了满足上述六个条件外,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还要满足下列要求:
(1)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8亿元以上。
(2)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两人。
(3)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乙级招标代理机构还要满足下列要求:
(1)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3亿元以上。
(2)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两人。
(3)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7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4)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应当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法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甲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是代理任何建设工程的全部(全过程)或者部分招标工作。乙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是只能代理建设工程总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和拆迁补偿费)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的全部(全过程)或者部分招标工作。
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和参与招标活动。招标人委托代理人的目的是让其代理自己办理有关招标事务。组织和参与招标活动既是代理人的权利也是其义务。
(2)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审查投标人资质。
(3)按规定标准收取代理费用。
(4)招标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五、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义务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
(3)组织编制解释招标文件。
(4)接受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招标行业协会的指导。
(5)履行依法约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