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用版)(2018年版)
作者名:
中国法制出版社
本章字数:
95字
更新时间:
2021-09-18 15:07:33
第八十六条 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共同负责制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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