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配套测试:知识产权法配套测试(第八版)
- 教学辅导中心组编
- 7173字
- 2021-09-09 10:14:26
第六章 邻 接 权
基础知识图解
配套测试
一、单项选择题
1.著作邻接权是( )所享有的权利。
A.作品的作者
B.作品的著作权人
C.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人
D.作品的传播者
2.下列属于著作邻接权的是( )
A.出版权 B.表演者权
C.录音、录像权 D.播放权
3.表演者应当通过( )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A.出版者
B.表演者自己
C.演出组织者
D.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4.甲演出公司高薪聘请某著名歌唱家乙举行专场演唱会,乙演唱了以著名作家丙的新发表作品改编为歌词的歌曲,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应取得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B.应由甲演出公司取得丙的同意,但应由甲演出公司支付给丙报酬
C.因该作品已发表无须取得丙的同意,但应由乙支付给丙报酬
D.因该作品已发表无须取得丙的同意,但应由甲演出公司支付给丙报酬
5.甲电视台获得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予以转播,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乙电视台转播的实况比赛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放,丁某未经许可将丙电视台录制的该节目复制一份供其儿子观看。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乙电视台侵犯了A队和B队的表演者权
B.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行为
C.丙电视台的录制行为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权利
D.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二、多项选择题
1.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 )
A.表明表演者身份权
B.财产权
C.人身权
D.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权
2.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演出( )
A.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
B.不必支付报酬
C.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D.应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3.“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 )
A.出版者权 B.表演者权
C.录制者权 D.广播电视组织者权
4.花江县电视台将盘江县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收录下来,然后在本县电视台播放。对于花江县电视台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侵犯了盘江县电视台的播放权
B.不应由著作权法调整,因为电视节目并非作品
C.侵犯了电视剧制作者的播放权
D.属于合理使用作品,末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
5.作者甲将自己创作的一部小说交乙出版社出版,但双方始终未签订出版合同。事后,该作者又与丙出版社签订了专有出版合同,将此书交丙出版。现乙对甲和丙提出异议。本案依法应如何认定?( )
A.甲的行为属一稿多投,侵犯了乙的权利
B.丙明知乙已出版此书,仍与甲签订出版合同,属侵权行为
C.甲的行为并不违法
D.乙应当尊重丙的专有出版权,不得再出版此书
6.甲电视台获得了某歌星演唱会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对甲电视台直播的演唱会实况进行转播,丙广播电台经过许可将现场演唱制作成CD,丁音像店从正规渠道购买到CD用于出租,戊未经许可将丙广播电台播放的演唱会录音录下后上传到网站上传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
B.乙电视台侵犯了该歌星的表演者权
C.丁音像店应取得该歌星或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D.戊的行为应取得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应向其支付报酬
7.作曲家甲创作了一首歌曲《雪花飘飘》,唱片公司乙经甲同意并请歌星丙演唱,将该歌和其他歌曲一起制作成DVD唱片。某酒店将合法购买的该正版DVD唱片在其咖啡厅播放。关于该酒店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司考.2008.3.64)
A.侵犯了甲的表演权
B.侵犯了乙的录制者权
C.侵犯了丙的表演者权
D.合法行为
三、名词解释
1.邻接权
2.表演者权(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考研真题,清华大学2011年考研真题,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考研真题)
四、名词比较
邻接权与著作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考研真题)
五、简答题
1.表演者的权利有哪些?
2.简述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3.简述邻接权的内容。(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考研真题)
4.复制行为与演绎行为的关系。(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考研真题)
六、案例题
1.2010年9月9日,自治州举行州庆十周年文艺晚会。歌星金某应邀参加演出,并演唱了两首歌曲。当地电视台为报道这次州庆活动,在现场报道时,也摄进了金某演唱的3个镜头。同时在当地电视台“×州新闻”节目中予以播放。金某认为:电视台未经其许可,擅自现场直播表演,侵犯了其权利,要求电视台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报酬1000元,赔偿损失2000元。电视台不承认侵权,认为这纯属新闻报道,拒绝了金某的要求。金某于是诉诸法院。
问:电视台是否侵犯了金某的权益?
2.甲受盘山电视台的委托为其摄制的电视剧《花儿开》创作插曲4首,全部词曲及演唱者均为甲。在该剧播放之前,甲将4首插曲交予广州一家音像公司出版发行,对该剧的播映有一定的影响。电视台在正式播放该剧时,删除了词、曲和演唱者的署名。现问:电视台对其制作的电视剧享有哪些权利,法理依据是什么?电视台删除甲的署名的行为是否合法?甲对该剧享有哪些权利,对4首插曲享有何种权利?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邻接权是与作品传播有关的知识产权,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通常是法人。
2.答案:B。ACD均为著作财产权。[1]
3.答案:C。《著作权法》第37条第1款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4.答案:B。参见《著作权法》第37条。
5.答案:B。《著作权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故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37条的规定,表演者指演员、演出单位,因此A项不正确。丁的行为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中规定的“为个人欣赏”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D。《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有以下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2.答案:AD。《著作权法》第37条第1款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3.答案:ABCD。“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即邻接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4.答案:AC。《著作权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据此,本题中花江县的行为侵犯了盘江县电视台的播放权,同时也侵犯了电视剧制作者的播放权。
5.答案:CD。《著作权法》第30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乙既未与甲签订出版合同,便无权禁止甲与丙签订合同和干涉丙的专有出版权。
6.答案:ABD。《著作权法》第45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由此,A正确。《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由此,B正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享有出租权的作品只有电影作品、电影类作品和计算机软件三类。CD是作用于听觉的,不是电影类作品,不存在出租权的问题,排除C。《著作权法》第42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D正确。
7.答案:BCD。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九)项规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某酒店虽然是将合法购买的正版DVD唱片在其咖啡厅播放,但其仍侵犯了歌曲著作权人甲的表演权,因为甲并未许可酒店可用播放DVD的方式公开播送作品,因此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酒店是用合法购买的正版唱片播放歌曲,所以未侵犯乙的录制者权,B项说法错误。
《著作权法》第38条第1款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因此,酒店并没有通过信息网络方式播送歌曲,所以没有侵犯丙的表演者权,故C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三、名词解释
1.答案:邻接权原意是指相邻、相近或者相联系的权利。在国际上是对表演艺术家、录音制品的制作人和广播电视组织所享有权利的称谓。
2.答案: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权的内容:(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3)项至第(6)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四、名词比较
答案:邻接权,亦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传播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邻接权与著作权的相同点:
(1)它们都与作品相联系,著作权与作品存在直接联系,作品之创作是著作权产生的前提。邻接权则与作品存在间接联系,表演者表演的对象是作品,而录制者是对作品表演的录制,广播组织者是对作品表演的广播。脱离了作品,这些邻接权就会荡然无存。
(2)它们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
(3)它们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著作权和邻接权都只有在法律承认这些权利的国家内才能受到保护。
(二)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创作者或依法取得著作权的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这些传播者传播作品时,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改变了原作品的表现形式,因而有必要给予保护。
(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
(3)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5)保护期限不同。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等权利的保护期限为50年。影视作品等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保护期为50年。邻接权的保护期从表演发生后,录音录像制品首次制作完成时起计算,享受50年的保护。[2]
五、简答题
1.答案:表演者是运用自己的知识、技能、技巧和自身的先天条件,通过塑造人物,表现情节等再创作的方式来传播作品的。(1)表演者的人身权利:①表明表演者身份;②表演形式不受歪曲。(2)表演者的财产权利:①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②许可他人对表演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③表演者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的权利,并获得报酬;④表演者从机械表演其录音录像制品中获取收益的权利;⑤表演者从录音录像制品的租用中获取收益的权利。
2.答案:邻接权,亦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传播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1.邻接权与著作权的相同点:
(1)它们都与作品相联系,著作权与作品存在直接联系,作品之创作是著作权产生的前提。邻接权则与作品存在间接联系,表演者表演的对象是作品,而录制者是对作品表演的录制,广播组织者是对作品表演的广播。脱离了作品,这些邻接权就会荡然无存。
(2)它们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
(3)它们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著作权和邻接权都只有在法律承认这些权利的国家内才能受到保护。
2.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创作者或依法取得著作权的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这些传播者传播作品时,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改变了原作品的表现形式,因而有必要给予保护。
(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
(3)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5)保护期限不同。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等权利的保护期限为50年。影视作品等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保护期为50年。邻接权的保护期从表演发生后,录音录像制品首次制作完成时起计算,享受50年的保护。[3]
3.答案: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4.答案:略。
六、案例题
1.答案: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电视台录制并播放金某演唱的三个镜头,是为报道时事新闻之用,是合理使用。因此,电视台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表演者属于邻接权人,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享有相应的邻接权。具体如下:
(1)人身权利:表明表演者身份权;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权。以上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财产权利:许可他人现场直播,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报酬;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报酬。以上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但是,演员的表演权同样应当容忍符合法定条件的对其作品的“合理使用”。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3项的规定,电视台录制并播放金某的演唱时的三个镜头是为报道时事新闻,属合理使用。因此,电视台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2.答案:根据《著作权法》第15条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据此,电视台对电视剧《花儿开》享有除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的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权利。电视台的做法不合法,侵犯了甲在影视作品中的署名权。对甲的行为,电视台可依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甲在该影视作品中享有作词、作曲的署名权,演唱的表演权及依法获得的报酬权。此外,对于可独立使用的4首插曲,享有全部著作权,可以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1]编者注:注意出版者的权利与出版权,表演者的权利与表演权,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与摄制电视、电影、录像作品权的区别,这三组权利中,前者为邻接权,后者为著作权。
[2]编者注: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问题是整个知识产权法中很基础的问题,应清楚掌握两者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3]编者注: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问题是整个知识产权法中很基础的问题,应清楚掌握两者的相同点与不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