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

【易错易混考点】2

【关键性提示】

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正处于分裂状态,朝代更迭频繁,政权极不稳定。但这一时期的法律制度得到了极大发展,颁布了几部对后世极具影响力的法律,例如:《魏律》、《晋律》、《北魏律》以及《北齐律》。考生尤其要注意这一时期法典结构的变化,法律形式的发展以及法典内容的变化。

【考点解读】

(一)北魏时期颁布了《魏律》(又称《曹魏律》),共18篇,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2.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八议”具体包括:议亲(皇帝亲戚)、议故(皇帝旧故)、议贤(有传统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大有才能)、议功(有大功勋)、议贵(贵族官僚)、议勤(为朝廷勤劳服务)、议宾(前代皇帝宗亲)。

3.进一步调整法典的结构和内容,使中国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进了一大步。

(二)西晋时期颁布了《晋律》(又称《泰始律》或“张杜律”),共20篇。其特点主要有:

1.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2.确立了“准五服制罪”制度。服制是中国封建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的制度。按服制以亲属远近关系依次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及缌麻。该制度除了用来确认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外,也是确定亲属相犯时刑法轻重的依据。

(三)北魏时期颁布了《北魏律》,共20篇。其特点在于确立了“官当”制度。该制度是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折抵徒刑的特权制度。另外《陈律》也规定了该制度。

(四)北齐政权颁布了《北齐律》,共12篇。该法典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其主要特点有:

1.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完善了刑法总则。

2.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以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其具体包括:反逆(造反)、大逆(毁坏皇帝宗庙、山陵与宫殿)、叛(叛变)、降(投降)、恶逆(殴打谋杀尊亲属)、不道(凶残杀人)、不敬(盗用皇帝器物及对皇帝不尊重)、不孝(不侍奉父母,不按礼制服丧)、不义(杀本府长官与授业老师)、内乱(亲属间的乱伦行为)。该十种行为不在八议论赎之列。

3.规定了“准五服制罪”制度。

(五)其他制度

1.刑罚制度改革,主要涉及:(1)规定绞、斩的死刑制度;(2)规定流刑,把流刑作为死刑的一种宽待措施;(3)规定鞭刑与杖刑;(4)废除宫刑制度。

2.死刑复奏制度,即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时期正式确立了该制度。

(六)法律形式的变化。这一时期确立了律、令、科、比、格、式的立法格局。

【真题链接】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发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响。下列哪些表述正确揭示了这些发展变化?(04/1/60)

A.《北齐律》共12篇,首先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

B.《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C.《北周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

D.《北魏律》与《陈律》正式确立了“官当”制度

答案解析:ABD。关于C,“重罪十条”首次规定应该是《北齐律》,因此该选项错误,其他选项均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