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1]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国家:05/(一)/106〕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所遵循的原则是()。

A.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B.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

C.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

D.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创造性

【答案】A

第四条【民族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五条【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第九条【自然资源】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北京:07/在职/78〕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自然资源不能属于集体所有?()

A.森林B.矿产C.山岭D.水流

【答案】BD

第十条【土地制度】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2]*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国家:08/102〕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B.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C.土地全部属于集体所有

D.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答案】B

第十一条【非公有经济】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北京:07/在职/77〕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合法权益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

A.引导B.鼓励C.监督D.管理

【答案】ABCD

第十二条【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十三条【保护私有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第三十条【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条【特别行政区】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第三十二条【对外国人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公民权】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江西:05/115〕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是()。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答案】A

第三十四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4]

〔北京:06/在职/76〕依据宪法的规定,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有()。

A.选举

B.服兵役

C.劳动

D.受教育

【答案】CD

〔国家:07/98(见P9)〕

第三十五条【基本政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北京:05/应届/84〕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A.人身自由

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C.宗教信仰自由

D.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案】BD

第三十六条【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人格尊严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住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通信自由和秘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北京:07/在职/79〕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

A.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B.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C.住宅不受侵犯

D.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答案】ABCD

第四十一条【公民的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劳动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北京:06/在职/76(见P7)〕

……

第四十四条【退休制度】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物质帮助权及其它救济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国家:07/98〕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下列关于我们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国家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B.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不包括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帮助权

D.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答案】C

〔北京:07/在职/83〕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正确?()

A.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C.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

D.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即民族自治机关

【答案】AC

〔山东:06/7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条件的是:()。

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答案】C

第四十六条【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湖南:07/96〕根据宪法规定,下列既是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的是:()

A.劳动权B.受教育C.爱护国旗、国徽

D.批评、建议E.检举权

【答案】AB

〔北京:06/在职/76(见P7)〕;〔江西:05/115(见P6)〕

第四十七条【文化活动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第四十八条【男女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国家:07/98(见P)〕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第五十条【华侨、归侨的权益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07/98(见P9)〕

第五十一条【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的限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遵纪守法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保卫国家和服兵役的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北京:06/在职/76(见P7)〕

第五十六条【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七条【全国人大的性质及常设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国家立法权的行使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5]

第五十九条【全国人大的组成及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第六十条【全国人大的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第六十一条【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浙江:05/120〕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

B.一般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

C.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答案】D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大的职权[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国家:05/(一)/110;05/(二)/110〕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有权决定的人选不包括()。

A.秘书长

B.审计长

C.财政部部长

D.国务委员

【答案】D

〔北京:06/应届/57〕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制的批准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国家主席

【答案】A

〔内蒙古:09/8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不包括()

A.人事任免权

B.法律监督权

C.立法权

D.司法权

【答案】D

第六十三条【全国人大的罢免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及法律的通过】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7]

〔浙江:07/97〕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通过。

A.三分之一以上多数B.过半数

C.三分之二以上多数D.四分之三以上多数

【答案】B

〔江西:05/113〕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宪法修改有效议案的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

C.1/10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答案】A

〔浙江:04/90〕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可以提出修改宪法有效议案的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

C.1/10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答案】A

第六十五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及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委员长,

副委员长若干人,

秘书长,

委员若干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第六十六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

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六十七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七)决定特赦;

(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家:06/(二)/10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行为构成违法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某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单行条例

B.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

C.全国人大改变其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

D.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答案】C

〔国家:05/(一)/110(见P13)〕

〔浙江:05/120〕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

B.一般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

C.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答案】D

〔浙江:05/法律/7〕现行宪法规定,我国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紧急状态)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B

〔江西:10/128〕下列哪项职权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D.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答案】B

……

第七十二条【提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第七十三条【质询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第七十四条【司法豁免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国家:06/(二)/10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的人大代表包括()。

A.各级人大代表

B.全国人大代表

C.省级以上人大代表

D.县级以上人大代表

【答案】D

第七十五条【言论、表决豁免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浙江:07/9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这主要体现了人大代表享有的:()

A.提案权B.质询权

C.司法豁免权 D.言论、表决豁免权

【答案】D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七十九条【主席、副主席的选举及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十条【主席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第八十一条【主席的外交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第八十二条【副主席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第八十三条【主席、副主席的换届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职为止。

第八十四条【主席、副主席的缺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八十五条【国务院的性质、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八十六条【国务院的组成】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理,

副总理若干人,

国务委员若干人,

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

秘书长。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广西:06/107〕下列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的有()。

A.总理、副总理

B.各部部长

C.国务委员

D.秘书长

【答案】ABCD

第八十七条【国务院的任期】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十八条【国务院的工作分工】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

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

第八十九条【国务院的职权】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家:08/97〕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主体,限于:()

A.国务院

B.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D.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及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答案】A

〔国家:08/98〕某省人民政府的规章与国务院某一部门的规章不一致,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由国务院裁决

B.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C.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裁决

D.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违法的规章予以撤销

【答案】A

〔国家:05/(一)/100〕按照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C.国务院各部、委

D.国务院

【答案】D

〔国家:05/(一)/112〕现行宪法规定,国务院对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命令、指示和规章有权()。

A.改变B.发回

C.改变或者撤销D.撤销

【答案】C

第九十条【各部、委首长负责制】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国家:05/(一)/100(见P21)〕

第九十一条【审计机关】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十二条【国务院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系】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九十五条【地方人大及政府的设置和组织】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第三章第五节、第六节规定的基本原则由法律规定。

〔国家:05/(一)/115〕我国最基层人民政府是()。

A.乡(镇)人民政府

B.街道办事处

C.县人民政府

D.村民委员会

【答案】A

第九十六条【地方人大的性质及常委会的设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九十七条【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浙江:05/120(见P12)〕

第九十八条【地方人大的任期】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九十九条【地方人大的职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第一百条【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一百零一条【地方人大的选举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国家:08/101〕下列人员中,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

A.局长、厅长、委员会主任

B.副局长、副厅长、委员会副主任

C.人民法院副院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D.副省长、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

【答案】D

第一百零二条【对地方人大代表的监督和罢免】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由他们选出的代表。

第一百零三条【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地位及产生】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第一百零四条【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

第一百零八条【地方政府内部及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第一百零九条【地方政府审计机关的地位和职权】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第一百一十条【地方政府与同级人大、上级政府的关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国家:05/(二)/113〕按照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负责。

A.上级人民法院

B.本级人大常委会

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D.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答案】D

第一百一十一条【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国家:05/(二)/99〕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

A.基层行政机关

B.基层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

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D.基层群众性组织

【答案】C

〔广西:06/85〕我国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是()。

A.村委会B.社区代表会议

C.居民委员会D.社区党支部

【答案】C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一百一十二条【民族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8]

〔广西:06/10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

A.自治区人大

B.自治区高级法院

C.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D.自治区人民政府

【答案】AD

第一百一十三条【自治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成】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天津、陕西、湖北联考:09/12〕某县为朝鲜族自治县,依照宪法,关于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说法正确的是()

A.由朝鲜族公民担任主任

B.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副主任

C.主任或副主任中有朝鲜族公民即可

D.主任必须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副主任可由其他民族的公民担任

【答案】C

第一百一十四条【自治地方的政府首长的人选】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第一百一十六条【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家:08/100〕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构成违宪或违法的行为是:()

A.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B.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

C.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D.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答案】B

〔国家:06/(二)/103〕现行宪法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批权属于(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B

第一百一十七条【财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二十三条【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的级别、组织和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审判公开原则和辩护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9]*

第一百二十六条【审判权独立】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北京:07/67〕人民法院在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时()。

A.必须接受党委指导

B.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C.应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D.必须听从行政领导的指示

【答案】B

第一百二十七条【各级审判机关间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国家:10/136〕下列关于我国上下级部门之间的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上下级人民政府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B.上下级人民政府部门之间是业务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C.上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D.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答案】A

第一百二十八条【法院与人大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第一百二十九条【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第一百三十条【检察院的级别、组织和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检察权独立】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三十二条【检察机关间的关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三条【检察院与人大的关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第一百三十四条【诉讼语言】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


[1] 民主集中制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主要表现在:在国家机构和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方面,实行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5)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4]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6] (1)修改宪法权专属全国人大;(2)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人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只能由全国人大决定的人员有: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和国务委员。

[7] (1)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2)宪法修改要求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是指全国人大代表全体的2/3,而不是实际参加会议人数的2/3。

[8] 民族自治地方只有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不包括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只有包括人大和政府,不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9] *人民法院对于第一审案件,除下列案件外,应当依法一律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4)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6)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下列第二审案件应当公开审理:(1)当事人对不服公开审理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但因违反法定程序发回重审的和事实清楚依法径行判决、裁定的除外。(2)人民检察院对公开审理的案件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的,但需发回重审的除外。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但矿藏、水流只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

**精神病人享有选举权,但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不得行使选举权利,只有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才能在羁押期间停止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判权由下列人民法院行使:(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2)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3)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