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是个小男孩时,我在安大略皇家博物馆的星期六上午俱乐部内活动了三年。对一个像我这样对恐龙、蛇、蝙蝠、鳄鱼还有木乃伊之类东西充满好奇的孩子来说,那是一段非比寻常的经历。在学期内的每个星期六上午,我们赶在博物馆对游客开门前就到了那儿,聚集在博物馆剧院——那还是在某些高价咨询师建议我们把它改称为“剧院博物馆”之前。它在那时候还挺丑的,整个被装饰成黑色。后来又被重新装修过。

每个早晨,俱乐部的负责人柏林夫人会让我们观看一段16毫米影片,通常是一些加拿大国家电影协会的短片。这是第一项活动。然后我们就会在博物馆里待上半天,时间不仅仅花在展室,还有一些花在幕后。我爱我花在这里的每一分钟,并下定决心有朝一日要在这个博物馆工作。

记得有一天我们在欣赏现场演示,操作者是专门负责复原博物馆内各种恐龙的艺术家。他问我们这一队人他手里拿着的尖锐的锯状牙齿是属于哪种恐龙的。

“暴龙。”我立刻说。

艺术家惊奇了。“很对。”他说。

但后来另一个孩子反驳了我。“那是食肉龙,”他说,“不是暴龙。”

暴龙当然是正确的称呼:它是对于包括暴龙科在内的一族恐龙的学名。大多数孩子都不知道,大多数成年人也不清楚。

但我知道。我在博物馆恐龙馆里的张贴上读到过。

当然,是原来的恐龙馆内。

与现在的立体模型不同,那时馆里放的是化石样本,你可以从它们旁边走过,四周有天鹅绒绳子防止游客走得太近。每个样本都有长长的说明,它们被印在木板上,大约要四五分钟才能读完。

老馆的亮点是一个两腿直立站着的盔头龙,属鸭嘴龙类的一种。那时博物馆还有点挺了不起的加拿大精神,尽管当时我没有意识到。它当时的招牌展品是个食草动物,不像美国的博物馆,动不动就是贪婪的霸王龙,要么是装备精良的刺龙。事实上,直到1999年博物馆才在小孩的探索馆里展出了霸王龙。但当时盔头龙化石的拼装方式是错误的。我们现在知道鸭嘴龙几乎不可能像那样子站着,它们绝大多数时候是四足动物。

孩提时代,我每次去博物馆时都会仔细观察骨架、阅读说明,想方设法记住其中的生词,尽量不虚度时光。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

那个骨架还在博物馆,但已经被拖到了白垩纪的阿尔伯塔省立体展里。说明板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小块有机玻璃,仍在顽强地注释着它的错误姿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说明:


盔头龙

一只头上长着冠的鸭嘴龙正警觉地直立着。

上白垩纪(距今大约七千五百万年)

小沙山河,斯蒂文威尔,阿尔伯塔省。


实际上,“新”恐龙馆已经有25年历史了。它在克里斯蒂·多罗迪上台前就开张了,但她认为它是我们这儿所有展馆的模范:不要让观众感到无聊,不要让他们考虑事实。就让他们呆呆地看着。

克里斯蒂有两个女儿。她们现在长大了。但我常常这样想象,如果她们还是孩子的话,克里斯蒂可能会对自己在博物馆工作而感到尴尬。有可能她会说:“玛丽,那是一头霸王龙,它生活在一千万年以前。”而她的女儿——或者更糟,一个像当时的我那样自作聪明的孩子——用从说明板上学来的知识指出她的错误。“那不是霸王龙,它也不是生活在一千万年前。其实它是一头蜥脚龙,生活在一千五百万年前。”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克里斯蒂就是不喜欢说明板。

我希望我们能有资金重新设计恐龙馆。我来这儿工作时它就已经是这副样子了。但现如今钱是十分稀有的东西。伸向天文馆的斧子绝不仅仅只砍一下了事。

尽管如此,我还是常常幻想恐龙馆究竟会激起多少孩子的兴趣。

我幻想——

但我不会想到里奇。对他来说这个要求太高。他还处在想成为消防员或是警察的阶段,对科学没有太大兴趣。

但当我看着其他成千上万的学龄儿童每年来博物馆参观时,我禁不住会想象他们中有多少将会追随我的成长历程。


霍勒斯和我陷入了对生命游戏不同解释的僵局,我趁机抽身去了趟厕所。就像我经常干的那样,我打开了所有三个洗手池上的水龙头,用以制造背景噪音。博物馆中所有公共厕所的水龙头都由电子眼控制,但在员工专用厕所中我们无须忍受这种不体面。流水发出的哗哗声掩盖了我在其中一个坐便器前的呕吐声。由于那些化学药物,我大约每星期都得吐一次。这令我难以忍受,我的胸腔和肺本来就够疼的了。我在那儿跪了一阵子,恢复一下体力,随后我站起来,冲了坐便器,走向洗手盆洗了手,最后关上所有龙头。我在博物馆内放了瓶漱口水并带进了厕所。我含着漱口水来回打转,想以此来冲淡嘴里的酸臭味。最后我回到古生物学部,向拳击手笑了笑,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我打开办公室的门走了进去。

使我震惊的是,我进去时霍勒斯正在读一张报纸。他看的是我那份放在桌上的多伦多《太阳报》。报纸拿在他那两只六指手上,当他读文章时,他的眼柄从左至右一起协调移动着。我本以为他能立刻发现我回来了,但可能幻影的感觉没那么灵敏。我清了清嗓子,感觉到喉头仍有一股恶心的味道。

“欢”“迎”“归”“来。”霍勒斯说,眼睛看着我。他合上报纸,将头版对准我。太阳报那条几乎占据了整个头版的标题宣布,“堕胎医生被杀”。“我在你们的媒体上看到过很多关于堕胎的消息。”霍勒斯说,“但我承认我不懂那是什么意思。这个名词像旗帜似的飘在报纸上,却没有注释——甚至在与之相关的文章中都没有。”

我走向我的椅子,深吸了一口气,整理我的思路,想着应该从哪里开始。今天早上来上班的路上我已经读过了整个故事。“嗯,有些时候人类的妇女会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怀孕。有种手段可以打掉胎儿终结怀孕,它叫作堕胎。但它,嗯,有某种争议性,因此它通常是在一些特殊的诊所而不是普通医院完成的。原教旨主义者坚决反对堕胎——他们认为这是种谋杀——有些极端分子曾经用炸弹炸毁了几个堕胎诊所。上个星期,在边境那边纽约州布法罗的一个诊所就发生了爆炸。昨天在多伦多艾土比库克又有一次。经营诊所的医生爆炸时刚好在里面,他被炸死了。”

霍勒斯看了我很长时间。“这些——你叫他们什么?原教旨极端分子?这些原教旨极端分子认为杀死一个未出生的胎儿是错误的?”

“是。”

想从霍勒斯的口中探知他的语气十分困难,因为他的声音总是在两张嘴之间传递。但最后我还是听出了他有点怀疑。“所以他们杀死其他的成人来表达他们的不满?”

我点了点头。“很明显是这样。”

霍勒斯安静了一阵子,他的圆形腹部缓缓起伏着。“在我们那儿,”他说,“我们有个概念叫”——他的两张嘴发出一串不和谐的声音——“它表示不调和的意思,指那些与意图相反的事情。”

“我们有同样的概念。我们叫它黑色幽默。”

他的眼睛又回到报纸上。“很明显,并不是所有的人类成员都了解这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