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电流测量

3.2.1 下列回路应测量交流电流:

1 同步发电机和发电/电动机的定子回路;

2 主变压器:双绕组变压器的一侧,三绕组变压器的三侧,自耦变压器三侧及公共绕组回路;

3 发电机励磁变压器的高压侧;

4 厂(站)用变压器:双绕组变压器的一侧及各分支回路,三绕组变压器的三侧;

5 高压厂(站)用电源:高压母线工作及备用电源进线,高压母线联络断路器,高压厂用馈线;

6 低压厂(站)用电源:PC电源进线、PC联络断路器、PC至MCC馈线回路,柴油发电机至保安段进线及交流不停电电源配电屏进线回路;

7 1200V及以上的线路和1200V以下的供电、配电和用电网络的总干线路;

8 电气主接线为3/2接线、4/3接线和角型接线的各断路器回路;

9 母线联络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旁路断路器和桥断路器回路;

10 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联电抗器及其中性点接地小电抗回路;10kV~110kV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的总回路及分组回路;

11 消弧线圈回路;

12 3kV~10kV电动机,55kW及以上的电动机,55kW以下的O、I类电动机,以及工艺要求监视电流的其他电动机;

13 风力发电机组电流,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变压器高、低压侧。

3.2.2 下列回路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外,还应测量三相交流电流:

1 同步发电机和发电/电动机的定子回路;

2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变压器、电气主接线为3/2接线、4/3接线和角型接线的各断路器、母线联络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旁路断路器和桥断路器回路;

3 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联电抗器;10kV~110kV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的总回路及分组回路;

4 照明变压器、照明与动力共用的变压器以及检修变压器,照明负荷占15%及以上的动力与照明混合供电的3kV以下的线路;

5 三相负荷不对称度大于10%的1200V及以上的电力用户线路,三相负荷不对称度大于15%的1200V以下的供电线路。

3.2.3 下列回路宜测量负序电流,且负序电流测量仪表的准确度不应低于1.0级:

1 承受负序电流过负荷能力A值小于10的大容量汽轮发电机;

2 负荷不对称度超过额定电流10%的发电机;

3 负荷不对称度超过0.1倍额定电流的1200V及以上线路。

3.2.4 下列回路应测量直流电流:

1 同步发电机、发电/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励磁回路,自动及手动调整励磁的输出回路;

2 直流发电机及其励磁回路,直流电动机及其励磁回路;

3 蓄电池组的输出回路,充电及浮充电整流装置的输出回路;

4 重要电力整流装置的直流输出回路;

5 光伏发电各电池组串回路及各汇流箱的输出回路。

3.2.5 整流装置的电流测量宜包含谐波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