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绝色少年

靠坐在石块上的牧云惜,一直盯着那个金灿灿的背影看,直至他渐渐走远,被高耸的岩石掩住身形,再也看不见他的影,她才站起身来。

第一时间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她动作迅速地换下她那一身半湿半干的怪异衣裙。

干衣服她还是有的,在前世还未身死魂飞之前,她一直随身携带着一个可以随时储物的玉镯子。

那玉镯子似乎是她一出生左手腕上就自带着的,那镯子有点奇怪,除了她本人以外,其他的人似乎都看不到。

最奇异的是,那镯子竟自带收放物品的功能,所以她平日里都喜欢把常用的东西存进那玉镯子里,随身带着。

刚刚她接收完脑海里的信息以后,就先查看了一下左手腕,发现那镯子竟也随着她穿越过来了。而且似乎还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不止外形和颜色变了,镯子里面的空间也变大了,竟然还多出来好多东西。

傻牧云惜的记忆告知她,这具身体刚出生时也自带了一个奇异的镯子,往日傻牧云惜也往里面装了不少东西。

现在她的灵魂合到这具身体上,那两个镯子应该也是合二为一了,所以东西都混到一起了。

只不过她目前暂时没有时间细看,还是趁着这附近没人,赶紧先换一身干衣服吧,穿着湿衣服的感觉真的是不太美好。

一边褪下湿衣服,牧云惜一边整理回想着大脑里多出来的东西。

要是她之前读取的信息没有出错,傻牧云惜今天坠崖落湖完全是遭人毒害,而非意外。

而且,除了她本人遭人毒害以外,她这具新躯壳的亲人此刻也正在遭遇危险,所以她必须得想办法前往救援。

前世的她一出生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孤苦无依地活过了二十五个年头,一向最为羡慕别人有亲人疼爱。

有幸再活一世,这一世的她终于如愿有了家族和亲人,虽然记忆中她的生身父母似乎都已不在了,但她的直系血亲至少还有一个祖父。

家人和亲族,那可是她上一世苦苦乞求、上苍也没有给予她的福利,她绝不能放任那些伤害她这个躯壳的人,就这么害死她这一世唯一仅剩的血脉亲人!

若是她猜想得不错,那些人对她祖父下手的时间必定是今晚。

因为,明日是她十五岁的及笄之日。

她的祖父不辞辛劳,千里迢迢自远方边城赶回来,为的便是参加她的及笄礼。

按原定时间推算,最迟今夜,他就要抵家了。

那些人绝不会放过他赶夜路的大好机会,必定是要守在他回家的路上设伏的。

快手快脚地换好一身前世常穿的轻便作战服,牧云惜想了想,又在外面套上一件玉镯里多出来的,花色素一些的宽长外袍,再加上一条长裙作为掩饰。

入乡随俗,她现在既然换了新地方和新身份生存,那就要尽快去习惯得来不易的全新生活。

随手把换下来的那套湿衣服丢进玉镯空间里放好,牧云惜开始翻找看看能不能找到可以帮她离开这儿的东西。

傻牧云惜被人一掌打下来的这个地方,很明显是一个悬崖的底部,要想上去就只能靠攀岩技巧了。

幸好她前世收着的东西都还在,攀岩物品也是她前世出任务时经常用到的,空间里一直都备着,并不难找。

“怕冷还不赶紧过来烤火取暖?!”清冷的少年声音打断了她的忙碌。

不知何时,某人已经在离她不远处生起了一堆火,正双目淡淡地朝她望过来。

牧云惜闻声抬头,一眼望见背阴的湖岸边火堆旁坐着的少年。

只见温暖的桔黄色火光把他映照得熠熠生辉,整个人恁地清俊贵气,绝色无边,浑然不似一般的凡夫俗子,她不由得看晃了一下眼。

定定神,依言走了过去,牧云惜找了个离他不近不远的地方,坐到火边烘起火来。

这地方的这个季节,天气还不够暖和,加上之前不知道在那湖里泡了多久的湖水,她确实感到很冷,能烤烤火暖和一下身子,是最好不过的事了。

“杜若轩。”对面传来的声音还是冷冷淡淡的,向她望过来的目光带着点执拗。

眨眨眼,牧云惜突然意识到,某个家伙这是在别扭地向她作自我介绍呢。

脸上不由得露出些微笑意,她朝他轻轻点了点头:“我叫牧云惜。”

还真是个别扭的少年,不过她刚刚返老还童,还获知自己多出来一个亲人,心情正不错,就不跟他多作计较了。

被火光映红脸庞的女孩子,略带微笑的俏脸粉嫩嫩的,犹如一朵娇艳欲滴的鲜花。

水汪汪的大眼睛里荡漾着清浅的笑意,直直地朝他望过来,她粉红的唇瓣微微勾起,莹润美好得引人采撷,看得少年的心跳有些加快。

端坐在火边的少女,整个人娇美得像个梦幻,让人看着看着一不小心就晃了眼。

“嗯。”冷淡得似乎不带感情的嗓音低醇而浑厚,少年幽深的目光在她脸上短暂胶着了一瞬,立即便转开。

他原本落水时穿着的厚重金冠加斗篷金袍,已经换成了一身简单的白色衣袍加束发玉簪。

只是那衣袍的白色里似乎还带着浅浅的蓝色,衣摆绣着精美的边纹,同之前的金冠金袍一样,都是极为稀有华贵的面料,一看即知非一般人等穿得起。

端坐在火边,少年衿贵的坐姿,清淡的眉眼,瞬间换好一身华贵衣袍的本事,还有那浑身上下的气度,怎么看怎么尊贵不凡。

就不知道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和她一样,掉落到这鸟不拉屎、人迹罕至的崖底湖泊来?

随意地扫了几眼他那泛着淡淡蓝光的白色衣袍,牧云惜面上神色不动,目光却带了些许别的意味。

其实,她还是觉得那一身灿金色衣袍更适合他。

尤其是他刚醒过来时,睁开的那一双灿金色眼眸,配上他灿金色的发冠和灿金色的斗篷锦袍,简直就是绝色无边,祸国殃民。

她从来没有见过,还有哪个人穿金色比他更亮眼更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