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链”向未来:区块链改变中国
- 凌发明编著
- 3087字
- 2021-06-28 11:01:46
德国国家区块链战略
德国对于发展区块链相当重视。2019年2月20日—3月30日,德国政府发起了区块链战略意见征求活动,最终提交的意见形成了1048页的文档。2019年9月18日,德国经济与能源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德国国家区块链战略》。
德国认为,区块链技术是未来互联网的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为了澄清和挖掘区块链技术的潜力,并防止被滥用的潜在风险,德国联邦政府(下文简称“联邦政府”)必须采取行动。特别是关于联邦政府的气候保护及可持续发展目标,有必要仔细权衡各领域的潜力和风险。因此,联邦政府就此制定了全面的区块链战略,通盘考虑了区块链技术的各项相关性。该战略能够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创新设定框架条件。由于这项技术的动态发展,德国有必要对该框架条件不断地审视,以确保它们保持更新。
德国在2019年春天进行了一项具有广泛征集基础的咨询和协商过程。158名专家和组织代表提交了各自的观点,征集的31个问题一共收到了6261份答复。于是,最终制定出了国家区块链战略。
为了扩大德国在区块链技术的领先地位,联邦政府设定了一个目标——即利用区块链技术中的机会,调动该项技术可为数字化转型提供的潜力领域。德国新兴的创新的区块链生态系统将得到维护,并且将会继续成长。德国将成为一个富有吸引力的基地,发展区块链应用程序开发,以及扩大其投资规模。同时,除了公共机构、德国联邦州政府、民间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之外,大公司、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也将能够就这项技术的使用作出知情的决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德国努力确保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程序与现行法律的兼容性,并防止被滥用。
德国的目标是建立一个以投资和增长为导向的监管框架,在这个框架中,市场行为的过程可以在没有国家干预的情况下运作,并且可持续性原则得到充分保障。区块链应用程序为现有解决方案提供的明确附加值,主要是一种公共管理属性,它对个人和公司都具有用户友好性,在个别情况下还能起到引导应用用户的作用;而采取这项技术的一个先决条件,是确保这样做不会对安全可靠行为的信任产生不利影响。这种基本技术能力的增强,有助于德国及欧洲建立数字主权。
德国会贯彻一项监管政策,用于鼓励投资、释放创新力量、确保稳定,从而促进包容性增长。德国准备用下列原则指导行动。
推进创新
联邦政府正在推进数字创新,以增强德国和欧洲的竞争力。只有通过创业创新,德国经济才能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只有通过数字创新,公共机构才能在数字时代继续履行其职能。区块链技术的使用,将释放更大经济潜力和其他创新力量。
促进投资
建立明确和稳定的框架条件,可以为投资营造一个有吸引力的、安全的环境。以此方式,联邦政府可以为针对数字技术的投资提供安全保障。
保障稳定
在经济政策方面,联邦政府更高层次的目标是保持整体经济的平衡,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加强可持续发展
区块链应用程序的使用必须符合联邦政府关于可持续发展和气候保护的目标。联邦政府认识到某些区块链解决方案在实现这些目标方面,是潜力与风险并存的。
促进公平竞争
联邦政府的一个关注焦点是为所有技术建立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此项行动的指导原则是技术中立。现有技术发展和应用的障碍正在被消除,只要能符合现行法律的基本目标。
深化数字单一市场
德国国内的各项事态发展向来自动与整个欧盟的事态发展相互关联。只有拥有一个完整的数字单一市场,德国才能在现有基础上增强全球竞争力。
扩大国际合作
德国可以与它的欧洲合作伙伴、欧盟委员会和其他国际机构(例如经合组织)在区块链技术方面进行紧密合作。
整合利益相关者
对一个全面发展的战略来说,在建立框架的时候,有必要从根本上整合开发人员和应用程序用户的知识体系。在进行线上意见征集时,联邦政府致力于让专家、企业和民间社会组织也参与到本战略的制定,并且联邦政府将延续这个做法。
保障IT安全和数据保护
只有在区块链应用程序满足了专家们对IT安全和数据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将风险降到最低,有效防止技术滥用,并且达到较高的可接受水平。
制定适应措施
由于区块链技术正在高速发展,未来联邦政府可能需要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在此背景下,作为一个持续发展领域的战略,联邦政府的区块链战略应该定期检查进展及组织修订。
在金融领域,区块链技术首次在加密货币比特币上得到实际应用。如前所述,区块链技术使发行、转让、存储和交易数字资产成为可能。
到目前为止,德国立法中还没有关于在区块链上发行民法基础的证券的规定。对资产的索赔必须纳入法律文件。调研表明,许多利益相关者将资产(特别是证券)的标记化,视为区块链未来的关键应用之一。通过减少对中介机构的需求,在区块链上发行证券可以使证券交易的处理和结算更快、更安全。
此外,一些通证可用于投资和融资目的,但它们不是证券。2015年左右开始在全球范围出现的机遇区块链技术的新型融资形式,即所谓的首次代币发行融资,主要代表了非证券的通证,既不授予股权,也与发行人公司发展的利害无关,例如通过利息或股息。相反,大多数投资者通过这些首次代币发行获得了所谓的效用通证或者加密货币。
效用通证授予对发行人开发的数字平台访问权,或对这些平台上提供的债权和服务的访问权。在这种情况下,许多投资者的主要目标不是获得未来的使用权,而是预期通证的升值。
咨询结果显示,这些通证在企业和项目的融资中,其适用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质疑。但通证也同时被认为在未来五年内具有很高的潜力。而建立一套有约束力的立法框架以保护投资者,则被视为通证得到积极发展的先决条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框架还应该建立法律保障,以满足明确地证明特定通证设计的法律含义所需。
联邦政府的目标是开放德国法律,以便把电子证券容纳进来。当前对证券的某些要求,例如以法律文件(即书面的)形式纳入,不应再明确地应用于电子证券。电子证券应在技术中立的基础上进行监管,以便将来也能在区块链上发行。第一步,立法应该向电子债券开放。待进一步评估之后,应可以跟进开放投资基金的电子股权和股份。2019年3月7日,联邦政府发表了一份关键点文件,从而启动了关于这一主题的磋商进程。
2019年3月7日发表的《电子证券和加密通证监管处理要点》当中,联邦政府针对《金融工具市场指导》4定义的不构成投资或证券的通证,对其公开发行的监管展开了进一步磋商。大多数与会者赞成实行一套欧洲协同的监管办法。
与此同时,监管的及时发展也被视为至关重要。因此,磋商在过渡时期的国家监管问题上达成了广泛共识。
在此背景下,联邦政府打算公布有关监管某些加密通证公开发售的立法草案。这将确保某些尚未定义的加密通证只能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并经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批准的招股说明书发布后才能发行。通过这项措施,联邦政府力求确保投资者得到高水平的保护。它还围绕着特定通证设计的含义创建了法律确定性。
许多提供咨询意见的人强调,有必要制定法规来解决投资者保护和反洗钱规则的问题。
2018年12月初,G20同意的修正案也有类似的目标。鉴于AML/CFT(反洗钱反恐融资)具有防止加密资产保管人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人员涉及洗钱的目的,这些相关人员应该遵守AML/CFT(反洗钱反恐融资)国家标准的要求。
在德国,加密交易所将加密资产转换为法定货币,或把法币转换为通证,这已经需要获得联邦金融监管局的许可。他们还必须遵守反洗钱(AML)的合规要求。2019年7月31日,内阁批准实施第四项反洗钱指令修正案的立法草案。草案中规定了投资用途加密资产的发行人以及加密钱包提供商(即提供存储、管理或保护特定加密资产私钥服务的供应商)的许可要求。这项立法草案不仅针对有效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活动,它还确保因大型技术公司进入市场而日益普及的预期与加密资产的客户保护水平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