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惠帝七年行政区划

(一)惠帝七年汉中央及各诸侯王国所辖郡目

汉中央 高帝十年,汉中央领有内史、北地、上郡、陇西、蜀郡、巴郡、汉中、河东、上党、河内、河南、南郡、南阳、颍川、东郡、淮阳、太原十七个郡级政区。高帝十一年,刘邦复置代国,封皇子刘恒,并对代国封域进行调整。十一年正月诏曰:“颇取山南太原之地益属代,代之云中以西为云中郡,则代受边寇益少矣。”据此,刘邦乃收代国之云中郡属汉,而将太原郡益封予代国。又同年三月:“燕王绾、相国何等请立子恢为梁王,子友为淮阳王。”次年五月以后:“罢东郡,颇益梁;罢颍川郡,颇益淮阳。”(见本编第二章)此则刘恢之梁国辖有彭越之故梁国地与东郡地;刘友之淮阳国辖有淮阳、颍川两郡地。惠帝元年,“徙淮阳王友为赵王”。[1]刘友徙封赵王后,淮阳、颍川两郡复属汉。据此,惠帝七年汉中央直辖区域当以高帝十年之十七郡为基础,增云中郡,减东郡、太原郡,领有十六郡。

代国 高帝十一年,刘邦“分赵山北,立子恒以为代王,都晋阳”。[2]又《汉书·高帝纪》载高帝十一年正月诏曰:“代地居常山之北,与夷狄边,赵乃从山南有之,远,数有胡寇,难以为国。颇取山南太原之地益属代,代之云中以西为云中郡,则代受边寇益少矣。”高帝十一年,刘邦将赵国太行山以西之代郡、雁门、云中三郡与汉之太原郡合置为代国,封皇子刘恒。刘邦在分封刘恒的同时,为减轻代国抵御匈奴的压力,将受到匈奴严重袭扰的云中郡收归汉中央管辖。故惠帝七年刘恒之代国领有太原、代郡、雁门三郡。

赵国 高帝十一年,刘邦分赵国太行山以西置代国,则刘如意之赵国只余有太行山以东之邯郸、恒山、河间、清河四郡。惠帝元年,赵王刘如意薨,汉廷徙封淮阳王刘友为赵王,其封域与刘如意之赵国相同。

燕国 高帝十二年,刘邦封皇子刘建为燕王,其封域与卢绾之燕国疆域相同。惠帝七年,刘建之燕国辖有广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六郡。

齐国 惠帝七年刘襄之齐国与高帝十年并无变化,仍领有胶东、胶西、临淄、济北、博阳、城阳、琅邪七郡之地,为惠帝时代第一大藩国。

梁国 惠帝七年,刘恢之梁国除砀郡外,尚领有东郡。

楚国 惠帝七年刘交之楚国封域与高帝十年相同,领有彭城、薛、东海三郡。

吴国 高帝十二年,刘邦封兄子刘濞为吴王。《史记·吴王濞列传》:“上患吴、会稽轻悍,无壮王以填之,诸子少,乃立濞于沛为吴王,王三郡五十三城。”则刘濞之封域与刘贾之荆国相同,领有吴、鄣、东阳三郡。

淮南国 《史记南王传·淮》:“高祖十一年七月,淮南王黥布反,立子长为淮南王,王黥布故地,凡四郡。”则刘长之淮南国封域与英布之淮南国相同,辖有九江、庐江、衡山、豫章四郡。

长沙国 惠帝七年吴国之长沙国封域与高帝十年相同。

根据以上考订,我们可以编制“惠帝七年汉中央及诸侯王国所辖郡目表”(表3-1)。

表3-1 惠帝七年汉中央及诸侯王国所辖郡目表

(二)各郡辖域范围

惠帝七年,各郡辖域范围基本延续了高帝十年的面貌,只有个别郡存在变动。现对高帝十年至惠帝七年新置郡的辖域范围作以考订,同时对辖域范围存在变动之郡进行说明。

(1)汉中央直辖十六郡

内史、北地、上郡、陇西、蜀郡、广汉、巴郡、汉中、河东、上党、河内、河南、南郡、南阳、颍川、淮阳十六郡辖域范围与高帝十年相同。

云中郡 高帝十一年,刘邦收代国之云中郡由中央直辖。据《秩律》,高后初年云中郡之东界在原阳、云中、武泉、[3]旗陵、南舆一线,可证《高帝纪》有关刘邦收归云中郡之记载可信。惠帝七年,云中郡之东界与《汉志》所载相同。

(2)代国所辖三郡

太原、代郡、雁门三郡辖域范围与高帝十年相同。

(3)赵国所辖四郡

河间、邯郸、恒山、清河四郡辖域范围与高帝十年相同。

(4)燕国所辖六郡

广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六郡辖域范围与高帝十年相同。

(5)齐国所辖七郡

惠帝七年,刘襄齐国所辖胶东、胶西、临淄、济北、博阳、城阳、琅邪七郡之范围与高帝十年相同。

(6)梁国所辖两郡

惠帝七年,刘恢梁国之砀郡、东郡辖域范围与高帝十年相同。

(7)楚国所辖三郡

高帝十年刘交楚国之彭城、薛、东海三郡辖域范围至惠帝七年无变化。

(8)吴国所辖三郡

惠帝七年,刘濞吴国之吴、鄣、东阳三郡辖域范围与高帝十年刘贾之荆国相同。

(9)淮南国所辖四郡

惠帝七年,刘长淮南国之九江、庐江、衡山、豫章四郡辖域范围与高帝十年英布之淮南国相同。

(10)长沙国所辖两郡

惠帝七年,吴回长沙国之武陵郡、长沙郡辖域范围与高帝十年相同。

[1] 《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第397页。

[2]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第389页。

[3] 《图集》将武泉县定点于今呼和浩特东北。此定点有误。汉武泉县应为今托克托县的黑水泉古城。见孙驰:《两汉武泉今地考》,《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