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脉轻重法第六

按:本篇记述如何根据脉的深浅部位区别五脏之脉,见于《难经》第5难。除末5字外,又见于《伤寒论·平脉法》。

1.脉有轻重,何谓也?然。初持脉如三菽之重,与皮毛相得者,肺部也[菽者,小豆。言脉轻如三小豆之重(吕氏作大豆[1])。皮毛[2]之间者,肺气所行,故言肺部也]。如六菽之重,与血脉相得者,心部也(心主血脉,次于肺,如六豆之重)。如九菽之重,与肌肉相得者,脾部也(脾在中央,主肌肉,故次心,如九豆之重)。如十二[3]菽之重,与筋平者,肝部也(肝主筋,又在脾下,故次之)。按之至骨,举之来疾者,肾部也(肾主骨,其脉沈至骨)。故曰轻重也。

【校注】

[1]按:“吕氏作大豆”五字原作“作”三字,盖“吕氏作大豆”之误合(原本作双行夹注内双行小字夹注),“大”又误为“火”也。今据文义录正。

[2]庆本“皮毛”上有“浮之在”三字。

[3]二:庆本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