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恤

大臣归家,加舆隶,或四或五,多至于八,惟孙清简需止加三人。子侄欲请县官补其一,公不可曰:“上已赐矣,又烦有司耶?”近见杭州、苏州,即庶僚在家,亦有出入舆隶四人,暇则守门担柴水如家仆。然此不知起于何时,我湖独无。

宋朝褒崇前代名臣,如求郭令公之后,得其裔孙曰元亨者,官永兴助教。余谓此事可法,如宋之岳武穆、文丞相,官其子孙,或于本县增一廪生优之,亦无不可,而惜乎未有言者。虽然,以颍国之元功大烈,绝世且不继,而况议及前朝乎?故国朝法至备而恩至薄。

弘治中,苏州陈副使冷庵以考察被诬归,家贫,鬻书自给,有司援天顺例,诏岁给米五石。

杨照为辽东总兵,与户部郎何东序、巡抚侯汝谅,先后互相讦奏回卫。久之,还镇,感愤战死。无子,有二母,贫不能自给。都御史王之诰闻于朝,月各给米三石,免三丁,终其身。

萧亮,新喻人,以廪生讨华林有功,后战死,都御史陈金遣官祭之。上功,诏赐绢二匹、钞六百贯,录其子长孺为臬司吏。何赏之轻乃尔!萧当赠官,并廪其子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