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善恶

所谓“善”是指对人有益,所谓“恶”是指对人有害,人的幸福是衡量伦理价值的惟一标准。

善是一种无穷无尽的力量和一切有感觉的存在不可或缺的自爱之心的必然结果。

没有善良——一个人给予另一个人的真正发自肺腑的温暖,——就不可能有精神上的美。

美德与罪恶,道德上的善与恶,都是对社会有利或有害的行为。

在这个世界上,最无聊的事是贪婪、纵乐和炫耀,而最有意义的是宽容、柔和和慈悲心。

善良不见得必须胜邪恶,另一种邪恶也可能取胜,甚至更糟……

善与恶的知识不是别的,而是我们所意识到的快乐与痛苦的情感。

只有懦夫才没有恻隐之心,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必能待人如己,永不改变。

善良的意图,若不加以节制,就使人做出穷凶极恶的举动。

要是我们看到了丑恶,却不用愤怒的手指把它点出来,那我们离丑恶不远了。

对罪恶的行为,要是姑息纵容,不加惩罚,那就是无声的默许。

“善”常常含有某些“恶”,极端的“善”会变成“恶”,极端的“恶”却不成为“善”。

如无健全的知识,出发点是善意的事,极有可能造成比恶意更大的灾害。

对于心地善良的人来说,付出代价必须得到报酬这种想法本身就是一种侮辱。美德不是装饰品,而是美好心灵的表现形式。

善良的根须和源泉,在于建设,在于创造,在于确立生活和美。善良的品格同美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