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黄金国度”中的文明

南美洲的印第安文明——印加文明

印加文明是美洲大陆最大的文明中心南美中央安第斯山脉高原的印加人创造的印加文化,是美洲印第安文明的最大的中心,被后人称为“新世界的罗马人”。印加人是生活在安第斯山区,即现在厄瓜多尔、玻利维亚、秘鲁和智利北部一带的印第安人。印加人是奇楚亚语系的部落之一,印加最高统治者权威极高,被视为太阳的化身,被尊称为“印加·卡帕克”,本来含义是“首领”或“大王”的意思,现在意为“太阳之子”。每当最高统治者出巡时,臣民须匍伏道旁迎送。西班牙人到来后,简单地以“印加”一词指称这个国家及其居民,至今已是约定俗成了。早在公元前l000年左右,生活在今秘鲁和玻利维亚高原地带的印第安人就已进入了定居农耕的阶段,并创造了一系列古文化,其中较为著名的有查文文化、帕拉卡斯文化、纳斯卡文化、莫契卡文化、提亚华纳科文化、瓦里文化、契姆文化等。人们一般将这些文化统称为前印加文化。

后来的印加人原为印第安人中克丘亚人的一支,居住在秘鲁南部高原,以狩猎为生。几乎像所有的古代国家一样,印加帝国的来历也是一团神话的迷雾。据传说,有一段时间,秘鲁的古代居民生活在一种无政府的混战状态中。不忍心看到这种堕落的太阳神,把自己的一双儿女曼科·卡帕克和马马·奥克约派了下来,向居民颁布戒律和法规,并教他们如何理智而文明地生活。

这兄妹俩同时也是一对夫妻。他们带着太阳神父亲交给他们的一个金楔子,于公元1000年左右(一说为公元1200年)率领部落向北迁移,他们穿过了环绕喀喀湖的高原。最后到达了库斯科地区,这个金楔子能够轻而易举地进入地下的地方,就是他们所要寻找的栖息之地。在进入库斯科山谷不久,他们发现了目的地,因为,那个楔子进入了地下,而且永久地消失了。

比尔卡诺塔河(现称乌鲁班巴河)穿越印加人的圣谷——库斯科峡谷,流经南美洲的古都库斯科地区,再经已消失的神话般的马丘比丘城,然后与乌卡亚利河汇合,最后注入亚马孙河。

从此,曼科·卡帕克和马马·奥克约就在此定居了下来,并以此为中心,逐渐向外扩张,占领整个库斯科河谷。13世纪,印加部落开始崛起,在库斯科谷地建立了很多个小国。印加国本名叫“塔万廷苏龙”,意为四方之地,首都是库斯科。全国按方位分为四大行政区,名叫:“苏龙”,它们是:西北方位叫钦查苏龙,包括厄瓜多尔、秘鲁北部和中部;西南方位叫库蒂苏龙,包括秘鲁南部和智利北部;东北方位叫安蒂苏龙,包括东部森林和乌卡亚利河一带;东南方位叫科亚苏龙,面积最大,包括现今玻利维亚大部分国土、阿根廷西北山区和半个智利。

15世纪起印加势力强盛,极盛时期的疆界以今秘鲁和玻利维亚为中心,北抵哥伦比亚和厄瓜多尔,南达智利中部和阿根廷北部,首都在秘鲁南部的库斯科。公元15世纪中叶,印加人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建立了印加古国,并逐渐形成了强大的帝国。

传说印加在亡国前共历12个统治者,15世纪初第8代王维拉科查(?~1437在位)时,印加人的势力在安第斯山地区逐渐强大,从这时起印加人有较确切的历史编年。随着印加国势日渐强大,到了第9代王帕查库蒂(1438~1471在位)时,开始对外发动战争,先后征服了阿班凯、昌卡、卡哈马卡、纳斯卡、利马、契穆等,疆域在不断地扩大,向北已经扩展到基多;向南,到了毛莱河。印加人最终征服了整个印第斯山中部地区,建立起了强大的印加帝国。其子托帕·印加·尤潘基(1471~1493在位)征服奇穆文化地区(今厄瓜多尔),后又扩张到秘鲁南部沿海地区。到了16世纪初,11代王瓦伊纳·卡帕克(1493~1525在位)时,印加人征服整个安第斯地区,建立起强盛的国家,版图已经扩大到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形成了南北4000多公里,人口600多万的美洲空前强大的帝国。在瓦伊纳·卡帕克的统治下,帝国达到顶峰。

印加帝国是一个早期的奴隶制国家,国家以库斯科为中心,向外分为四个区域,每个区叫作一个苏龙,苏龙以下分若干省,省以下分若干爱利尤(相当于氏族或氏族公社),通过驿道、驿使来管辖地方的官吏和事务。为巩固政权,印加帝国制定了法律,并把部分征服的部落迁移异地,还推行统一的语言,把“奇楚亚语”定为国语。

印加王是最高统治者,被认为是太阳神在人间的化身。他集立法、行政大权于一身,为军队的最高统帅和首都库斯科太阳神的首席祭司长,短发和象牙权杖为其特权和高贵的标志。王后被称作“科利亚”,王室贵族实行一夫多妻制,国王死去,其妻妾、奴仆要献祭或者殉葬。王位继承人,只能在正妻诸子中选任,还要听取贵族议事会的意见。除了王后妃子和国王的姐妹外,他人不能正视国王。臣民们在参见时,必须赤脚行走,身背着木柴,眼睛只能看着地面。每当国王到全国巡视,都要坐轿,每当掀开轿子的帘幕被臣民们看到的时候,人们便唬得发出震天的呼叫,喊声连空中飞翔的鸟儿都被惊落。

印加人必须服从王的意志,没有王和官吏的允许,人们不得拥有私人财物,连穿两件衣服,杀一只羊,或随意地吃东西也不行。如果臣民保护不了自己的妻子儿女,王公们便杀死他们的孩子作祭品,也可以夺走他们的妻子,去转送给另外的人。

贵族组成的理事院,可以确定王位继承人人选;贵族可以出任廷臣、四大行政区长官和地方官,还可以任祭司。祭司享有各种特权,享受着太阳神土地的收入,却不受地方官的管辖,而直接归属首都库斯科最高祭司统管。

被征服者的地位低下,他们除了要交纳赋税外,还要为国家服徭役。男人被征去架桥筑路、修建水利、寺庙、碉堡等,这种人,被称为“米达”。被征服者的女人要交纳纺织品,漂亮的被选去做国王或廷臣的妻妾。有的成为“白面中选者”,被送进寺庙中做“太阳贞女”。他们中的氏族贵族还有一定的特权,他们的份地由社员耕种,有一份额外的牧畜,有女奴为其纺纱织布,还监督着社员为太阳神、印加王和孤寡及服役士兵的土地耕种。但他们仍然属于统治者的奴隶。被征服者中还有一部分“雅纳库纳”,他们是被挑选出来的,有男有女,属于一个确定的主人,他们中大都是杂工、仆役、纺纱工、织布工、刺绣工和手工业者。

印加人的基层社会组织是农村氏族公社(ayllu)。耕地归公社所有,分三部分,分别属太阳神、国王和公社成员,产品用于供应祭祀和祭司生活需要、政府和军队开支以及维持公社成员生活,所有土地均由公社成员耕种,但耕作时需先种太阳神和国王的土地,然后耕种村社成员的份地和归村社所有之田。每征服一地后,均实行米蒂马耶制度,强迫被征服部落迁移到新地方,并移入忠于印加的居民进行监视。强迫被征服各族使用官方语言奇楚亚语,同时把各地区统治者的子弟召来库斯科作为人质,以巩固帝国的安全。帝国内实行劳役制,25~50岁的男子均需服劳役。公共工程的兴建通过轮流抽调壮劳力的米塔制劳役形式来完成。被征服地区居民中的年轻力壮者则被选出从事某些特殊劳役,处于奴隶或半奴隶地位,因此有人认为尽管印加帝国还保留有许多氏族制残余,但已进入早期奴隶制社会。

印加国实行中央集权制。都城库斯科号称“世界中心”。国王是政治、军事和宗教的最高首脑,被尊为太阳神在人间的化身。印加国君依靠军队和行政机构对全国进行有效的统治。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也被纳入国家强化管制之中。国王常到各地巡行,地方长官则每隔一定时期被召到首都报告政务。

1531年,瓦伊纳·卡帕克死后,长子瓦斯卡尔与异母弟阿塔瓦尔帕为争夺王位而发生内战,阿塔瓦尔帕与军队领袖结盟,击败瓦斯卡尔,但战乱使双方伤亡极大,加之此时瘟疫流行,国家元气大伤。1532年,西班牙殖民主义者F·皮萨罗侵入印加帝国,诱捕并处死国王阿塔瓦尔帕,立曼科·卡帕克二世为印加王。1533年,西班牙殖民军围攻印加首都库斯科。次年11月,占领首都库斯科。1536年,曼科·卡帕克二世发动反对西班牙人的起义,1537年被镇压,曼科·卡帕克二世被迫逃亡,但其他起义者的反侵略斗争一直延续到1572年,才被西班牙殖民军完全镇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