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江湖侠骨恐无多

  • 七十列传
  • 墨九9
  • 2367字
  • 2021-05-14 11:00:55

《史记•刺客列传》为六位刺客立传,依次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高渐离。

前面七章,我写了荆轲、高渐离、豫让、聂政、专诸的故事,没有写曹沫,但写了要离。

要离这个人很有趣,他贪名,绝情、冷静,阴狠、勇武,是第一流的刺客。他刺杀的是当世无敌的勇士,过程很有故事性。但为什么司马迁对此视而不见,不收录他的故事呢?

说司马迁疏忽了,这是不可能的。吴王阖闾和伍子胥这两个人,先是让专诸刺杀吴王僚,然后再派要离刺杀他的儿子庆忌,这是一件事情的前半段和后半段。按照司马迁的写法,一般是要在专诸后面提几句要离,但他一个字都不提,为什么?

答案很简单,就是他非常讨厌要离,虽然作为刺客,要离是顶尖的、非常高明的。但司马迁还是很讨厌他,讨厌到他专门给刺客立传,就是不提要离一个字。不仅不提,他还要大写特写豫让。

豫让作为刺客,是极其失败的。可是司马迁依然要把他收入刺客列传,为什么?因为,豫让这个人,为了杀赵襄子,他宁可漆身吞炭,把自己搞得那么痛苦。有人劝他,何不投靠赵襄子,获得信任后再下手,成功率高而且又不用受那种罪。豫让回答:获取信任而后又背叛,这等肮脏之事,我岂能为之。司马迁写豫让的话,言下之意,就是对要离刺杀庆忌的手段,很是厌恶。

豫让实际上做什么都不漂亮,做家臣,未闻有良言以劝智伯,亦无良策以助智伯,眼睁睁看着智伯国灭身丧。去报仇,用的是笨办法,一味地对自己下狠手,最后还没成功。但司马迁对他的评价非常高,连“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两句名言也要从他口中说出来。毫不掩饰对豫让的尊重和认同。就差说,国士易得,豫让难寻了。

这是明面的原因,还有没有说出来的原因。大家看,曹沫等六位,他们的刺杀行为,曹沫是为了国家,豫让、荆轲是为了知己,聂政、专诸是为报答,无论原因是什么,相同点有一个,就是雇主对他们都是降尊纡贵、礼贤下士,予取予求、嘘寒问暖,表达了足够的尊崇。至于高渐离,则是与荆轲生死与共——你杀了我朋友,那连我也杀了吧!

但是,要离呢?吴王阖闾对他的待遇:呼之即来,来了一见面,就一脸轻蔑,明确表示看不起。这般状况下,要离都不走,非要参与到事件中来。他自己提出的方案,残身毁家,杀掉老婆孩子,简直是惨绝人寰。而阖闾对他既没有知遇之恩,也没有尊崇之意,也没有要求他去做,事情也与他没有一毛钱关系。但他就是要去做,只为了贪个勇武之名,就付出那般惨烈的代价,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看看人家聂政,只因为不连累姐姐,就要毁面、挖眼、剖腹。对比之下,更觉得要离自私、可怕、残忍、无情。

要离这种人,估计谁都害怕吧。要离说自己有四条必死理由,其实,还有一条最关键,那就是,你这样的人,死了才是最好的。活着!你让其他人,怎么好睡觉!

司马迁不齿要离为人,虽然要离成功了,想要名,但我就是提都不想提。

他为曹沫等六人立传,尊崇的是他们是为国、为知己、为报恩、为尊崇、为情义,至于成功与否,那是天命,听之即可。

司马迁不肯为成功的要离写一个字,但是把大量的篇幅给了失败的荆轲,因为爱荆轲,连高渐离都要附上几笔。

高渐离刺杀始皇帝,完全是因为荆轲。当然有种说法,说高渐离伺机寻铅块置于筑中,寻机砸始皇帝,这基本不可能。高渐离入宫,筑中有铅块是根本不可能带进去的,进宫之后,作为一个双目俱盲的人来讲,怎么去寻找铅块?说有人协助,那也太小看秦国的安保措施了。所以,事情的真相是,高渐离仅仅就是持筑击始皇帝,一心求死而已。始皇帝之后终身不近六国人,应该是高渐离说了些什么话,令始皇帝心中警惕和伤心了而已吧。

当然也写成功,比如曹沫,比如专诸,比如聂政,但是否成功始终不是司马迁衡量的标准。

聂政不慕虚名,舍命报答知遇,品行之高自不必说,单讲武功之高,气派之大,也是令人无法想象。他去杀侠累,藏都不屑藏,直接杀过去取人头,如探囊取物。之后,击杀数十人,这数十人可不是普通人,都是一国宰相的侍卫,但聂政面前,依旧被完虐。最后,还有余力毁脸、挖眼、剖腹,整个过程从容不迫,那股豪侠霸道之气扑面直来,令人战战栗栗,不敢仰视。

再看曹沫,我始终认为曹沫不是刺客,他挟持齐桓公,是弱国迫不得已采取的外交手段。先简单讲一下这个故事,故事的背景是,曹沫做为鲁庄公的爱将,带兵与齐国打仗,鲁弱齐强,所以三战三败,被占了很多土地。鲁庄公也不责怪他,依旧让他当将军。

这时,齐桓公在柯地第一次会盟诸侯,鲁庄公不敢不去,曹沫主动随行。鲁庄公说,你刚刚被他们打败,去了会被羞辱的。曹沫说,我正准备借这个机会,一雪前耻。

会盟的时候,齐桓公得意洋洋,大意之下,被曹沫扯住胳膊,持剑架在脖子上,威胁说:“你们欺人太甚,恃强凌弱,把我们的土地都快占没了,还这般作态要会盟,诚意在哪里?”

“你想怎么样?”齐桓公临危不惧,问道。

“退还侵占的土地,我们都听你的,会盟并尊你为盟主。否则,今天咱俩都别活了。”

齐桓公只好答应。曹沫马上扔掉剑,对齐桓公施礼,退回到臣子的队伍里,面色如常,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之后,齐桓公鉴于各种考虑,如约退还土地,得到守信、大度之美誉,并赢得其他诸侯的信任和尊重,奠定了他以后九合诸侯的基础。鲁国也得到了失去的土地,曹沫有了勇武之名,名扬诸侯,被誉为刺客之祖。所以,这是个多赢的局面。

虽然称刺客之祖,但曹沫的行为真的是外交手段。出于同样的意图,后来毛遂用过一次,蔺相如用过一次,都成功了。太子丹也想用,失败了。因为太子丹真心把刺杀秦王当真了,也真这么去行动。所以,荆轲刺秦一开始就是个悲剧。

司马迁以曹沫劫齐开篇,以荆轲刺秦结尾,肯为专诸、聂政、荆轲、高渐离等所谓屠狗之辈立传,恐怕也是悲叹自己时代的背信弃义、汲汲营营吧。

龚自珍有诗云: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到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我看,慷慨悲歌之士,江湖中,从来没有缺过,缺的,恐怕是伍子胥、严仲子、智伯、田光、太子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