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特许经营全程法律风险防范
- 崔师振编著
- 17字
- 2021-05-08 19:30:56
风险点七 特许人不备案的行政法律风险
一、风险提示
商业特许经营具有融资功能,特许人是否具备必要的条件,事关商业特许经营的成败和加盟者的投资安全及利益;且该经营模式涉及广大社会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出现带有集中性、爆发性的事件,不仅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更会影响到社会稳定。
备案有利于主管部门对特许人的监管,一定程度上减少商业特许经营的欺诈,对于我国商业特许经营市场秩序的规范和商业特许经营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特许人不备案的行政法律后果主要表现为《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2012年8月17日,商务部办公厅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流通发展司、条法司、财务司、市场秩序司、服贸司、电子商务司6个司局组成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公室。为进一步做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要求完善备案制度,加强备案服务与管理和依法行政,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规定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备案材料受理和初审工作交由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承担,以加强对特许人的属地化管理。同时,要按照商务部的统一要求,加强对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健全备案制度,完善操作规则,规范备案程序,依法公开备案和撤销备案信息,形成对特许人的社会监督与法律监管。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特许人备案及年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本行政区域内特许人情况,掌握发展动态,研究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和服务。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借助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加强对商业特许经营举报、投诉的甄别与处理,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属于行政处罚范围的,要及时办理;属于民事纠纷或构成犯罪的,应正确引导举报人或投诉人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属于举报、投诉不实的,要向投诉人告知调查结果。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商业特许经营作为商务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商业特许经营人资质、备案、信息披露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两个《办法》的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理。根据商业特许经营执法特点,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协调机制。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探索建立联合执法、互通信息和案件移送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加大对商务综合执法、12312中心工作人员有关商业特许经营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从上面可以看出,随着我国商业特许经营执法越来越严格,特许人不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