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你恍然大悟的法律常识书
- 吴景明主编
- 613字
- 2021-05-12 17:42:26
12.企业合并后的债务如何履行?
典型案例
2012年3月,X公司与一糖果公司签订了定制印有X公司标识的水果硬糖50kg,约定5月份交货。同年4月,因为X公司发展前景很好,Y公司将X公司收购,X公司更名为YX公司。5月份,糖果公司找到YX公司的负责人,请求履行合同,支付50kg糖果的货款。YX公司的负责人说原来的X公司已经被收购了,糖果公司的合同相对方是X公司,而不是YX公司,因此YX公司拒收糖果。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糖果公司将YX公司告上法庭,要求YX公司履行合同。法院支持了糖果公司的诉求。
律师说法
本案系因企业合并引起的债务履行的问题。为什么X公司都不存在了,YX公司却要履行X公司签订的合同?X公司虽然不存在了,但是YX公司是X公司的继承者,其应当对原X公司的债权和债务予以接纳,行使债权,履行债务。我国《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法律的任务就在于营造一个好的、稳定的秩序,建立一套合理有序的市场秩序,要让一切都有始有终。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九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