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败诉,结果就不能改变了吗?

现实困惑

黄某因腹痛到医院看急诊,被确诊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当日17时医院为黄某施行阑尾人工切除手术,医生施行手术时误将黄某的子宫摘除。黄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该医院赔偿黄某住院押金和治疗费1048元、将来医疗费25万元、误工费8000元、精神损失费50万元、律师诉讼代理费7800元。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原告胜诉。黄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那么,二审败诉,结果就不能改变了吗?

律师点评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有个别情况会比较特殊,就是二审终审以后,案情仍有问题,就此进入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有监督权的机关或组织,或者当事人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发动或申请再审,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此外,另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经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为一审终审制,也就是只审理一次。根据两审终审的原则,本案二审应该是最终审。但是,如果被告能向法院提供新的证据,并且该证据能够影响判决结果的,或者是检察院发现此案存在重大问题,就可以进入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再审。否则,二审就是最终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特别提醒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法院的裁判结果或者裁判程序确实存在错误的,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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