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村落离散与基层社会治理转型:巴蜀乡村治理小叙事
- 唐绍洪 刘屹
- 11024字
- 2021-04-23 18:30:54
一 “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缘起
带着对农村社会发展变化现状的关切和对达州市“六权同确”——农村产权改革试点成效的关注,2015年7月,我们来到了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驻地调研“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运行过程及其成效,希望用第三者的视角,审视这一地方性试验中蕴含的改革经验以及存在的相关问题。
我们对“六权同确”试点工作的初步了解,是从与磐石镇L姓副镇长的对话开始的。我们首先要了解的问题是:四川省开展“六权同确”的农村产权改革试点,为什么选在达州市的磐石镇。
……
问:镇上搞的“六权同确”试点,是区里(区政府)的安排?还是市里(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还是你们自己尝试的一种改革创新?
答:因为上次开农业大会(区里召集的)[7],有一个文件(传达上级政府下发的文件),就是讲如何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我们达州市要求每一个区县都要有一个创新动作,每一个县区还要不一样,大竹(县)、宣汉(县)啊搞得都不一样,有的搞合作社。
我们通川区就搞“六权同确”试点,当然这也是市上的整体规划。
我们是先试点,先看看科不科学,磐石镇就成了第一个。
问:你们这两个试点(村)又是怎么确定的?
答:(按照达州市政府整体规划)磐石镇现在正在打造“都市农业体验区”,刚好这两个村(C村、W村)是核心区的核心村。W村和C村都有草莓(种植园),“肖家大院”[8]也在C村,还正在修建“秦巴农耕文化博览园”、田园大舞台、风情一条街等,全部按照民俗风情的风格修建,建成后将成为达州市标志性的(民俗风情)博览园。
……
总的来说,C村、W村的位置很好,交通也很方便。
我们在与L姓副镇长交流之后,基本搞清楚了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六权同确”农村产权改革试点选在磐石镇是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同时也是磐石镇政府为配合上级政府的工作安排而不得不做的事;二是C村和W村之所以能够成为磐石镇的幸运儿,是因为它们村的“位置好、交通方便”,更主要的是它们今后将成为达州市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区域,其“肖家大院”“民俗风情博览园”等建设工程可以给达州城市形象增加亮点。因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它们将来能够为“达州城市新形象”的树立添光加彩,就成为磐石镇W村和C村能够作为试点村的主要缘由。可以预见,未来这两个村必将成为达州市新农村建设中政府重点帮助的对象之一。
(一)磐石镇W村和C村
达州市地处四川省东北部,大巴山南麓,东经106°39′45″~108°32′11″,北纬30°19′40″~32°20′15″,东西绵延177.5公里,南北长223.8公里。山、丘、谷、坝俱全,以中低山,丘陵地貌为主,占辖区面积的98.8%。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形复杂。全市平均气温14.7℃~17.6℃,多年平均降水量1100mm左右,无霜期258~300天。辖4县(大竹、开江、宣汉、渠县)、1市(万源)、2区(达川、通川),地域面积1.66万平方公里,人口690万。曾是4000多年前古巴人繁衍的沃土,孕育了灿烂的巴人文明,有“巴人故里”之称。在中国革命时期,它是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川区磐石镇原为磐石乡[9],2015年5月由四川省民政厅批准由乡变为镇,现挂牌为“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人民政府”。它位于达州市通川区东部,与达川区、宣汉县接壤,距离通川区城中心13公里,地域面积75.1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715亩,森林面积21150亩,覆盖率33%。现辖4个社区、15个行政村、120个村(居)民小组。全镇总户数为8441户,总人口为26441人。有中学1所,位于磐石场街上;小学14所,分别设在何家坝村、李家渡村、余家寺村、场坝村、天坝村、双村、盐井坝村、茅坪村、山青村、米田村、何家坝村、袁家沟村、牟家碥村。
磐石镇农业生产以种植农作物为主,辅助种植少量的经济作物。种植的农作物有水稻、玉米、红苕等;经济作物主要有草莓、柑橘、西瓜、油菜等。特殊的地形、土壤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整个磐石乡村发展方向是农业生产。所以,这里的农民世世代代的主业是农业。在改革开放之后,由于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外流,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受到极大的冲击,过去的生产方式已经不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要求。于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指导农民开始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了适应社会改革和发展的转型,达州市委和市政府经过科学规划,决定在未来的五到十年时间里,把磐石镇打造为“都市农业体验区”(见图1-1)。
图1-1 磐石镇“都市农业体验区”规划方案
资料来源:《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都市农业体验区”旅游总体规划及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大纲)。
达州市委和市政府对“都市农业”进行了明确定位:“都市农业是指在都市化地区,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牧渔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为人们休闲旅游、体验农业、了解农村提供场所。换言之,都市农业是将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等‘三生’功能结合于一体的产业。”[10]同时,明确了“都市农业”的特点:“1.以生态绿色农业、高科技现代农业为标志;2.突出农村生活风貌和乡土文化内涵;3.依托城市、服务城市、适应城市、满足城市人群各种需要的现代农业。”[11]W村和C村正好位于“都市农业体验区”的核心地带,同时也是通川区“新农村建设省级示范村”,因而,成为磐石镇未来五年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打造的目标地。
W村位于磐石镇东北部,距镇政府1公里多,辖区面积5平方多公里。现有耕地面积2905亩,森林面积3950亩。下设7个村民小组,农户总数为697户,总人口为1881人,其中男性976人、女性905人,中国共产党党员60人。有房屋542幢和小型水利设施26处。全村村道已经完成水泥路面硬化,交通较为便利。如果从W村走小道步行到磐石场街上,大约需要15分钟。2015年2月建成的“达万高速公路”[12]横穿该村,并规划在第三、四组之间的位置上开通高速公路出口。
C村位于磐石镇东部,距镇政府2.5公里,辖区面积4.8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2402亩,森林面积3150亩。下设村民小组8个,农户总数为673户,总人口为1797人,其中,男性917人、女性880人,中国共产党党员37人。C村有房屋469幢、小型水利设施27处。其中第二、三、四、六组所在地统称为“肖家沟”,肖姓村民众多。肖姓是磐石镇第一大姓,新中国建立之前,磐石场上有“肖半场”之称。据传在明朝末期,肖氏先民从江西进入四川后定居在此,从而繁衍了肖氏家族。2016年开始重点打造的“肖家大院”就位于C村。
“六权同确”农村产权改革试点首先选择了W村和C村作为样本。
(二)“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2014年11月18日,通川区政府根据磐石乡政府上报的《磐石乡“六权同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六权同确”农村产权改革的试点工作,选择W村和C村作为开展试点工作的试验地。11月29日,磐石乡人民政府发布《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W村和C村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告知广大村民“六权同确”工作正式开始。
1.“六权同确”农村产权改革试点的实施步骤
为了切实有效地搞好“六权同确”农村产权改革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首先制定了七项原则。
一是坚持完善制度、保持稳定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使用证、规划证、农房产权归属关系、林地承包关系、水利设施承包关系为基础,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地承包关系和水利设施承包使用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确权登记颁证。
二是坚持依法规范、尊重历史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登记确权。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尊重原有产权归属、承包关系;对实际状况与账面依据不符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要充分考虑历史情况,(经试点工作组)调查核实后才能登记,严禁借机违法调整。
三是坚持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革工作,重大事项均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要根据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四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在理顺农村产权关系、明晰农村产权归属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引导、业务指导、监督管理职能,在搭建流转平台、完善服务机制、培育市场主体、健全配套制度的同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探索,着力提高农村产权要素的市场化配置程度,有效推动农村产权要素资本化市场运作。
五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从实际出发,区分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协调推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带动其他领域梯次展开。对各种通过努力又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问题)给予区别对待,作为个案处理,实行暂缓登记、颁证。
六是坚持大胆探索、试点先行的原则。农村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又无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因而确定W村和C村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村为试点先行开展工作。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先行先试、大胆创新。通过对两个试点村的确权逐步总结经验,形成可推广使用的方法,再全面扩展到整个乡的“六权同确”工作中去。
七是坚持村组主体、统筹实施的原则。“六权同确”必须以尊重事实为前提,各村组(干部和村民)最为清楚实际情况。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真正做到“确实权”,坚持村组为主体,强化乡属相关部门协作,统筹推进“六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在确立了“六权同确”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又规划了具体的实施步骤。他们采用“四段十二步二十四节”工作法(见图1-2),将具体工作按照制定好的规划,一步一步地认真执行。“四段”即“准备阶段、作业阶段、颁证阶段、验收阶段”。“十二步”指“成立机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外勘调查、权属认证、数据处理;公告公示、数据入库、登记颁证;资料归档、自查总结、接受验收”。“二十四节”主要涉及确权颁证的具体过程,它体现在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
图1-2 通川区农村改革“六权同确”试点工作流程
资料来源:通川区磐石乡“六权同确”试点工作总结。
以下是“六权同确”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步骤。
其具体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A.查清权属面积和空间位置。查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含农房)所有权、农村集体林权、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的数量、面积和空间位置等。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清理原始档案,进行摸底调查。以原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和其他权属登记成果为依据,采取因地制宜、科学简便的方式进行“六权同确”工作。登记结果经乡、村、组公示确认、群众认可后,作为确权颁证的依据。
B.建立健全权属登记簿。乡“六权同确”办公室要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本次登记试点实测查实、依法确认的登记信息,建立健全登记簿。
C.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适时开展“六权同确”权属证书的颁发工作。
D.做好登记资料归档。乡“六权同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权颁证登记文件、资料归档等工作。
工作步骤分为:准备阶段、作业阶段、颁证阶段和总结阶段。
A.准备阶段(2014.11.18~2014.12.20)
1.成立机构。成立乡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两个试点村成立村监督小组和议事小组,以高效有序地推进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六权同确”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
2.宣传发动。召开乡、村两级干部大会和组院坝会,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六权同确”工作;对开展确权工作的业务骨干进行业务技能、操作流程、政策法规培训,确保试点工作依法依规、科学有序推进;通过印发公告(公开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建立短信平台等方式,深入宣传“六权同确”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等相关事项,确保村民尤其是外出人员能全面了解政策、掌握工作进展,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调查摸底。下到村组实地收集基本信息,逐户逐块登记,分门别类收集相关资料并做好记录,为确定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外业调查工作提供可靠初始依据;根据入户进地摸清的基本情况制作表格,分门别类建立“六权同确”四类基本信息台账,然后逐级建立乡、村、组、农户台账;实行“两委托”,即对举家外出人员实行电话授权委托,对在家却无时间办理的人员实行书面授权委托。
B.作业阶段(2014.12.21~2015.2.8)
4.外勘调查。成立由乡上两个指导小组成员、非试点乡镇抽调人员及区国土局、住建局、农林局、水务局和作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的外调工作组;外调工作组成员下到实地,利用先进测量仪器,对房屋、土地的面积、四至界线等权属数据进行仔细测量;在外调过程中,向村民耐心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政策,确保村民知法懂法,以便更好地推动工作。
5.权属认证。乡、村、组三级抽调专人负责配合作业人员做好“巡图”工作,以确保外调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巡图中发现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最后由区级业务部门和作业单位对外业调查的数据进行汇总,组织专门人员相互进行对接核实,形成汇总表格,再到两个试点村逐户进行核实认证。
6.数据处理。区国土、住建、农林、水务部门和作业单位相互对接核实资料,制作汇总表,并列明下差资料,然后邀请并配合区级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到两个试点村开展集中办公,为符合条件的农户补办相关手续。
C.颁证阶段(2015.2.9~2015.3.20)
7.公告公示。作业单位根据制作公示蓝本的需求和技术设计规定制作“六权同确”的公示资料,集中时间,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户进行张榜公示。公示中全面接受群众监督,落实专人收集公告公示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证、修改、完善。
8.数据入库。各类权属信息经公示公告和核实纠错无异议后,由农户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区级业务部门和乡“六权同确”工作人员配合作业单位将权属信息录入软件平台,建立起以区、乡、村、组、农户五级为主体的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
9.登记办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制作各类权属证书,分发到户。
D.总结阶段(2015.3.21~2015.3.31)。各村(社区)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由乡政府组织验收后,形成书面总结。
10.资料归档。将“六权同确”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完善,归档装卷。
11.自查总结。对两个试点村的“六权同确”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验收,总结方法、经验并反思不足,为全乡其他村开展“六权同确”工作打下基础,为通川区全面推进“六权同确”提供借鉴。
12.接受验收。接受上级组织检查验收。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确立了“六权同确”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流程后,进一步明确了确权的目的:一是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着力解决“权属不清”的问题,明晰农户拥有的各类资产权属关系,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更加有保障的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统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含农房)所有权、农村集体林权、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等“六权同确”试点工作,查清数量、面积、四至界线和空间位置等,加快构建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二是采取村民议事、村民集体自主决策等方式,进行登记确权和颁证,做到证、账、簿、物相符。三是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建立乡、村二级的纸质和电子档案,建立全乡统一的权属和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登记信息资料共享,使“六权同确”工作成果发挥更大的作用。四是总结试点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归纳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为市、区农村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参与“六权同确”试点工作的单位由区、乡镇、村三级机构组成,包括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等,磐石乡相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各自派出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一起组成工作小组,前往两个村开展工作。前期的数据收集运用了技术含量较高的航空拍摄测量仪器,对房屋、土地的面积和四至界线等权属数据进行实地测量,所得数据经处理和农户认证无误后,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便可以颁发相关证书;若测量数据得不到农户认可,或者存在权属纠纷问题,经过调和解决无异议后再颁发相关证书。
在方案实施的具体过程中,W村和C村还专门成立了由廉勤委、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各村民小组成立了议事小组,协助工作组明确权属关系、解决问题纠纷、化解各种矛盾。其中监督小组和议事小组的成员,由当地退休干部、教师及德高望重的老人等组成,他们熟悉村里的历史情况,为人公道正派并且热心为村民服务。为便于随后全区其他乡镇和村组开展“六权同确”的工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还专门从其他18个乡镇中,各抽调1名干部参与两个试点村的农村产权改革的全部工作,让其熟悉工作流程,了解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办法,掌握工作方式和积累工作经验。
整个试点工作耗时三个多月,投入经费60余万元,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有数百人。
2.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成效
农村产权关系错综复杂,权属交叉、权属模糊及权属争议等问题,从确权一开始时就表现了出来,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学校的土地未被征用,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确定给学校还是村里?村组有争议的应该确定给谁?
2.吃了社保的没有退土地,土地怎么确权?
3.社保人员已退土地剩下的自留地能不能颁证?
4.随心园农家乐的土地属于农民流转给随心园,如何确权?
5.租用土地是否能颁土地经营权证?
6.修组公路占了私人田地,但未调整这块田地,是否能颁证?
7.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偏大或偏小,地名有误且有漏登、错登和误登现象,该如何纠正?
B.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使用权):
1.学校、集体所有的打米房等被出卖给私人后,该土地使用权确定给谁?
2.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确定给谁?
3.对于超过标准建造住房的,应当怎样确定宅基地面积?如果屋主已按照规定缴罚款,能否拥有超标部分的使用权?如果可以,对于没有足额缴纳罚款的,可否通过补缴合法取得?
4.对于已修建新房却没有将旧房拆除的,旧房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应该登记确权?
5.本村人通过换地方式到其他村组修建房屋的,如果手续齐全,能否合法享有该宅基地使用权?
6.私人将学校旧楼拆除后重建,该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给谁?
7.有村民购买了原304厂内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确定?
8.学校土地如何确权?
9.村民购买了组上的打米房,被火烧后在原址上重建,如何登记确权?
10.村民户口在这个组,但是由于达万高速拆迁时落址到另一个组,如何登记确权?
11.国土证上批的是两个人(母子关系),共同修建房屋,如何登记?
12.村民因堂屋纠纷出示了1952年和1991年颁发的证件,两张证件上的内容有矛盾,如何界定?
C.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含农房)所有权:
1.对于新建房屋但是没有拆除旧房的,旧房如何登记确权?
2.农村房屋大部分都没有产权证,确权时如何处理?
3.针对房屋买卖、分家未分户、分户未分家、家庭成员争权等情况,如何确权?
4.河堤上的自建房如何确权?
5.村民将房屋分给两个儿子,现在确权时又要求将他的名字冠上(即加上父母亲的名字),如何处理?
6.一家人只有一个户口,多出房产如何确权?
7.在承包土地上搭建厂房,厂房是否能颁证?
8.本村人在本村买房子,没有过户,只有买卖合同和交钱依据,这次颁证给谁?如两家因房子产生纠纷是否能颁证?
9.在本村买房子但人是外乡的,未在本村上户,是否能给他颁证?
10.城里的居民人口在农村买房子,是否能颁证给他?
11.已报征土地上的房子是否能颁证?
12.房子已烂不能住人是否能颁证?
13.房子已倒塌但人常年在外打工,在本村又无其他住处是否能颁证?
14.家里一间房,父母子女五六个人,每人划分几个平方,这种情况也一样颁证吗?还是颁总证?
15.老人无子女,老人也已死亡,又没有留下任何遗言。这房子颁证给谁?
16.一间堂屋由几个人共同所有,其中有人已去世,如何测绘和登记?
17.村民在304厂购买了房屋(304厂房处理给村上,村上又卖给农户),如何登记?
18.学校的房子卖给私人,但是无任何手续,如何登记?
19.冷链物流拆迁户未修房,但建了活动板房,如何确权?
20.拆迁安置户安置卡是户主,后户主将房屋转让,如何确权?
D.农村集体林权:
D.农村集体林权:
1.山林承包协议无法提供(如在上届村干部手中等情况),该林权如何确定?
2.林权已经无法指出界限,如何处理?
3.组里的人对7队肖万益的承包林地有异议,如何确权?
4.本村有一片国有林,几十年都是村上在管,这次颁证是否能颁到村上?
E.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
1.一村出资、一村出地修建水利设施,该水利设施的所有权确定给谁?
2.垮县水利设施占用了部分领县的土地,如何解决争议?
3.涉及集体土地、河流和堰塘时,权利如何确定?
4.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到底该如何确定?
5.王兴富挖了个坑,要求确权为一个井,如何处理?
6.蓄水池土地是村民的。但是,修建费用(修建蓄水池所支出的经费)是“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已经颁发,该如何确权?
F.其他:
1.外出人员的权利信息如何进行统计?
2.村民因未领到以前的补偿款等资金,对“六权同确”工作存在抵触情绪,如何解决?
3.全村大部分人拿不出批文证书,如何处理?
4.父母已死亡,但子女在外(打工或工作)无法联系,并(且)子女户(籍)未在本村,这种情况是否颁证,怎么颁?
5.学校房子已卖,土地确权给谁,房子确权给谁?
6.高速公路改道后,废的公路权属归谁?
针对上述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提前做好预案,制定出相关产权改革问题的实施政策,并通过发放《磐石乡“六权同确”问题清单及处理意见》的宣传手册,让村民提前了解对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以下是我们根据宣传手册整理出的相关内容。
问:对于购买集体所有的房屋但并未取得该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后又在原址上重新修建房屋的,如何确权登记?
答:如该村民符合建房条件,在补办用地手续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问:某村某组(不住在本村的其他村民)村民到该村另一组购买房屋的,能否予以确权登记?
答:本村异组(村民住在村里,但户籍属于其他村)买卖房屋的,不能登记;在本村民小组内买卖房屋的,凡符合建房条件的可以在本组买房后登记。
问:转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如何确权登记?
答:原则上由原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转让文件,并据此办理转让手续后才能确权登记。
问: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多人共有,是否应按共有进行确权登记?
答:两个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可以分别申请土地登记。
问:集体所有的房屋卖给了村民,但当时未出具相关手续,如何确权登记?
答:根据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问:建房户主为父亲,其子女分家但未分户,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答:建房户主为父亲(母亲),现子女已成年分家,未新建房且对现有房屋分割无异议的宅基地,户主健在的,不能分割;户主去世的,按继承法相关规定办理。
问:对于同一块土地存在两个合法权属证书且证书相互矛盾的,如何确权登记?
答:经调查核实,权属纠纷调解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登记。
问:在原址改建房屋的,如何确权登记?
答:由村组出具原址改建的证明(需证明改建时间),直接确权登记。
问:对于遗失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答:以土地登记卡或签收簿为依据,汇总后村组出具证明,在相应报刊上登记作废后重新确权发证。
问:对初始登记中遗漏的,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答:按不同年限办理,在(19)87年前建设房屋的,由组、村、乡三级证明,作为登记依据;(19)87年以后建设的,按规定补办建设用地批准书,作为依据进行确权登记。
问:对于地质灾害安置户和火烧户,如何确权登记?
答:凡符合建房条件的,可凭安置卡和相关证明补办用地手续,并优先保障。
问:如何补办用地手续?
答:提供如下材料后,可以进行补办。1.住建局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许可证;2.本人申请书;3.家庭成员的户口复印件;4.如改建需提供土地证和地籍档案,若新建需调查父母房屋居住情况及分家协议;5.乡、村、组需在申请表签字盖章。
问:对于几人共有的堂屋、过道,如何测绘、登记、确权?
答:产权性质为共有。
问:土地使用权的共有人在该土地上共同修建房屋的,对该房屋如何确权登记?
答: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记的名单进行确权。
问:继承人之间、房屋买卖双方之间对于房屋产权有争议的,如何确权登记?
答:存在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分类进行确权。
问:如何补办规划证?
答:1.征地拆迁户、滑坡安置户凭安置卡补办规划证;2.1990年后修建的房屋,没有规划证的,凭国土用地手续、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者经公示无异议的组、村、乡三级证明进行补办。
问:对于房屋实际用地面积超过批准范围的,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答: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在按照规定标准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确权登记。根据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贯彻《达州市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相关精神,“建筑面积标准按申报建房实际户籍人数核定,3人以下(含3人)按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50核定,不足3人按3人计算。4人以上(含4人)按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5核定”。
问:对于三层以上(含三层)、300以上的房屋,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答:2008年12月底前竣工且建设手续不齐备的,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由户主自行申请对其进行建筑质量安全鉴定,凭用地手续、鉴定报告、相应税费及罚没款单据,方可办理产权登记用地手续(相关规定见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研究通川区乡镇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五条)。
问: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按照建房年代分类处理。1.1990年以前的住房。有建房手续的,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使用权证”、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需规建办盖章)、房屋测绘报告、房屋来源情况说明(需村委会盖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需村委会盖章)、房屋质量承诺书、房屋登记询问笔录、其他必要材料。无建房手续的(三层以下或300以内),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使用权证明(需国土部门盖章)、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需规建办盖章)、组村及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其具有建房资格的证明(需组、村、乡镇人民政府盖章)、房屋测绘报告、房屋来源情况说明(需村委会盖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需村委会盖章)、房屋质量承诺书、房屋登记询问笔录、其他必要材料。
2.1990年以后的住房。有建房手续的,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使用权证”、“选址意见书”或“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及其他建设审批手续、房屋测绘报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需村委会盖章)、房屋质量承诺书、房屋登记询问笔录、其他必要材料。无建房手续的(三层以下或300以内),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组村及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其是否符合建房资格(需组、村、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土地使用权证明(需国土部门盖章)、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需规建办盖章)、房屋测绘报告、房屋来源情况说明(需村委会盖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需村委会盖章)、房屋质量承诺书、房屋登记询问笔录、其他必要材料。
W村和C村开展的“六权同确”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在2015年3月结束,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182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所有证”15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553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177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1054份(集体11户、20宗,个人750户、1034宗),“中华人民共和国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40份(相关证书见图1-3)。[13]
图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所有证等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