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研究年鉴(2011~2015)
-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 刘亚玫 史凯亮 杨玉静 杜洁 宓瑞新
- 12602字
- 2021-04-29 18:05:55
研究综述 妇女/性别专题研究综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研究综述(2011~2015年)
马焱[1]
一 研究概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研究当代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包括发展阶段、目标任务、发展道路、依靠力量等,揭示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规律。1999年12月,彭珮云同志在全国妇联组织召开的“中国妇女50年理论研讨会”上,首次提出要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之后,她先后两次组织全国妇联、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北京大学、中华女子学院的专家学者组成联合课题组,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研究这个议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获得立项资助。2011年7月,经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评审批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研究”被立项为重点项目。在2011~2015年期间,彭珮云同志先后召集课题组成员召开了24次研讨会,就相关理论问题进行讨论,并出版论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与实践》。与此同时,妇联系统的研究机构以及越来越多的社科院、党校、高校研究者参与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研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获得了长足发展。
笔者在“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中,以“妇女理论”为主题,检索到2011~2015年的论文数共381篇,比2006~2010年多73篇;其中,硕博士学位论文为112篇,而2006~2010年的这类论文仅有10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为主题,检索到2011~2015年的论文数共38篇,前五年的这类论文为10篇;其中,硕博士学位论文为16篇,而前五年的这类论文仅有3篇。以“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为主题,检索到2011~2015年的论文数共228篇,比前五年多出100篇;其中,硕博士学位论文为100篇,而前五年的这类论文数为45篇。
纵观这五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研究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国家和全国妇联高度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研究”被列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资助项目,以彭珮云同志为代表的全国妇联高层领导大力支持并直接参与研究和书稿撰写工作。二是研究队伍进一步壮大,社科院、党校、高校、妇联系统等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加入妇女基础理论的队伍中,尤其是高校青年学生开展此类研究的人数明显增多,从“中国知网”检索到的这五年硕博学位论文数与前五年相比即可感知。三是研究内容进一步拓展、深化,有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的内涵和体系的,也有追溯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及其中国化进程的,还有对中国特色妇女解放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反思的,部分学者还对如何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进行了前瞻性思考。
二 主要研究内容
(一)概念辨析、时间维度划分
1.概念辨析
“男女平等”“妇女解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女权主义”“女性主义”等,都是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首先必须搞清楚的核心概念。关于“男女平等”,彭珮云(2013)认同1975年第一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墨西哥宣言》上的界定,即指男女两性具有同等的人格与尊严,同等的权利、地位、机会和责任。此外,她强调男女平等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社会和谐的重要特征,要正确认识、阐释和处理平等、发展与和谐之间的关系,指出经济社会发展是包括妇女在内的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和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并不能自然而然地带来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应该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男女两性平等协调发展结合起来;平等、公平和正义是人与人和谐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这个前提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
魏国英(2013)认为,平等涉及历史观和价值观,首先是一个政治和法律的概念,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阶级性和实践性。男女平等是人的平等的一种形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追求的“男女平等”,是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全过程的,即妇女要在一切方面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义务、机会和地位,获得同等的资源、收益和待遇,是男性平等的合作伙伴。宋少鹏(2011;2013)对“妇女”“女性”“妇女解放”“女权主义”“女性主义”等概念进行了辨析。她认为,妇女运动就语词的概念逻辑来说,内涵包括女权运动,外延大于女权运动。相比于女权主义者对“女性”一词的使用,中国共产党更偏爱“妇女”一词,凸显了妇女解放与整体社会制度之间的关联;女权运动则专指资产阶级(第三阶级)城市知识妇女争取权利的运动。Feminism在中国对应着两个词: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隐含着两种不同的立场。前者是政治性的,关键字在于“权”,是基于性别身份的权力/权利之争;后者是文化性的,关键字在“性”,强调基于性别分类的身份认同。“女性主义”对“女权主义”的小心替换,是试图消解“权”(特别是“权力”)所蕴含的女性与男性之间的对抗性,“女性主义”的自我命名,不仅失去了对宏观社会制度的批判力,更是把女权主义定位于“女性”个人利益和个性的张扬。“女性主义”取代“妇女解放”成为主流用词,是20世纪80年代再造“女性化”和个人主义的一种话语体现。
2.时间维度划分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的时间维度划分,有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将新中国前30年排斥在外并不符合历史的本来面貌;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早在建党初期就开始了中国特色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道路与理论的探索,并且中国革命胜利的基本经验就是坚持了中国特色的解放道路,因此仅就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谈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显然是对这一理论的人为窄化。丁娟(2011)认为,虽然自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就启动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妇女运动相结合的求索过程,但是,作为一个理论体系的建构,将其时空定义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时段,也是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我们可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求索界定为新民主主义时期的妇女理论和妇女运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虽然进入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但前30年并没有开展系统的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的建构,真正的关于社会主义时期特别是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妇女理论的构建,是在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础上以及在20世纪80年代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这个角度看,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界定为改革开放以来妇女运动与男女平等的学说或者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男女平等的规律性认识,并没有违反历史与逻辑的基本原则。关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确立,以往的研究大体有两种观点:一是以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为标志;二是以1927年毛泽东发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为标志。刘宁元(2014)认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确立,应定位于中国共产党以农村为中心的妇女运动方针的制定及实践,是一个历史过程,而不应局限于某一具体的时间、具体的文章或党的文件。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的主要内容探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为理论基础,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运动的鲜活经验为实践基础,汲取和借鉴国际妇女运动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围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发展途径、主体力量和条件环境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展开讨论,为推动中国妇女运动向前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彭珮云,2013)。
1.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妇女解放理论是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理论基础,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妇女运动的指导思想。一些学者梳理了马恩列斯的妇女解放思想,并对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的发展脉络尤其是毛泽东妇女思想进行了梳理和总结,论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具有的民族性、时代性和实践性(魏国英、仝华,2013;罗月婵,2011;郑艳霞,2011;刘维芳,2012;李丹,2013;刘希刚,2011;韩贺南,2014)。乌尼日(2011)等学者认为,以李大钊为代表的早期中国共产党人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的奠基者;中国共产党妇女运动决议案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的雏形;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形成的妇女解放理论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体系化,标志着这一理论的形成。
2.关于妇女解放与发展的目标任务
妇女解放与发展的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这里涉及如何看待妇女解放与人类解放、阶级解放、民族解放以及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彭珮云(2013)认为,妇女解放与发展的目标必须与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大目标相契合。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实现妇女解放与发展的根本基础和前提条件,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将使全体人民包括妇女受益,妇女的解放与发展则是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解放与发展的目标是妇女解放与发展终极目标下的阶段性目标。妇女解放与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妇女的彻底解放和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一目标和整个人类解放与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她强调,男女平等绝不只是妇女的事情,而是关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必须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战略中加以审视和推进。
绝大多数学者对上述理论判断持赞同态度。如魏国英(2014)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解放和发展的目标,是促进两性平等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并应积极改善环境,创造条件,加快妇女向自由而全面发展迈进的步伐。程铭莉、赵海月(2015)认为,中国女性个体的解放首先要以国家民族的解放为前提,女性并不只是生理意义上的个体的“人”,而且是国家、民族、阶级等社会意义上的“人”。社会主义国家倡导的“男女平等”思想,使中国妇女拥有西方女权为之苦苦斗争、争取的意识形态合法化背景。陈英(2011)谈到,在面对性别议题时,马克思主义者的立场是肯定性别关系为一种社会关系,肯定女性归属于人类,肯定妇女的解放是通达人类解放的必然途径,肯定人类的自由预示着妇女的自由。
也有一部分国内学者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认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运动中,阶级解放的目标压倒了妇女/性别解放的目标,性别问题被收编入阶级内部,从而造成了妇女性别议题被遮蔽和搁置。妇女解放从属于阶级斗争,导致中国革命未能打破妇女受压迫的根源——父权制,从而也未能实现男女平等的目标(尹旦萍,2015)。而宋少鹏(2012;2013)通过分析苏区妇女运动中的性别与阶级,认为苏区妇女运动向我们展示的是一种嵌入型而非交叠型的“阶级中的性别”和“性别中的阶级”。正视阶级性并以劳动妇女作为自己的社会基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运动最宝贵的历史经验。回顾历史,中国共产党对“阶级”概念的调用,一方面是寻求知识妇女对劳动妇女运动的关注和支持,另一方面是希望敦促知识妇女重视劳动妇女这个数量巨大的社会基础。中国国民革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妇运方针,用“阶级”彰显妇女内部的差异,同时用性别认同来寻求妇女内部的团结,这一用意与西方女权运动的路径是不同的(宋少鹏,2012;2013)。曾翔(2011)通过对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的分析,认为既要分析阶级的性别属性,也要分析性别的阶级属性,父权制和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交织而形成的两种既迥异又彼此联系的关系体系,两者都是女性受压迫的基本形式(曾翔,2011)。
一些国外学者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性别革命缺乏“自治性”,在面对其他阶级、民族等“紧迫”问题时总是在性别问题上让步,中国社会主义革命还是父权革命,没有能够解放中国妇女。王玲珍(2015)对此进行了批判,指出那种认为女性主义在不同历史地域场景都应该“独立”重复一个普世主题,那种认定社会主义革命,无论其具体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如何,都应该一次性地解决所有理论上对性别问题的设想,都具有霸权色彩和盲目脱离实际的倾向,中国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实践深刻揭示了女性主义不可能超越其历史环境而孤立存在。中国社会主义女性主义主体性具有多重维度和明显的民族主义特点,这些核心特征直接质疑了西方自由/本质女性主义普世化的假设,为跨国女性主义理论和多样政治经济场景中发展出来的女性主义实践提供了一个另类模式。董丽敏(2013)认为,如果将“妇女解放”的目标定位在“妇女”作为重要的历史行动主体所拥有的从文化意识到实践能力的全方位地被激活、被释放、被认可的话,那么,“两性平等”显然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目标。借由这一目标,“妇女”可以获得在“性别主体”意义上的解放;但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一目标上,或许会遮蔽“妇女”作为阶级、族群、国家中的一员获得更具有历史/现实纵深度的“解放”,两性平等不能概括妇女解放的全部内容。
3.关于妇女解放与发展的道路
妇女解放与发展的路径选择一直是学界讨论比较多的理论问题。这五年,有些学者通过回顾中国妇女运动的发展历程,对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途径进行总结概括;有些学者通过中西比较,论证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道路的独特性。
中国妇女与国家、民族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途径必须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相融合。彭珮云(2013)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唯一正确道路。妇女全面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参与中求解放、促平等、谋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解放与发展的根本途径。中国社会发展实践证明,妇女需要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也需要妇女。妇女的命运是同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的,妇女只有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在全面参与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半边天”的主体作用,才能不断实现自身的解放、进步与发展。程铭莉、赵海月(2015)认为,中国的女性解放运动是由整个中国的社会运动而不是独立的女权运动带来的,妇女解放始终是国家领导的,通过推行政治性社会运动实现的妇女解放,一直以来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国家通过行政力量推进妇女获得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和地位,这种方式比一切女权运动抗争都要有力度。
白艳(2011)比较了中西方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与基本动力、理论依据与指导思想,指出其中的不同决定了中西方社会发展道路和方向的不同,同样决定妇女发展道路选择的不同。中国被动地以民族矛盾形式被拖进了近代社会,彼时中国人民普遍没有人权,更谈不上女权,广大妇女首先要争取的是生存权利,这是与西方妇女运动最大的不同。妇女与男性的关系,是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道路不同于西方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在西方,女权主义队伍尤其是中早期的女权运动是与男性针锋相对的;而中国,女性并不是与男性群体直接对抗的力量,相反,男性是妇女运动的发起者、领导者、合作者。中国传统文化讲的是“和而不同”,这种传统文化使中国女性在寻求自身解放的过程中,从未将男性当作斗争的对象。中国的女性主义与西方的个人主义文化传统不同,中国传统文化追求“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最高理想,中国的女性主义深深根植于群体文化之中,这种差异正是我们可以挖掘的宝贵的本土资源,也是中国女权主义对全世界女权主义的独特贡献(程铭莉、赵海月,2015)。
4.关于妇女的主体性问题
在妇女解放与发展进程中妇女自身有没有“主体性”,近年来成为评价社会主义妇女解放实践的一个核心“标准”。对此,大体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妇女没有主体性,是被动地由国家解放的,即持所谓的“恩赐论”。一些西方女权主义者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诟病为被动的、工具性的(被国家利用的),认为中国共产党很多时候不过是在利用妇女的劳动/劳力来为战争、生产和经济发展服务,妇女自身没有主体性。当这种观点传入国内后,一些学者开始反思中国的社会主义妇女解放实践,看到了社会主义时期妇女解放实践中的一些负面现象,便认同中国妇女没有主体性的论断。比如,有学者认为,妇女的解放从来不是自身解放的主体,是在男性的领导、提供和操作下进行的,中国女性缺乏主体自觉性,只是处于被动地位的得益者。在国外是妇女解放,而在中国则是解放妇女(程铭莉、赵海月,2015)。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能简单地否认中国妇女运动中妇女的主体性,中国妇女主体性的建构方式不同于西方,有自己的独特路径。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所产生的现代个人主义的思路和标准去衡量中国妇女运动中女性的主体性,遮蔽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的有益探讨和实践以及妇女主体性建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这里涉及三个问题:一是什么是主体性,二是主体性的建构方式,三是主体性的评价标准。
李静之(2011)认为,女性主体意识是女性作为主体对自己在客观世界中地位、作用和价值的自觉意识,首先是强烈的自主意识,也表现为对自身解放的认识和觉醒以及对自身解放的要求和从事的活动。在中国,女性主体意识觉醒的最初表现是争取婚姻自主的权利和人格独立,而当女性意识到这点并奋起反抗时,中华民族危在旦夕,这唤起了妇女的爱国感情,产生了与男子共担救国责任的意识,这时妇女的自我解放便和民族解放意识融为一体。中国妇女是以对革命斗争的积极参与,反映着自身主体意识的觉醒。宋少鹏(2012)也通过回顾中国共产党领导妇女运动的历史,阐述了主体性是在历史进程中不断被建构和生成的观点,指出在党/国家领导的各种政治社会运动中,妇女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主体和一种集体性的社会力量参与各类工作,通过对国家和民族尽责来实践平等的途径正是彰显妇女主体性的体现,不发达国家语境中妇女“主体性”构成具有复杂性和流动性。并强调,对主体性/自主性的追寻,是对之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运动——从苏维埃运动到“文革”时期“铁姑娘”式的生产运动缺少妇女的主体性和运动的自主性之否定性批评为出发点的。韩贺南(2012)则从分析中国传统文化理念的角度,阐述了中国妇女主体性建构的特点。她谈到,中国有“我在家国中”的文化土壤,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序列是“为国为家为我”,自我与他人的关系是一种“互惠文化”,个体的主体性是曲折地予以表达的。而在西方文化中,首先确定个体的权能,然后探讨是什么、怎么样剥夺了个体的权能。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增权路径不同,中国妇女的增权路线始于建构,西方妇女的增权路线始于批判。杜芳琴(2011)认为,女性在历史上从来就不是纯粹的被动者,近代以来的知识女性更不是被定义被建构的一群,那些得风气之先、接受过新式教育的知识女性,随着主体意识的觉醒,开始策略性利用民族国家话语为女性群体争取权利的同时,也对社会做出了贡献。中国女性是以“责任话语”建构主体身份的。主体建构和身份认同的过程就是参与社会、改变行动的过程,女性自省、自警、自励、自强本身就是主体建构的一部分。
也有一些学者对自己以前关于这个问题的认识进行了反思。金一虹(2011)谈到,自己在写作《“铁姑娘”再思考: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社会性别与劳动》一文时,确实侧重的是妇女被国家组织、运动以及工具性的一面,经过一段时间的再思考以后,她修正了自己的认识,指出有的学者认为是gender(性别)才建构了妇女的主体性,而实际上社会主义时期“妇女”参加生产同样有建构主体性的作用,不能否认社会主义时期妇女参加生产的意义,简单认为那时的妇女没有主体性,断定那个时期妇女解放是工具性的。李小江(2012)也对自己提出的关于中国妇女解放模式的“恩赐论”进行了反省,当年提出“恩赐论”意欲强调女性不具有主体意识,后来反思到,关注“女性个人”和“局部利益”的理论价值,在涉及个人或局部的“异质”现象时必须谨慎,任何疏忽都可能酿成认识上的误判,可能遮蔽无数女人为争取自由和解放做出的牺牲和努力。
(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与实践的重估与反思
中国妇女走过的解放与发展之路是一条极具中国特色、不同于西方女权主义的独特道路。五年间,学界掀起了对中国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与实践进行重估和反思的热潮,深入挖掘本土资源、为世界妇女运动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理论、丰富世界妇女运动的多样性成为学界的共同心声。对社会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与实践的整体评价,是与对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的传入及评介缠绕在一起的。国内一些学者接触到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特别是社会性别理论之后,开始反思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妇女解放实践,对自己以前传统的研究方式产生了否定和怀疑,而这种自我否定是与把西方视为“学术”标准的国际学术格局分不开的,但在经历最初的“震撼”之后,用自己的经验和实践去检验西方理论后,就觉得“很好但不好用”。从拥抱到反思甚至抗拒,中国学者逐渐对此产生困惑、质疑甚至挑战(宋少鹏,2011)。
一些学者考察了中国20世纪50~70年代的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和实践,认为这一阶段的实践和理论探讨尤为值得珍视。如苏红军(2013)通过对这一时期中国妇女运动的回顾性分析,指出当时中国妇女解放理论和实践的探索把世界妇女运动推进了一大步,具有三个前瞻性内涵:一是以改造、废除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所有制来铲除压迫妇女的根源和物质基础,解放广大妇女;二是通过改变生产关系和改革家庭与婚姻制度整合性地建构男女平等、民主的社会关系;三是以改造上层建筑来建构妇女的主人翁精神,使其成为为全人类求解放的社会主义新人。她呼吁中国妇女要正视和珍惜这些宝贵的历史资源,努力构建具有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中国特色妇女理论,为世界妇女解放运动做出新贡献。
更多的学者对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回顾与反思,认为这一时期妇女研究在评价中国和西方妇女理论与实践时存在着厚此薄彼的现象,在研究的繁荣景象背后隐藏着一些令人担忧的制约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因素。
随着20世纪80年代新自由主义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崛起,自由主义的市场化浪潮全面推进。80年代中国“民间的”妇女研究正是在这一宏观背景下蓬勃兴起的,这一现象被旅英学者林春(1994)称为“妇女研究运动”。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基于对党和国家领导的妇女运动在社会主义前30年出现的一些问题的看法,80年代的“妇女研究运动”试图揭示社会主义中国仍然存在的性别问题,寻求新的理论途径重新界定和思考妇女解放,进一步改善社会主义时期的性别伦理关系(王玲珍,2015)。潘萍(2012)认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女性主义思潮在中国逐步兴盛,一方面打破了既往中国妇女理论界略显沉闷与单调的学术格局,催生出当代百花齐放的妇女研究繁荣景象;另一方面,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过分迷恋西方女性主义学说,用西方女性主义的言说方式表述中国妇女的解放理论将导致与当前中国妇女运动脱节的可能,将严重妨碍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指导妇女进行社会和经济变革的集体实践。王玲珍(2015)认为,20世纪80年代介绍到中国的西方女性主义话语是一柄双刃剑,它既发挥了解放思想的潜力,也行使了抑制不同地域多元异质女性主义实践的跨国普适霸权。80年代中国的“妇女研究运动”,用超越体制的理想主义化的女性个体主体意识来架空或否认社会主义女性主义体制化实践的重要历史意义,导致中国民间女性主义运动不仅逐渐脱离了其起始的历史动因,而且在90年代面对市场经济浪潮和一些西方中心女性主义涌入中国的现状时失去了有效的体制性和集体性的抗拒。80年代所强调的民间或学术运动的独立性和责任性以及女性个体的主体意识,都在无意间迎合了政府管理上减弱社会职责的走向并配合了中国体制从80年代到90年代从经济改革到市场经济的转型。杜洁(2011)以自己参加1993年世界妇女大会亚太地区筹备会的经历,反思国际女权运动内部的“霸权”,认为其以西方女权主义为标准,致使中国妇女解放的很多经验受到质疑。她还反思了性别(gender)中的个人主义实质,认为性别在中国的传播中过多强调了个体选择,在使用性别推动公共政策时面临许多困境。
20世纪80年代启蒙运动中的女权主义批判呈现出分离主义的倾向:把“性别”从“阶级”中分离出来,把“妇女运动”从“国家控制”的妇女运动中分离出来。寻求“主体性”成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妇女运动的主流声音。这一时期的研究释放出来的“女性意识”,无意中契合了90年代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精神。90年代的性别研究正是在继承80年代妇女研究的解构和建构的两重遗产之后,驶入身份政治的轨道。然而,妇女/性别研究所依据的文化批判和承认政治的武器,却无力回击新自由主义。基于对一个自主独立的妇女运动的想象,把目光锁定到向西方(实质上是美国,偶涉欧洲)学习女权主义理论,以此作为自己的思想资源,阻碍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女权主义者对于本土妇女解放经验/理论的有效整理和应用(宋少鹏,2012)。
董丽敏(2013)认为,80年代以来,无论是“传统的”以妇联为主体的妇女研究的转型还是“民间的”以学院为主体的妇女研究的崛起,都面临着自身政治性流失的危机:“传统的”妇女研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由阶级革命转向经济建设,探寻了以市场经济法则来争取“男女平等”的空间,结果却是从社会主义时期的“实质平等”蜕变为市场经济时代的“形式平等”;“民间的”妇女研究企图以“有性的人”的概念发明回应20世纪80年代的新启蒙热潮,同时对其进行反省,但其逻辑架构的内在悖论抽空了中国妇女运动实践/知识生产体系原本蕴含的政治能量。总体而言,新时期中国的妇女研究未能完成从一种有限的文化政治到可以变革现实的能量的转化。
一些旅居境外的学者从对新自由主义和西方女权主义的批判入手,把中国的社会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与实践视为一种资源,认为中国人要能够对自己的历史和经验有所认识,对中国在世界历史中的位置有自己坚定的认识,坚持跟别人去对话。只有这样,才能有自己的立场和出发点,才能通过中国的东西来解释世界上存在的一些不清楚的问题,才能对世界做出贡献(柏棣,2011;严海蓉,2011;仉乃华,2011;钟雪萍,2011;王玲珍,2015)。比如,仉乃华认为,“马妇观”中存在“去阶级化”的问题。柏棣认为,马克思的“阶级”概念不光是描述,而是处方性的,是用来揭示和消除不平等。王玲珍认为,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逐渐强势发展起来的以西方为标准的启蒙现代性和学科科学化直接消减甚至遮蔽了当时新兴话语自身所包含的复杂的历史多元异质性,而其中被遮蔽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社会主义妇女解放作为一个制度实践的不可替代性。
在重估和反思社会主义妇女解放实践时,也有一些学者提出不能理想化社会主义,既要看到其正面也要看到其负面。例如社会主义时期大规模动员妇女参加劳动一方面赋予妇女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也在建构劳动力的性别等级制度,今天不能再无视这种把妇女作为劳动力蓄水池的情况(金一虹,2011)。钟雪萍(2011)认为,在反思社会主义文化资源的过程中,不是简单地否定或肯定,而是要问否定的是什么,为什么,基于什么样的认识,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还有些学者对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存在的局限进行了探讨。比如,有学者指出传统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在强调社会经济生产时对人类再生产重视不足,社会主义制度对(女性)情感生活和需求的忽视和简单化亦造成知识女性的很大失落。20世纪50年代后期,政府没有认识到固有的传统“父权”“夫权”意识和习俗需要长时间、不懈怠的制度性和文化性的清肃,没有意识到持续的新习俗和多元审美建构的必要性。“文革”期间在具体政策方面对性别问题的放松和忽视,反映了对性别问题的持久性缺乏深度认识和体察(王玲珍,2015;刘莉,2014)。董金平(2013)认为,女性家务劳动是基于性别的家庭内部分工,并不是自然属性的结果,它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结构和框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女性的家务劳动进行政治经济学分析。对此,李赛、枫叶(2012)持不同意见,她们认为大部分西方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的两种再生产理论存在误解。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普遍存在的异化现象,目的不在于资本主义在物质资料生产方面做出的成就,而恰恰在于其对人的自身再生产的压抑和摧残——对人的本性和人的生活的扭曲,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神追求。马克思主义的两种再生产理论在强调物质资料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作为两种不同的生产的同时,始终强调两者之于人类存在方式的统一性和有效性,两种再生产不是分离的,而是一致的;不是有所侧重的,而是相互影响的;不是空间领域的划分,而是在时空交融中构成社会历史的存在。
三 研究不足与展望
回顾这五年的研究,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体系的建构取得了可喜进展。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的核心概念、主要内容以及相关重大理论问题开展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尤其对中国社会主义妇女解放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较为深刻的理论反思,这些研究成果对于如何正确把握和珍视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推动妇女解放和发展方面的可贵探索和历史经验,澄清认识误区、增强理论自信,都将产生重大而深入的影响。另一方面,这五年的研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对于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以及中国化多是一些阐释性的研究,甚至存在较多的重复性研究,如何立足中国国情创新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与发展的原理,提出符合时代特征、反映中国实际、凸显中国特色的理论概念和理论观点,是当前面临的重大挑战。对此,许多学者也提出自己的疑问和思考。比如,李小江(2012)谈到,中国妇女解放,不仅是妇女史上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个案,而且是20世纪社会主义运动中值得分析和分享的重要案例。什么是妇女解放,妇女解放是否只有一条道路,不同的道路导致了怎样不同的结果……这些问题都有待持续探索。宋少鹏(2012)提出,在百年中国的女权运动历史上,寻求两性平等和解放的女权主义者们一直在平等和差异的选项中做着艰难的选择。当代女权主义能否走出平等与差异的内在困境,当代女权主义者思想的想象能在多大程度上摆脱“身体”的限制,这些都有待研究和探讨。贺桂梅(2014)谈到,在现代中国的妇女解放实践中,最突出的问题,其实并不是独立的阶级议题与独立的女性议题之间的分离,而是都市的、中产阶级化的“新(知识)女性”与乡村的、劳工阶级的“农村女性”之间的分裂。如果不是从社会性别制度的角度去理解阶级革命中的性别问题,不从阶级的维度去批判中产阶级化的女性书写主体,那么,反对资本主义与反对父权制的两个“战场”便可能是永远分离的,个人化的中产阶级女性与阶级化的劳工阶级女性便永远处在两个不同的世界。这些疑问和思考,既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研究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也是丰富这一理论今后需要倍加努力的方面。
对于如何发展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妇女解放与发展理论,继承什么、发展什么、警惕什么,许多学者也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比如,有学者提出,经典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财富,我们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在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同时应该积极与西方女权主义对话,为世界女性主义思想增添活力(朱国芳,2011)。有学者主张用阶级和性别辩证统一的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对新自由主义展开批判,主张必须超越文化批判的路径,重新回归政治经济学批判路径,重视恩格斯的生产与再生产的分析框架,同时避免经济化约论或文化化约论(宋建丽,2013;宋少鹏,2012;石红梅,2013;万希平,2014)。柏棣(2013)提出要回归经典马克思主义,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建立一种关于中国妇女解放的历史叙述,并强调中国需要打造和坚守自己的意识形态,中国的妇女理论也需要重新找到自己的立足点,做到这一点也是对世界妇女解放运动面临困境和迷茫的一种应对和贡献。
实践无止境,理论探索也无止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体系不是凝固、封闭的,而是开放、包容、发展的,它需要我们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从新时期中国妇女发展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进一步深化理论思考,总结中国妇女运动的实践经验,融汇和吸纳中外优秀研究成果,不断充实中国推动妇女解放与发展的理论资源和思想资源,为丰富世界妇女运动的思想宝库做出中国贡献。
[1]作者简介:马焱,女,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