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贫困的主要形式

香港经济发达、物质繁荣,其整体经济水平和富裕程度在亚洲名列前茅。此外,特区政府一向重视对贫困群体的社会救助,在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网。因此,香港的贫困问题是建立在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收入水平以及比较完善的贫困救助体系的基础之上的,它主要是一个相对性概念,更多是指收入分配不公、贫富悬殊意义上的相对贫困问题。在香港,绝对贫困问题基本处于可控范围,真正无法维持基本生存的人属于极少数,即使是依靠政府救助为生的穷人,其生活水平也远比发展中国家的贫民高,更不至于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然而,由于收入分配不均、贫富悬殊,香港的相对贫困问题一直比较突出。这里富人富可敌国,穷人则穷困潦倒,甚至呈现“穷者愈穷、富者愈富”两极化态势。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发布的《人类发展指数报告》,2015年香港人类发展指数达到0.917,超过英国的0.909、日本的0.903,属于发展水平极高的地区(UNDP,2016:204)。2015年香港人均国民收入达到4万美元,超过日本位列高收入国家和地区的前列;家庭月收入中位数达到2.5万港元,社会总体收入水平较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2015:51)。但是,在香港整体社会丰裕的背后是长期存在的贫富悬殊问题。表3-1显示,1986年,香港最高收入的10%家庭所拥有的财富是最低收入的10%家庭的22倍,2011年这一数字上升到59倍,2011年最高收入的10%家庭占有社会总收入的41.0%,最低收入的10%家庭仅占社会总收入的0.7%,这反映了近30年来香港社会的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收入分配出现两极化的趋势(黄洪,2013:60)。

表3-1 1986~2011年最高及最低收入的10%家庭占香港总收入的比重

根据香港乐施会委托的一项调查,在1001名受访港人中,53.2%的人认为香港贫困问题“严重”或“非常严重”,40.3%的人认为长者贫困问题最严重,分别有19.1%、14.4%的人认为跨代贫困问题、在职贫困问题最严重(香港乐施会,2017)。根据香港官方贫困线,2014年香港贫困人口达132.48万人,贫困率达到19.6%,与100多万港人陷入相对贫困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亿万富豪在这里积攒了巨大的财富。2016年5月彭博社根据“彭博亿万富豪指数”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GDP估值进行计算后发现,香港排名前十的亿万富豪的净财富总值相当于香港经济总值的35%(《香港十大富豪家产占香港GDP的35%》,2016)。根据莱坊(KnightFrank)发布的2017年《财富报告》,资产超过3000万美元的富翁,香港共有4080人,仅次于纽约、伦敦,名列全球城市第三、亚洲城市第一(Knight Frank,2017:18-20),香港的财富集中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一方面,因为香港的贫困问题基于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收入水平,加之香港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安全网,所以香港的穷人大体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一般不至于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相比一般低收入国家和地区而言,无论是在贫困标准还是救助标准方面,香港都要高出一筹。根据香港社会福利署的调查,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一个四口之家的综援家庭平均每月可获得综援救助金1万元左右,已经高于当时全香港25%最低收入组别住户的每月平均收入(香港社会福利署,1998b)。根据国际贫困线的标准,早在2005年香港家庭的贫困线标准超过了8000元/月。

另一方面,因为香港的贫困问题具有贫富悬殊和相对剥夺的特点,包括失业者、低收入者、单亲家庭人士、少数族裔和新来港人士等在内的相当一部分人处于弱势地位,他们虽然不一定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或处于“显性”贫困状态,却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层面遭受不同程度的排斥,处于相对或“隐性”贫困状态。由于香港高收入、高物价、高消费的实际情况,收入水平低于看似标准较高的贫困线的港人的日子并不一定好过,许多人面临生活窘迫、生计艰难的困境。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在2011年开展了《香港匮乏及社会排斥研究》的抽样调查,通过对1037名香港市民的调查发现,香港社会有18.3%合计约110万人处于不同程度的匮乏状态;同年开展了《香港匮乏及社会排斥研究:领取综援人士、残疾人士家庭、长者的匮乏及社会排斥状况》的访谈调查,通过对754名受访者的调查发现,“综援家庭”特别是有儿童的“综援家庭”在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方面存在匮乏的问题,27%的人“居住环境不安全,有结构性的危险”或“家里缺乏活动空间,经常要蜷缩在床上”,13.3%的人不能做到“每天有早餐吃”或“一星期最少吃一次新鲜水果”,32.7%的人“没有一件体面的衣服”,50.4%的人难以负担有需要时“打的士”往返医院就诊,54.7%的人不能负担“学生能够购买课外书、补充练习等”(香港社会服务联会,2012a、2012b)。这项调查结果表明,香港社会有110万人处于相对匮乏和遭受剥夺的生活状态。按照英国学者汤森(P.Townsend,1993)的观点,这些人是相对贫困的受害者,因为相对贫困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遭受了剥夺(deprivation),既有食物、穿着、住房等方面的物质剥夺,也有社会交往、人际关系、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社会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