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农民生活条件

中卫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239634户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年末,98.8%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200377户,占83.6%;拥有2处住房的32516户,占13.6%;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3865户,占1.6%;拥有商品房的30561户,占12.8%。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石)木和砖混结构。住房为砖(石)木结构的146465户,占61.1%;砖混结构的65920户,占27.5%;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0754户,占4.5%;竹草土坯结构的15844户,占6.6%;其他结构的651户,占0.3%。

表1 住房数量与结构构成

二、饮用水

151449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63.2%;41891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17.5%;7522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3.1%;14333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6.0%;24439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10.2%。

表2 饮用水情况

三、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26264户,占11.0%;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970户,占0.4%;使用卫生旱厕的9616户,占4.0%;使用普通旱厕的199884户,占83.4%;无厕所的2900户,占1.2%。

表3 按家庭卫生设施类型划分的住户构成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21.6辆,摩托车、电瓶车111.7辆,淋浴热水器57.0台,空调2.3台,电冰箱80.7台,彩色电视机105.7台,电脑15.2台,手机240.4部。

表4 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注: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划分的户比重是指使用不同电视节目接收方式的户占拥有彩色电视机户数的比重。上网手机比重是指上过互联网手机数量占登记户拥有手机总数的比重。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的207603户,占86.6%;主要使用电的173033户,占72.2%;主要使用柴草的38449户,占16.0%;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28740户,占12.0%;使用其他能源的930户,占0.4%;主要使用太阳能的524户,占0.2%;主要使用沼气的307户,占0.1%。

表5 主要生活能源构成

注: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100%。

注释: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