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1978—1991年)

1978年以后,银川市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开放、搞活的发展方针,坚持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商品经济,通过扩大国营及集体企业经营自主权和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合法发展,使全市企业发展步入创新发展轨道。

一、国有企业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发展方针的贯彻落实,银川市进一步加强了工业企业的建设,并开始进行了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为主的改革试点,更加注重企业效益,并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打破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现象,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间的利益关系,使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工业经济稳步增长,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一)开展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

1978年以后,为了改善工业内部比例,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银川市重点建设了第二毛纺厂、第三毛纺厂等一批轻纺企业,开发了搪瓷、精铝制品、洗衣机等轻工业产品。1979年8月,在银川橡胶厂、西北轴承厂等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将按工资总额提取企业基金改为按比例实行基数利润留成及增长利润留成办法。1980年11月成立了银川市经济体制改革小组,加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领导与管理。1981年10月,在大河机床厂、银川毛纺厂等企业开展了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的试点。全市国有工业企业转向上管理、上技术、上质量和提高经济效益“三上一高”的轨道发展,促使工业经济较快增长。

1982年,自治区将轻纺厅、重工业厅等厅局所属24家骨干企业下放银川市管辖,银川市开始筹建宁夏化工厂、宁夏水泥厂等大型重点项目,西北轴承厂开始迁入银川市西夏区,至1992年完成搬迁工作。

截至1984年底,银川市共有各类工业企业531家,其中国有企业182家(包括央企4家、自治区属企业71家、市属企业80家、永宁县14家、贺兰县13家),集体企业345家(包括自治区属5家、市属101家、县属23家)。工业企业经济类型单一,以国有和集体企业为主体。

(二)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

1984年10月以后,根据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国家以及自治区政府相继出台的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经营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银川市坚定不移地推动国企改革,工业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1984年11月,宁夏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宁加农业环境仪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合资期到后改为银川市科委直管企业,更名为银川宁加环保仪器制造厂。2006年企业改制后,为股份制企业,更名为银川宁加环保仪器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环保仪器开发、研制、销售活动,商品遍布全国。

1985年4月,宁夏第一家宁港合资企业——洲际皮业合资有限公司成立,主要生产和销售毛皮、皮革和各种制品,以及与本行业有关的化工辅料、机器设备、五金配件等。

截至1986年底,银川市拥有国有和集体工业企业553家,其中国有全民企业183家(中央和自治区属80家、市属103家)、集体工业企业366家(中央和自治区属3家、市属363家)、合营工业企业4家(中外合营2家、全民与集体合营2家)。按轻、重工业划分,有轻工业企业306家(中央和自治区属37家、市属269家)、重工业企业247家(中央和自治区属47家、市属200家)。①主要工业产品有原煤、糖、乳制品、饮料酒、混合饲料、纱、布、毛毯、皮鞋、日用陶瓷、合成氨、氮肥、金属切削机床、洗衣机、中小型农具等,其中达到国优和自治区优的工业产品有仿型车床、减速机、提花毛毯、橡胶轮胎、银川白酒等27种,大部分产品成为自治区主要出口产品,特别是纯毛提花毛毯、羊毛衫、羊绒衫等产品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工业总产值达到3.60亿元,是1978年工业总产值1.84亿元的1.96倍,年均增长8.75%。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企业工业产值占79.30%,集体企业工业产值占19.70%,国有企业占有绝对优势。建筑业产值达到1.35亿元,比1978年的0.19亿元增长了6.1倍,年均增长27.78%,建筑业增长势头强劲。①

1986年,根据自治区出台的《进一步搞活国营企业的若干规定》精神,银川市制定了《银川市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实施办法》等规定,开始推行厂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并于1987年在银川皮革厂试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取得了良好效益,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同年,5家县属企业、46家乡属企业签订了租赁经营合同,实行租赁经营。

1987年,银川市制定出台了《银川市集体企业股份制试行办法》,在银川彩印厂进行了股份制试点,将企业资产根据来源不同划分为联社股、集体股、个人股,确立了合股经营、民主管理、权益共享、亏损共担的原则,实行董事会管理体制。

1988年,银川市根据自治区对大中型企业推行第一轮承包的要求,在全市135家市、县属企业中推行了“双包一挂”“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上缴利润包干”“超收分成”“微利企业上缴利润定额包干”“亏损企业减亏(补贴)包干”等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企业经营效益有所提高。同时,企业间的重组、股份合作制企业试点、企业兼并联合等工作也逐步展开,大河机床厂兼并了宁夏汽车配件厂、市开关厂兼并了电梯厂、车辆厂兼并了铸造厂、制箱厂兼并了商业塑料包装厂等。人事劳动制度改革也稳步推进,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公开招聘,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使用;企业职工实行双向选择,择优上岗,企业进人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

推行第一轮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后,企业经营效益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也出现了部分考核指标不完善、管理不严格等现象,有的企业只奖不罚,有的企业重奖轻罚,企业有拼设备、重产值等短期经营行为,影响了可持续发展。

1989年,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入推进,企业经营机制向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商品生产者转变,职工工资、奖金分配与企业经营效益及个人贡献挂钩,实行了计件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讲件定额工资与评分记奖、联产联销、联利记奖等多种分配形式,打破了国有企业劳动分配长期以来存在的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现象。

1991年,银川市在241家市、县属企业中推行了第二轮承包经营责任制,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坚持“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规范和完善了承包形式,调整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健全了对承包企业的组织、民主、财务、审计监督体系,保证承包企业合法经营。

截至1991年底,银川市工业总产值达到9.60亿元,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63亿元,批发和零售业及住宿餐饮业总产值达到2.50亿元,分别是1978年的5.23倍、8.63倍、9.86倍,分别年均增长13.57%、18.03%、19.25%,其中增长最快的是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

二、非公有制企业的建立与发展

由于银川市是西北地区著名的商业城市,也是商品流通的主要集散地之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市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率先在商贸流通和餐饮服务业领域发展,打破了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出现了以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个体私营经济,形成了多种经营成分并存的开放型商品流通体制。截至1986年,银川全市拥有商业、餐饮业、服务业经营网点7970个,从业人员2.89万人,其中国有经营网点675个,从业人员0.87万人,分别占5%和31%;集体经营网点1248个,从业人员1.17万人,分别占16%和41%;个体经营网点6047个,从业人员0.85万人,分别占76%和30%。国有、集体经营网点较少、但规模较大,从业人员多;个体经营网点多,但规模小、从业人员少。①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产业值达到0.78亿元,是1978年的3.08倍,年均增长15.11%。

①《宁夏区情》编写组:《宁夏区情》,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533页。

①银川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编:《银川统计年鉴2017》,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年,第66~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