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组织分工

为全面落实调查评估工作各项任务要求,组织成立课题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技术小组,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1)课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忠安(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副组长:钱 会(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陈 宏(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张玉龙(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

课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提出研究思路和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推进工作任务完成,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进度,落实工作经费等,审定验收最终工作成果。

(2)课题工作技术小组

组 长:陈 洁(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

成 员:吴 昊(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

李培月(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

朱 薇(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

杨兴一(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

李梦娜(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

杨 佳(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

张卫红(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综合室主任)

陈大兴(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核算室)

党惠雯(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信息与统计室)

马 娟(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

周瑞娟(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水室)

课题工作技术小组主要职责是在课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宁夏地下水环境条件及功能区划研究课题的技术攻关,编制课题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