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手册
- 魏艳华
- 27499字
- 2021-12-22 18:09:17
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
党的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是指党的各级委员会任期届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是党的组织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途径。党的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选举工作条例办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一、工作流程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主要工作及其程序可以分为代表大会筹备、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代表大会闭幕后四个阶段。
1.党员代表大会筹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及其程序。
(1)在党委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3~5个月),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产生办法,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名额、书记和副书记职数等,提出原则性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沟通;研究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责成有关部门根据会议精神起草《关于召开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
(2)召开党委会讨论《关于召开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责成有关部门起草给上级党组织的《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3)《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请示》获得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党委会,研究代表选举工作。主要内容是:研究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布置代表选举工作并提出要求。会后,及时下发关于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建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4)指导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代表产生的程序是:
①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3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②选举单位组织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③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④选举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上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5)党的基层委员会或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选举单位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有关代表选举工作和代表资格问题的查实情况。代表资格经初步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对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结果作出批复。
(6)组织推荐下届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一般经过以下程序:
①党的委员会确定下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的原则。
②党的委员会组织所属党组织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③党的委员会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④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大会主席团审议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各代表团(组)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产生情况,提请大会讨论并根据多数人的选举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7)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8)起草党的基层代表大会有关文件。起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决议(草案);起草关于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编制代表名册,提出代表团(组)的意见;起草关于人事安排意见的说明;编制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及主席团会议的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编制党的基层代表大会日程(草案)等。
(9)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召开前夕,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提出大会会务实施方案,编制大会经费预算;安排代表食宿;制作会议证件;布置大会会场,准备票箱、选举用具,确定代表团(组)讨论地点等。
(10)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基本就绪,收到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后,召开党委会议。会议内容是:研究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审议通过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研究以党委名义提交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研究列席人员提名原则及建议名单,以及大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名单等。会后,以党委名义下发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2.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阶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1)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会议由党的基层委员会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是: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布置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团(组)的团(组)长、副团(组)长,讨论大会议程,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及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
(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推选代表团(组)团(组)长、副团(组)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党的委员会主持。具体主持人通常是党委领导成员中担任大会秘书长的同志。一般有以下程序:由主持人介绍大会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议程和其他确认事项。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党员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1)举行大会开幕式。代表大会开幕式的程序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代表数,实到会代表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宣布代表大会开幕;奏(唱)《国歌》;上届党的基层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委工作报告,党委组织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上级领导讲话;宣布休会。代表大会开幕式一般由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主持人通常是党的委员会的一位副书记)。
(2)召开代表团(组)会议:分团(组)审议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等。酝酿讨论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讨论主席团布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3)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党的基层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听取党的基层委员会关于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布置推选监票人及其他有关事项。
(4)选举或者预选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根据规定,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持;不设常务委员会的,由大会主席团主持。选举的一般程序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名单;宣布下届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投票;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采用预选办法的,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和有关规定,讨论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5)宣布当选人名单。正式选举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首先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根据选举办法确定当选人名单,从当选人中指定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人。主席团会议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6)举行大会闭幕式:通过大会各项决议;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
4.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后的工作及其程序。
(1)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程序是:
①清点实际到会委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委员人数、实际到会委员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
②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
③党的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新一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
④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
⑤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⑥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⑦填写选票,投票。
⑧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⑨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
⑩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名单,并提交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2)召开党的基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程序是:
①清点实际到会委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委员人数和实际到会委员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
②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
③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关于新一届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
④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
⑤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⑥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⑦填写选票,投票。
⑧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⑨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
⑩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11通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
12通过党的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13新当选的党的委员会书记讲话。
(3)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代表大会的情况报告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及有关材料。
(4)做好代表大会工作总结,搞好文件、材料清理归档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是选举权的平等原则。就党内选举而言,选举权是指党员参加党内选举,表达自己意志的权利。选举权是党章赋予每个党员的权利,是人人平等的,是受党规党纪保护的。选举权的平等原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每个党员或代表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票的权利;二是所有党员或代表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都是投出平等的一票。
二是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原则。《党章》第十一条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三是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原则。无记名投票,是指选举人在选举时不公开署名的投票方法。《党章》规定,选举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四是差额选举的原则。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不等额选举。进行差额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内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表决,使每个候选人都处于公平、相等的地位,接收选举人的选举。
三、筹备工作
换届选举是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时,需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应在党的基层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党的基层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建立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但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比如,召开党代会的决议,提交大会的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和下一届党委、纪委组成的原则,以及大会组织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的基层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党的基层委员会领导成员组成,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可以设置人事安排、代表选举、文件起草、会务准备等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1.人事安排工作小组。
工作人员一般从组织部门抽调,组长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或组织部门负责同志担任。人事安排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预备人选的民主推荐、考察工作,并起草向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请示、报告;拟定代表大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拟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拟定代表团(组)长建议名单;编制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册、登记表,起草有关情况说明等。
2.代表选举工作小组。
工作人员一般从组织部门抽调,组长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或组织部门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起草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选举单位选举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起草代表大会和两个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拟定代表大会列席人员、来宾建议名单;编制代表名册等。
3.文件起草工作小组。
工作人员一般从党的基层委员会有关部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抽调,组长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起草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起草党委负责同志有关讲话稿;起草有关决议、通知等。
4.会务准备工作小组。
工作人员一般从党的基层委员会有关部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抽调,组长一般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编制代表大会经费预算,拟定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及其他会务文件,印制会议证件等。
5.宣传工作小组。
工作人员一般从宣传部门抽调,组长一般是党委负责同志或宣传部门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制定党代表大会宣传工作方案,编发宣传提纲,组织并检查各项宣传计划和内容的落实,及时处理和解决舆论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新闻单位之间的关系等。
四、流程图
换届选举流程图
五、范例
范例1:
关于召开中共×××第××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党委:
我×第××次党代表大会是××年××月召开的。按照党章规定,经×委××届××次全会决定,拟定于××年××月在××(指召开地点)召开中共×××第××次代表大会。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这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党的××大和×届×中全会精神,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地总结报告上届工作,提出下届工作规划和目标,动员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4.选举中共×××第××届委员会;
5.选举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的比例及分配原则
×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名。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左右,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左右;妇女代表不少于××%;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 ××岁以下的代表占××%以上。上述比例除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外,其他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发展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四、×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第××届×委拟设委员××名,提名候选人××名;书记1名,副书记×名。×纪委拟设委员××名,提名候选人××名;书记1名,副书记×名。
五、选举办法
1. ××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2.第××届×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由×党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3.×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均实行等额选举,分别由第××届×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妥否,请批示。
中共×××委员会
××××年××月××日
范例2:
关于同意召开中共×××第×次代表大会的批复
×××党委:
×月×日请示收悉。
一、同意你们××年××月召开中共×××第×次代表大会和大会议程。
二、同意你们提出的代表名额和差额比例。各方面代表的比例只作为指导性比例。
三、同意你们提出的第×届×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和候选人名额,以及×委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差额比例。
四、原则同意你们提出的选举办法。
中共×××委员会
××××年××月××日
范例3:
关于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党委:
根据×委《关于召开中共×××第××次代表大会的批复》精神,我们组织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对××届×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了推荐、酝酿。在此基础上,我们于××年×月×日,召开了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确定了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委批准,中共×××第××届委员会由××人组成,其中委员××名。按照差额不低于20%的要求,我们提出×××等××名同志为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名,差额比例为××%)。
二、××委批准,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人组成。按照差额不低于20%的要求,我们提出×××等××名同志为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名,差额比例为××%)。
三、上述人选的考察情况(略)。
妥否,请批示。
中共×××委员会
××××年××月××日
范例4:
关于×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
×××党委:
×月×日报告收悉。
一、原则同意你们提出的第×届×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如下:
委员候选人×名(实选×名):×××
书记候选人:×××
副书记候选人:×××
二、原则同意你们提出的×××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如下:
委员候选人×名(实选×名):×××
书记候选人:×××
副书记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请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选举。选出的×委委员,×纪委委员报×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委批准。
中共×××委员会
××××年××月××日
范例5:
中共×××第××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中共×××第××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出席中共×××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代表资格的审查结果向大会报告如下:
根据××年××月××日中共×××第××届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共×××第×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年××月××日××委《关于中共×××第×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全×按×划分了××个选举单位。由这些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中共×××第×次代表大会代表。代表选举工作于××年××月××日前全部完成。
××年年底,全×共有党员××人,其中预备党员××人。×委×届×次全委会确定×××党的第×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名,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名。
中共×××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选举单位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反复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候选人预备人选有的由基层党支部提名,逐级遴选产生,有的由选举单位下一级党组织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再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代表的选举产生,都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办理,都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当选代表得到的赞成票,都超过了应到会(基层为实到会)代表或党员的半数。
这次选出的×××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名,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占××%;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名,占××%;妇女代表××名,占××%;少数民族代表××名,占××%; ××岁以下的代表××名,占××%。这次选出的代表,绝大多数是各单位能联系群众,有威信、有贡献、有议事能力的党员。
在代表选举产生后,收到反映个别代表人选的来信,已由有关单位作了调查核实,不影响代表资格。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认为,全×××个选举单位选出的×××名代表,均符合党章和×××委关于×××党的第×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以上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范例6:
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年×月×日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委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分别进行差额选举。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名,中国共产党×××纪委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
五、×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第×届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正式选举分两张选票,即×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七、在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4/5,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但又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八、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九、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委委员、×纪委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委候补委员按得票的多少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十、会场设×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一、选举设监票人××名,其中总监票人×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推选,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请假的代表不参加投票。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后生效。
范例7:
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人。选举工作由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的主持人主持。
三、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提出,经××委(指上级党委下同)原则同意,提交×届×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候选人按××委审批的顺序排列。
五、选举时,实际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4/5,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委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不画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
七、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其他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宣布当选人名单时,书记、副书记均按××委审批的候选人顺序排列。
九、选举设监票人××名,在到会的委员中推选产生。已提名作为书记或副书记候选人的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本选举办法经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范例8:
× × ×出席中共× × ×委员会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中共× × ×委员会
年月日
说 明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共 名,其中,各组党政领导干部 _______名,_______占 %;
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 _______名,占_______ %;
各方面先进模范人物 _______名,占 _______%。
二、文化程度:
博士 ___名,占___ %;
研究生___ 名,占___ %;
大学本科 ___名,占___ %;
大学专科 ___名,占 ___%;
中专(技校)___ 名,占___ %;
高中及以下 ___名,占 ___%;
文盲 名,___占 ___%。
三、妇女___ 名,占 ___%。
四、少数民族 ___名,占___ %。
各组党政领导干部×名
各方面技术人员×名
各方面先进模范人物×名
范例9:
××× 出席中共××× 第× 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中共×××委员会
年 月 日
中共×××第×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范例1 0:
中共× × ×第×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中共× × ×委员会
年月日
基本情况登记表
范例11:
中共××× 第× 次代表大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呈报表
中共×××委员会
年 月 日
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呈报表
范例1 2:
中共× × ×第×届委员会委员选票
注:1本选票候选人×名,应选×名,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名的为有效票,超过×名的为无效票。
2请在赞成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栏内画“○”;在不赞成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栏内画“×”;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要另选他人可在空格内填上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栏内画“○”。
范例1 3:
中共× × ×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票
注:1本选票候选人×名,应选×名,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名的为有效票,超过×名的为无效票。
2请在赞成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栏内画“○”;在不赞成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栏内画“×”;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要另选他人可在空格内填上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栏内画“○”。
范例14:
清点到会人数报告单
范例15:
分发选票情况报告单
范例16:
清点选票报告单
范例17:
计 票 单
范例18:
选举结果报告单
范例19:
关于中共×××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和第一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党委:
中共×××委员会第×次代表大会于××年××月××日在××召开。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共××名,实际到会代表××名。大会以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共××第×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了中共××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中共××第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现将选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共×××第一届委员会选举情况
中共×××第一届委员会设委员×名,候选人×名。大会选举应到会代表×名,实际到会代表×名,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票×张。候选人得票情况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票
根据选举结果,×××等×位同志当选为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
二、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情况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名,候选人×名。大会选举应到会代表×名,实际到会代表×名,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票×张。候选人得票情况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票
根据选举结果,×××等×位同志当选为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三、中共×××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举情况
××年××月××日中共×××第×届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根据选举结果,×××同志当选为中共×××第×届委员会书记,×××同志当选为中共×××第×届委员会副书记。
四、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举情况
××年××月××日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根据选举结果,×××同志当选为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同志当选为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本次大会的选举结果与×党委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一致,特此报告。
六、常见问题解答
1.基层党组织设立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基层党组织的设立,在《党章》第五章第三十条中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办法》(神宁党〔2017〕181号)中对“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又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党员人数在300人以上的,经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或所属党组织驻地分散,或生产连续性很强,工作班次以三班制为主且难以调整的,经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经集团公司批准,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2.党员代表大会的“次”数如何排列?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可参照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排列方法。如单位名称改变,不管上下级关系和职权是否变化,党员代表大会的次数均应重新排列。单位名称未变,不管上下级关系和职权有无变化,党员代表大会的次数仍连续排列。只讨论本单位重大问题而不进行换届选举党的委员会的党员代表大会,不排列次数。
3.基层委员会的“届”数如何排列?
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累计排列届数。委员会届数应和党员代表大会的次数相对应。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一般不排列届数;原为党员代表大会现为党员大会,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不再排列届数。
单位更名,无论所属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是否发生变化,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届数均应重新排列。单位名称没有发生变化,无论所属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是否发生变化,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届数,都应连续排列。
4.对没有特殊原因不按期换届选举的基层党组织,应如何处理?
基层党组织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擅自拖延换届选举时间,是违背党的组织原则和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一经发现,上级党组织应给予严肃批评,并责令限期进行换届选举。对于情节严重的,要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处分。
5.党员代表大会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情况有哪些?
主要是指遇到某些突发性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等,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全力以赴处理的;任期届满时,需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任务的;发现党的组织有严重问题需要进行整顿的。党的基层组织如遇上述情况,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此外,由于党员外出较多,召开党员大会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将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适当提前或推迟到党员能相对集中的时候召开。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代表选出后,如发生特殊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推迟召开大会时,如果原来选出的代表变化不大,一般可不再重新选举代表,个别代表出缺,可由其选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补选。如果原来选出的代表变动较大,应报上级党组织同意,重新进行代表选举,并应向所属党组织以及原当选代表说明重新选举原因,认真做好相应工作。
6.基层党组织的委员名额确定原则是什么?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基层党委委员职数一般为5~7名(单数),最多不超过9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委员职数的设置: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员在50名以上不足100名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在一般情况下,委员的职数应是单数”。
7.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的基层委员会书记、总支部委员会书记、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基本任职条件:除了具备政治立场坚定,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强的驾驭全局能力和议事决策能力及组织领导能力,有丰富的政治思想和党务工作经验,坚持民主集中制,爱岗敬业,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能够任满一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等条件外,还要具备的条件是:党的基层委员会书记、总支部委员会书记、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一般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单位内设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部门负责人担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以上基层党组织的委员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以上党员干部担任。
8.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分配原则是什么?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办法》规定:“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代表名额一般为100~200名,最少不能少于80名,最多不能超过300名。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9.参加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的规定人数比例是怎样的?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在执行这一规定时,对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可算作会议有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10.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的职位如何设置?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一般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保密(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群众工作委员,委员人数少的,一个委员可兼任几个方面的工作,纪检委员、保密(保卫)委员一般可由组织委员兼任,统战委员、青年委员、群众工作委员一般可由宣传委员兼任。
11.如何在选举中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保证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和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如在选举中发生违背多数人选举意志或侵犯选举人权利的现象,每个选举人都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12.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有哪几类?
召开党的代表大会的请示与批复;成立党的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做好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酝酿提出“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研究起草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和会务准备。
13.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议内容有哪些?
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党的代表大会的依据和召开党的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召开党代会的指导思想;党代会的主要议程;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14.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有哪些?
请示内容包括:召开的时间和议程;代表名额、差额比例,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党的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
15.上级党组织对召开党代会请示的批复内容有哪些?
批复主要内容包括:对党代会召开时间、议程的意见;对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原则、差额比例的意见;对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的意见;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的意见,对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额的意见;对选举办法的意见;其他有关要求。
16.党代会、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程序。
(1)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或全部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3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党组织,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3)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等情况写出报告,连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一起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代表多的选举单位还应填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选举单位即可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上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17.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如何审批?
召开党代会的党组织收到代表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后,要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代表的构成是否合理。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或者不符合代表条件的,及时提出调整。审查同意后,召开党代会的党组织应对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批复。
18.如何进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名单或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确定之后,即可选举产生代表。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可以采用两种形式: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无论哪种形式,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19.党代表大会可否设列席人员,列席人员确定的原则是什么?
《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提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可以设列席人员。党的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列席人员建议名单,提请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或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确定党代表大会列席人员的范围一般是:
(1)不是代表的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不是代表的同级党员行政领导干部,不是代表的地方同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的党员主要负责人;
(3)不是代表的直属单位和下一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等。
20.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在什么情形下终止?
党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1)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
(2)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3)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因组织关系迁出或者工作需要等原因调离同级党代表大会所属范围的,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因其他原因需要终止代表资格或者停止执行党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按照本章上述规定处理。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由所在选举单位或者基层党组织提出,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决定,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备案。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决定。
21.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是否可以留出委员空额?
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不应留出委员空额。这是因为,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机构成员的名额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因此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就应当按照批准的名额进行选举。在选举时,如果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只有在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党员大会讨论,如果多数人同意,才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22.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怎么办?
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委员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缺额,可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补选。如果缺额的是书记、副书记,可以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补选;如从委员会委员以外选任,则应先经党员大会选举为委员会委员后,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如有必要,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23.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补委员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是什么?
《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对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补委员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作出了如下规定。
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补委员的基本原则是:
(1)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一般可不增补;
(2)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出现缺额,根据工作需要,确需补选的,应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委员的主要程序是:
(1)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首先,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召开党代表大会的理由、时间;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提出拟补选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数额及选举办法等。其次,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推荐、提名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再次,召开党代表大会,以代表团(组)为讨论单位酝酿讨论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预备名单,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在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内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少量委员,党代表大会可以不设大会主席团,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并印制选票,提交党代表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2)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请示;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推荐、提名并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24.对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的党龄有什么要求?
《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没有规定党龄要求。从实践经验看,党的基层组织要完成所担负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因此,在酝酿提名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委员人选、特别是书记、副书记人选时,应考虑到这一点。
25.预备党员可否担任党的各级委员会的委员、书记、副书记?
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党的各级委员会及其所属的工作委员会的委员以上职务。
26.为什么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在多年实践中证明简便易行,也可以避免人为造成候选人获选机会不平等的情况。这样做,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保障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民主权利。应当指出,在实行差额选举时,选举人应考虑被选举人的各方面因素,慎重选择人选,不能简单地按照候选人的排列顺序“画”选票。在候选人较多的情况下,尤其要注意这一点。
27.有效选举与无效选举如何认定?
基层党组织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选举中,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未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不得进行选举。选举中,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
28.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是如何规定的?
(1)正式党员都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3)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4)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5)只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的党员在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29.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能否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作这样的规定,是基于以下考虑: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进行选举时,凡有选举权的党员或党员代表都应参加,只有直接参与酝酿提名候选人和投票选举,才能充分表达选举人的意愿,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神圣权利。规定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可以防止在选举中可能出现的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一类的不正常现象。
30.议事表决和选举对到会人数有何规定?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这两条规定,是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只适用于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党内重要问题的议事表决,在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仍按过去的规定执行。即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议事表决时,必须得到应到会有表决权的人数半数以上的同意始得通过。
31.党内哪些职务的选举实行等额选举?
等额选举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目前实行等额选举的,主要有党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32.在什么情况下代表被视为出缺,出缺后怎么办?
经选举产生的党代表大会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出现以下几种情况,都应视为代表出缺:
(1)死亡;
(2)由于患精神病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的;
(3)本人主动要求辞去代表资格,并经原选举单位多数党员(代表)同意;
(4)由于受到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或者受到刑事处分被撤销代表资格的;
(5)召开党代表大会之前,调到本级党代表大会所辖党组织范围以外单位工作并转走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
代表出缺时,可由原选举单位补选,因时间关系来不及补选的,由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也可以不再补选。
33.填写选票和投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党内进行选举时,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填写选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慎重选择被选举人;
(2)考虑成熟后再填写,不要随意涂改;
(3)按照选票上说明的要求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4)选票填写好以后,选举人要亲自将选票投入指定的票箱。
34.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有无党龄要求?
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没有提出党龄要求。然而,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讨论决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搞好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做好这些工作,需要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因此,在酝酿提名党的支部、总支部和基层委员会委员,特别是书记、副书记人选时,应适当考虑党龄问题。从实践经验看,支部、总支部、基层委员会委员一般要有一年以上的党龄。其中,所辖党组织较多的基层党委,委员的党龄应更长一些。
35.在职干部能否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领导成员?
如确系工作需要,可由在职干部党员担任联络员,或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后,经过一定程序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领导成员,帮助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工作。
36.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是否可以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这要作具体分析。正在留党察看期内的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可提名为候选人。受前三种处分的党员,若是近期受处分的,他们虽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但为利于工作,不宜提名。若是历史上受处分的,包括留党察看期满已恢复正式党员权利的,如确已认识并改正了错误,工作有成绩并受大多数党员信任,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提名。
37.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是否可以只选副书记而不选书记?
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领导成员,担负着主持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副书记的职责是协助书记工作。一个健全的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不应该没有书记。在进行换届选举时,不能留下书记职位不选,而等到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闭会后再指派。如果没有合适的书记人选,可以适当推迟选举时间。
38.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的主持人怎么确定?
根据规定,党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持;不设常务委员会的,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或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通常应推选执行主席具体主持会议选举,执行主席一般可由党的委员会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党员大会的选举,由党的委员会主持。党的委员会通常应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主持会议的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支部书记主持。
39.已回原籍居住但没转组织关系的离退休党员,在选举时可否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
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原则上应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的党组织。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40.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是否按应到会人数计算?
流动党员活动证不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后,在原所在党组织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党内选举时,如外出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41.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4/5能否算作会议有效?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4/5,可算作会议有效。
42.党内选举中,哪些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在党内选举中,包括选举党组织领导成员和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代表,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另外,只持有临时组织关系即党员证明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在选举时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3.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在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内能否享受“三权”?
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调动以后,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应及时把他们编入支部和小组。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在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内不能享有表决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
44.为什么选举前要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情况?
党章规定,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的权利。选举前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是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党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重要职责,也是切实保障选举人能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搞好党内选举的重要环节。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等,是选举人在选举中进行选择的基本依据。只有在选举前认真负责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各方面情况,使选举人真正了解候选人,选举人才能在投票时择优选举,避免盲目投票;才能有效地防止选举走形式,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45.选举前怎样介绍候选人情况?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46.介绍候选人情况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介绍候选人情况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仅要重点介绍候选人的优点、长处和工作成绩等,同时也要如实地指出候选人的不足和缺点,使情况介绍真正反映出每个候选人的特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介绍候选人情况时,不能对选举或不选举某个候选人进行暗示,更不能借介绍候选人情况之机搞保证选举。
47.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的人数能否超过委员会组成人员总人数的半数?
书记、副书记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委员会组成人员总人数的半数。
48.选举人不能写选票时怎么办?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举人不能写选票,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49.委托他人代写选票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注意什么?
托他人代写选票时,委托人应按照自己的意愿,向被委托人清楚地表述自己赞成哪些候选人,不赞成哪些候选人,或另选哪些人。被委托人应忠实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并应向委托人复述选票上填写的人选。被委托人负有为委托人保守秘密的责任。选票填写完毕后,一般应由委托人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
50.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代表为什么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作这样的规定,是基于以下考虑: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进行选举时,凡有选举权的党员或党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都应参加。只有直接参与酝酿提名候选人和投票选举,才能充分表达选举人的意愿,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神圣权利。规定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可以防止在选举中可能出现的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一类的不正常现象。
51.选举能否投弃权票?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选举时投弃权票,也是选举人的一种权利,应当得到尊重。
52.已经投出的选票可否取回更改?
在投票选举时,选举主持人员应给选举人以充分考虑和填写选票的时间。选票一经投出,不得再取回更改。
53.确定当选人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确定当选人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委员会的选举当选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委员会的选举,当选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
(2)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正式选举,确定当选人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对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是第一次选举的补充。因为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了应到(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已经取得当选资格,只是由于应选名额所限,才进行重新投票的,所以,不必再要求得赞成票必须超过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只以得票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
(3)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54.基层党组织选举时,获得赞成票等于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能否当选?
获得赞成票等于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不能当选。这是因为,少数服从多数是我们党的一项组织原则,上述情况不完全符合这一原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规定:“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55.在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时,候选人如果提出自己不再作为候选人,应如何对待?
当被选举人提出自己不再作为候选人的请求时,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充分考虑本人意见,并向选举人说明情况,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如果被选举人的请求未获批准,被选举人应当尊重组织的安排和多数选举人的意见。
56.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是否有要求?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
57.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后,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谁主持?
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研究分工等问题。
58.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可否不经选举而由委员会全体会议协商产生?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应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因此,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出新一届委员会后,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上届党的委员会提出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后,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不能采取由委员会全体会议协商分工的办法产生书记、副书记。
59.选举结果公布后,发现计票有差错怎么办?
选举结果公布以后,如发现计票有差错,应及时向选举工作领导机构报告。领导机构应向选举人作出负责的说明,并责成原监票人、计票人重新进行计票,经查对无误后,重新公布选举结果。
60.选举结束后,党的委员会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哪些内容?
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后,党的委员会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获得的票数等。
61.选举结束后,当选人中哪些人需要履行报批手续?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2.代表大会闭会后,接到揭发代表问题的信件应如何处理?
代表大会闭会后,党组织接到揭发代表问题的信件,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揭发的问题发生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足以确认不具备代表资格,则应责成原选举单位党组织讨论,作出撤销其代表资格的决定,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如果揭发的问题发生在党代表大会闭会之后,则应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问题的性质,按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作严肃处理。一般可不再撤销其代表资格。
63.选举结束后,发现在选举中有违反党章的情况怎么处理?
《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64.选举结束后,怎样进行工作总结?
党代表大会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会闭幕后,及时进行会后工作总结,对于健全党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提高党代表大会的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党代表大会从筹备到闭会,时间长、工作量大,涉及的方面多,其工作总结可分为全面工作总结和有关方面的工作总结。党的委员会一般应对大会的全面工作进行总结。有关方面的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办公厅对整个会务工作进行总结;组织部对换届人事安排和大会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宣传部对大会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
党员大会闭会后,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也应对换届工作进行必要的总结。
65.选举结束后,为什么要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
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闭幕后,及时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的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档案,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健全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制度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其重要性在于:第一,使本次换届会议的来龙去脉有据可查。第二,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资料,为以后的换届工作提供借鉴。第三,对人事安排和换届选举工作等方面的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该销毁的销毁,不散失,这是保密工作的需要。第四,便于档案部门管理和有关部门使用。
66.选举结束后,文件材料怎样分类与归档?
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文件材料分类和归档的一般做法是,首先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比如,召开大会的决定、请示,上级党委的批复、工作报告、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当选名单等,凡是与换届选举有关的重要文件材料都应收集齐全,并根据文书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特点和内容,进行整理归类。其次,立卷归档。可以按内容立卷,即将内容基本上是反映同一方面问题的立在一个卷内,如将请示、报告、批复立一卷,党委(纪委)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登记表、选举结果另立一个卷,也可以按时间顺序和工作程序立卷。立卷归档的材料要完整无缺,能反映出工作的全过程,特别是经领导审签的文件材料,一定要整理归档。
67.到地方挂职的同志是否参加所在单位换届选举?
到地方挂职的同志(包括上级组织选派的和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由其他地区商派的)虽然也是上级党组织指派的,但考虑其挂职具有主要是学习、锻炼,工作时间较短(一般为1~2年),不占规定的领导职数等特点,所以,挂职的同志在挂职期间如遇所在党组织换届,可以不参加选举。但是,如将挂职改为(或拟改为)任职的,如遇党组织换届,则应参加选举。
68.因各种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的,应办什么手续?
基层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对已批准离退休或因各种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需要安排他们退出领导班子的,一般应由委员会提出意见,报经上级党委同意,提交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补选出缺额的委员。
69.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党员在任期内需要免除其党内领导职务的,应办理什么手续?
担任党的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党员,在任期内因各种原因需要免除其委员职务的,一般应由委员会提出意见,并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不必报批)。担任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职务的党员,在任期内因各种原因需要免除其党内职务的,一般应由委员会提出意见,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或由上级党组织直接决定,免除其书记、副书记的职务,并同时免除其委员职务;如需保留其委员职务的,只免除书记、副书记的职务。
70.基层党的委员会委员出缺时怎么补?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71.党的基层组织补选委员的程序是什么?
党的基层组织补选委员的程序一般是:
(1)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首先,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召开党代表大会的理由、时间;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提出拟补选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数额及选举办法等。其次,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推荐、提名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再次,召开党代表大会,以代表团(组)为讨论单位酝酿讨论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预备名单,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在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内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少量委员,党代表大会可以不设大会主席团,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并印制选票,提交党代表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2)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请示;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推荐、提名并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可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委员的,可参照党的基层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做法。
72.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党委委员,出席会议的代表如何产生?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党的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的代表可以是换届选举时选出的代表,也可以重新选举代表,具体采用哪种办法,由召集党代表大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73.上级党组织能否指派下级党的委员会委员?
上级党组织不能指派下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74.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组织是否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原则上,党组织的负责人都应由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但是,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些党组织的负责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比如,有的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有的因犯错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有的因工作需要调任其他职务等。如果不及时指派而等到召开下次党代表大会时选举,就会贻误党的工作,此时上级党组织有权调动或指派下级党组织负责人。
75.上级党组织在任免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时,能否同时任免其委员职务?
上级党组织在任免基层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时,可以同时任免其委员职务。
76.上级党组织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应注意什么?
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原则上都应选举产生。上级党组织对其进行调动或者指派,一定要慎重:一是必须是工作需要;二是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的数额应有所限制。《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下级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其数额在任期内一般不得超过常委会委员职数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