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立井钻井法施工及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及验收标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竖井钻机钻凿、泥浆洗井与护壁、地面预制井壁、井壁漂(悬)浮下沉和壁后充填固井工艺的立井钻井法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 立井钻井法凿井工程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1.0.4 立井钻井法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及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立井钻井法施工应实行现代化科学管理,实施绿色施工。

1.0.6 立井钻井法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