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计划生育

第一节 优生优育

从1 990年开始,随着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设立,以县乡(镇)计生站为阵地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知识,在城乡得到广泛宣传和普及。近亲不能结婚、孕前孕期忌烟忌酒、怀孕早期禁忌乱服药、提倡女性适量补充叶酸等最基本的优生优育知识,为广大群众所知晓,并得到有效贯彻。2000年起,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全面开展孕前血清化验,检测是否有螺旋体和弓形虫感染。2002年优生检测420例,2004年检测570例,2007年检测720例,占当年安排生育备孕妇女的60%以上。2008年实施陕西省统一部署的优生促进工程,孕前孕期检查增加了临床生化验检内容,全面免费发放叶酸片剂,推广使用保健类叶酸用品,免费健康检查已婚育龄妇女4900名。2009年起,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上门宣传动员,用车辆接送备孕或孕期妇女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免费检测,共检测1 236例,检测率90%。

201 0年,县政府出台《富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开设男女婚前健康检查室,婚前检查86对。实名登记出生婴儿441名,实名登记率1 00%,为全县二胎妇女发放全程跟踪服务手册,免费为23 831名育龄妇女做健康检查,占应查妇女的84.5 %,查出病患1 1 556名,给予对症治疗9463名,治愈4085名。县政府安排1 1 00万元用于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更新县乡计生服务站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村庄计生服务室1 85个,建成县级计划生育新农村97个,计划生育新家庭5607户;市级计划生育新农村27个,省级计划生育新农村4个。

第二节 节育服务

1 990—1 995年,县政府立项在南教场建成县计划生育服务楼,配置X光机、便携式B超机、心电图机、手术床、无影灯、双目显微镜等设备,开设化验室、手术室、门诊部,15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也设置门诊室和手术室,开展节育服务。

1 996—2000年,县计生站医疗服务设备得到提升,独立完成全县80%的结扎手术。维修或新建乡镇计生站,全部配备B超机,部分配备计算机,羊泉、张村驿、牛武等地段医院可适当承担结扎手术。

富县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暨纪念《公开信》发表三十周年文艺晚会

2001—2005年,省计生委给富县计生站配置计生服务车一辆,配备车载发电机、B超机、乳腺诊断仪、红外线治疗仪、手术床、氧气瓶等设施。县政府投资80万元提升县计生站装备水平,安装供暖设施,增添诊断床、电动吸引器、医用电冰箱、血尿常规分析仪、输氧设备等,为13个乡镇配齐计算机、手术床、器械台、紫外线灯管、显微镜等。县乡计生站巡回村庄,为育龄妇女检查妇科疾病,对一般疾病给予对症治疗,疑难重症者到县级医疗机构诊治。建立全县青春期及新婚期妇女服务登记册,不孕不育妇女服务登记册,非孕期妇女服务登记册,妇科疾病登记册,孕产妇系列服务卡,已婚育龄妇女保健卡,生殖健康服务证。2003年,为5490名农村育龄妇女免费普查疾病, 80%的城乡已婚育龄妇女办理生殖健康证。2005年,开展为期3个月的“千例妇科免费普查爱心康复”活动,免费检查妇女4550名,并对1 370名患者给予对症治疗。

2006—201 0年,县政府投资600余万元在北教场原长庆采油一厂职工俱乐部旧址新建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投资200万元增加医疗服务设备。2008年7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富县第一轮农村妇女健康检查实施方案》,抽调县计生系统、卫生系统专业人员组成3个技术小组,携带医疗设备,巡回全县村庄,开展健康检查。截至2009年8月,累计检查妇科和乳腺疾病23 831人次,占应查的84.5 %,查出病患1 1 556人,对症治疗9463人,治愈4085人,建立和完善育龄妇女健康档案。

201 0年3月起,实施第二轮农村妇女健康检查,县政府投资9万元,累计检查妇科和乳腺疾病23430人次,占应查的87.3%,查出病患1 2 082人,免费发放1 8.9万元药品,为90%的育龄妇女建立健康检查纸质和电子档案。

第三节 生育管理

居民生育管理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口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二胎,坚决禁止生育三胎。县、乡(镇)、村领导干部实行计划生育任务包干制和奖惩制,提倡晚婚晚育,制定独生子女待遇政策,规定计划内二胎申请的条件和手续,并要求育龄夫妇采取措施节制生育。

1 990年,施行节育环3986例,结扎术3693例,二胎结扎率93.7%,节育率94.4%,征收超生子女费5.6万元,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干部职工1 27人,开除公职7人。1 996年,施行节育措施271 9例,综合节育率90.1 %。2000年,施行节育措施1 1 57例,征收超生子女费6万余元。县委、县政府给予吉子现乡和羊泉镇计生工作“黄牌警告”,乡镇长在全县计生工作会议上做检查。

2006年,清理近5年漏查的违法生育268例,征收社会抚养费91.6万元,落实节育措施246例。2007年,清理1 990年以来违法生育671 2人,处理6509人,遗漏逃避203人,给予从重处罚,查出违法生育的干部职工8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经济处罚76人,征收社会抚养费52.1万元。2008年,清理2006年以来违法生育241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110万元,查处干部职工超生10例,党纪处分9人,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201 0年,施行节育措施1 789例。富县计生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检查评估和验收。

流动人口生育管理 1 993年,随着国家计生委《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暂行规定》的出台,县政府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公安、民政、人事劳动、工商、计生、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计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流动人口管理提到政府议事日程。全县统一部署,每年组织2 ~3次流动人口清查,在城区、重点乡镇、厂矿企业实施摸排,严格登记暂住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1 993年至1 994年,全县加强流动人口生育管理,共落实节育措施1 85例。1 997年,配合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三为主”县,全县开展流动人口清查活动,落实各项节育措施276例,征收超生子女费1.2万元。1 999年登记流动人口430户21 60人,查出违反政策超生25人,落实节育措施23例,征收超生子女费1.43万元。2005年流出人口841 6人,流入人口41 68人;2009年流出人口2338户4757人,流入人口906户21 96人;201 0年流出人口4893人,流入人口21 30人。此间流动人口中凡属计划生育对象均纳入信息平台管理。2008年起,落实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对流动人口的所有服务项目均予免费。201 0年,推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全国“一盘棋”模式,依托信息平台,实行区域协作,各方互通互管,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

第四节 管理机构

计划生育局 1 990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由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属县政府职能部门,编制6人,实有工作人员1 0人。1 993年7月改设计划生育局,编制7人,实有工作人员1 2人;201 0年,县计划生育局编制7人,实有工作人员1 3人。

计划生育服务站 1 984年成立,副科级建制,1 997年升格为正科级建制,201 0年编制22人,实有工作人员28人。拥有各类医疗设备60余台(件),开设1 3个业务科室。

计划生育督查队 1 995年成立,副科级建制,编制6人,隶属计划生育局管理, 2009年升为正科级建制。

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1 995年成立,副科级建制,编制4人。201 0年并入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编制12人,实有工作人员13人。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 2000年成立,副科级建制,编制6人;2009年升为正科级建制,编制9人。201 0年未变。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1 990年设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1 999年为1 5个乡镇配备副科级计生站长,201 0年全县设1个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和1 3个乡镇计生服务站,每站编制5 ~7人,共有工作人员1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