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国际实践

2.4.1国家的选择及考察方法

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联系决定了二者必须协调发展。这里选择了有代表性的原生型(第一代)和准原生型(第二代)现代化国家英国、美国和法国,继生型(第三代)现代化国家日本,次继生型(第四代,也叫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现代化国家韩国,以及发展中国家印度进行实践考察①,拟在梳理、归纳国外农业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实践、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为比较分析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从实践的角度进一步论证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必然性,探索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一般规律、共性认识和主要启示。对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国际实践的考察,一是遵循历史的方法,先从农业现代化开始再延伸到农业信息化,先发达国家后发展中国家;二是离不开对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信息化的分别考察,但着重于考察农业现代化与农业信息化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

2.4.2英国、美国、法国的农业现代化与农业信息化实践考察

(1)英国

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发源地,曾被称为“世界工厂”和“日不落帝国”,是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国家,也可称之为“原发型”现代化国家。1850年英国的工业总产值占全球工业产值的39%,国际贸易额占全球的21%。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使英国受到严重打击,丧失了250年来的海上霸权,殖民地缩小,到20世纪60年代后期,经济极端困难。1973年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加强同欧洲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1979年之后经过撒切尔新政,经济明显恢复。进入21世纪,经济发展颓势难以逆转,但由于有着悠久现代化历史,以及相对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工业体系,在欧盟成员国中能源资源最丰富,又适时实现了经济转型和信息化,目前仍然是世界经济强国之一。包括信息产业在内的服务业已成为英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5%,农业和工业分别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和23.8%。固定资产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①。

英国的农业现代化与其整个现代化历程密切联系但又大不相同,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A.18世纪圈地运动与农业革命的领先时期。经过圈地运动,消灭了封建农奴制,消除了土地的共权,确立了私权,使农业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促进了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原料和市场。经过农业革命,促使农具改进,农业生产率大幅提高。在圈地运动的过程中涌现了许多拥有大地产的地主,他们以垄断的方式购买了诸多农场,然后又向农场主出租。私权的确立为技术的投资创造了前提条件,为了追逐高额的利润,农场主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集约化生产水平,推动了农业现代化。一直到19世纪初,英国的农业一直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在18世纪的农业革命时期,英国农业实际产出增长了大约43%,1870年英国农业的粮食产量比1700年高出300%,而在土地上劳作的农民的数量只增长了14%。在18世纪下半期,英国的农场数目大大减少①。

B.19世纪直到二战前的轻农和农业衰退时期。19世纪初,英国仍然是一个农业比较发达,食品基本自给自足的国家。当英国在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工业革命,成为“世界工厂”和最大的殖民帝国之后,建立了“英国工业、其他国家农业”的国际分工体系,实现了一套忽视农业、轻视农业的政策,从而使本国农业逐步衰退,在食品供应方面,严重依赖于世界市场。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英国生产的粮食只能养活36%的人口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德国潜艇击毁英国远洋商船,粮食进口受阻,使国内粮食供应发生困难。英国政府不得不实行食品配给制,转而加强对农业的干预。

C.二战后的重农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时期。为了扭转农业发展的衰落局面,英国政府不得不放弃轻农政策,加强对农业发展的鼓励和扶持,使农业生产有了明显增长,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大提高。现代化的农业为英国人提供了全球最丰富最廉价的食品。据调查,普通英国人每月用于食品的开支(不含烟酒)约为60英镑,不到月收入的十分之一③。农业工人也成为普通人看好的职业。英国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有三个显明的特点:一是适应农业现代化要求逐步完善土地产权制度,这成为英国农业迈向现代化的主旋律;二是政府对农业采取一系列鼓励扶持和保护政策,特别是重视采用法律手段保护和支持农业;三是特别重视科学技术在农业中的推广和应用。

英国的农业信息化,就发展过程而言,呈现出起步早、发展稳、同农业现代化紧密融合的特点。英国得益于其雄厚的工业实力和成熟的工业化技术,推动农业、农村较早地开始了信息化技术的应用。20世纪30—50年代,英国率先在农村普及了黑白电视机。60—70年代,彩色电视和电话在英国农村全面普及。80—90年代,传真技术在农业、农村中得到普及应用。90年代中后期以来,电子邮件、互联网、移动电话和数字电视在农村基本普及。进入21世纪以来,英国政府先后启动了“家庭电脑倡议计划”和“家庭培训倡议计划”,促进了农村家庭上网的快速普及。据英国国际农业科技中心介绍,目前英国农场100%拥有电脑,99%能上网,超过50%的农民通过互联网的运用获得收益。据欧洲农业食品及环境信息科技联合会介绍,英国100%的农民拥有手机,82%的农民使用手机上网。据英国广播电视监管机构 OFCOM报告,截至2010年6月,92.7%的英国家庭开通了数字电视。

从基础设施的角度考察,英国农业信息化的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英国政府认为,信息技术的普及对农村经济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极为重视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05年,英国电信已使全国99.6%的电信交换所实现宽带接入。2011年,英国宽带网已经可以接入全国99%的家庭,成为G8国家中宽带网络最密集的国家。据英国国家统计局数据,2007年,英国家庭互联网普及率为61%。其中,宽带普及率为51%;2008年,分别上升到65%和56%;2009年,进一步上升到70%和63%,领先于欧洲其他国家①。目前,英国农村地区的互联网、3G无线网络等已经基本覆盖。

从信息技术应用的角度看,英国农业信息技术的应用范围广、水平高。首先,精准农业在英国得到全面发展,成为信息化高新技术与复杂农艺技术深度融合的典范。精准农业是集卫星定位、自动导航、遥感监测、传感识别、智能机械、电子制图等技术于一体、并与农业技术密切结合的现代农业形式,是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信息化融合发展的结晶。全英已经有超过五分之一的农场全面实现精准农业生产,其余农场也都不同程度地应用了精准农业技术。英国的农田作业拖拉机全部装备了卫星定位系统,田间耕作、播种、收获、施肥、施药等机械,全部加装了电脑控制系统和软件应用系统。这些高度信息化的机械设备,不仅能根据不同地块的地形地貌、肥沃程度、土壤墒情、作物种类等采取不同的作业方案,确保最佳效果;而且在同一地块内,也会根据不同位置的土壤情况实现自动化耕作、精量化点播、变量化施肥施药。同时,这些信息化的机械设施在作业过程中,还能自动全过程收集地块不同位置的产量、地力、墒情、作物长势等信息,存储或者传输到数据中心,以便制作成不同地块的产量电子地图,地力电子地图,酸碱度电子地图,氮、磷、钾分布电子地图等,为农业机械精准作业提供依据。其次,以专家系统、智能机器人技术为代表的智能农业在英国得到了较快发展,英国的许多大型农场使用专家系统开展辅助决策和农场管理。再次,以自动感知技术为代表的物联网技术在英国农业中得到广泛应用,二维码技术在英国农产品销售、仓储管理、物流配送与追溯中得到广泛使用,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扫描农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方便地追溯到每个产品的身份信息。英国在农产品仓储设施、冷库冷链系统中,已经全部使用传感器技术,实时自动感知仓储温度、湿度等指标,并与网络或者手机联网,实行远程报警和自动控制。英国养羊业已经全部应用了电子耳标,部分牛的饲养也开始使用电子耳标或者电子项圈,通过无线技术记录动物出生、转运、免疫等个体信息,并与网络数据中心相连接。

从政府作用的角度考察,英国政府在农业信息化过程中的扶持引导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十分重视农业数据资源建设。英国农业信息化从起步就一直非常注重和加强基础数据建设。从政府、学校到企业、农场等,都根据不同需求目标,围绕产前、产中、产后不同阶段,建设了大量基础性数据库并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为政府决策、科学研究、生产经营等提供了有效的基础支撑。国际英联邦农业局建立了庞大的农业数据库系统,包括农业环境、作物种植、动物科学、食品营养等各方面信息,每年更新数据超过35万条,迄今已为690万农业科研人员提供了数据查询和科研服务。英国政府还统一规划建设并运行了“全国土壤数据库”“农业普查数据库”“单一补贴支付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库系统。其单一补贴支付数据库包含了英国每个农场的基本信息,包括农场规模、牲畜数量、农机具情况、每一地块的具体信息(编号、面积、边界、拥有者、耕种者、用途等),数据非常翔实,是政府发放农业补贴的重要依据。一些大学、农业研究机构、软件公司等,也根据农民需要建立了许多专业性的数据库,成为国家数据资源的重要补充。二是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健全。经过多年的发展,英国基于早期建立的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了非常便捷、高效的现代化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根据不同的信息内容,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政府组织,开发建设了权威的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网站或者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免费为农民、农业科研工作者提供政策、科技、天气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信息。英国政府还和有关机构建设了网络化的农业经济评价系统,任何农场都可以把自己的投入、产出等经济数据输入系统,方便地与系统中的标准数据以及其他农场的经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以确定自己农场的经营水平和状况。第二类是各种独立于政府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他们的力量非常强大,主要通过低价有偿或者会员方式,为农民提供市场动态、生产经营分析、技术咨询、维权援助等信息服务。第三类是各种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商业化模式建立了有影响力的农业技术专家团队和针对性较强的专业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农民能够及时通过网络或者手机获得这些机构的相关信息服务①。三是英国政府还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和监管,利用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建立起完整的农产品追溯体系,保证了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安全。

(2)美国

美国是准原发型现代化国家,也是目前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的农业现代化也是世界上最为发达和领先的。美国农业发展到今天,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由不发达到发达的历史发展时期。19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农业还比较落后,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1860年以后,美国农业开始向现代化迈进,政府不断采取的农业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过程可划分为以下三个大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19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初期,实现了畜力代替人力、马拉的农业机具代替落后的原始工具和农场经营方式的确立,为农业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美国独立后,由于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土地法令,特别是1862年的《宅地法》,使农民获得了大量土地,促进了美国西部规模较大的农场大量建立,同时造成了劳动力不足的后果,使畜力替代人力成为必然。南北战争时期,农产品需求增加、市场扩大,而人力减少,加之战后资本主义工业、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使农业革命势在必行。而当时美国工业的发展也为农业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于是,美国政府便顺应这种需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通过立法保障农业发展。1862年,国会通过了三个对美国农业和农业教育的发展有着决定意义的立法,即《农业组织部法》《宅地法》和《莫里尔赠地学院法》。1884年,联邦政府颁布了关于阻止在牲畜中蔓延传染病的法令;1887年,国会通过《哈奇法》。《哈奇法》开创了合作的试验站制度,即由农业部、各州农学院和农业试验站分工协作共同承担农业科学研究任务。1905年,政府颁布了阻止各州之间农作物病虫害传播的法令,对于保护和推动农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1914年,国会通过《史密斯—利弗合作推广法》;1916年,国会通过了《联邦农业贷款法》,法令规定降低农业贷款的利息率和使利息率均等化,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1917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史密斯—休斯职业教育法》。二是根据立法,设立专门指导农业的各种机构。1862年,美国设立农业部,主要负责农业科技资料、良种的搜集、分配和推广,研究农作物种植和动物疾病,进行农业化学的实验等。美国各州的地方政府也建立起农业部,负责地方的农业研究和指导工作。在这个时期,美国农业部的工作方针主要是提高农业生产,组织科学研究,推广新技术和发展农业教育。随着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美国政府对农业教育也日益重视,在19世纪50年代,就已经有几个州用政府拨款成立了一些农业院校。19世纪60年代,各州政府逐步成立了许多农学院,还有一些州的州立大学或其他学院也设立了农业或机械工程学校。截至1916年,全国创立的教授农业科学的高等学校就有68所之多。由于政府还规定各州的农学院领导各州实验站的工作,因此农学院的教学是与科学研究密切结合进行的。除了举办正规的农业院校以外,美国政府还拨款资助各州开办职业学校,对成年人普及职业教育。政府还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了农业实验站,组织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同时,为了把科研成果迅速运用到生产中去,联邦政府资助各州,在州立学院领导下设立农业推广站,为各县配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这样,农学院、实验站和推广站,三位一体共同协作,互相配合,组成了一个教育、科研和技术推广的完整有效的体系。

第二个阶段: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1950年以前,实现了由农业的半机械化到农业机械化的转变和农业产业化的格局形成,经历了危机但得到了发展。这个时期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得到了进一步的应用。如大量使用石灰和化肥,利用化学方法防治病虫害;改良和培育品种。虽然一战后,美国的农产品市场日益萎缩并经历了20年代和30年代两次严重的农业危机,使美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放缓,但是,由于美国政府利用国家垄断资本的力量,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农业和鼓励农业科学研究的重要措施,所以美国农业发展的进程并未受到很大的挫折,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到1940年,便基本上实现了农业机械化。在这个时期内,美国政府农业政策所起的作用可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30年代的限耕补贴、价格支持政策,对危机中的农业起了保护作用。美国政府在20年代曾采取保护关税、收购剩余农产品、提高农产品价格等有关政策,试图用干预流通领域的办法来缓和农业危机,但是效果不大,所以在30年代的农业危机中,罗斯福政府就采取了重点在于限制生产的农业政策。为此,1933年5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农业调整法》,并设立农业调整局,用政府给予奖励和补助的办法来缩减耕地面积,以减少农业产量,提高农产品价格。但是,由于这种大量销毁农产品的做法,引起了民众极大的公愤,农业调整局不得不于1936年停止活动。1936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土壤保护和国内土地分配法》,目的除了为保持水土之外,仍与《农业调整法》一样,在于继续提高农场的收入。可是该法的着眼点并不是控制生产过剩,因此棉花和小麦在高价格的刺激下产量继续增加,棉花产量在1937年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于是农产品价格再度暴跌,农业危机又趋尖锐,这就迫使美国国会不得不在1938年通过仍以“限制生产”为主的新的农业调整法,其基本内容是规定对小麦、棉花、玉米、烟草、大米等五种基本商品实行强制性价格支持贷款,规定了基本商品的销售限额和按市场需求保持供应的生产面积数量。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这个新农业调整法关于限制生产的做法,因国内外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增加而中断。

二是进一步采取一系列扩大农业信贷的措施,为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提供资金。由于畜牧业和种植业的迅速发展,对用于生产和销售目的的短期资金贷款的需求相应增加,特别是1920年农业危机爆发后,农场普遍感到资金周转困难。为适应这种需要,美国政府根据1923年的《农业信贷法》建立了12家发放中期信贷的银行。这些银行并不直接向私人放款,而是办理6个月到3年期限的农业和牲畜票据贴现。由美国财政部为这些银行提供了500万美元的资金。放宽了的信贷措施,虽然解决不了生产过剩的问题,也减轻不了农场主的债务负担,但是它却资助和促进了农场实现机械化,特别是大农场主为了增强竞争能力,就利用低利贷款积极添置机器和设备,革新生产技术,以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美国政府还为乡村实现电气化提供信贷。1935年,国会通过法案设立“乡村电力管理局”。该局发放低利贷款来补偿架设电线的全部费用。1934年,全国有电的农场不到全国总数的11%,到1940年增加到33%,1950年增加到78%,1954年增加到93%,实现了农业电气化。

三是继续推广农业科技发展政策,促进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美国国会在1925年通过《珀内尔法》,增加对州农业试验站的拨款,1935年,又通过《班克黑德—琼斯法》,该法规定建立地区实验室,并规定提供研究经费,以促进州与州之间的研究协作。这两项法律的实施,大大促进了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

第三个阶段:从1950年起到现在,农业生产达到了更高的现代化水平,实现了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的融合发展。二战后,随着美国国内经济形势好转,农业也开始快速发展。先前在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方面的投入也已经开始大见成效;各种生产、销售和加工企业及服务组织也愈来愈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大马力农业机械的普遍使用,为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提高生产效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世纪70年代之后,美国农业稳定发展,并逐步迈向更高的现代化水平。主要表现是农产品国际市场的发展,为美国农业带来了更大的机遇;畜牧业和种植业等逐渐实现了全面机械化;农业中运用的一整套现代科学技术(包括良种化、化学化、水利化等方面的先进技术)达到了很高水平;现代管理技术、通信和信息技术,特别是计算机得到普遍采用;现代生物(包括遗传育种)技术也已广泛应用于农业;现代自动化技术(卫星控制平地、灌溉、喷药、施肥及测产等)开始走进大农场,使农业生产效益进一步提高①。

从美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可以看出美国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美国采取的措施主要有:重视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注意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广现代农业机械和高技术,重视农场管理;经营集约化、产业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社会化;市场机制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②。

美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随着广播、电视的发明应用,美国农业信息化进入广播、电视阶段。当时电视基本在美国农村普及。1954年,农村居民的电话普及率为49%,1968年达到83%。从1962年开始美国开始资助在农村建立教育电视台。电话和声像广播在农村的普及,把大量的农产品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传递给农民,对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稳定农产品市场行情起到了很大作用。

第二个时期:20世纪70—80年代计算机的商业化和实用化推广,带动了美国农业数据库、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建设。1985年,美国对世界上已发表的428个电子化的农业数据库进行了编目。在当代最重要的农业信息数据库中最著名、应用最广的是美国国家农业图书馆和农业部共同开发的A—G日CIOLA数据库。它存有八万份以上的农业科技参考资料数据库应用系统服务于农业生产、管理和科研。如美国所建的全国作物品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管理60万份植物资源样品信息,可通过计算机和电话咨询在全国范围内由育种专家提供服务。

第三个时期: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逐步应用到农场,美国农业信息化迈入自动控制技术的开发及网络技术应用阶段。到1985年,美国已有80%的农场主使用计算机处理农业生产,其中一些大农场则已经计算机化。如今计算机等高技术的应用给美国农场管理与生产控制、研发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

目前,美国农业领域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主要表现是:

一是电脑在美国农场中普及迅速。据美国农业部下属的国家农业统计局公告,2005年,有58%的农场使用过电脑,比1997年的38%整整提高20%。2005年51%的农场配备或租用了电脑,比1997年提高了24%。2005年31%的农场运用电脑经营农场业务,1997年为20%。从互联网情况看,2005年有51%的农场上网,1997年只有13%的农场上网。2005年9%的农场通过互联网购买农业投入品,9%的农场通过互联网进行农产品营销,均比2001年提高了3%。2005年4%的农场通过美国农业部网站开展业务,3%的农场通过其他联邦政府网站开展业务,26%的农场通过非农业网站开展业务,5%的农场使用过免费客户服务号码①。

二是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开始出现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精准农业。精准农业的产生标志着信息化对农业产生了深刻影响。精准农业是建立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模拟技术的基础上,旨在将对野生动植物和环境的无意识影响降到最小,同时提高特定地点的整个农场的长远生产效率、产出率和利润率的复合农作系统。精准农业具体是指使用3S技术(即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网络技术等,逐步实现农业生产和销售的精确化、集约化、信息化管理。第一,遥感技术(RS)。1975年美国宇航局和美国农业部等政府部门实施的大面积农作物调查计划,就是使用 RS 技术分别对美国本土和苏联当年的小麦长势和产量进行监测和预测,从而在美国对苏联的粮食贸易中占据优势,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现在,该技术已经成为农业不可缺少的信息技术。第二,地理信息系统(GIS)。美国运用 GIS,可以将专家系统、作物模拟模型、遥感技术(RS)和全球定位系统(GIS)等现代信息技术有机结合,分析农作物的生产和产量情况,利用变量投入技术(VRT)开发精准的、特定的信息系统,优化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使用田间监控技术对作物生长进行记录,作为日后农作物管理的基础数据。第三,全球定位系统(GPS)。例如,在大型农机上装备一种带有显示屏和数据处理器的 GPS 接收仪,当机械手进入地块喷施肥料时,显示屏可同时显示两幅彼此重叠的图像,一张是数字化地图,标有事先GIS准备好的各区域有关土壤类型、氮磷钾含量、前季单株产量、当年单产指标等土壤信息,另一张是方格坐标图,可根据 GPS 讯号随时显示机械所在的区域位置;与此同时,数据处理器可根据作物模型的计算结果,自动给出每个小区的肥料分配比和喷施量,并向自动喷施机下达指令。也可以采取同样的信息技术进行农药喷洒。现在,美国农业部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可以了解全美每平方公里农场土壤的氮、磷、钾含量,在收割机收割切碎秸秆的同时,计算机可以分析出各种元素的含量,并直接传输到农业部信息中心。美国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信息设备,根据田间因素的变化,准确地调整各项土壤和作物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优化各项投入,以获取最高产量和最大经济效益,同时保护土地等农业自然资源。

三是以精准农业为核心,带动各类科学技术在农业的提高利用,形成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革新农业技术推广的模式和途径。例如,美国政府利用网站等各种信息媒体,向农场主和农民推广土地改良使用方法,提供免费技术服务,以及改良土壤和保护环境的资金。目前,美国农业广泛使用的农业生物技术,具有降低自然灾害发生率的功效,而具有耐除草剂、抗虫剂、杀虫剂等基因改性农作物,能极大地降低和取代除草剂、抗虫剂、杀虫剂等化学品的使用,直接改善生态环境。

美国农业信息化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主导构建完整的农业信息体系。尽管美国实行松散的联邦政治体系,但是,美国政府在推进信息化方面却占主导地位。美国依托政府构建了庞大、完整、规范的农业信息体系,虽然也存在很多私人公司向社会发布农产品的市场信息,但是,美国农业部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庞大的市场信息网络,收集和发布官方有关农村、农业、农场主和农民的信息。政府组织和传播市场信息和生产信息,有效地保证信息使用的公平性、及时性和真实性。美国农业部设立五大信息机构,分别是国家农业统计局、经济研究局、世界农业展望委员会、农业市场服务局和对外农业局,这五大机构均承担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国家农业统计局主要是为美国农村和农场主提供有价值的、准确的、客观的统计信息服务,每年发布大约340种报告,涉及120多种农产品,内容涉及生产、存栏、分配、利用、库存、农业投入品价格,以及农业劳动力、农场数量、农业化学品的使用等项目。经济研究局主要从事市场研究、现状和展望分析,开发和发布农产品、食品和消费者经济、自然资源和环境、农村经济、新能源等五个领域的经济统计指数。世界农业展望委员会负责协调美国农业部的农产品预测,监视全球气候且分析其对农业的影响,协调气候、天气和遥感工作,完善预测的一致性、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工作。农业市场服务局为农业主和农民提供广泛的市场营销服务,发布的市场报告为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等提供准确信息,帮助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对外农业局代表美国农场主和农民、食品和农业部门在海外的各种利益,具体通过驻外农业专员、农产品进出口商、遥感系统等信息源,收集全球作物和畜牧业生产数据和进出口信息,进而预测和评估进出口机会,跟踪美国农产品进出口的变化,分析国际贸易条件的变化且指出贸易机会。同时,美国农业部设立的“经济研究所”“农业合作局”“食品安全和技术服务局”“食品和农产品出口检验局”“农产品贸易和销售信息中心”等部门,为农场主和农民提供有关市场信息、农产品政策、进出口对象国贸易政策、环境、运输、检疫、卫生标准等多方面的信息,以帮助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进出口。农业部下属的“美国促进出口办公室”还负责向出口农产品的农场主和农民提供关于农产品出口促销计划安排、国外农产品市场资料、出口咨询、世界各国市场准入状况的信息,负责为农场主和农民出口农产品牵线搭桥,便于与国外买主直接建立联系①。

二是以电子政务提供农业信息服务。美国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化的建设和电子政务的应用。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就一直不断建设和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和电子政务系统,根据农村和农业的需求,不断完善农业网站服务。例如,2003年,美国农业部开发和实施的现代化供应链管理系统,能利用国内和国际商品信息渠道提供全球食品的信息资源和信息服务。2004年,美国农业部开通改进后的服务网站,使用新的网页标准和网页指导,是一种基于消费者为中心的传递农业信息和服务的网站,消费者和合作者更容易获得和理解农业部的在线信息和服务。此外,农业部还为那些不能使用网络的用户提供电话服务和图书馆查询服务。2005年,美国政府建成了服务于动植物健康调查的新电子许可系统。该系统允许消费者申请在线动植物健康调查服务,能节约文书处理50%的时间和120万美元的成本。此外,美国政府还完善农业信贷系统,农产品信贷管理局将具有补助性质的政府低息贷款提供给参加价格支持计划的农场主,更好地为农场主和农民服务。2006年,美国政府劳动服务机构开通电子贷款支付申请系统,该申请为合法生产者提供在线申请贷款,绝大多数申请可在24小时内获得批准。

三是促进农业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美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信息共建共享问题。1 9 9 5年,美国成立农业网络信息中心联盟(AgNIC), AgNIC 是由众多涉农机构自愿组成的一个农业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联合体,得到美国国家农业图书馆和有关项目的支持。AgNIC 主要由大学、研究机构、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组成,现在团体成员已经由1995年的5个发展到2007年的62个。AgNIC 的成员分别围绕食品、农业、可再生自然资源、林业、物理和社会科学的某个或某些主题进行信息收集工作,并将信息提供给相关组织和个人共享。现在,全球用户可以获取 AgNIC 的门户网站提供的广泛、丰富、可靠的内容信息。据统计, AgNIC网站的年点击率高达6 5 3.6万人次,会员网站的点击率近1.2亿人次①。

(3)法国

法国是欧洲第一农业大国,也是世界农业强国之一,其国土面积仅为美国的七分之一,农业外贸规模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法国农业资源丰富,农业自然生产条件得天独厚,农业部门农牧并重、以牧为主,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发达,农产品品种多、产量高。法国的农业现代化历程,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世纪中期之前,农业缓慢发展并滞后于本国城市化进程。由于农业开发较早和丰腴的资源优势,法国在罗马帝国时期就成为欧洲最主要的农耕文明区域。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打破了传统的封建土地制度,农业性质发生了改变,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农村土地所有制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土地重新分配,王室、教会、贵族的土地规模相对缩减,资产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地位提升,形成了以贵族、资产阶级和农民土地并存的所有结构。这次革命使资产阶级获得大量土地并提高了自身地位,为法国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但没有改变法国以传统农业为主的面貌和小农经济为主的经营形式。所有制变化后,土地更加分散化,农民拥有的地块也较以前有所减小,同时也遏制了局部地区已经出现的圈地现象,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国的工业化进程①。由此形成了以土地所有者耕种土地为主体、以租佃制和土地收益分成制为辅的农业经营格局,使法国农业发展较为缓慢。法国农业部统计资料表明,该阶段法国农业年增长率仅为1.2%~1.5%,农产品结构单一,以谷物和葡萄为主,农业人口比例在1846年仍高达75.6%。

第二个阶段,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中期,农业发展与工业化相适应,实现了农业的商品化和市场化,农业效率和水平得到提高。19世纪,法国在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技术革命迅速启动,工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交通运输和服务水平相应提高。到19世纪末,法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很大成绩,工业技术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初步实现了工业化。与此相适应,法国传统农业改造顺利完成,由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过渡到以工业、城市和出口为服务对象的市场化农业,形成了以雇佣劳动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专业化生产成为法国农业生产的主要模式。工业革命使法国农业技术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割草机和谷物收割机数量迅速增长,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但同美国和英国相比,农业发展仍然较为落后。

第三个阶段,20世纪中期—80年代,是农业快速发展时期。法国农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摧残下,陷入了停滞、衰退、倒退的局面,急需解决的是粮食短缺问题。1945年二战结束后,法国政府一是为解决食品供给问题加大了对农业的投资和扶持;二是加强土地整合,扩大农场规模,实施优惠和贷款支持政策鼓励农民购买农机设备,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机械化;三是加强农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教育水平和技术水平,加强农业的外部市场联系。这些措施成效卓著,到了20世纪50年代,法国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政府再接再厉,及时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解决了粮食问题。到20世纪60年代末,法国农业生产力极大提高,完全实现了自给自足。进入20世纪70年代,法国农业生产出现出超,出现农产品过剩和农民收入下降。法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扶持农业政策。一方面,实施养殖业限产、种植业部分休耕,调节农产品市场供给结构,给农民予以补贴;另一方面,建立关税和其他非贸易壁垒,通过贸易保护政策限制农产品进口,并通过调整农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加大农产品出口力度。经过努力,法国农业发展得到保护,顺利实现结构升级优化,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四个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进入了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农业的新阶段,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法国农业发展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由于化肥等化学催化剂的使用使得土地污染情况严重,也带来了环境保护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环保为主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主题,农业生产的目标也从简单的产品数量过渡到以整个社会利益为主导,既能实现环境优化,又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和旅游的场所。也就是说,法国在农业实现机械化、化学化和电气化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全面提升农业层次和农产品质量。法国议会在1999年通过了政府提出的农业指导法,把农业定义为关系到人类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就业,关系到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利益的重大问题①。同时,在该阶段,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越来越成为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组成部分。

考察法国农业现代化过程,可以发现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从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考察,形成了以机械化、集约化、多功能为特征的发展模式。法国农业现代化落后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起步较晚。能够迅速实现现代化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形成了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农业发展模式,即以机械技术为主要特征,以先进技术为基础,辅以集约化、专业化和一体化生产为特征的集约化生产方式来实现农业现代化。在机械化方面,法国政府对中等规模以上农场实行补贴促进土地的集中,法国农场形成了小于美国但远大于日本的适度规模化经营局面,从而有利于机械化的发展;在集约化方面,法国政府促进农业生产实现专业化和一体化,形成集约化的农业生产方式。农业生产专业化主要是实现地区专业化、农场专业化和工业专业化等三种形式;在多功能农业发展方面,法国农业部门和农业组织,是作为拥有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的一个职能部门存在的。多功能农业的发展除原有农产品的生产功能外,还承载了环境保护、国土治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等众多社会责任。农业的利益受众不再局限于传统农业中的农场主和农民等农业生产者,而将受众群体扩展到整个社会,形成以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为首要目标,而私人利益其次的新型利益分担体系。

也就是说,在法国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由于法国现代农业起步较晚,所以需要采用较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发展模式。在法国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高科技融入农业生产过程中,促进了机械技术的发展。同时,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下,实现现代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一体化,形成了集约化的农业生产方式。而机械化技术也是实现集约化生产的基础。在集约化和机械技术的广泛应用下,推动了法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法国多功能农业的发展是集约化农业新的发展体现。因此,法国农业现代化呈现出鲜明的生产集约化和机械化的复合型特征。

第二,在农业合作组织形式方面,以家庭农场为基础、以流通领域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法国农业合作组织出现较早,早在19世纪中期就已经出现了供销和信贷方面的合作组织。20世纪60年代以来,法国各种类型的现代农业合作社组织发展起来,已经成为农场主和现代农业生存、发展的重要组织保障。法国的农业合作社是以家庭农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家庭农场与农业合作社的合作具有双重结构,一是农场自负盈亏完全由农民独立自主生产经营;二是合作社和农场在法律和经济关系上平等,合作社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形成了一种相互独立又相互结合的双重结构。同时,法国的农业合作社是以流通领域合作社为其主要形式,有一半以上的主要农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来自农业合作社。法国农业合作社是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的,其成功的关键在于自愿互利和民主、规范、科学、高效的管理。法国农会在法国现代农业合作组织中影响力最大,1924年成立,已经拥有遍及法国的94个省级农会,对农业发展起着重大作用。此外,农业联合会工会、法国农业经营者工会联合会、全国青年农业中心、家庭农场保卫运动组织等,都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农业合作组织。法国现代农业合作组织在法国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不可缺少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第三,在农业服务保障体系方面,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法国农业生产高度专业化,农产品高度商品化,这是靠高度发达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做保障的。法国的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是由政府、农会、农民,以及私人企业等组成的有效服务体系,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纵横交错的特点,提供跨地区的生产、销售、科研、试验、推广、培训、技术信息咨询、质量认证、跟踪维修等服务,由于拥有实用的技术、准确的信息以及可靠的手段,能够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农业经营者中享有极高的声誉。

第四,在政府扶持方面,法国高度重视农业立法和各项政策支持。一是重视和实施现代农业立法支持,为完成农业目标、贯彻农业政策在立法方面予以支持并提供保障;二是为农业生产和经验提供包括信贷、保险、税收、投入、贸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三是重视建立遵循经济规律的宏观调控机制和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方式参与管理,进行有效调控;四是重视农业教育和农业经营者文化技术素质的提高,改革农业教育,形成由高等院校、农业高中、农业初中和半工半读四个层次组成的农业教育体系,建立了国家、省、农场三级技术推广委员会。

法国的社会信息化起步较晚,正如一名法国国会议员在《1997年科技选择评价的报告》中所说:“信息化在法国处于落后。在信息网络方面,法国远远落后于她的邻国英国和德国,更落后于美国和加拿大。微型计算机的装备程度也很低”①。由于法国社会信息化发展整体滞后,导致农业信息化早期发展相对落后。但是,1997年之后,法国将信息化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到2000年末,个人电脑家庭配备率达到26%~33%之间,比1997年几乎翻了一番,增长幅度基本上达到了该时期欧洲平均水平,从而也促进了农业信息化的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法国信息化快速发展,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有力地支撑了农业现代化的新进展②。20世纪90年代初,法国农民就通过迷你电脑(minitel)开始了解、使用计算机及信息网络,法国政府也开始重视计算机和互联网在农业中的应用。目前,法国农业部门从上到下都有自己的信息数据库,都有自己的局域网和广域网。中央农业商会和营利性信息机构,如《法国农业》杂志社等非政府组织也都建有自己的信息数据库和自己的计算机局域网和广域网。各类农业学校、农业合作社普遍使用计算机和互联网。2003年3月,法国出现了第一个农业网上商店,近些年来迅速涌现出大量专业性网上商店。在法国农业部的《农业网站指导》中,收集了700多个农业领域具有代表性的网站。目前,已达到1000多个①。

农业信息化的重要标志是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应用程度。法国在农业领域信息技术应用方面,一是全程实时监控,在农产品生产、收获、贮藏、加工等环节,实现计算机的全程实时监控。在食品卫生日益成为消费者最为敏感和忧虑的问题的情况下,信息技术在这一领域的应用很快为农民和农业经营者所重视和普遍接受。二是精细农业,使得农民的田间操作在最适合的地点和最适合的时刻进行。这就需要广泛利用专家系统,对小区之间和小区之内的土壤环境实现精确的数据分析,根据种植对象的具体要求及时准确地调节和改善种植环境,从而获得优质的绿色农产品。这受到法国农业专家和农民的欢迎和重视。三是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预报灾害性天气、测报病虫害灾情,利用专家系统进行自动化施肥、灌溉、打药等田间管理。

法国农业信息化的主要特点是:

首先,农业信息资源建设完备,农业信息服务卓有成效。法国的农业信息数据库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等,涵盖了农业的各个领域。近年来的发展趋势是,法国农业信息正在向“大农业”数据体系发展,一些看似与农业不相干的行业,诸如法律政策保障、高新技术研发、商业市场咨询等,都被纳入“大农业”数据体系之内。农民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就可以免费享受由政府农业部门负责收集、汇总与公布的各类数据,了解农业生产和市场的信息行情;也可以付费享受专业协会网站提供的更为详尽与专业的农业信息资讯服务,从而有效地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决策,更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农产品类别和产量。

其次,农业信息服务主体多元化。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信息需求千变万化,任何一家信息机构都不能包揽全部业务。法国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多元信息服务主体共存的服务体系。第一,法国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国家农业部、大区农业部门和省农业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发布政策法规信息、统计数据、市场动态等。第二,是农业商会。在法国农业信息服务方面,农业商会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归国家农业部领导,主要是传播高新技术信息,承担部分政府职能,收取和使用土地税。第三,研究、教学系统。包括各级各类农业科研、教学单位,通过培养学生和面向社会咨询提供信息服务。第四,各种行业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种类繁多,但职责清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行业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大约有130多万个,为组织自身及其成员搜集各类有用的信息。第五,民间信息媒体。一般都是私营的(含股份制),服务方式多样化。第六,各种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社。和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一样,收集对自己组织和成员有用的信息,并及时通知①。

再次,信息网络和产品制造商在推动农业信息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软件开发商瞄准农村市场,适时开发一系列应用软件,集成于袖珍计算机,生产出各种便携式产品,受到农民欢迎。制造商以优惠的价格和周到的服务鼓励农民购买信息产品和网络设备,也以投资的形式改善农村的信息基础设施条件。

2.4.3日本、韩国、印度的农业现代化与农业信息化实践考察

(1)日本

日本是后起的工业化国家,与其他工业化国家相比,日本的农业现代化发展相对较晚。但是,日本选择了一条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使日本农业发展走在世界前列并实现了农业现代化。

日本农业现代化历程主要有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世纪60年代—20世纪50年代中期,是明治维新和农业的初期发展阶段。1868年开始的明治维新是日本现代文明的起点,使日本与国际接轨,完成了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农业在明治维新中深受重视,在明治维新初期,就向发达国家学习引进各种先进农业技术和工具。19世纪70年代之后,一方面,建立农机制造厂、农业科研机构和相关实验部门,一方面,加强人才培训,以出国深造和聘请专家教授相结合。但是,由于盲目学习和引进,欧美高效节能省人力的发展经验,既不适应日本的条件,也与日本的传统经济和文化体系不兼容,结果以失败告终。日本接受失败的教训,从本国人口和劳动力众多、农场规模狭小、土地稀少且贫瘠的特点出发,打破了欧美高效省力的发展模式,形成了一套适应自身情况的农业发展技术体系。随着日本工业水平的提高,到20世纪50年代,基本完成了农业的机械化进程,为农业现代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个阶段:20世纪50年代中期—70年代中期,是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阶段。日本经济在1955年恢复到二战前的水平。随着日本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工业化日益渗透和武装农业,日本的农业获得快速发展,到70年代中期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在50年代初期提高粮食产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日本现代农业的发展主要从机械化和化肥化两方面完成。一是改善落后的手工机械操作模式,建成了以电驱和油驱为主的机械化作业体系;二是增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并广泛利用生物化学技术增加粮食产量。在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和生物化学投资的基础上,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单位产出效益居世界先进水平。日本经过20多年的努力,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顺利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完成了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的过渡。

第三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今,是农业现代化与农业信息化结合并向更高水平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建立和谐生态环境成为时代主题,日本农业的发展更加趋向于实现经济、生态、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合理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近几十年来,日本农业一方面注重建设无公害、无污染的清洁农业发展体系,另一方面,注重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呈现出农业现代化与农业信息化相结合的发展趋势①。

日本农业现代化的特点:一是从土地利用和发展模式的角度考察,呈现出土地利用集约化、高效化和以“一村一品”为主要形式的资源集约型发展模式;二是从政府作用的角度考察,呈现出重视立法支持、政策扶持,重视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重视农业教育普及和农业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三是从组织形式角度看,日本农协是世界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管理小规模农户的一个组织创新,是帮助小农进入农业现代化的有效的组织形式。

日本的农业信息化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目前已成为连接政府、市场与农业生产者之间的桥梁,连接科学技术与生产活动的载体,使得日本农业在相对困难的情况下获得了极高的生产力。日本农业信息化发展主要表现在三大领域:一是建立了完善的农业市场信息服务系统。主要由两个系统组成:一个是由“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联合会”主办的市场销售信息服务系统,另一个是由“日本农协”自主统计发布的全国1800个“综合农业组织”各种农产品的生产数量和价格行情预测系统。二是重视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完成了农业科技生产信息支持系统。日本十分重视信息技术作为载体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应用。除直接服务于农民的应用系统外,日本还建立了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农业气象卫星系统、农业科研信息支持系统等。完善的信息支持系统将农业生产转入了一个全新的信息化生产新阶段。三是建立和完善农用物资及农产品销售的网上交易系统。1997年,日本就制定了“生鲜食品电子交易标准”,建立了生产资料共同订货、发送、结算标准,对各地的中央批发市场进行电子化交易改造。目前,农业电子商务已经发展到新的水平①。

日本农业信息化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重视农业信息化的战略地位。日本一直十分重视农业和农村的信息化建设,由农林水产省、邮政省、自治省、国土资源厅等省、厅从谋求国土经济平衡发展的战略高度,共同推进此项工作。抓农业信息化的市场规则及发展政策的制定;抓大容量通信网络及地方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抓农业科技信息网的建设。二是农业市场经营性信息主要由民间主办。政府为农产品批发市场运行制定了严密的法律,各批发市场也尽力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三是重视人才培养,促进计算机在农村的应用和普及。日本历史上为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利化、标准化都曾采取过农户大型农业投入补助金制度。1980年为促进微机进入农户,也给予补助。

(2)韩国

韩国自然资源贫乏,人口密度居于世界前列,长期遭受日本侵略,大量财富被掠夺,经济发展落后。经过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的战后复苏和建设,到1960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为79美元,城市化率仅为28.0%。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韩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虽然近年来有所放缓,但 GDP 平均增长8.6%曾经保持了30年,成就了“东亚奇迹”②,是二战以后“亚洲四小龙”(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典型代表。

韩国通过“土地改革”和“新村运动”,走上了以小农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特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韩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历程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是1940—1945年:日本对朝鲜的殖民统治时期,开始了韩国“被动式农业现代化”。历史上,韩国是一个传统的以“士”为中心的士农二元体制社会,农业是小农经济体制。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虽然在20世纪以前,中国、朝鲜和日本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别,但他们都共同具有一个传统,那就是在中央集权制度下的以农为本的家庭和家庭组织”①。1904—1905年的日俄战争结束以后,日本迫使韩国接受其殖民保护,实现日、韩二元统治,赤裸裸地占有和掠夺了朝鲜40%的土地面积,但它客观上改变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业经营方式,确立了土地私有化,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农业商品化的基础”②。这种在掠夺、破坏之中的建设性作用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双重使命”,即“破坏性”与“建设性”。也就是说,是一个社会被动转型的过程。

二是1945—1961年:独立和建国初期,实行“土地改革”和农业发展的停滞时期。1945年朝鲜光复后,先是美军占领了韩国。1948年,大韩民国政府成立, 9月开始实施以有偿征用和有偿分配为基础的土地所有制改革政策,政府开始出售从日本殖民者手中没收的土地,由农林部接受,有偿分配给农民。1949年6月,制定了《土地改革法》,其宗旨是实现“废除租佃制、耕者有其田”。具体做法是由政府赎买地主的土地再有偿出售给佃农,实现土地的再分配。土地改革运动因战争和财政困难进行得不很彻底。但是对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改变了土地占有结构,加速了韩国资本原始积累的速度,为农业较快发展奠定了基础。由于受朝鲜战争的影响,韩国政府并没有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采取加快发展农业的措施,农业现代化过程出现了中断。

三是1961—1970年:军政府统治前期,实现优先工业化政策,农业发展严重滞后的阶段。1961年5月6日,朴正熙发动军事政变并确立了新的政府指导型经济发展模式,树立“经济发展第一”的原则,加速实现国家工业化,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军政府在工业化初期,虽然也制定了农业现代化发展目标,但由于实施了优先发展工业的产业政策,在“一五计划”和“二五计划”期间,工矿业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7.9%,农业仅为3.7%①,大大落后于工业。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村人口纷纷“离农”“弃农”,不少农村成为“老人村”。农业发展后继乏人,农业滞后严重影响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四是1970年至今:军政府开始实施并取得成效,民选政府继续推进的“新村运动”阶段。为了改变农业严重滞后的局面,20世纪70年代,韩国开展了著名的“新村运动”,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执行之初,政府适时提出了推进振兴农业的“新村运动”,设计实施一系列开发项目,以政府行为和开发项目带动农民自发地建设家乡。“新村运动”得到了农民的积极响应,“是一个全面的社会运动,是国家实现稳定而平衡发展的现代化努力的一个组成部分”②。1979年军政权结束以后,韩国民选政府继续推进新村建设运动,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培养民主力量、确立新“韩国人形象”为主要内容。韩国的“新村运动”是一场革命,大大缩小了城乡差距,是东亚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成功范例。因此,历史上通常将韩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称之为“新村运动”。

韩国农业信息化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快,效果好,为韩国农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韩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86—1993年,是农业信息化的启动阶段,主要是推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入20世纪80年代,韩国把农业信息化提到了议事日程。从1986年开始,花大气力建设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当年用于这方面的投资达到20亿美元,占政府当年投资总额的7.7%③。支持和鼓励私人企业进入农业信息化建设,通过实施若干项通信市场自由化措施,全国电话线路全部实现了自动化。

第二个阶段,1994—1999年,是农业信息化的初步发展阶段。主要是强化政府作用,推动农业信息化发展。为推动农业信息化,韩国政府出台了《农渔业振兴计划和农业政策改革计划》(1994),加强对农业科学技术包括信息技术的投入,加强信息技术对农业的支撑。在振兴农业的过程中,农业信息技术的作用开始得到发挥。

第三个阶段,2000年至今,是农业信息化深入发展的阶段。主要是注重信息技术应用和构建信息化服务体系。韩国注重信息技术在农业科研和市场中的应用,构建了生物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作物育种信息管理系统、动物改良信息管理系统、农业科技文献信息系统、温室自动化控制系统、农场生产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信息系统、农场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等,农场主可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同时,利用多媒体远程教育系统推广农业技术。韩国已经逐步建立了一个全天候为农民提供迅速、准确、实用信息的服务体系。

(3)印度

印度在古代长期处于分裂状态,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能力弱小。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印度农业自给自足的经济基础“村社”大部分解体,客观上有利于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1947年印度独立,结束了英国近200年的殖民统治,开辟了印度历史的新纪元,为印度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印度的农业现代化从独立开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47—1965年的土地改革时期,为农业现代化奠基期。印度土改前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极不公平,大部分农业收入落入中间人或地主手中,租佃制盛行,而且地租苛刻,严重束缚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独立后,印度政府不遗余力地推动农业现代化,首先从土地改革入手,通过调整农业生产关系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这样,土地改革就成为印度农业现代化的发端。土地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废除中间人柴明达尔,即废除国家和耕种者之间的“法定地主”等中间人,使佃农直接向国家纳税。二是改革租佃制,调整地租,保障佃农的租佃权和允许佃农购买土地。三是实行土地所有最高限额。“土地改革的目标是在村社和自愿联合基础上的合作社农业经济”①。50年代中后期,尼赫鲁大力倡导在印度建立各种类型的合作社,并拟定了一套以乡村发展计划和合作社为核心的农业发展战略。印度的土地改革尽管很不彻底,但是对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产生了许多深远影响。

第二个阶段,1966年到80年代末的“绿色革命”时期,农业现代化取得了较快发展。1966年,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印度政府开始实施以技术变革来带动农业发展的“新战略”。在世界银行和美国的帮助下,以使用优良高产的农作物品种为主,同时提供灌溉设施,增施化肥、农药等,再以必要的公共制度和机构相配合来发展农业生产。由于以使用靠生物学知识和技术获得的高产品种为核心,故称作“绿色革命”。其主要措施是推广和使用高产品种、增加化肥使用量、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扩大灌溉面积。“绿色革命”的实施推广,加快了印度农业的发展步伐,改变了传统的农业增长方式,为印度农业现代化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于一开始主要着眼于粮食自给,而没有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作为“绿色革命”的基本目标,所以出现了环境污染、贫富悬殊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从70年代末开始,印度政府对农业发展战略进行了调整,除继续着力增产粮食之外,强调因地制宜、全面均衡发展农业,强调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并把消除农村贫困作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绿色革命”无疑是一场成功的农业现代化实践,通过“绿色革命”,印度基本上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第三个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绿色革命”继续深入和第二次绿色革命,与改革和新工业化道路相适应的农业现代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时期。1991年,拉奥政府实施了举世瞩目的以“自由化、市场化、全球化、私有化”为特色的、被称之为“四化的新经济政策”,实施以结构调整为核心的经济改革,工业化道路转轨。在短短几年内,印度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与整个改革相适应,90年代在农业现代化方面改革,一是“绿色革命”继续深入和发展。“绿色革命”本身就是不断发展的,70年代就有“白色革命”(奶牛产业),80年代的“蓝色革命”(渔业产业),90年代“彩色革命”的绽放扩大了印度水果、花卉在农业创汇中的比例。2006年1月3日,辛格总理提出启动“第二次绿色革命”,对农业和农村制造业提供新技术,为农村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通过实施“综合农村发展计划”,向贫困地区拨出大量款项,为贫困小农提供贷款,通过农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帮助解决贫困问题。三是实施建设印度计划、土地环境计划、农村卫生计划等,解决印度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信息化建设融合发展。印度前总理拉吉夫·甘地曾说,印度已经错过了工业革命,不能再不赶上电子革命了。提出了“要用电子革命把印度带入21世纪”的口号①。

印度农业信息化起步较晚,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农业研究中使用计算机, 1988年开始农业的信息化革命,旨在缩小城乡差距。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发展的政策:在 IT 方面,电信部门提高了网站建设水平;扩大宽带,在农村大力发展网吧、网厅计划,并对购买计算机和软件的农户减免个人所得税。在电信方面,政府设立呼叫中心、广播和电视频道。一般情况下,农民进行电话咨询是免费的。印度政府还通过国际交流合作,发展农业无线网络计划。国家信息中心还建立了若干专业性的农业信息数据库系统,帮助农民了解市场信息、预防自然灾害、提供农业信贷服务②。

印度基础设施薄弱,农业发展相对落后,农业信息化的基础和条件较差,但由于信息产业发展强劲,软件业发展为农业信息化注入了活力。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印度计算机软件产业发展迅猛,印度的软件以其质量可靠、价格低廉、时效性强、售后服务好等特点赢得了国际市场的欢迎,成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软件开发中心。软件业已经成为印度的支柱产业。印度政府十分重视 IT 人才的教育和培训,每年培养掌握信息技术的人员约100万人之多,其中软件技术人员约20万人③。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加上外资在电信业的注入,印度信息产业的异军突起以及强大软件业的支撑,使印度的农业信息化克服了基础设施水平较低的不足,在进入21世纪以来,一改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具有自己的特色。印度农业信息化发展的主要特点是:

一是政府对农业信息化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扶持。首先,是将农业信息化提高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作为整个国家现代化和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配套措施;其次,是加强政策法规支持,特别是通过立法为农业信息化创造良好的条件;再次,通过制订和实施一系列计划,探索和形成独特的运行机制。印度的农业信息化主要由中央政府建立的各种基本发展项目进行推动,项目前期工作由政府承担,项目的具体实施运行由农民自治组织负责。印度政府还发展了政府间的合作模式、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模式、政府与私营企业间的合作模式等多种合作模式,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来为农业、农村提供信息化服务。

二是拓宽渠道,加大对农业信息化的资金支持。依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法规,印度政府每年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开发、信息人才培养和培训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2012年6月26日,印度政府宣布,决定斥资2000亿卢比建造全国光纤网。负责光网运营的 Bharat 宽带网公司由印度联邦政府和普遍服务基金(USO)共同创建。印度普遍服务基金是由印度联邦电信部创建,旨在将电话普及到乡村①。印度政府还通过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通过市场吸引众多公司进入农业信息化建设领域。以政府主导的“2007工程”为例,在政府多项优惠政策吸引下,微软印度公司、印度国家软件和服务公司协会、塔塔咨询公司等多家软件巨头积极响应,纷纷介入“2007工程”建设。其中,微软印度公司表示将以低价提供项目所需的各种软件,并向该项目提供1.06亿卢比的现金支持②。

三是十分重视农业信息化的队伍建设,提高农民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印度的信息技术教育从小抓起,教育部专门制定了《学校信息技术课程指南和大纲》,明确规定了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掌握信息技术的要求。通过采取增加对理工学院的投入、在各个邦设立信息技术学院、大力鼓励民间办学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对高级信息专门人才的培养。印度按照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模式建立了七所理工学院,培养了许多著名的信息科学方面的科学家、一批一流专家、一大批 IT高级管理人才。印度政府还支持每个州新办一所“信息技术学院”。这些学院和设有计算机专业的其他380多所大学和学院,每年培养12.6万名不同层次的信息技术人才。农业农村信息化人才培养的一大特点,就是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印度大约有700多家民办或私营的各类商业性软件人才培训机构,每年培训的各类信息技术人才数以万计①。DATAMATION 公司就是一个私营的专门从事信息技术培训的公司。该公司从农村挑选农民,免费提供信息技术培训,培训后的农民可以在该公司就业,也可以到农村从事信息化服务工作。

四是十分重视农业信息资源建设和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印度农业信息数据库及网络发展迅速,组建了全国农业信息网络系统。该系统主要由农业研究与教育、农业研究管理、国家科技文献与服务等子系统组成,依据统一的软硬件要求和标准的录入格式,对全国49个中心研究所、160个区域试验站、30个国家级研究中心、120个地区和222个子地区研究中心、28所农业大学、261个农场科学中心,以及其他独立研究项目机构进行联网和资源整合,建立了涵盖人事资源、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方面在内的农业教育科研数据库群②。印度还建立了全国农产品市场数据库系统的平台。该平台包括农业经济和统计信息、农业市场信息、农业信贷信息、作物信息、渔业信息、动物生产和卫生信息、种子信息、土地信息、自然灾害管理信息、农业推广信息等各种专业性的农业信息网络和数据库系统③。在解决农业信息化“最后一公里”问题方面,印度采取了互联网接入方法、无线技术、在电话基础设施匮乏的地区使用小口径卫星终端等多种方式,特别是发展层次化网络状的农村计算机信息亭的模式,比较适合农民的实际需要,使农民真正受益,增强了农民发展农业信息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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