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

一、《略阳年鉴》是由中共略阳县委、略阳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史志办负责编纂,记述全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情况的地方综合性资料文献,具有政府公报性质,旨在发挥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

二、《略阳年鉴》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力求内容记述全面、客观、翔实和准确。

三、《略阳年鉴》设类目、分目和条目三个层次记述,类别原则按照事物的本质属性划分,同时兼顾行政管理归属关系。

四、本期年鉴按年度记叙。为略阳县第七部年鉴,时间断限为2017年。

五、入鉴内容均由各镇办、各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编辑部在尊重供稿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年鉴体例要求进行编纂修改,对单位撰稿人予以署名。

六、县级领导简介、部门单位负责人任职情况以撰稿单位提供的资料和部门审核为准。

七、入鉴数据,原则上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没有的,则以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八、年鉴涉及表彰奖励内容记载2017年度受市级(含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单位和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个人,主要以县考核办和供稿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准。

九、年鉴涉及“大事记”内容以时为序,分条记述。一日中有多条大事者,首条标明日期,其他用“△”代替。

十、年鉴彩页所用照片,主要从县信息办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征集而来,有的照片因作者不详,故未署名。

十一、为节省文字,行文中陕西省简称省、全省,汉中市简称市、全市,略阳县简称县、全县,中共略阳县委员会简称县委,县人民政府简称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