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以续期吗?

示例

老王准备移民到国外,于是将自己的住房以低于市场均价的价格在房产中介网站上挂牌出售。小明看到老王的售房信息后欣喜万分,火速联系老王购买了该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但是拿到房产证后,小明才注意到这套房屋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截至2040年12月31日。20多岁的小明十分担心,不知道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到期后是否能够续期?如果可以续期,该如何办理续期手续?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

第359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解读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对此,《民法典》第359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所谓自动续期是指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用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起续期申请,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延长。

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的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慎重对待。对此,国家需要在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规定。《民法典》为了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疑惑,未对续期费用进行具体规定,而是先做出原则性规定,即“关于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具体在本示例中,小明购买房屋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无需办理申请手续,至于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则留待后续的法律、行政法规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