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節 與風俗之關係

社會日常之風俗習慣,儀式禮法,多有由迷信、妄想而成立者。如楹聯必書吉語,歲時忌說死亡,其例甚多。民間之常事,社會之儀式禮法,多由此等迷信組織之。迷信之極,遂畏首畏尾,戰戰兢兢,無一日之平安,以亙一生,人間之不幸不利,莫大於此。故說明其道理,而與人以安逸者,亦實今日之急務,而妖怪學之目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