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節 妖怪之要素

今當說明妖怪的現象,不可不先於內、外兩界之上而考其原因,此之謂妖怪之要素,其表如左:

斯外界者,當分物質自體之性質及其與他物之關係之二者而論之。內界者,於心理學上,雖常分智、情、意之三者,而兹則以智力為主,故獨揭智力作用,而分之為外覺、內想之二者。其立此兩界間以為二者之媒介者,有種種,對外界有空氣及以太(即精氣),又有時間及空間,對內界有身體及神經。若分之以物理、心理,則外界及中間之要素屬物理的,內界屬心理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