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岳飛是我國著名的抗金英雄。他於公元1103年(宋徽宗崇寧二年)出生在相州湯陰(今河南安陽湯陰縣)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裏。

岳飛小時候就聰明好學,喜歡讀書,苦練武藝,在家鄉一帶成了小有名氣的文武雙全的好少年。岳飛十九歲時見金兵入侵中原,便加入抗擊金兵的隊伍。年過六十的母親姚氏,非常支持岳飛抗金愛國的行動,特意在他的背上刺了「精忠報國」四個大字。這四個大字成了岳飛一生的行動準則。

公元1129年(建炎三年),金兵大舉南下,侵佔了中原大片土地,直逼杭州,宋高宗和文武百官慌忙逃到海上。岳飛帶兵進駐宜興,組建了紀律嚴明的「岳家軍」。岳飛帶領岳家軍拚死抵抗,以幾千人的兵力,將金朝十萬大軍驅趕到長江以北,收復了建康(今南京)。

公元1134年(紹興四年),岳飛帶領三萬岳家軍渡過長江,收復湖北、河南大片失地。

三十一歲的岳飛被任命為節度使,面對滔滔長江,吟出了悲壯的著名詞作《滿江紅》。

公元1136年(紹興六年),岳飛為了擴大戰果,再次北伐中原,雄心勃勃地馳騁在河南、陝西一帶,決心「直搗黃龍府」,打敗金兵,收復河山。

正當岳飛準備攻佔開封的時候,一心想向金兵求和的宋高宗和秦檜,一日之內連發十二道金牌,命令岳飛「班師」南回。岳飛接到金牌後,悲憤地說:「十年之功,毀於一旦!」

岳飛堅決抗金復國的態度,招致宋高宗和宰相秦檜的仇恨和迫害。秦檜四處羅織岳飛的罪名,最後竟以「莫須有」(也許有)的罪名處死了年僅三十九歲的岳飛。

岳飛被害後,愛國將士和廣大羣眾無不痛罵賣國求榮的秦檜,同時歌頌愛國抗戰的岳飛。

岳飛對國家、對民族的忠貞熱忱,反抗民族壓迫的意志,精忠報國的決心,以及威武不屈的精神,使他一直受到後世炎黃子孫的景仰與愛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