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经济文书的主旨
经济文书的主旨就是行文所要表达的中心意思,是由文稿的行文目的、思想认识和主张要求等构成的,是撰稿者在传达政策、发布指示、周知事项、汇报工作、总结经验和沟通情况时所表达的写作意图。
一般来说,主旨在撰稿者写作前业已形成,并贯通整个写作过程。材料的取舍,结构的安排,语言的运用,都受主旨的制约。
1.2.1 确立主旨的依据
经济文书在确立主旨时,既要根据客观条件,即国家的有关规定,又要在此条件下满足主观实际的需要,即行文单位的具体实际及行文主体希望达到的目的。因此,主旨往往在撰稿者受拟之时就已确立。
1.与国家的有关规定相吻合
经济文书的主旨,必须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吻合,不得违背国家法令,自行主张。比如,在提倡低碳经济的今天,在一个综合性的项目建议书中,确立主旨时不得有违背国家环保、节能减排精神的内容。
2.符合行文单位领导的意图
撰写经济文书即是“受领导之命,代单位立言”。行文单位领导的意图,是指党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企业的具体化,它是国家政策与具体单位经济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针对性。撰稿时要吃透政策,善于领会和把握领导的意图,深入掌握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方能在撰稿中突出主旨。 例如,某公司要调整第四季度销售计划,要求销售部门制定方案,那么“如何调整第四季度销售计划”就是单位领导的意图,即撰稿者确立主旨的依据。
1.2.2 主旨的表达要求
经济文书的主旨表达,需要做到正确、集中、鲜明、深刻。
1.正确
正确是确立经济文书主旨最基本的要求。所谓正确,即首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其次,要符合行文单位领导的意图,这将保证行文主旨具有本地区、本单位的特色,能经受住实践和时间的考验,对工作能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最后,要符合客观实际情况,能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帮助人们正确处理经济事务。主旨若不正确,必将给工作带来麻烦。
2.集中
经济文书的主旨要单一、重点突出,要一文一旨,不可有多个主旨。换句话说,一份文书只能有一个主旨,再长的文书也只能有一个基本观点,当然,它可以分述为若干个小观点,不管怎样,这些小观点都要围绕着一个基本观点去展开。
3.鲜明
所谓鲜明,即经济文书的主旨要清晰确切,旗帜鲜明;要态度明确,肯定什么,否定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应一目了然,不能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甚至前后矛盾,不知所云。
4.深刻
所谓深刻,即经济文书的主旨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有特色,有新意,能深刻地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经济文书的指导思想要正确,任务明确,政策性强,措施得力,对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
1.2.3 主旨的表达方法
表达经济文书主旨常用的方法有六种:
1.标题点旨
即用标题概括点明主旨,如“××××集团公司关于实行‘产品三包’责任制的通知”。标题点旨的形式,要求撰写者在概括事由或者主旨时用词严密、准确。
2.开宗托旨,开门见山
此种方法一般有两种形式:第一种,使用主旨句,开宗托旨。在公文和其他应用文书中,明白、准确地表达主旨的句子,叫主旨句。主旨句以介词结构“为了……”为特征。在正文开头用主旨句表明写作主旨,即为开宗托旨、开门见山。通知、通报、通告、报告、意见以及规章等文书常用此法。第二种,不出现主旨句,开宗托旨。有的经济文书首句并不出现主旨句,而是直接阐述意义、主张或基本观点。
3.小标题揭示主旨
即将文稿的主旨分解成几个部分,每个部分用一个小标题来显示。使用小标题揭示主旨时,各个小标题的排序,应注意体现合理的逻辑关系。
4.头尾呼应,显示主旨
即在正文的开头和结尾前后呼应,以突出主旨。这种方法通常是在开头部分率先提出一个与主旨相关的问题,而后在结尾部分做出明确回答;或者在开篇对某一情况或问题做出多种解释,而在结尾处得出正确结论等。
5.转换揭旨
转换揭旨,也称片言居要,即在经济文书内容的重大转换之处揭示主旨,同时起到承上启下的过渡作用。
6.篇末点旨
即在经济文书正文的结尾部分用简洁、明了的语言直接点明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