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李超人的请求

“方sir,boss让你去一趟。”

早上十点钟,马小玲接到了司徒礼信的电话,让师兄现在去他办公室谈事。

方恩格闻言,只好停下了手中的笔,把未完成的报告合上,放入抽屉里,然后转身出去。

“阿弥陀佛,那就此别过了。”

方恩格去到了办公室的走廊,见到司徒礼信正在要送温马达摩大师离开警署大楼。

方恩格加快了脚步走过去,笑着问:“大师,你这么快就走了吗?”

温马达摩点头,展示着手中的那个布袋,“既然降头师已经被除掉,他的本体我带回泰国,那我也不必久留了。”

他抬头看着方恩格,“方先生,今次真是多得你及时出手,不然肯定让酿成更大的悲剧。”

方恩格笑一笑,“大师你过誉了,这个降头师来香港兴风作浪,我们出手对付他,只不过是职责范围的事。”

他跟温马达摩在门口简单道别的说了几句,便跟着司徒礼信重新回到了办公室。

司徒礼信坐下来,微笑看着他,“有关这件泰国降头师的案件,你做的非常好。”

方恩格点点头,他知道师叔找他过来,肯定不会是为了这件事来表扬他的,肯定还有其他事。

果然,司徒礼信接着说:“这次找你来,是想你去中环的那座黄埔大厦调查一下情况,最近他们大厦里有个护卫员离奇死亡。”

他补充说:“根据黄埔大厦的物业公司反应,有护卫员在值班的时候,发现大厦好像是有什么脏东西存在,发生了一些奇怪的现象。”

方恩格不由笑了笑,“这些事情好像不关我们的事吧,他们为什么找个大师做场法事。”

司徒礼信摇了摇头,“这座大厦是新落成的,现在才开始对外招租,如果大厦闹鬼出人命的事情传出去,哪里还会有人去租写字楼。”

方恩格呵的一声笑,“这个有钱佬,在起楼的时候,没有找个靠谱的堪舆师给他摆好风水阵吗?”

司徒礼信接着拿出了一幅地图,指着上面说:“黄埔大厦在中环夏愨道,背靠太平山,面向维港,一条大道贯东西,照道理这个地方的风生水起,应该是不错的。”

方恩格看了一眼那地图,“那里简直是聚宝盘啦,不然他哪里舍得花十个亿港纸投下这块地。”

司徒礼信略带无奈说:“你知道李家诚一向大力支持警队,每年也捐不少钱给警队做福利,今年又港督委任他做太平绅士,这种有钱有势的富商,怕是不是那么容易打发的。”

他说着又吐出了内情,“既然李家诚主动向警方求助,那么这点小小的请求,大sir怎么会好意思去拒绝人家。”

方恩格想了一下,点头答应下来,“那好吧,我今天抽个时间去看看什么情况。”

司徒礼信都要喊大sir的人屈指可数,那肯定至少是副警务处长的级别了。

虽然这个师叔说的那么简单,但是方恩格预感这件事,并未会那么轻易的解决。

如果只是普通的灵异事件,李家诚财大气粗,自己完全可以出钱请人,肯定不会想通过警方来接手处理。

李家成这种有头有脸的富商,从来不会轻易去求人办事,说明这件本身是比较难办的。

毕竟欠人情,是要还的。

马小玲单手撑着下巴在看资料,见到方恩格回来,立刻站起来,迫不及待的问:“方sir,boss是不是新的案件交办?。”

方恩格看她那个积极的样子,不由笑了出来,“你怎么忽然变得那么喜欢查案了?”

马小玲指着那沓厚厚资料,不由委屈的瘪瘪嘴,“在这里看这些陈年的旧档案,实在太无聊了。”

方恩格点点头,“的确是有事要办,不过这不是上头交待下来私事,公办私事,我们不能大张旗鼓,要换个身份去办。”

马小玲哪里管是公事还是私事,只要是跟师兄去查案就行,“那现在我们要做什么?”

“走。”

“去哪里?”

方恩格打量了她一下,“先给你去换一身的装扮,用一个全新的面貌。”

马小玲跟着方恩格去了附近的大街,首先找到一家发型屋,让发型师给她剪一个新发型。

发型师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自作主张的客人,简直是把自己当作是发型师,反客为主。

方恩格让发型师给马小玲换上一个新发型,具体要怎么剪,都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发型师更加郁闷,在剪发这方面,他的发言权是最高的,哪里轮到方恩格指手画脚。

但谁让顾客是上帝呢。

马小玲没有勇气去看发型师对她的长发动手,于是闭上了眼睛,一副像是在受刑的样子。

她心中安慰自己,这是师兄要求的,如果剪出来不好看的话,那他肯定是要负责的。

“好了,小姐你看看。”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方恩格的指导和监督下,这个发型师终于停下了手中卷发器。

马小玲怀着忐忑的心,睁开眼睛看着镜子中,微微张大嘴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她那原本漆黑的披肩长发,变成了一头贴耳朵的卷发,多了几分都市女郎的气质,

马小玲带着忐忑的眼神回过头,欲言又止的看着方恩格,“师兄,你觉得好看吗?”

方恩格上下打量,还伸手去摸了摸,满意地点点头,“嗯,十分不错,青春活泼,刚柔并济。”

马小玲终于如释重负的笑了出来。

如果是别人这样说,她未必肯相信,但是方恩格那毫不掩饰的欣赏,让她发自内心的欢喜。

方恩格在发型屋付账后,继续带马小玲往外走,“走,再带你去换一身的行头。”

两人去了附近的佛连卡大厦,这是一家高级百货公司,时装、首饰,都可以买得到。

方恩格给马小玲挑选了一灰一白的两件套装,对她说:“你去试衣间,试一试。”

马小玲伸手拿了过来,不由有些犹豫看着他,“师兄,你真的认为这种衣服适合我吗?”

方恩格鼓励的按着她的肩膀,“相信我,要多一些尝试不同的东西,这样的人生才会精彩的。”

“嗯,那你等我一会。”

马小玲轻轻地点头,拿着了这两件套装,转身朝更衣室走了过去。

方恩格对于马小玲的喜好采取自由放任的姿态,但有时候,也会期待她会有不一样的表现。

马小玲对素色及中性色调完全没有兴趣,专爱挑颜色艳丽原始刺眼的料子,喜欢大红大紫。

可是她高大,年轻,漂亮,受得住俗艳的打扮,丰富的色彩,衬得白皙的面孔更具震荡感。

马小玲在陌生的更衣室里,有点紧张,这身套装不似平时,换衣服的速度比平时都慢了许多。

半响,方恩格轻轻敲房门。

马小玲见盒子里还有新买的丝袜鞋子,也不客气地连忙穿上去开门,都来不及仔细看。

方恩格单手托着下巴,上下打量换上新装的马小玲,“果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他知道马小玲是个未被人发掘的璞玉,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胚子,丑小鸭变白天鹅,也是意料中事。

马小玲在他的目光笼罩下,不免有点腼腆,有点不自信问:“师兄,真的还可以吗。”

方恩格点头说:“当然,你本来就是天下第一等的美人,不过还差了一点点装饰,。”

马小玲看到方恩格手中拿出一对珍珠耳环,“咦,你什么时候买的?”

“刚刚。”

方恩格一笑,把耳环拿出来,上前给她戴上去,“来,我给你戴上去,看看合不合适你?”

马小玲还是第一次这么靠近他,脸上悄悄的涨红起来,那颗心忍不住轻轻的跳动起来。

方恩格帮她戴上两只耳环,扶着她的肩膀转过来,“来,看看我们的马小玲小姐,是多么的漂亮。”

马小玲回过神,强忍着内心的羞涩,睁开眼睛,不由惊讶张开嘴巴,完全说不出话来。

镜中的自己,一头鬈发贴在头上,明媚的双眸,天然粉唇,一身纯色的套装,配合起来,充满了OL女郎的气质。

用脱胎换骨来形容,再适合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