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天(安妮·海瑟薇主演同名电影原著)
- (英)大卫·尼克斯
- 7825字
- 2021-01-08 15:34:18
第一章
未来
1988年7月15日,星期五
爱丁堡,兰基勒街
“我觉得,重点在于有所改变,”她说,“你知道吧,真正意义上的改变。”
“什么?你是说要‘改变世界’吗?”
“当然不是整个世界,无非是你周围的小环境。”
两个人肢体交缠躺在单人床上,沉默片刻之后突然同时笑了出来,笑声低沉,犹如熹微的晨光。“我刚才都说了些什么啊,”她嘟囔道,“听起来土里土气的,对吧?”
“是有点老土。”
“我那是在鼓励你!我想托起你烂泥扶不上墙的灵魂,迎接未来的伟大冒险。”她扭过脸去看着他,“也许你并不需要。我猜你可能早就把未来计划好了,那真是谢天谢地,大概连流程图都画出来了吧?”
“没有啊。”
“那你打算干什么?有什么大计划吗?”
“嗯,我爸妈会来运走我的东西,放在他们家,然后我去伦敦,在他们的公寓住几天,见见朋友。接着去法国……”
“很好。”
“然后可能去中国长长见识,再然后也许是印度,到处转转。”
“旅游,”她叹了口气,“没创意。”
“旅游怎么了?”
“更像是逃避现实。”
“别太把现实当回事。”为了显得有魅力,他故作深沉地答道。
她嗤之以鼻。“我猜,在那些负担得起的人眼里,这当然不算什么。你为什么不直接说‘我要休假两年’呢?难道不是一回事吗?”
“因为旅行使人心胸开阔。”他说,单侧胳膊撑起身子,准备吻她。
“哦,你的心胸也未免太开阔了点儿,”她扭头避了一下,两人再次倒进枕头里。“不管怎样,我问的不是你下个月干什么,而是未来的计划,等到你……”她顿了顿,仿佛在努力幻想着只可能发生在五维空间的神奇景象,“……四十岁,你四十岁的时候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四十岁?”他似乎也被这个问题难住了,“不知道。我可以说‘有钱人’吗?”
“这也太……浅薄了吧。”
“好吧,那就‘名人’,行了吧。”他拿鼻尖蹭着她的脖子,“这又有点病态,是不是?”
“不算病态,想想还挺让人……激动的。”
“激动!”他模仿着她柔和的约克郡口音,故意让她的语气听起来蠢兮兮的。这种情况她见多了,时髦的男孩喜欢学人说话,好像口音是什么稀罕的怪东西。她又一次本能地对他生出一丝厌恶,向后退去,直到脊背贴在冰凉的墙壁上。
“没错,激动。咱们当然得打起精神来,对吧?一切皆有可能,就像副校长说的,‘机遇之门始终为你们敞开’。”
“你们的名字,迟早出现在将来的报纸上……”
“够呛。”
“那你激动个什么劲儿?”
“我?没有的事,我害怕还来不及呢。”
“我也是。老天爷……”他猛然转身,去够床边地板上的烟,似乎打算冷静一下,“四十岁。四十。去他的吧。”
见他如此紧张,她决定火上浇油,于是不怀好意地笑道:“嘿,你四十岁的时候到底想干什么啊?”
他若有所思地点燃了烟。“好吧,说到这件事,爱姆——”
“爱姆?谁是爱姆?”
“大家都叫你爱姆,我听到过。”
“是,朋友都叫我爱姆。”
“那我能这么叫你吗?”
“好吧,德克斯。”
“对于‘老了以后怎么办’这个问题,我只希望那时的我能跟现在一样。”
透过刘海,她偷眼打量这个名叫德克斯特·梅休的家伙,不用戴眼镜都能看出他为什么乐于保持现状:他背靠着廉价的塑胶拉扣床头板,合着眼皮,香烟无精打采地贴在下嘴唇上,拂晓的天光隔着红色的窗帘透射进来,将他的半张脸映得暖融融的。他熟知摆姿势拍照的诀窍,几乎每个动作都适合上镜。爱玛·莫利一向认为,所谓“英俊”是只存在于十九世纪的无稽之谈,然而除此之外,似乎找不出更贴切的词语来形容他,或者可以干脆说他“漂亮”,透过面颊足以感知皮下的骨相,仿佛单凭颅骨就能令人痴迷。精致的鼻子微微泛着油光,眼眶下的黑圈看似淤青,其实是抽烟和通宵玩脱衣扑克牌故意输给女孩子留下的荣誉标记。他的容貌具有猫科动物的特点:眉形优雅,嘴角自然上翘、唇色暗沉饱满,不过现在有些干燥皲裂,而且被保加利亚红酒染得发红。好在他乱七八糟的发型十分讨喜:后脑勺和两侧剃得很短,前额却晃荡着一小绺难看的长毛,不知道抹过什么发胶,反正早已失效,所以这一绺看起来俏皮蓬松,像一顶滑稽的小帽子。
他依然闭着眼睛,鼻孔里喷出烟雾。他显然知道自己正被人盯着,因为他的一只手藏在腋下,故意隆起胸肌和肱二头肌。这些肌肉怎么来的?当然不是练出来的,除非裸泳和打台球也算锻炼。他的好身材很可能来源于家族遗传,正如他继承到的证券、股份和高级家具那样。这个英俊或者说漂亮的男人,涡纹图案的平角短裤低低地挂在胯骨上,在她大学四年即将结束的时候,不知怎么就来到了她租住的小房间。“英俊!”她暗忖,“你以为自己是谁?简·爱吗?还是成熟理智点儿吧,别再想入非非了。”
她抽出他嘴里的烟卷。“我能想象出你四十岁时的样子,”她说,语气中透着一丝幸灾乐祸,“我现在就能描述出来。”
他微微一笑,没有睁开眼睛。“说说看。”
“好吧——”她扭了扭身子,把羽绒被塞到腋下,“你开着敞篷跑车,在肯辛顿或者切尔西那一类的地方兜风。奇妙的是你的车半点声音都没有,因为那时候所有的车都是静音的。那时候应该是……我想想……2006年了吧?”
他揉着眼睛想了想:“2004年……”
“这辆车悬空行驶,离国王大道的路面足有十五厘米,你把你的肥肚皮塞在真皮方向盘底下,像个小枕头一样,戴着露手背的手套,头发稀稀落落,下巴已经胖得没有了。你这么个大块头,挤在一辆小车里,皮肤晒成了棕色,活像只滋滋冒油的烤火鸡……”
“好吧,咱们能换个话题吗?”
“你旁边还坐了个女的,戴着墨镜。她是你的第二任,不对,第四任老婆,非常漂亮,是个模特,不对,曾经是模特,二十三岁。她是在尼斯的车展上做模特时跟你认识的,当时她靠在一辆车的前盖上搔首弄姿,迷得你神魂颠倒……”
“嘿,真不错,我有孩子吗?”
“没孩子,离过三次婚。那是个七月份的星期五,你们开车去乡下的房子。你那辆悬浮车的小后备厢里放着网球拍和门球槌,还有一大篮子上等葡萄酒、南非葡萄、几只可怜的小鹌鹑和一些芦笋。风呼呼地沿着车窗玻璃吹过来,你的心情好极了,你的第三任,不对,第四任老婆看着你笑,露出一口大白牙,你也冲她笑笑,还得努力不让自己想起一个事实:你们两个完全没有任何共同语言。”
她突然一下子住了口。你真是疯了,她暗暗对自己说,少说点疯话不好吗?“不过,假如老天爷可怜我们,不用等到那一天,我们就被核战争毁灭了。”她故作轻松地说,可他依然皱着眉头看着她。
“也许我该走了,既然我这么肤浅、堕落……”
“不,别走,”她有点着急地说,“才早晨四点。”
他挪动身体凑过去,直到两人的脸相距只有十厘米。“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把我想成这样的人,你还根本不了解我。”
“我了解你这种类型的人。”
“类型?”
“你这样的家伙我常见,满嘴时髦话,一帮人在一起大呼小叫,打着黑领结,开正装晚餐派对……”
“我连黑领结都没有,而且我肯定不会大呼……”
“动不动就休个长假,闲得没事,开着游艇在地中海转圈,呼——呼——呼——”
“要是我真的这么差劲……”他的手已经搁到了她的屁股上。
“……你本来就这样。”
“……那你为什么还和我睡觉?”他的手滑到她温暖柔软的大腿上。
“其实我不觉得咱俩睡过,真有这回事?”
“那就得看……”他低下头去吻她,“你怎么定义这个词了。”他的手又移到了她的腰窝,一条腿在她两腿间滑动。
“顺便说一句……”她贴着他的嘴唇,含糊地说。
“什么?”他感觉到她的一条腿缠在自己腿上,把他拉得更近。
“你该刷牙了。”
“你都不介意,我有什么好介意的。”
“真的很难闻,”她笑出了声,“你满嘴的烟味酒味。”
“这有什么,你也一样。”
她猛地把头扭到一边,中断了亲吻。“真的吗?”
“我不介意。我喜欢烟和酒。”
“等我一会儿。”她一把掀开羽绒被,手忙脚乱地从他身上爬了过去。
“你要去哪儿?”他伸手按在她光裸的脊背上。
“就上个茅房。”她从床边的书堆上拿起眼镜——镜框又大又黑,NHS的标配。
“‘茅房’‘茅房’……对不起,我还没习惯这个词儿……”
她站起来,一条胳膊横着挡在胸前,小心翼翼地背对着他。“别走。”她拖着脚,慢吞吞地走出房间,两根手指钩住内裤下缘的松紧带,把布料向下扯,遮住大腿根,“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不能打飞机。”
他喷出一道鼻息,从床上坐起来,开始打量眼前这间破旧的出租房。他明白,尽管这里到处都是艺术明信片和讽刺现实戏剧的海报,但其中必定会有纳尔逊·曼德拉的照片,如同梦幻中的理想男友。过去的四年里,他见过许多这样的卧室,它们好似犯罪现场那样遍布城市各处,走进房门,两米之内一定找得到妮娜·西蒙的专辑。虽然他很少两次踏入同一间卧室,但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烧坏的夜灯,凋零的盆栽,不配套的廉价床单散发出洗衣粉的味道。与那些附庸风雅的女孩一样,她也喜欢蒙太奇效果的照片——把大学校友和家人的生活照跟夏加尔、维米尔、康定斯基的画作以及切·格瓦拉、伍迪·艾伦、萨缪尔·贝克特的肖像拼接在一起。在这里,没有什么是中立的,一切都在宣示着某种立场或者观点。房间本身就是一项宣言,德克斯特叹了口气,意识到在她这样的女孩眼中,“中产阶级”是不折不扣的贬义词。他能理解“法西斯主义”一词的负面含义,却也喜欢“中产阶级”这个词所指代的一切:安全感、旅行、美食、良好的教养、雄心壮志。难道他还要为拥有这些东西而道歉吗?
他看着嘴里吐出的烟圈,伸手摸索烟灰缸,却在床边找到一本书,《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情色”部分的书脊已经留下了明显的折痕。这些秉持激进个人主义观念的年轻女性有个通病——她们全都一模一样。还有一本书:《错把妻子当帽子》。竟然还有这么愚蠢的傻瓜?他相信自己肯定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二十三岁的德克斯特·梅休对于自己未来的展望并不比爱玛·莫利描述的更清晰。他想成功,想让父母为他自豪,想同时和不止一个女人上床,然而这一切如何和谐共存?他想上杂志,希望有朝一日能志得意满地回顾自己事业上的成就,却不清楚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事业。他想活出极致,却不愿承受任何混乱和麻烦。他想过上一种每个瞬间都可以展现在镜头之下、拍出漂亮照片的理想生活,一切看上去都应该完美无瑕,还要充满乐趣,除非迫不得已,绝不允许一丝哀愁的存在。
这算不上什么计划,而且已经出了差错,比如今晚就注定余波难平:哭泣、尴尬的通话和互相指责……也许最好还是尽快离开这里。他扫了一眼丢在各处的衣物,准备逃走。卫生间里传来令人警惕的动静,是老旧的水箱发出的嘎嘎声和轰鸣,他急忙把书放回原处,却无意中在床下发现了一只“科尔曼”牌芥末的黄色包装罐,不出所料,里面果然有几个安全套和小半截灰色的大麻烟,看着像块老鼠屎。既然这只小小的黄铁罐有可能提供性和毒品,他又一次心生希望,决定至少再逗留片刻。
卫生间里,爱玛·莫利擦去嘴角的牙膏沫,想着这一切会不会是个可怕的错误。单身四年的她,今天终于和真正喜欢的人睡在了一张床上,早在1984年的一场派对上,她就对他一见钟情,然而,再过几个小时他就要走了,很可能再也不回来,也几乎不可能约她一起去中国。他挺不错的,不是吗?德克斯特·梅休。其实,她也怀疑他并不是那么聪明,而且有点过于自负,但他人缘很好、风趣幽默,还有——毋庸置疑——非常英俊,既然如此,她何苦要这样蛮横地对待他,以至于冷嘲热讽、挑三拣四呢?为什么不能自信和快活一些,就像经常跟他厮混的那群悉心打扮、精神头儿过剩的女孩那样呢?她看着黎明的曙光从浴室的小窗户照进来。冷静点儿。她挠挠乱蓬蓬的头发,做了个鬼脸,猛然一扯老式水箱上的链条,转身回到房间。
德克斯特从床上看见她出现在门口,穿戴着他们为了参加毕业典礼租来的学士袍和学士帽,一条腿屈着,钩住门框,故意做出搔首弄姿的样子,手里拿着卷成筒的学位证书,她顺着镜框的边沿向外瞥,又压低帽檐,遮住一只眼睛。“你觉得怎么样?”
“很适合你,帽子歪得正好,我喜欢。现在把它摘了吧,回床上来。”
“没门儿。这个花了我三十英镑呢。我得让钱花得值。”她掀动长袍的下摆,让它像吸血鬼的披风那样甩来甩去。德克斯特拽住袍子的一角,她却用手中的纸筒敲了他一下,坐到床边,收好眼镜,耸耸肩膀,褪掉长袍。他刚来得及最后看一眼她赤裸的后背和胸部的曲线,这些就全都隐没在一件印着“单方面核裁军”口号的黑色T恤下面。完蛋了,他想。除了特蕾西·查普曼的那张专辑,没什么比黑色政治文化衫更能让人性欲全无的了。
失去了兴致,他认命地从地上捡起她的学位证书,解开缠住纸筒的皮筋,念道:“英语和历史,双一等学位。”
“馋哭了吧,二等生?”她伸手来抢,“小心,别弄坏了。”
“你是不是打算把它裱起来?”
“我爸妈会把它印在墙纸上,”她紧紧地卷好证书,敲打着纸筒的两端,“塑封压膜,我妈还要把它文在背上。”
“你爸妈在哪儿啊?”
“哦,他们就在隔壁酒店。”
他吓得一缩。“老天,真的?”
她笑了。“没有啦,他们已经开车回利兹了。爸爸觉得酒店是给有钱人住的。”她把纸筒藏进床底下。“好了,你让开。”她拿手肘捅了捅他,让他躺到床铺没被焐热的那一边。他顺从地向后退去,但一条胳膊没来得及抽走,被她压在肩膀底下,于是趁机凑过去亲她的脖子。她转过头来看着他,收紧下巴。
“德克斯?”
“嗯。”
“我们抱一抱就行了,好吗?”
“当然,只要你想。”他殷勤地说,尽管他从来不觉得拥抱有什么意思。老奶奶和泰迪熊才喜欢拥抱,这个动作只会让他扫兴,现在最好还是承认失败,赶紧回家。可这时她却偏偏把脑袋靠过来,占据了他的肩膀,两人就这么僵硬扭捏地躺了一会儿,终于,她开口道:
“我竟然会说‘抱一抱’,简直冒傻气。对不起。”
他笑了。“没关系,幸好你没说‘搂一搂’。”
“‘搂一搂’更糟糕。”
“还有‘亲亲抱抱’。”
“那就太恶心了。咱们可得约好,以后千万不能说什么‘亲亲抱抱’之类的话。”刚说完她就后悔了。想什么呢?难道他们还能在一起吗?一看就知道希望渺茫。两人再次陷入沉默。刚刚过去的八个小时里,他们一直在聊个不停、亲来亲去,黎明的降临同时给两具躯体带来深重的疲惫感,杂草丛生的后花园传来了鸟类的鸣唱声。
“我喜欢这个声音,”他的脸埋在她的头发里,喃喃地说,“大清早的乌鸫叫。”
“我不喜欢。它让我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会后悔的事。”
“正因为这样我才喜欢它。”他说,又一次故作深沉,好让自己显得有魅力。片刻之后,他补充道:“为什么这么说?你做过?”
“做过什么?”
“让你后悔的事?”
“你是说咱们的事?”她握住他的手,“哦,我猜算是吧。但是也不好说,对不对?上午你再问我吧。怎么,你后悔了?”
他的嘴紧贴着她的头顶。“当然没有。”他说,心里却想,千万别再发生这种事了。
她对他的回答感到满意,于是蜷进他怀里。“我们应该睡一会儿。”
“为什么?明天又没什么事,不用赶着交论文,也没有工作要做……”
“整个人生都在等着我们……就在我们眼前。”她昏昏欲睡地说,呼吸着他散发出的并不清新却温暖美妙的味道,同时感到一阵阵焦虑的涟漪传遍全身——她想到了成年后的独立生活,对于这种生活,她完全没有准备,那感觉如同半夜响起火灾警报,她抱着衣服冲到街上。如果不再读书,她会做什么?该怎么过日子?完全没有头绪。
她告诉自己,最重要的是勇敢无畏、有所改变——并非改变全世界,只是周围的小环境。带着你的一等双学位、你的热情和史密斯·科罗娜牌电动打字机走出去,努力工作吧……无论做点什么都好,用艺术改变人生,写出优秀的作品,珍惜朋友,忠于原则,热情而充实地生活,体验新事物,尽一切可能地爱与被爱,合理饮食……诸如此类。
这些当然算不上什么人生哲学,也不适合与人分享,尤其没必要告诉眼前这家伙,但它们是她一直以来的信念,况且到目前为止,独立成年生活的前几个小时过得还不错。也许等到上午喝完茶、吃过阿司匹林之后,她甚至可以鼓起勇气再次邀请他上床。虽然那时候两个人早就醒了酒,但她可能更愿意在这种看似不利于达成目标的情况下向他提出要求。她跟男生上床的次数屈指可数,最后不是独自傻笑就是委屈地抹眼泪,或许这两种结果都不怎么样,折中一下才是最好的。不知道芥末罐子里是不是还有安全套,按理说应该有,她上次看的时候还是有的,记得那是1987年2月,她和背上全是毛的化学工程师文斯上床,他还把鼻涕喷到了她的枕头上。真是一段快乐的日子啊……
天色逐渐亮了起来。德克斯特看到粉色的日光透过厚重的冬季窗帘渗进出租屋,他不想吵醒她,就伸长胳膊,把烟蒂丢进红酒杯,抬眼望向天花板。既然睡不着,他索性打量起墙面的灰色纹饰,等她完全睡熟了,就悄悄溜走。
当然,现在离开意味着再也不见,不知道她会不会介意,很可能会的:那些女孩通常都这样。可他自己介意吗?没有她的这四年,他照样过得很不错。此前他一直以为她不过是个名叫“安娜”的普通女孩,可在昨晚的派对上,他的视线始终没能离开过她。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注意她?他不由得仔细端详她熟睡的脸。
她长得漂亮,却好像为此而烦恼,发色暗红,然而发型很糟糕,似乎是故意弄成这样的,要么是自己对着镜子剪的,要么是请那个叫蒂莉什么的高嗓门、大块头室友帮的忙。她皮肤苍白,显得有些浮肿,是长时间泡图书馆、去酒吧灌酒导致的,再配上那副眼镜,让她看上去像只一本正经的猫头鹰。她下巴柔软,有点丰满,也可能是婴儿肥(现在提“丰满”和“婴儿肥”这一类的词应该不合适了吧?就像你不能说她“胸大”一样,即使这是事实,也会得罪她)。
先不要纠结这些,还是继续说她的长相吧:小巧精致的鼻尖上轻微泛出一点油光,额头有一片细小的红色斑点,但这对她的面容没有丝毫影响——她的脸实在是太美了。睡着的她闭着眼睛,他发现自己竟然记不起它们的颜色,只知道那对眼珠又大又亮,透着股幽默诙谐的快活劲儿,与之呼应的是她嘴角的两道会随着笑容加深的纹路,如同一对圆括号,而且她时常微笑,光滑的脸颊散落着粉色的雀斑,肉鼓鼓的两腮像两只热乎乎的小枕头。覆盆子色的嘴唇相当柔软,没有涂唇膏,笑的时候紧紧抿着,似乎不想露出牙齿,因为与嘴巴相比,她的牙显得有些大,而且有颗门牙缺了一点儿,但所有这些都让人觉得她好像在隐藏什么好东西:也许是一阵开怀大笑、一句聪明的评论,抑或是一个绝妙而含蓄的笑话。
假如现在离开,他也许永远不会看到这张脸了,除非有可能在十年后的聚会上尴尬地重逢,那时的她应该已经中年发福、牢骚满腹,还会抱怨他今天的不辞而别。所以,最好还是安静地离开,不要再见。人总归得向前看,还有更多的新面孔在等着他。
他刚要下定决心,她却咧开嘴巴,灿烂地一笑,闭着眼睛说:“那么,你是怎么想的,德克斯?”
“想什么,爱姆?”
“我和你。你觉得我们相爱吗?”她抿起嘴唇,发出低沉的笑声。
“睡吧,好吗?”
“那就别盯着我的鼻子。”她睁开眼睛。蓝绿色,明亮而机灵。“明天星期几来着?”她喃喃自语。
“你说的是今天吧?”
“没错,是今天。等待着我们的是多么光明的一天啊。”
“今天星期六,一整天都是。而且还是圣斯威逊节。”
“那是什么日子?”
“传统节日。据说今天如果下雨,接下来的四十天都会下雨,甚至持续一夏天。”
她皱了皱眉。“根本没道理。”
“本来就没道理,不过是个迷信说法。”
“说的是哪里下雨?总有地方正在下雨。”
“圣斯威逊的墓地,就在温彻斯特大教堂外面。”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我在那边上过学。”
“哦哦哦,啦滴答。”她把脸埋进枕头,嘟嘟囔囔地说。
“圣斯威逊下大雨,整个夏天哗啦啦。”
“真是好诗。”
“我现编的。”
她又笑起来,然后睡眼惺忪地抬起头。“可是,德克斯?”
“爱姆?”
“要是今天不下雨呢?”
“啊哈。”
“你待会儿准备干什么?”
告诉她你很忙。
“不干什么。”他说。
“那咱们一起干点什么?我是说我和你。”
等她睡着了就溜吧。
“嗯,好的。”他说,“一起干点什么吧。”
她把脑袋砸回枕头里,喃喃地说:“崭新的一天。”
“崭新的一天。”